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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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第1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1、尽快限制事故的进展,消退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急;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连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应设法在未挺直受到损害的机组上增加负荷;3、快速对已停电的用户复原供电;4、调整运行方式,使其复原正常;5、当厂用电消逝时,首先应设法复原厂用电源和尽量保持机组油压。为了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保持糊涂头脑,集中留意力,保持设备的平安运行,快速正确地执行领导人的指示。只有在接到挺直领导人的指令后,或者在对人身平安或设备完整有挺直明显危急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第2条在厂内发生事故时,只允许挺直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厂领导及厂部批准人员进入和留在事故现场。在处理事故时,各值班人员务必留在自已的岗位上,尽力保持所负责的设备连续运行。第3条假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原岗位上,接班人员可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关怀处理事故。交接手续可依据详细状况双方协商解决。第4条值班人员负责的设备或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务必遵照下列顺序处理事故。1、依据表计指示,设备的外部象征,推断事故的面面状况,并应立即与领导联系,报告开关、疼惜、自动装置的动作状况,周波、电压,负荷变动状况,并作好送电或并列预备,待命操作。2、事故对人身和设备有威逼时,应立即设法消退这种威逼,应尽力设法保持或复原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特殊留意对未挺直受到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3、快速进行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的地点、性质和范围,查明后实行措施,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正确的记录下来。4、依据需求起动备用设备。5、若运行人员估量自已的力气不能处理损坏的设备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在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应做好现场平安措施。6、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值班人员务必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快速而正确地报告相关人员,否则即使不是严峻的事故,也可能因缺乏正确的协作而造成整个电厂的混乱。第5条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务必冷静、正确,任何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处理,往往会使事故扩大。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认真凝视表计和信号指示,并留意周波、电压的调整工作。在中控室值班人员中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殊是先后顺序)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信号、发生时间等。第6条发生下列各种事故时,首先应处理事故,并应向有关工程师、厂领导汇报及通知有关的负责人,这些事故是:1、电厂主要设备的事故解列。2、电厂事故性出力降低。3、厂用电源系统故障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运行中的主要设备损坏。5、发生人身事故。第7条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间的相互关系1、中调值班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面面领导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调度员通过值长领导全部处理事故的人员。值长和全部值班人员应快速而无争论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一切指令。凡无原则地拖延值班调度员指令的人,应负不执行指令的责任,批准不执行该指令的人也要负责。处理事故时,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如更改主结线运行方式,变更负荷等均应依据现行的调度规程,依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执行。2、假如值长认为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有错误时,应予以指出,并向调度员作简洁的说明。若值班调度员确认自己的指令是正确的,值长则应立即执行。3、假如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挺直威逼人身或设备平安时,应把拒绝执行指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厂领导,并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中,然后依据厂领导的指示行动。4、值长是电厂事故处理的挺直领导人,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厂内全部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发觉一切不正常现象都要挺直报告值长。在处理事故时,全部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都要听从当值值长的领导,不得对值长的指令不执行或不正确地执行。5、在某些状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务必进行某些紧急操作,这些操作可以由值班人员不待指令先执行,然后报告值长和调度员,这些操作的范围如下:① 将挺直威逼人身平安的设备停电。②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③ 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逼时,将该设备隔离。④ 当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复原其供电电源。.篇2:以案释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东莞市大岭山镇"526'较大中毒事故2021年5月26日9时30分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委会下虎山的东莞市华业鞋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挺直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621.54万元。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未准时实施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状况下盲目施救该起事故的挺直缘由是工人姚某平违反华业公司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平安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平安操作规程,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监护人员的状况下,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皮浆池,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事故伤亡扩大。未按要求定期开放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均未把握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力气依据调查发觉事故单位华业鞋材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主要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黄某瑜、邓某、吕某杰,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状况下盲目施救,造成自身死亡。同时,邓某、李某明先后要求不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危害、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应急处置力气的码纸工唐某万等人开放应急救援,最终导致多人受伤。李某明,华业公司法人代表、平安生产负责人,姚某平,二车间湿抄班乙班代理班长,黄某瑜,二车间湿抄班甲班班长、生产平安管理人员,邓某,华业公司生产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吕某杰,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案例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从事故应急救援角度,事故发生单位处于最挺直的地位,应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事故挽救。为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有序开放,客观上需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性质不同,生产平安事故的特点以及应急救援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难以完全体现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也需求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将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真正转化成实际的应急救援力气,确保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快速启动并高效、协调地运行,达到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 阅历,生疏、把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协作。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进一步检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发觉存在的问题,准时调整完善。考虑到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意义,本条将定期组织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明确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本案例中,事故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开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应急救援流程和正确施救方法,原本只是1人遇险,假如正确处置可以做到胜利脱险,而平常缺乏训练导致企业从上到下缺乏应急学问,最终导致救援失败,事故扩大。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因未组织开放应急演练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制裁。。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5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5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1.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措施:(1)遇到大面积停电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的同时,认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领导;(2)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3)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4)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做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2.重大设备故障的处理:(1)遇到重大设备故障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同时认真分析造成重大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主管;(2)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工作;(3)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并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处理;(4)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6)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作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配电运行方式1、酒店供电采用双供电方式,一路常用3000kv用线,二路备用1000kv用线;2、酒店高压配电室负责酒店、餐饮、空调机组、消防、办公区等供电;3、配电室三台变压器为主用。

