弗里德曼中国宗族研究范式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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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为什么只重视中国宗族的功能而忽略系谱——兼论作为一种

弗里德曼为什么只重视中国宗族的功能而忽略系谱——兼论作为一种

Li n e a g e’ S Fu n c t i o n On l y a n d Ne g l e c t I t s Pe d i g r e e
DU J / n g
Ab s t r a c t :As a n E n g l i s h a n t h r o p o l o பைடு நூலகம் i s t ,Ma u r i c e F r e e d ma n v i e w e d C h i n e s e l i n e a g e a s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g r o u p , n o t a g e n e a l o g y u n i t . T h i s
Wo r l d Wa r I I , h e u n f o l d e d t h i s s t u d y a c c o r d i n g t o t h e c o n v e n t i o n o f a c os r s c u l t u r e r e s e a r c h i n t h e we s t a n t h r o p o l o g y " , S O t h a t h e c a n p ov r i d e h i 8 s o c l e t y wi t h t h e wi s d o m f r o m Ch i n a .S e c o n d ,h e w a n t e d t o ma k e a d i s t i n c t i o n b e t we e n C h i n e s e l i n e a g e a n d Af ic r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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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

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

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基于云南省一个彝族村落的研究伊利贵刘东旭2012-10-19 14:48:07 来源:《民族论坛》2012年第6期[摘要]弗里德曼在中国乡村研究中提出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范式之一,在这一范式的基础上,杜赞奇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以解释乡村及其与国家关系中的复杂关系。

本文在延续这一研究脉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华南和华北汉人社会的宗族研究经验借鉴到云南的彝族社会,最后的结论指出,在当下乡村社会的研究中,除了考虑既有以宗族为基础的权力文化网络框架之外,情境性变化这一维度的加入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乡村社会中复杂关系的真正意涵。

[关键词] 宗族;权力的文化网络;情境性;扎黑村在众多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之中,弗里德曼提倡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方法之一。

①在弗里德曼认为,在中国的东南地区,宗族是实现地方自治和管理的一种基本社会组织。

当地人们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通过互利合作,形成一个基于血缘的集团,以此获得最大化的资源,并有效地利用资源来自卫。

[1]在大部分情况下,充当着国家与社区之间中间组织功能的宗族是作为村民自卫组成的单位而存在,并与国家的官僚体系并行而发挥作用。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传统中国社会县级政府之下是以乡绅自治为主导的。

[2]延续着弗里德曼的思考,杜赞奇在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中,更进一步将文化和权力与宗族组织结合起来讨论。

在他看来,宗族在规范、仪式和组织方面的特征使之成为乡村权力关系网络中的关键制度,[3]它与市场、水利控制等各种关系一并构成了一整套权力体系。

而这套权力体系具体体现为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其权力要素潜藏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甚至亲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关系之中。

[4]这种权力关系又与其内部成员所认同的宗教信仰、内心爱憎、亲亲仇仇等规范和象征所构成的一整套“文化网络”相互交织在一起。

祭祀圈理论与思考——关于中国乡村研究范式的讨论

祭祀圈理论与思考——关于中国乡村研究范式的讨论

w a n t s t o t lk a w i t h t h e o i r e s o f S h i J i a n y a a n d F i r e d ma n v i a i n d i v i d u l a c a s e t o l o o k f o r e x p l a n a t i o n wa y s t h a t c a n ma k e p r o p e r
他认为要了解台湾的在台湾人类学家实践中发现前两种研究范式不村落社会要以祭祀圈的切入点并将祭祀圈界定足以解释台湾汉人社会因而提出祭祀圈的研为共同奉祀一个主神的民众所居住之地域
哥 民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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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弄
研 究范式” 的 重要 修 正 。 本 文 对祭 祀 圈理 论 进 行 了梳 理 , 对该 理 论 的发 展 和 现 状 及 其优 势 和 不足 进 行 了探 讨 。 同时 , 还回溯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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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发展和反思

中国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发展和反思

中国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发展和反思摘要:中国人类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性的变革过程。

