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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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一、观测目的:1.了解管道在使用和不同季节等不同条件下的沉降情况,以便判断管道是否安全运行。

2.监测管道沉降变形情况,及时预警管道沉降速度过快或超过预设限值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观测方法:1.采用定点观测法,以管道上装有的固定标志物为基准点,通过多次观测,测量标志物相对基准点的高程变化,从而反映管道的沉降情况。

2.观测方法应选择准确、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时机:1.对新建管道,应在管道完工验收后及时进行沉降观测。

2.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在关键时刻(如管道使用一段时间后、地震发生后等)进行定期观测,以便及时发现管道沉降异常。

3.对已发现管道存在异常的地区,应加大观测频率,密切监测。

四、观测仪器设备:1.高精度水准仪或全站仪作为主要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使用精密水平仪或导线仪等辅助设备对高程变化进行精确测量。

3.观测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定期维护调整,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五、观测数据处理: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于多次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3.通过观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判断管道的沉降速度,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将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形成可靠的报告。

六、报告编制:1.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方法和原始数据的描述,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的呈现,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报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3.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存档,以便后续的管道安全评估和维护工作。

总之,规范的管道沉降观测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备,及时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XCJL-1标段 (1)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1.自然地理特征 (2)1.1地理位置 (2)1.2地形地貌 (2)1.3地质条件 (2)1.4水文地质 (3)1.5气象条件 (4)1.6地震参数 (4)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4)1、沉降变形观测范围、内容 (5)2、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四、沉降变形观测的标准与要求 (8)1、沉降变形测量 (8)2、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8)3、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 (9)4、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11)5、实施测量工作要求 (13)6、沉降变形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16)⑴路基工程 (16)⑵桥涵工程 (17)⑶梁体观测标: (19)⑷观测频次要求 (21)⑸隧道工程 (22)⑹过渡段工程 (25)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XCJL-1标段沉降变形观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铁建设[2006]158 号《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2、工管技[2009]77 号文《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3、铁建设[2009]209 号《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 TB10621-2009;4、铁建设[2009]196 号《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TB 10601—2009;5、铁建设[2007]85 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6、中铁一院、中铁二院编制的《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方案》;7、其它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二、工程概况新建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西安至江油段(四川省境内)站前工程XCZQ-1标段D2K344+470~DK383+878,线路长为38.925Km。

本标段复杂特大桥5400.5m/3座、大桥1519.9m/5座、中桥186.2m/2座、涵洞71.47m /5座。

隧道30632km /8座。

区间路基长0.422km,中子站场长度为1.895 km。

沉降观测监理工作制度

沉降观测监理工作制度

沉降观测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沉降观测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沉降问题,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007-2011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监理工作。

二、沉降观测监理组织机构2.1 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沉降观测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沉降观测工作。

2.2 沉降观测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的需要。

2.3 沉降观测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沉降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沉降观测监理工作内容3.1 沉降观测方案的审查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沉降观测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审查内容包括:观测依据、观测方法、观测频率、观测仪器设备、观测数据处理等。

3.2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设置沉降观测点,确保观测点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观测点应设置在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反映整个建筑工程的沉降情况;(2)观测点的设置应避免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交通、施工等;(3)观测点应具有明显的标志,便于观测和维护;(4)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3 沉降观测过程的监督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沉降观测方案进行观测,确保观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督内容包括:观测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检验、观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观测数据的记录和整理等。

3.4 沉降观测数据的审核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沉降观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内容包括:观测数据的记录、计算、分析和报告等。

3.5 沉降问题的处理监理单位应根据沉降观测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沉降问题。

处理内容包括:分析沉降原因、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等。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沉降观测方案及措施

沉降观测方案及措施

沉降观测方案及措施
建立房屋沉降点设置监理审批制,在确立设置点方案和沉降方案观测时报监理确定,按现场进行沉降点观测时由监理共同工作。

(一)沉降观测水准点的埋设
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房屋四角转角处以及中间每隔10〜20m的轴线上。

