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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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允许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2)学生社团简介;(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4)成员(成立前应有15 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6)其他必备材料。

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6篇)3篇

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6篇)3篇

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6篇)3篇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6篇)3篇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

(第二周之前完成)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2)外出活动;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

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

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

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社团管理办法

社团管理办法

XX县XX镇初级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以兴趣为导向,以自愿为基础,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在我校教导处的管理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备案,报洛宁县教育局教研室备案。

第七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社团学生应在10人以上(包括10人);(二)有规范的名称;(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四)有规范的制度;(五)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㈤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是注重探索求知的学术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体验感悟的实践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人文底蕴的文娱类社团;也可以是激烈拼搏、注重交流共进的体育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特长发展的技能类社团等;也可以是注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类社团等。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学校教导处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对学生社团实施定期检查;(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

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社团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奖励制度第十二条学校鼓励社团发起并组织各种比赛活动,对组织规范,有一定影响的活动,学校将给予大力支持,认定比赛成绩,颁发相应证书。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第六条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

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国际合作部备案。

第七条社团负责人和主要骨干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其社团工作成绩在相关的综合测评和推优评奖中给予相应考虑。

第八条社团必须具备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应是我校所属部门或组织,指导教师应是我校专任教师。

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社团进行必要的指导;各部门、各院(系、所、中心)也应大力支持社团工作和社团活动,并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指导。

第九条社团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受共青团学生社团总支部委员会的指导。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

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

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

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为加强社团管理,使我校社团活动有序、规范的开放,特推行《河天镇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2、社团部设副部长两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1、新社员的招募:(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享有转会的权利。

3、社团活动转会制度: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二周活动一次;(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二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应制定规范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篇11、社团组建方式。

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

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

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

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

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

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

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每天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个别社团因客观原因可以不每天都活动),并做好记录。

活动时间为下午放学后的3:50-4:30,地点要相对固定。

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

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

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

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

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

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

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

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

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

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一、事假: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第五条:附则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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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中学(*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建设民主、和谐、创新的学校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第三条社团活动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团以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民主、和谐、创新的学校文化,服务学生和服务社会为目的,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实第二课堂教育基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开展各种积极而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教务处、政教处和团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机构,负责社团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习类、体育类社团;政教处主要负责科技类社团;团委主要负责艺术类、服务类社团。

第六条社团管理遵照“严格管理,积极引导,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申请成立第七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及筹备组成员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技能,并且有较好的思想品德素养。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开展工作。

1、申请:向学校分管部门(即教务处、政教处或团委,下同)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1)申请书;(2)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的社团名称及介绍;(3)相关章程(草案);(4)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情况介绍;(5)社团筹备负责人的情况介绍;(6)社团筹备组成员名单(至少5人);(7)社团筹备主要负责人所在班级的意见;2、登记:填写《*****中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3、分管部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一周内给予答复;4、审核批准:经分管部门考察讨论后,报校长室审议批准,经批准后,颁发《***中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证》,社团进入运行期。

5、批准运行后,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各年级或班级成立独立学生社团和各学生社团在年级或班级成立分会,均由分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三章关于社团相关人员的基本规定第十条学生社团必须聘请至少一名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思想境界和专长的教师(专家学者)作为指导教师或顾问。

指导教师或顾问如有调整须报校分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民主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并接受校分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学生社团负责人应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并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具有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

各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分管部门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特殊情况,可由分管部门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 有多门功课不及格者;(2)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3)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4) 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在校就读学生,社员毕业或因为其他原因离校的视为自动脱离社团。

社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校外招收会员。

第十三条分管部门可以对社团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改聘提出建议。

第四章社团设置基本规定第十四条各个社团必须有符合社团发展的合理章程。

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名称(必须冠名“***中学XX(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2、宗旨;3、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4、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5、经费来源及其管理办法;6、社员的权利和义务;7、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任免程序;8、社团成员资格的取得和取消(社员条件,入退手续);9、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十五条各社团设会长(理事长)一名,副会长(副理事长)及其他组织机构负责人若干名。

会长(理事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是该社团的代表人,并对该社团的事务负责。

第五章社团活动基本规定第十六条社团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社团的一切活动接受学校分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社团组织活动(社团内部会议除外)必须向学校分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

社团活动应与本社团性质和特色相结合,学校分管部门原则上不批准与本社团性质无关活动的开展。

第十九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服从学校工作大局。

第六章社团运作管理基本规定第二十条所有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社团注册手续,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各社团负责人须持《***中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证》到分管部门进行注册。

各社团注册时须提供现有成员概况。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牵头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学校社团有关规定和计划,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和活动情况的汇报。

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二条社团财务管理:1、社团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拨发,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2、各社团必须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学校分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分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团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情况混乱的社团做出相应处理;3、社团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4、社团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收费,违反者学校给予纪律处分,退回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社团的变更和注销:1、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如既改名,又更改活动范围的则视为原社团注销;2、社团及其分会因管理不善,无力维持的,由学校分管部门公布撤消。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刊印内部资料必须经分管部门同意,由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印制。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凡申请网站域名的,须报校分管部门批准。

社团网页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网络管理的各项规定;各社团网页必须挂靠在学校网站共青团栏目上面。

第七章社团评估和奖惩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学年对所有社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活动检查,做全方位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在学年总结中评出优秀社团、合格社团和不合格社团。

对优秀社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视情节及后果,对社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对社团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和取缔。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其强行注销: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2、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恶劣;3、连续两个学期未注册,机构瘫痪;4、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凡受处分的社团(含个人)和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优秀社团的评比资格:1、无故两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的;2、未登记注册的社团而擅自开展活动的;3、未经批准便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与批准的方案不符的;4、不按期到分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各学生社团章程及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违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中学(*年*月*日)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安全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指导教师全程进行安全管理和活动指导。

第二章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活动的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外活动须于活动一周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外出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严禁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游泳、赛车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高风险活动。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开展校外活动时,须提交:(1)活动申请表;(2)活动实施方案;(3)活动安全预案。

第六条申报活动初审通过后,活动举办前须提交:(1)《***中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登记卡》;(2)参与活动成员家长同意意见;(3)带队教师意见;(4)《***中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三章活动实施第七条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报书及实施方案规定开展。

学生社团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

第八条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校外活动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申请活动安全储备金,及时汇报活动进展安全情况。

第九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租用汽车的,应审核车辆及驾驶员证照。

第十条参与以学生社团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2)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3)不到险要地带活动、游玩;(4)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5)积极协助社团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疾病的,由临时带队教师及时报学校领导;伤害、疾病严重的,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前期治疗费用可以申请活动安全储备金垫付。

整个治疗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取缔社团,并给予社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中学(*年*月*日)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社团的科学、高效、有序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培养社团竞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根据《***中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优秀社团评比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实施,每学年举行一次,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方针,按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评选条件:1、凡正式登记注册满6个月的社团均可参加评比;2、遵守校纪校规,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努力构建社团自身文化,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3、遵守学校《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二、评定细则第三条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各社团提交《申请表》及评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团章程、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学年工作计划及总结、社团活动记录、社团活动文字及声像材料、社团活动成果、安全状况报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等。

对逾期不申报、不提交材料的,取消评定资格。

第四条确定的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长室审核,经过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命名表彰。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1、有向学生乱收费的;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其他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

第六条奖励:由学校对优秀社团及社团负责人、指导教师进行表彰,授予证书。

三、附则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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