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6.23--对外版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林珊;胡惠强【摘要】针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主要是对指标在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进行了横向比较和分析,并对指标的合理性进行了思考,最后提出了对新标准的应对策略.【期刊名称】《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年(卷),期】2016(031)005【总页数】4页(P182-185)【关键词】婴幼儿;标准;强制性;纺织品;儿童【作者】林珊;胡惠强【作者单位】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正文语种】中文2015年5月26日,经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国标委)批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简称GB 31701)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的强标。
历经8年,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两次召开标准审定会,WTO/TBT通报后欧盟3次提出评议意见3。
这在现有所有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是极少有的,也可见此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都经过了严格的评估。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婴童服装产品质量,规范婴童市场,其对安全性能的全面规范也将积极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2001年,我国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首次对纺织品的安全性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2003年,为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服装纺织品质量安全的要求,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新增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安全技术指标的要求,且要求与国际水平同步。
2010年,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又进行了更系统的修订,现行版本为GB 18401-2010(简称GB 18401)于2012年8月1日实施。
国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伤害 , 所 以, 针对这类 群体 的特 点 ,
制定 了 G B 3 1 7 0 1 — 2 0 1 5《 婴幼 儿及 儿 童纺 织产 品安全技 术 规范》 , 意 在 更 好 地 保 护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的 安全 。 G B 3 1 7 0 1 — 2 0 1 5《 婴 幼 儿及 儿 童 纺织 产 品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是 在 G B 1 8 4 0 1 — 2 0 1 0《 国家 纺 织产 品基 本 安全技术规 范》 标准的基础上增 加 了一 些要 求 , 所 以说 , 当产 品满 足 G B 3 1 7 0 1 — 2 0 1 5的要 求时 , 则 必 然 满足 G B 1 8 4 0 1 — 2 0 1 0 《 国家纺织 产 品基本 安 全技 术规 范》 , 当产 品
增 内容 : 织物的要 求 、 填 充物的要 求、 附件 的要 求 、 其他要 求这 4个方面与 G B 1 8 4 0 l 一 2 0 1 0 { 国家纺织产品
基 本安 全技 术规 范》 进 行对 比分析 。指 出 G B 3 1 7 0 1 — 2 0 1 5的发布 实施 , 更好 地保 护 了婴 幼儿及 儿童 的
a n d c h i l d r e n t e x t i l e p r o d u c t s ” . Af t e r a e o n t r a s t i v e a n a l y s i s o f GB 1 8 4 0 1 -2 01 0 a n d GB 3 1 7 0 1 - 2 0 1 5,t h e n e w c o n t e n t s i n — c l u d i n g f a b r i c ,f i l l i n g ,a c c e s s o r y a n d o t h e r r e q u i r e me n t s g i v e a b e t t e r p r o t e c t i o n t o i n f a n t s a n d c h i l d r e n .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 GB 18401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GB 31701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 一对应, 分为A类、B类、C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 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 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 140mm
7岁以下 长度≤75mm 7岁及以上 长度≤140mm
序号 5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2、对填充物要求 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还应符合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执行。
3、对附件要求
a) 抗拉强力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 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8 除1-7条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
附件的最大尺寸 >6mm
抗拉强力a (N) ≥ 70
3~6mm
50
≤3mm
—
注:a 对于最大尺寸≤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 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b)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
边缘。
C)服装绳带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近年来,儿童服装尤其是婴幼儿服装的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5月26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本文按照标准项目对其中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不适用于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等。
标准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2 质量要求2。
1 标识要求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即“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即“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可不必标注GB 18401安全技术类别。
2。
2 织物要求2.2。
1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新发布的GB 31701标准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应符合表1的要求.与GB 18401相比,GB 31701对A类和B类织物增加了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但本项目本色布及漂白产品不要求。
2.2.2 重金属要求重金属铅含量≤90 mg/kg、镉≤100mg/kg,仅考核A类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表2为各相关标准有关重金属的考核要求.本项目在实际操作上应注意识别涂料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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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最新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ocx最新整理最新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GB:31701-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05月26日发布,自 06月0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注: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总则4.1.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 类。