水准点:不少于2个,设置在建筑物30〜80m稳定、可靠的上层内;或沉降己稳定的建筑物上,严格国家标准执行。

(二)沉降观测点的埋设
沉降观测点埋设应符合和设计规定要求,所有沉降观测点埋设完后,及时将观测点保护起来,以免在施工中将观测点损坏而影响观测的准确性。

(三)观测方案及技术要求
1.沉降观测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
要求作业。

观测仪器采用S3精密水准仪,配合因瓦尺作业。

采用相同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并要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工作。

2.观测要求:第一次沉降在观测点安设稳定后及时进行,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每做二层楼观测一次,主体结构验收以后,砌内外填充墙时,每三层做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测4次,第二年测二次,
第三年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沉降变形观测监理细则(二)2024

沉降变形观测监理细则(二)2024

沉降变形观测监理细则(二)引言概述:沉降变形观测监理细则(二)是针对土建工程中的沉降变形监测工作而制定的监理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监理单位对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为:监测设备与仪器的选择、观测点布设、观测数据的处理、监测报告的编制和监理验收的内容。

正文:1. 监测设备与仪器的选择1.1 根据工程要求和监测目的选择合适的沉降变形观测设备和仪器。

1.2 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校准和检测。

1.3 考虑环境和工程条件,选择合适的仪器类型和规格。

1.4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仪器操作和维护。

1.5 对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观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2. 观测点布设2.1 根据工程特点和监测要求,合理布设观测点。

2.2 角度观测点布设要满足准确性和重复性要求,避免遮挡和干扰。

2.3 沉降观测点布设要遵循工程的整体布局,保证代表性。

2.4 观测点位置的选择要满足观测目的和监测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对每个观测点进行详细的测量,记录和标注。

3. 观测数据的处理3.1 对观测数据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排除异常数据。

3.3 采用科学的数据处理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和解读。

3.4 对不同观测点的数据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和建议。

3.5 编制观测数据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表格、曲线图和统计分析结果。

4. 监测报告的编制4.1 根据监测工作的要求和数据处理结果,编制监测报告。

4.2 报告内容包括观测工作的目的、方法和过程说明,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结论和建议。

4.3 报告要求准确、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4.4 监理单位应对报告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报告质量和准确性。

4.5 监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工程方,并保存相关资料。

5. 监理验收的内容5.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测工作的要求和结果,进行监理验收。

高层建筑施工中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高层建筑施工中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作规 程 , 悉测 量理 论 , 针对 不 熟 能
在 该工 程开 工 前 ,建设 单 位
倒塌 。
委 托 了一 家具 有沉 降 观测 资质 的 单 位 对 该 工 程 进 行 沉 降 观测 , 并
同 的工程 特点 、具 体情 况 采用 不 同 的观测 方法 ,对 测量 过 程 中出
◆工程实例
委托 公司对 监理 沉降观 程全 现的 题能 测过 问 够分析 并正 原因 确地
运 用误 差 理 论 进 行 平 差 计 算 , 做
某 广 场 工 程 , 建 筑 面 积 程 监理 。
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造成的。按 高速公路 、 汉孝高速公路的招投 按程序办事” 的原则 。 由于业主以
交 通 厅 主 持 的 京珠 高速 公 路 、 襄 误 ,各 项 目建 设指 挥 部均 提倡 和 运行 的必要 手段 ,也是 依 法 管理 荆 高速 公路 、 十高速 公路 、 襄 孝襄 强 调 “ 合 同办 事 , 规 范 办 事 , 按 按 项 目的有 效措 施 。
到按 时 、 速 、 快 精确 地完 成每 次测
招 标 投标 制 、工程 监 理制 和合 同 害 己。 践证 明 , 实 加强 合 同管 理是
[ 、束 五 结 语
笔 者 有 幸 参 与 了 由 湖 北 省
管 制在 目设 施 程 , 证 目 建 实 沿 法 理 。项 建 实 过 中 保 项 的 设 施 着 制
为及 时 纠正合 同执 行 的偏 差 和疏 化 、 准 化 、 范 化 、 序化 轨 道 标 规 程
法 制 的逐 步健 全和 国外 施 工 队伍 高 效益 以及 创 “ 品工 程 ” “ 精 、 国优 的纷纷 介 人 ,合 同管理 的 功能 将 不 断得 到强 化和完 善 。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控制依据 (1)(三)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四)沉降变形观测的标准与要求 (4)(五)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5)一、工程概况1.项目简介2.参建单位:1 建设单位:2 项目管理单位:3 监理单位:4 设计单位:5 勘察单位:6 施工单位:二、控制依据:1 设计图纸。