从西方人类学家的研究开始,中国社会的人类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过程,人类学研究中的中国范式也在逐步确立和完善。

在这种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不断理解之中,对中国社会的“文化自觉”得到了注重,人类学理论得到了升华,本土人类学理论在逐渐成熟和完善。

关键词:研究范式;反思;本土化一、中国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发展史1.初期本土人类学社区研究的范式半个世纪以前的人类学者认为,以简单的社区研究的民族志方法就可以找到中国社会学理论发展的路径,可以对中国进行很好的探究。

而在此后,汉学人类学者已经逐渐意识到中国社会的复杂性以及在对简单社会研究中发展起来的传统民族志方法的局限性。

于是,越来越多的汉学人类学者试图在民族志和田野工作的基础上考察中国社会和文化,也就是在社区中考察当地的社会文化与超当地的社会文化,并力图理解二者的互动关系。

这种人类学方法受到英国功能主义的深刻影响,对中国本土研究功不可没。

在对中国的研究之中,本土人类学的研究应该说是相对较早的,费孝通、林耀华、田汝康等一批学者首先开始运用功能主义的民族志与田野调查的方法对中国少数民族和乡村地区进行研究,对经济制度、家族制度和信仰仪式等各方面运用民族志的方法进行了描述。

费孝通首先接受了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影响,他从村落调查开始,通过小城镇到区域经济的研究,再到全国一盘棋的整体模式研究,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在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基础上,他提出了中国本土化的“差序格局”、“文化自觉”等研究范式。

另外,他非常注重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认为知识要学以致用,志在富民。

林耀华也接受了当时功能主义的分析思路,对中国的亲属和家族制度做了详细的民族志描述,他的作品《金翼》以小说的方式,以自己的家族为背景,深刻全面地反映了闽中山区一个大家族的兴衰荣辱。

田汝康通过对云南少数民族村寨的研究,为田野调查的研究开辟了另一种视野,他通过对村落的总体运作和社会活动的研究来考察社会的交换,他的研究不仅具有方法论的价值,也是一份珍贵的文献。

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

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

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3乔素玲 黄国信提要:一直以来,学术界对中国宗族研究有两种不同的取向。

在革命话语的影响下,宗族被当作落后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加以批判;而人类学家弗里德曼则以功能主义为方法总结出以“祀产”为核心的中国宗族运作模式。

历史学家科大卫等结合历史学和社会人类学的研究取径,提出“入住权”的概念和“宗族是一种文化资源和控产机构”等论断,显示出超越功能主义的具有整体历史视野的宗族研究学术路径,是从中国历史发展演变逻辑出发的历史人类学宗族研究的一种成功实践。

关键词:学术史 中国宗族 弗里德曼 科大卫 中国宗族研究是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共同关注的话题。

1930年代的中国宗族研究较多地受“革命话语”的影响,宗族被作为落后的意识形态及社会组织受到批判。

1950年代以后,国内继续以“革命”观研究中国宗族,希望从根本上消除宗族对基层社会的影响。

西方的中国宗族研究以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为代表,更多地侧重于回应人类学界从非洲、美洲等非文字社会的研究中提出的问题与理论,影响极其深远。

弗里德曼之后的西方中国宗族研究的众多成果,或同意其理论,或在其框架下进行拓展,或挑战其学说,但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都不得不把弗氏作为对话对象。

中国学者所发表的宗族研究的代表性作品中也有不少是在同弗里德曼直接或间接的对话中展开自己的观点。

笔者认为,牛津大学科大卫(David Faure)和大陆学者刘志伟对中国宗族的研究,可视为成功地继承并挑战弗里德曼的少数成果之一,他们从历史学角度出发,同时又回应了人类学的问题,堪称中国历史人类学实践的代表性成果之一。

本文拟以弗里德曼、华德英(Barbara E.Ward)、陈其南等人的宗族研究为背景,评述前人学术史论著中注意不多的科大卫、刘志伟等人的中国宗族研3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域视野中的法制转型”(项目编号09BFX007)的研究成果。