4、配电室保护由直流屏供电,控制动力源有直流屏电池供应。

5、一路为常用电路,二路为备用电路。

供电线路不能同时投入,要有明显断开点。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气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责任追究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电力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于处理电气事故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应急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报警、紧急疏散、切断电源等,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责任追究:对于电气事故的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主要包括责任人的追究、赔偿责任的确定等。

3. 事故调查:对于电气事故发生后,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气事故处理

电气事故处理

1.5 为防止事故扩大,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 指 令自行进行以下紧急操作,但事后须尽快汇报值班调度员。
1.5.1 将直接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的பைடு நூலகம்备停电。
1.5.2 将故障停运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1.5.3 当厂(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1.5.4 电压互感器或电流互感器发生异常情况时,厂站运行 值班人员迅速按现场规程规定调整保护。
1.8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单位应整理事故 报告,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2 线路事故处理
2.1 试运行线路、电缆线路故障跳闸不应强送。 其它线路跳闸后,值班调度员可下令对线路 强送电一次。如强送不成功,需再次强送, 应经本调度机构分管领导同意,有条件时可 对故障线路零起升压。
2.2 线路发生故障后,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 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巡线,巡线有结果后应及 时汇报值班调度员。事故巡线时,若未得到 值班调度员“XX线路停电巡线”指令,则应 始终认为该线路带电。
5.3 高压电抗器后备保护动作跳闸,但未发现明显的 故障现象,应检查继电保护装置,如无异常,可试 送一次。
6 串补装置事故处理
6.1 当串补装置出现异常后,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判断串补装置能否继续运行。若不能继续运行或判断 不明时,尽快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 将串补装置退出运行,转检修状态后检查、处理,线路及高 抗可以继续运行。
2.3 线路故障跳闸后,强送前应考虑: 2.3.1 正确选择强送端,使系统稳定不致遭到破坏。在强送前,要检查 重要线路的输送功率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必要时应降低有关线路的输送 功率或采取提高系统稳定的措施,尽量避免用发电厂或重要变电站侧开 关强送。 2.3.2 强送的开关应完好,且启用完备的继电保护。无闭锁重合闸装置 的,应将重合闸停用。 2.3.3 若事故时伴随有明显的事故象征,如火花、爆炸声、系统振荡等, 应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 2.3.4 强送前应调整强送端电压,使强送后首端和末端电压不超过允许 值。 2.3.5 若开关遮断次数已达规定值,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根据规定,向 值班调度员提出要求。 2.3.6 当线路保护和线路高抗(串补装置)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应按 线路和高抗(串补装置)同时故障来考虑事故处理。 2.3.7 线路有带电作业,明确要求停用线路重合闸、故障跳闸后不得强 送者,在未查明原因且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之前不得强送。 2.3.8 强送端的运行主变压器应至少有一台中性点接地。对带有终端变 压器的220kV线路强送电,终端变压器的中性点必须接地。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举例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全力保证厂用电。

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地分析,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中注意防止非同期和事故扩大。

5.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将发生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二、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恢复厂用电,其次是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送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电压、负荷,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集中注意力,按照规程规定的原则和上级指示,主动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振荡现象以及各种表计的指示、结合故障设备外部特征,全面的分析事故性质,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并列和事故扩大。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保持和恢复其正常运行。

应特别注意的是迅速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运行设备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3.迅速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4.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

如为运行人员不能处理的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但要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地线,悬挂标示牌)。

5.应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记入记事本内。

6.接到事故处理命令,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不了解,应再次问明白。

值班人员只有从值长处接到命令时,才可执行。

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人。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2 变电所母线停电的事故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的故障处理2.4 1#35KV变电站系统故障处理原则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3.2 电动机的事故处理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3.8 直流系统接地的故障处理3.9 6~35kV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3.10 母线及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原则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6 电气事故处理的汇报联系规定附录A 电气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工作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要求按各单位编写的《电气设备事故预案》进行。

1.1.2 本规程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洛阳分公司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各区域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区域恢复供电。

在判断设备故障部位和性质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员无力修复损坏的设备(部件),在专业维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准备,如切断电源、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处理现场。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原则是:
1.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首先保证发电厂及枢纽变电站的自用电源。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特别是对重要用户保安电源恢复供电。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自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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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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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
版)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

(3)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处理方案。

处理中应防止非同期并列和系统事故扩大。

(4)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

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和威胁的机组上增加负荷,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5)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设法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让系统恢复正常。

(6)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7)做好主要操作及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系统调度员。

(8)水电厂发生事故后,处理时应考虑对航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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