注: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一对应。
4.1.2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 类要求。
4.1.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符合GB18401,同时最终产品还应符合4.2~4.5的要求。
4.1.4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31701A类 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可不必标注GB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
织物的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应符合GB18401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以及表1的要求。
填充物的要求表1项目A类B类C类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3(深色2-3)2-3——重金属b/(mg/kg)≤铅90————镉100————邻苯二甲酸酯c/%≤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0.1————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0.1————燃烧性能d1级(正常可燃性)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作者:游刚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中旬刊》2017年第04期摘要:为规范我国婴幼儿和儿童服装市场,促进企业、监督者和消费者对该标准的理解,该文通过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安全要求规定、附件要求和试验方法、限量物质限量规定、阻燃性能规定以及标签标注要求等方面的介绍,对生产者、监督者和消费者提出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目前,我国现行GB 18401已经成为构建我国纺织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标准,是我国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主要依据。
GB31701-2015标准将于2016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下面是本人对GB31701-2015标准的理解。
1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本条规定可以延伸理解为:出口转内销的儿童服装、随同其他产品销售作为礼品赠送的儿童用毛巾、京东和淘宝上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等都要适用本标准。
2 技术要求2.1 安全方面本标准中织物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完全一致,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佳、B类次之、C类是最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说明上标注该纺织品达到的安全类别,同时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A类产品需要达到铅含量应小于等于90mg/kg,镉含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应小于等于0.1%,燃烧性能为1级(正常可燃性),耐湿摩擦色牢度在3级以上。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必须达到B类指标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必须达到C类指标要求。
国内外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规范介绍要点

国内外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规范介绍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儿童食品问题,让中国制造再遇产品安全危机。
孩子一向以来是重点保护群体,任何儿童或婴幼儿接触到的产品都应该严格把关,确保其安全性以防止对孩子造成危害。
儿童纺织品、服装是另一直接接触孩子的生活用品。
从被召回和通报的出口儿童服装事件看来,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绳带和小部件的潜在危险等都是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国家地区对儿童服装进行监督的重点。
在国内,从国家质检部门对全国各省市的儿童服装产品抽查通报结果分析,这些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甲醛超标、绳索和拉带安全和偶氮染料等危害产品安全性的“元凶”正日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2008年10月1日,中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FZ/T81014-2008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制定的行业性国家标准,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
对于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性的监控,各国有不同的法规与标准。
天祥集团纺织部多年来致力于为出口到世界各国和在中国国内产销的纺织品服装提供测试服务。
通过各种的法规性测试和产品性能测试,为生产商确保产品质量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风险,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信心的保证。
针对儿童纺织品服装的安全性,以下项目的监控及法规的执行备受质检部门及消费者所关注。
pH值纺织生产过程中所用的酸碱物质导致pH值偏酸或偏碱。
人类皮肤表层呈微酸性,pH值偏高或偏低的纺织品容易引起皮肤破损,也会引发皮肤过敏,而pH 值为中性或微酸性的纺织品则无损皮肤。
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把婴幼儿用品划分为A类纺织产品,规定其pH值在4.0-7.5之间。
欧美等国对纺织品的pH值暂无法令性规定,但买家对此却有一定的要求。
儿童睡衣防火性能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火险隐患无所不在。
为了减少由于纺织品易燃引起的火灾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对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测试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有别于欧盟和日本,美国的纺织品技术法规特别强调纺织品的阻燃性能要求:服装所用纺织品必须达到16 CFR 1610规定的1级要求;儿童睡衣的要求更高,必须达到16 CFR 1615和1616规定的要求。
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深度解析

Count Plate Method 平板计数法
< 106 CFU/g
< 102 CFU/g < 102 CFU/g Not found in 20g 在20 g中无
当羽绒耗氧量不超过10mg/100g时,可不考核微生物指标。
19
质量要求与相关测试
附件的要求:抗拉强力
25
质量要求与相关测试
标准表3具体条款 – 部位要求
婴幼儿及 7 岁以下儿童服装 7 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 75 mm 的 自由端。 1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 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 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 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 绳带。
2016-4-1
GB 31701 – 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Intertek China Oscar Gu 29th Mar 2016
1
GB 31701-2015 GB 31701-2015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infants and children textile products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 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 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附件的最大尺寸 mm > 6 抗拉强力a N ≥ 70 a :对于最大尺寸≤ 3 mm, 或者无法夹持(夹持 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 的变化,方法见标准附录A 备注