古老异域的“迷思”——读弗里德曼《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及其他

古老异域的“迷思”——读弗里德曼《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及其他

古老异域的“迷思”———读弗里德曼《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及其他师云蕊莫里斯·弗里德曼是一位从事中国研究的英国社会人类学家,他的研究主题涉及婚姻、家庭、宗族、民间宗教等诸多领域,其中,对中国东南地区宗族组织的卓越分析使他在英国社会人类学界声名鹊起,他在贯通人类学和汉学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更是令人肃然起敬(Firth,1991:1-2)。

①弗里德曼为中国学界所熟知主要是通过其宗族研究,他关于中国宗族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两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Freedman,1958)和《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Freedman,1966)。

此外,1971年为纪念露西·美尔(Lucy Mair)所撰写的《从中国宗族看古老异域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an Old State:A View from the Chinese Lineage)(转引自Freedman,1979a),可看作他在学术生涯晚期对中国宗族研究的简要总结。

鉴于中国社会及中国宗族的复杂性,弗里德曼宗族理论的解释力及研究方法一度引发了极大的讨论,随之而来的是对相关著作的不断回顾。

总体而言,围绕《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所做的探讨居多,《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则较少受到重视。

《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被弗里德曼本人定位为《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的续篇,结合两本著作,他的宗族范畴才会显现出清晰的纹理。

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著作本身对“地方性知识”描述所引发的争议外,更在于它开启了一个“人类学中国研究的新时代”。

弗里德曼从未在福建和广东进行过实地调查,他书中的民族志描述多整理、归纳自二手资料及短暂的新界之行,“摇椅上的①有关弗里德曼学术生涯及成就的详细介绍,可参见Baker&Feuchtwang,1991;Firth,1991;Skinner,1979,1991。

#11 - 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古老异域的“迷思”——读弗里德曼《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及其他师云蕊莫里斯·弗里德曼是一位从事中国研究的英国社会人类学家,他的研究主题涉及婚姻、家庭、宗族、民间宗教等诸多领域,其中,对中国东南地区宗族组织的卓越分析使他在英国社会人类学界声名鹊起,在贯通人类学和汉学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更是令人肃然起敬(Firth,1991:1-2)。

①弗里德曼为中国学界所熟知也是通过其宗族研究。

弗里德曼关于中国宗族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两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Freedman,1958)和《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tung)(Freedman,1966),此外,1971年为纪念露西·美尔(Lucy Mair)所撰写的《从中国宗族看古老异域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an Old State: A View from the Chinese Lineage)(转引自Freedman,1979a),可看作他在学术生涯晚期对中国宗族研究的简要总结。

鉴于中国社会及中国宗族的复杂性,弗里德曼宗族理论的解释力及研究方法一度引发了极大的讨论,随之而来的是对相关著作的不断回顾。

总体而言,围绕《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所做的探讨居多,《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则较少受到重视。

《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被弗里德曼本人定位为《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的续篇,结合两本著作,他的宗族范畴才会显现出清晰的纹理。

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著作本身对“地方性知识”描述所引发的争议外,更在于它开启了一个“人类学中国研究的新时代”。

弗里德曼从未在福建和广东进行过实地调查,他书中的民族志描述多整理、归纳自二手资料及短暂的新界之行,“摇椅上的人类学”在弗里德曼的奥德赛之旅中不可或缺,这种特殊的研究经历使他意识到历史材料对文明社会研究的重要性,他发现,达不到对社会整① 有关弗里德曼学术生涯及成就的详细介绍,可参见Baker & Feuchtwang, 1991; Firth, 1991;Skinner, 1979, 1991.社会学研究体的把握就无法实现完整宗族模型的构建。

古老异域的_迷思_读弗里德曼_中国宗族与社会_福建和广东_及其他

古老异域的“迷思”———读弗里德曼《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及其他师云蕊莫里斯·弗里德曼是一位从事中国研究的英国社会人类学家,他的研究主题涉及婚姻、家庭、宗族、民间宗教等诸多领域,其中,对中国东南地区宗族组织的卓越分析使他在英国社会人类学界声名鹊起,他在贯通人类学和汉学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更是令人肃然起敬(Firth,1991:1-2)。