2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3 施工方案三、监理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项目部派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沉降变形观测全过程进行旁站和平行观测。

(2)对施工单位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观测准备工作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负责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沉降变形观测方案。

(4)核查施工单位的观测人员、设备是否能够满足观测要求。

(5)对旁站和平行观测数据进行复核,并对观测数据集中整理,与施工单位一起将平行观测数据移交评估单位,并将路基和过渡段作为监测的重点。

(6)核查施工单位的观测断面与观测点设置是否满足《新建铁路贵阳至广州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设计文件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的观测组织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8)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9)监理项目部组织各监理组提供《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平行观测报告》与《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监理工作报告》。

①监理单位编写《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监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I监理单位沉降观测组织机构,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的配置情况;II审查施工单位监测网布设情况、测设精度、观测断面布设、观测频率等是否满足要求;II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仪器的精度标准、仪器年检情况,沉降观测人员持证上岗等是否满足要求;IV说明观测基桩和观测点的保护情况,施工单位对丢失或损坏的观测桩的恢复情况,沉降观测点标示设置以及对观测数据出现的异常点的处理情况等;V说明对原始测量资料监理检查、签署情况;VI说明对平行观测的监理检查情况;VI对施工单位沉降观测工作及成果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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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沉降观测的监理控制内容主要分为:1、基准点、沉降监测点布设的要求。

2、观测时间及周期要求。

3、观测仪器及人员要求。

4、实施阶段监理控制工作。

5、预警值要求范围。

一、基准点、沉降观测点布设要求:
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规定不得少于3个。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建(构)筑物的下列部位:1、建(构)筑物的主要墙角及沿外墙每 10~15m 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

2、沉降缝、伸缩缝、新旧建(构)筑物或高低建(构)筑物接壤处的两侧。

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建(构)筑物不同结构分解处的两侧。

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且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5、基础底板的四角和中部。

6、当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时,布设在裂缝两侧。

7、沉降观测点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以高于室内地坪(正负0)0.2-0.5为宜。

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二、观测时间及周期要求: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每增加1-2层观测1次,建筑物封顶后,应每3个月观测一次,观测一年。

如果最后两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即可终止观测。

否则,应继续每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

工业厂房或多层民用建筑的沉降观测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

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三、观测所用仪器及人员要求:一般高层及重要的建(构)筑物在首次观测过程中适用精密仪器的设备(加密水准仪、铟合金尺等),在±0.00 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准仪测量方法,采用放大率倍数较大的S2或S3水准仪进行观测。

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m,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

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mm。

审查检测单位观测人员资质,要求观测人员持证上岗。

四、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要求进行日常观测并将观测结果报监理审批,提请监理复核。

监理抽查复核应不少于30%观测过程中,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展变化,如局部荷载实然增减、基础四周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及时调整观测方案。

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准点定期进行联测,尤其是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检查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施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观测点的保护。

沉降观测数据判定与结果处理。

若设计未注明,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沉降是否符合稳定性指标、地基变形允许值指标、沉降速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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