3 - 6 ≤ 3
16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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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 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 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 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 充物应符合GB 18401 中对应的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T 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 的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 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附件的最大尺寸 mm >6 3~6
抗拉强力 N ≥ 70 50
a
≤3
a
—
对于最大尺寸≤3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 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检查洗涤后试样的每一个附件,记录洗涤后附件状态
——无变化; ——有可忽略的变化:附件与初始状态比较有微小变化, 但仍牢固地附着在试样上; ——有轻微变化:附件有轻微、可见的松动; ——有明显变化:附件或者织物明显损坏; ——完全脱离:附件从织物上完全脱离。
5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6
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序号 7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 处的服装,底边外的绳带应该完全置于服装内
序号 8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 纺织 产品。 不适用于: 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 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
产品类别
婴幼儿纺织产品
年龄
0-3岁 3-7岁
一般适用身高
≤100cm 100cm~130cm 女童:130cm~155cm
儿童纺织产品
耐水 (变色、沾色)
色 耐酸汗渍 (变色、沾色) 牢 耐碱汗渍 (变色、沾色) 度 耐干摩擦 耐唾液(变色、沾色) 异味
≥3-4 ≥ 3-4
≥ 3-4 ≥ 4 ≥ 4
≥ 3 ≥ 3
≥ 3 ≥ 3 / 无
≥ 3 ≥ 3
≥ 3 ≥ 3 /
增加了对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 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 和2种重金属铅、镉的限量要求;
7-14岁
男童:130cm~160cm
标识要求
GB 18401 GB 31701
要求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婴幼儿纺织产品: 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 即 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 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如,GB 31701 A类 GB 31701 B类 GB 31701 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可不必标注GB18401安全技术类别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 所用织物应符合GB 18401 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 要求以及本标准的要求。
项目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甲醛含量/(mg/kg) pH值 ≤ 20 4.0~7.5 A类 B类 禁用(≤ 20mg/kg) ≤ 75 4.0~8.5 ≤ 300 4.0~9.0 C类
儿童纺织产品:
产品标准 + GB 31701 A类、B类、C类
谢 谢!
Stock Code:300012 Hotline: 400-6788-333 Website: http://
1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 何绳带
序号 2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 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 端或周长超过75mm的绳圈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序号 3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 不应超过360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增加了燃烧性能的要求。
项目
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 重金属b/(mg/kg) ≤ 铅 镉 DEHP、DBP、BBP DINP、DIDP、DNOP ≥
A类
3 (深色2-3)
90 100 0.1 0.1
B类
2-3 — — — —
C类
— — — — —
邻苯二甲酸酯c/%
燃烧性能d
≤
1级(正常可燃性)
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如果进行阻燃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的要求。
Hale Waihona Puke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
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部位: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序号 婴幼儿及 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 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 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 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 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 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除了第1项~第7项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 过140mm
序号 9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
序号 10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的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例 如,串带)其两固定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
注:非纺织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
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
锐利物。 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 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婴幼儿纺织产品:
产品标准 + 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姜楠 Alice Jiang CTI Softline Product Division
2007年立项 2008-2013年,讨论-征求意见-审定 2014年5月,向WTO提交TBT通报 2015年5月,发布 2016年6月1日,实施 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 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 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a
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按GB/T 4841.3 规定,颜色大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 深色。 b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 c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 d 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 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的织物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