①弗里德曼为中国学界所熟知主要是通过其宗族研究,他关于中国宗族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两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Freedman,1958)和《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Freedman,1966)。

此外,1971年为纪念露西·美尔(Lucy Mair)所撰写的《从中国宗族看古老异域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an Old State:A View from the Chinese Lineage)(转引自Freedman,1979a),可看作他在学术生涯晚期对中国宗族研究的简要总结。

鉴于中国社会及中国宗族的复杂性,弗里德曼宗族理论的解释力及研究方法一度引发了极大的讨论,随之而来的是对相关著作的不断回顾。

总体而言,围绕《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所做的探讨居多,《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则较少受到重视。

《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被弗里德曼本人定位为《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的续篇,结合两本著作,他的宗族范畴才会显现出清晰的纹理。

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著作本身对“地方性知识”描述所引发的争议外,更在于它开启了一个“人类学中国研究的新时代”。

弗里德曼从未在福建和广东进行过实地调查,他书中的民族志描述多整理、归纳自二手资料及短暂的新界之行,“摇椅上的①有关弗里德曼学术生涯及成就的详细介绍,可参见Baker&Feuchtwang,1991;Firth,1991;Skinner,1979,1991。

宗族研究的人类学取径:从弗里德曼批评林耀华的宗族研究说开去

宗族研究的人类学取径:从弗里德曼批评林耀华的宗族研究说开去——从弗里德曼批评林耀华的宗族研究说开去刘志伟[作者简介] 刘志伟,1983年在中山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之后留校任教至今;1994年晋升为教授,2000年起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主任,2008年起任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现为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研究,代表性著作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等。

摘要传统中国的宗族问题,是中国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个与人类学有很大对话空间的领域。

在以汉人社会为对象的人类学研究的学术史上,关于中国宗族社会的研究存在一个深刻的分歧:究竟是从宗族作为一种基于系谱法则的亲属组织去解释社会的构造?还是把宗族看成是一种基于功能法则的社会组织?这个分歧隐含着人类学在中国研究理论与方法上一些潜在的深层问题。

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建立了一种关于中国宗族的功能分析的范式。

他的研究先从质疑林耀华早期发表的关于义序宗族研究的一篇论文出发,再以林耀华后来出版的《金翼》呈现的社会图像为依据,认为以亲属关系作为组织原则的宗族不能被视为中国社会一个相对独立的构成部分。

他把中国的宗族解释为一个复杂的社会中的功能团体,突破了从亲属原则去解释社会结构的人类学传统,由此受到出自人类学传统立场的种种批评。

事实上,在社会史研究的视角下,明清时期宗族的发展,是在各个地方形形色色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展开的,也因应着本地的社会经济关系、政治权力关系格局的改变而呈现不同的形态和演变过程。

从宗族入手的地域社会研究,不是要用血缘继嗣的法则去演绎地方历史,而是要用地方社会历史去解释宗族发展的事实。

然而,从人类学的视角看,汉人宗族毕竟在构成上使用的是一套亲属关系的系谱性话语,而其构造的基础又不可以与家庭、房、家族、婚姻、生育等系谱性因素分割开来,宗族的很多运作机制、运作原则在很多方面是这些亲属制度的衍生和变态;因此,宗族研究要发展出能够对一般社会方法建构做出贡献的理论,一定不可以离开亲属关系和系谱法则的研究,而是要着眼于家庭、分房、家族这些亲属团体去探求。

“国家与地方社会”关系中的宗族研究范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种思维 范式。这 个范式的主要特点是把宗族 当成国家与地 方社会 交流的平 台。传统 帝国时期 , 国家支持宗族的存在 , 以维持
地方社会秩 序 , 支撑帝 国的整体运转 ; 但现代化运动却要 试 图革除之 , 因为它阻碍 了现代社会的建立。 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种意义上说 , 这个

