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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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财政(税)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

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2024年广东事业编体检须知

2024年广东事业编体检须知

附件
体检须知
一、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请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检前,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留待体检当天到医院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招聘的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2010年12月15日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

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第九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

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1.内科身高、体重、血压、心脏、心界、心率、肺、腹部、肝、神经系统、脾2.外科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四肢关节、头颅、肛门外生殖器3.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4.耳鼻喉科听力、耳部、鼻部、咽部、喉部5.口腔科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颞下颌关节6.妇科1已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2未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已婚女性内诊: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未婚女性肛诊:外阴、宫体、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或获得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 /L、女性高于80g/L;合格..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颅骨缺损经修复大于2平方厘米的、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除肝内小胆管结石外;有梗阻的胆结石、胆囊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严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形;不合格..。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旨在保障事业单位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体检程序等内容。

首先,广东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项目和特殊体检项目。

常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心电图、胸部X光片等项目。

特殊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要求而设定,如高空作业人员需要进行肺功能检查,食品从业人员需要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等。

其次,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体检项目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是指符合体检项目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人员;不合格标准是指不符合体检项目要求,存在身体健康问题的人员。

对于不合格人员,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岗位、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或者安排退休等。

最后,广东事业单位体检程序主要包括体检前准备、体检过程和体检后处理。

体检前准备包括个人资料准备、体检通知的接收和了解体检项目等。

体检过程是指体检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体检项目的检查和测试。

体检后处理是指根据体检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合格人员的录用、不合格人员的处理以及体检报告的保存等。

总之,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希望广大事业单位人员能够重视体检工作,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呢?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呢?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关注员工健康状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严格遵守体检规定,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与健康。

下面小编带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对于各位来说大有好处,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也就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主要是进行血压的测量,身高体重的检测,同时也需要进行胸片的检查和心电图、心脏彩超的检查。

同时也需要进行传染病方面的检测,看是否有异常的疾病,也需要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和血生化的检查。

如果有异常严重的心肺方面的疾病,或者是有异常的传染病的情况,就不可以通过正常的入职的。

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方面严重的疾病,是不会影响到入职情况。

扩展资料: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可以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一般准则为,不传染,不恶化,非可治愈类等不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

病情分析:健康体检的程序一般是在空腹的前提下完成抽血化验(包括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肿瘤标志物、激素、微量元素等项目)和腹部超声检查。

还有不需空腹的内、外、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妇科及中医等临床科检查,心电图、胸部透视、骨密度、经颅多普勒等辅检科检查,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选做其它项目。

公招教师体检标准是些什么?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指广东省内各类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的一系列体检要求和标准。

体检是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和员工入职的必备程序,也是保障员工健康的重要举措。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体检流程,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一、体检项目。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包括了一系列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体基本状况检查、专科检查、化验和影像学检查等内容。

身体基本状况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专科检查主要针对不同岗位的特殊要求,如心电图、肺功能、肝功能等;化验和影像学检查则包括血常规、尿常规、X光检查等项目。

二、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对各项体检项目都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比如,对于身体基本状况检查,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55厘米;体重要求在正常范围内;血压要求稳定在正常范围内等。

对于专科检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要求,制定了相应的体检标准。

化验和影像学检查的标准也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

三、体检流程。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规定了体检流程,包括预约体检、体检前准备、体检过程、体检报告出具等环节。

体检流程的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体检效率,保障体检质量,为事业单位提供可靠的员工健康数据。

四、体检结果处理。

根据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查三种情况。

合格者可顺利通过体检,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不合格者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安排;待查者则需要进一步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适合工作岗位。

五、体检管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还规定了体检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体检机构的选择、体检费用的支付、体检数据的保密等内容。

体检管理的规范有助于保障体检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为事业单位提供可靠的员工健康数据。

总之,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员工健康和工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

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体检流程等内容。

以下将对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体检项目。

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体基本指标、常见疾病筛查、职业病检查等内容。

身体基本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常见疾病筛查包括心脏病、糖尿病、肝功能、肾功能等项目,职业病检查包括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职业病检查。

这些体检项目能够全面了解员工的身体状况,为事业单位提供健康的员工队伍。

二、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包括身体基本指标、常见疾病筛查、职业病检查的标准要求。

身体基本指标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体重指数、血压值等;常见疾病筛查要求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员工进行适当安排和处理;职业病检查要求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这些体检标准能够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

三、体检流程。

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流程主要包括体检通知、体检登记、体检检查、体检报告等环节。

体检通知是事业单位通知员工进行体检的准备工作,体检登记是员工到达体检机构后的登记手续,体检检查是员工进行体检项目的具体操作,体检报告是体检机构对员工体检结果的书面报告。

这些体检流程能够规范体检工作,提高体检效率,保障体检质量。

综上所述,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保障事业单位员工身体健康的重要规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体检流程等内容合理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

希望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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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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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
1.内科
身高、体重、血压、心脏、心界、心率、肺、腹部、肝、神经系统、脾2.外科
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四肢关节、头颅、肛门外生殖器
3.眼科
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
4.耳鼻喉科
听力、耳部、鼻部、咽部、喉部
5.口腔科
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颞下颌关节
6.妇科
(1)已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

(2)未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

已婚女性(内诊):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
未婚女性(肛诊):外阴、宫体、附件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或获得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经修复大于2平方厘米的、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除肝内小胆管结石外,有梗阻的胆结石、胆囊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严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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