视 角也的确合乎 中国的历史实情 , 因而今后 需要 继续加 以开拓和深化。 但必须意识 到 , 它也遮蔽 了作 为亲属制度意义上的宗
族之文化 内涵。也就说 , 宗族不仅是政 治的、 经济的, 更主要是 文化 的、 风俗的。回归文化的角度理解宗族 , 是今后超越“ 国家
与地方社会” 关 系 中的 宗族 范式 的 一 条 可 尝 试 的路 径 。
关键词 : 宗族 ; 汉人社 会 ; 国家与地方社会 ; 文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 : C 9 1 2 . 4 文 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5 — 5 6 8 1 ( 2 0 1 3 ) 0 2 — 0 0 1 9 — 1 3
f a c t s o f C h i n a , S O hi t s p a r a d i g m n e e d s t o b e c o n t i n u a l l y e x p nd a e d a n d d e e p e n e d i n t h e f u t u r e . Ne v e r t h e l e s s , i t a l s o o b s c u r e d t h e
o p e r a t i o n o f he t E mp i r e, he t E mp i r e s t a t e s u p p o t r e d he t e s t a b l i s h me n t o f t h e p a t e na r l l i n e a g e . B u t C h i n e s e mo d e r n mo v e me n t t i r e s t o g e t i r d o f i t , b e c a u s e i t h i n d e r e d he t e s t a b l i s h me n t o f mo d e r n s o c i e t y . I n a s e n s e, hi t s v i e w i s i n d e e d i n l i n e wi h t he t h i s t o i r c a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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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中国宗族研究范式批判弗里德曼中国宗族研究范式批判——兼论宗族研究范式的认同取向吴作富原文出处:《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摘要: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范式对中国学界有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直接或间接的学术批判,但迄今为止,学界对弗里德曼中国宗族理论的批评有一定偏颇,特别是对构成弗里德曼宗族研究范式之内核的地方化宗族和组织化宗族理论没有进行足够的反思。

此外,由于解放后中国宗族的演变超出了弗里德曼所勾勒的传统宗族模式,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复兴的宗族”与弗里德曼所论及的传统宗族也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弗里德曼的组织化宗族和地方化宗族的研究取向对于当代中国的宗族研究已经不太有效。

当代中国的宗族是一个复杂多面的社会文化现象,以文化认同作为当下宗族研究的可选进路,有助于突破宗族研究中的理性主义、功能主义解释策略之局限性。

关键词:宗族;宗族研究范式;宗族认同;弗里德曼上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农村社会文化变迁的表征,宗族活动在中国的许多地方重新活跃起来并成为一股影响当代社会变迁的力量。

然而,由于社会宏观背景以及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以现代化理论为代表的现当代社会变迁的一般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宗族活动“复兴”无法予以说明和解释:依循现代化理论的固有思路去推演,几乎无法想像与宗族相关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和象征仪式会在当代的社会背景中“复活”。

毫无疑问,这些在现当代社会变迁理论预期之外的社会现象引起了当代学者们的浓厚兴趣,与之相伴的是,已往的人类学、社会学关于中国宗族的研究成果得到新的挖掘、检验或反思,特别是弗里德曼的理论得到了极为广泛的正向或负向的回应。

迄今为止,国内学界对弗里德曼中国宗族理论的批评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对构成弗里德曼理论范式之内核的地方化宗族和组织化宗族理论没有给予足够的反思。

鉴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宗族在许多乡村得以“复兴”,宗族的研究再度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而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理论又是中国宗族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因此,对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进行反思与批判已经是当务之急。

一、弗里德曼宗族研究范式的基本视角从中国宗族研究的学术史来看,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其理论提供了一套描述和分析中国宗族的概念工具,建构了一个系统化的中国宗族研究的理论体系。

正如Watson所指出的,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是随后一系列中国宗族研究的源头(Watson, 1982),这一系列研究主要包括Cohen、Wolf、Pasternak、Ahern等在台湾的研究和Baker、J. Watson、R. Watson、Faure等在香港新界的研究。

从西方的中国学研究(modern china study)的视角来看,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实际上是“在英国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开启了一条中国路径”(Baker& Feucht-wang,1991)。

因此,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不仅具有创新性和奠基性,而且还激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这些都充分地说明了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具有范式的价值和意义。

①那么,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范式的基本视角是什么呢?正如其著作《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的书名所表明的,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范式的基本视角是把宗族看作一种地方性的社会组织。

弗里德曼的这一地方化、组织化宗族的研究视角影响深远,上述提及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香港和台湾的宗族研究尽管对弗里德曼的许多具体观点有一系列的争议,但他们基本上都沿袭了弗里德曼的研究视角,这一做法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后对中国大陆“复兴”宗族的研究。

在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中,他关注的是社会整合而非文化整合②,从研究理路的源流关系来看,这与人类学的世系群理论(LineageTheory或DescentTheory)密切相关。

从1940年代到60年代中期,世系群理论一直是英国社会人类学界关于非西方社会的社会结构研究的主导思路,弗里德曼将继嗣群当作社会组织的研究视角与西方人类学在非洲研究中发展而来的世系群理论的问题意识——无国家的社会如何达成其社会秩序和社会整合——有关。

从弗里德曼的个人学术背景来看,他显然应该十分熟悉世系群理论,他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的前言中也说道:“分化社会中的单系亲属组织和集权政治体系是本书的主题。

”(弗里德曼,2000)这与英国人类学界关于世系群理论的问题意识相关,因此他以社会组织的视角切入中国宗族的研究也确非意外之举。

二、地方化宗族和组织化宗族理论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组织化的视角,在对中国宗族的社会结构进行研究时,弗里德曼把分析的焦点集中在地方宗族结构,并在村庄及地方社区的基础框架之上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宗族的层级概念。

弗里德曼认为,地方宗族是中国宗族的基本形式,他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中指出:“东南中国的宗族裂变似乎限制在那些地理空间明显的单位,或者是村落共同体,或者是相邻的村落群体……在宗族间通过裂变可以追溯的以往的联系是形成某种姓氏集团的基础,但是超出地域群体限制的裂变体系的扩大没有固定的框架,只要它是地方性社区,宗族就存在。

”(弗里德曼,2000:65)在他看来,宗族在地理空间上的层级次序是:村落、邻近村落群、超出地方社区。

与之相应的是,第一层级即村落范围内的宗族,可以称之为“地方化的宗族”(localized lineage);第二层级即邻近村落群范围内的宗族,也可勉强称之为地方化的宗族。

③弗里德曼的地方化的宗族基本上以村落(village)作为宗族之间的边界。

这样一来,关键的问题便是,村落本身的边界在哪里?村落究竟指的是自然聚落和行政单位?还是具有独立名称的最小的居住点?弗里德曼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

“邻近的村落群”这一概念的内涵则更加含糊,他认为邻近主要是地理空间距离,具体多远只能模糊不计了。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具体多远,而在于“相邻”概念应该包含有心理、语言、交通等方面的因素。

以弗里德曼重点研究的福建为例,由于语言复杂、习俗多样、交通不便,处于语言或习俗区域边缘的村庄,其“邻近的村落群”所对应的地理空间并不是以本村为中心的一个近似于圆形的区域,而可能是一个以本村为顶点的向同语言和同习俗区域延伸的三角形、扇形甚至其他形状的区域。

因为语言、习俗的区域往往是不规则的,再加上交通条件的限制,“邻近的村落群”所对应的地理空间就更加复杂了。

在中国传统时代,弗里德曼重点关注的福建和广东的许多乡村,宗族拥有村落范围内的共同财产,乡村的社会流动率低,交通、通讯手段落后,共同财产再加上村庄的封闭性强化了一个村庄范围内的继嗣群体的互动强度和密度,以致与超出村落范围的继嗣群体间(即便是邻近的村落)也有明显的社会心理距离,与超出邻近范围之外的同一祖源的继嗣群间则往往只有松散的、偶尔的联系,甚至没有联系。

在这种情形下,以村落为范围来界定宗族,并由此发展出高阶宗族、散居宗族的概念是有其经验意义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地理空间与宗族之层级结构之间的相关是有条件的相关,这些条件包括:继嗣群的共同财产如土地等在地理空间的分布上高度集中,落后的交通通讯条件,人口的低流动率等。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找出不少的异例来质疑弗里德曼概念体系的合理性。

如果以当代继嗣群的情况来看,由于宗族共同财产的消失、交通通讯手段的改进、人口流动的增多,以村落来界定宗族的范围,其不恰当之处就十分明显了。

弗里德曼之所以坚持地理空间的重要性,与他的组织化宗族的视角密切相关。

尽管他根据不同宗族的内部分化程度提出了从A到Z的宗族模式①,但他更关注Z端的组织化程度高的宗族。

在弗里德曼之后,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对中国宗族特别是中国东南以及香港、台湾宗族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遗憾的是,多数关于宗族的专题研究在理论方面基本上未超出弗里德曼的设定范围,也就是说,各种或明或隐、直接或间接的针对弗里德曼理论的回应与对话基本上都接受了宗族是一个实体组织的基本假设,并倾向于把宗族视为民间组织化的实体、边界清晰的共同体组织,或者是看作在一套有内在关联的意识形态、价值体系支配下的建制形式。

弗里德曼把地方化的宗族限定在村落的范围之内,这凸显了宗族的组织化特性,然而问题是,传统社会也存在着跨越村落的宗族合作和仪式活动,以及若干村落的族人拥有祠堂等共同财产的情况,这提出了如何处理地理空间和宗族组织架构之间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一致性和现实的多样性之间关系的问题。

弗里德曼的解决方案是,在地方宗族的基础上提出了高阶宗族(higherorder lineage)、散居宗族(dispersed lineage)等概念(Freedman,1966)。

高阶宗族是由若干建立在共同祖先基础之上的、有祠堂或其他公产的村落宗族组成,而散居宗族是迁居到其他地方的同一祖先的子孙后代所形成的宗族联结,当迁居者的子孙还是原居住地村落宗族的成员时,就构成了散居宗族;当迁居者的子孙形成一个新的村落宗族时,他们与原居住地的村落宗族构成了高阶宗族。

显然,这个方案不仅没有弥补反而凸现其研究视角之不足:为了达到理论概括的外延之周全,他提出了高阶宗族和散居宗族的概念,但削弱了宗族的组织化特性;为了理论的内在一致性,他坚持高阶宗族、散居宗族与地理空间有关,并依据地理空间来定义,但与此同时他却模糊了地理空间的含义。

从整体来看,解放后中国大陆宗族的曲折发展历程超出弗里德曼所勾勒的理论模式。

首先,组织化的宗族这一研究视角所关注的传统宗族的共同财产尤其是土地在解放后被收归集体所有,80年代后“复兴的宗族”也没有恢复其共同财产,宗族不再是合法的、拥有共同财产的社会组织。

其次,当代中国宗族的组织化程度很弱,其社会功能、社会影响也是弥散性的。

许多新兴的宗族具有“弱式组织”的俱乐部化、网络化的特征,有些宗族甚至处于休眠状态。

换句话说,当代宗族处于强组织和无组织的连续统之间。

再次,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社会流动的增多,宗族人口分布也已经不再如以往那么集中,交通、通讯条件的改进也为跨地方、甚至是跨国的宗族成员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便利,新兴宗族普遍地突破了地缘限制,呈现出与传统的地方化宗族不同的特点。

第四,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研究所基于的社会宏观背景及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相当显著的变化,当代宗族所处的社会历史“语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地方化宗族的理论模式无法适应80年代以来“复兴的宗族”之研究。

90年代以来,许多村庄先后重编了族谱,并重修了祠堂和祖屋,祭祖等宗族活动也时有发生,但在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活动之后,宗族似乎又无影无踪,乡村的日常生活秩序没有因为这些显而易见的“宗族的重建活动”而发生显著的变化。

在这些村庄中,宗族基本上是基于认同而建构的、在必要时可以进行社会动员的松散群体或网络,宗族之整合往往体现为文化整合而非社会整合,宗族活动所再现的也是一种文化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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