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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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d600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教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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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F001-200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Administrator andOperator of Pressure Pipe(TSG D6001-2006)前言2005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工业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公用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3个考核大纲起草任务书。

2005年5月,中国特检中心按任务书的要求组织成立起草组,形成了该3个考核大纲的草案。

2005年6月初,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划案分别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经修改与完善,形成了该3个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2005年6月下旬,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该3个考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物函[2005]35号文件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片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该3个考核大纲的送审稿。

2005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该3个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形成该3个考核大纲报批稿。

经特种设备局局务会讨论,将该3个考核大纲合并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2006年4月1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考核大纲明确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包括压力管道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法规知识等,为规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参加本考核大纲工业管道部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王善江、周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黄雪坤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杨树斌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一厂王庆生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尹华广东省锅炉压力容器监测所朱利洪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职教中心黄春芳参加本考核大纲公用管道部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王善江、周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黄雪坤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江孝天津煤气工程设计院胡仁升广东省锅炉压力容器监测所朱利洪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杨俊杰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职教中心黄春芳、贺红萍参加本考核大纲长输管道部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职教中心李建军、黄春芳、贺红萍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绍华、李保锐中国石油管道局技能鉴定中心赵忠文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目录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1)附件A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5)附件B 工业管道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8)附件C 工业管道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11)附件D 公用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12)附件E 公用管道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15)附件F 公用管道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18)附件G 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19)附件H 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26)附件I 长输管道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28)附件J 长输管道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3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规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作业⼈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作业⼈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员考核⼯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条本规则适⽤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员(以下简称作业⼈员)的考核⼯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员的考核⼯作应同时满⾜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作业⼈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员证》(以下简称《作业⼈员证》)后,⽅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作。

《作业⼈员证》有效期为5年。

第四条作业⼈员考核发证⼯作由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以下简称发证部门)。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各级发证部门及发证项⽬。

第五条发证部门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核,或者⾃⾏组织考核。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要求。

设区的(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条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发布。

发证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内选择考试机构委托考试,并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作业⼈员考核⼯作的监督管理,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作业⼈员考核⼯作的监督管理。

第⼆章考试机构与考试⼤纲第⼋条考试机构应当考培分离并满⾜以下条件:(⼀)具有法⼈资格;(⼆)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员不少于3名;(三)建⽴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输、现场考试、阅卷、结果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四)根据相应考核⼤纲,明确考试范围、考核⽅式和合格指标;(五)设⽴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备满⾜相应考核⼤纲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六)具有满⾜考试需要的考试管理⼈员、分项责任⼈和考评⼈员。

特种设备(承压类)焊接作业人员考试大纲

特种设备(承压类)焊接作业人员考试大纲
第三条 焊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
(二)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焊接工作基本要求,无色盲或弱视。
(四)经过相应焊接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承压类焊工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 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 分制,60 分(含)以上为合格。操作技能考试 通过按项目进行试件焊接,依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评定, 当规定的各项检验均合格 时,该考试项目为合格。
6.热影响区的组织性能; 7.控制和改善焊接接头性能的方法: ①材料匹配 ②焊接工艺方法 ③熔合比 ④焊接线能量 ⑤工艺参数 ⑥操作方法 十、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方法及返修 1.焊接缺陷的种类; 2.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及危害; 3.按焊接返修工艺对焊接缺陷的清理与修补; 4.返修操作要点; 5.防止焊接缺陷的具体措施。 十一、焊缝质量外观检验方法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特点、使用范围、级别、标志和缺陷的 识别 1.检验方法的分类; 2.检验方法的应用范围; 3.破坏性的检验方法(力学性能检验); 4.非破坏性的检验方法及检验标准: ①射线探伤 ②超声波探伤 ③磁粉探伤 ④评定标准 ⑤质量等级标准 十二、焊接应力变形的产生原因和防止措施 1.焊接应力变形的种类;
2.焊接应力变形的危害; 3.焊接应力变形的措施: ①设计措施
②工艺措施
4.矫正焊接变形的方法。 十三、承压类焊工法规基本知识
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基础知识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十四、考试
1.基本知识考试全部为客观选择答案试题,闭卷考试,每份试卷共50道题,100分为满 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60分钟。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篇)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篇)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前提,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做到:1、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b)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c)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d)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a)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b)压力容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c)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d)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e)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f)压力容器的事故及防范;g)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2)一、培训目标1. 培养合格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压力容器设备。

2. 加强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提高其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培训内容1. 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包括压力容器的定义、分类、结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等。

2. 压力容器操作技能:包括压力容器的操作流程、操作要求、应急处理等。

3. 压力容器安全知识:包括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标志、事故案例分析等。

(完整版)TSG_R6001-2011_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完整版)TSG_R6001-2011_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2011-7-22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

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简单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空气储罐和车辆用容器的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A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的规定。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分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和氧舱维护保养人员。

第四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含 18 周岁 ),男性年龄不超过60 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 )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 ) 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 ) 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专业基础知识、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 含 18 周岁 ) ,年龄不超过60 周岁;(二 )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包括技校、中技、职高以上学历;;(三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 )具有压力容器操作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 含 18 周岁 ) ,年龄不超过60 周岁;(二 )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包括技校、中技、职高以上学历;(三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氧舱维护保养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 )具有氧舱维护保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

考试方式如下:(一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二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在模拟机上操作方式。

氧舱维护保—1—养人员可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讲义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讲义第一章:压力容器基本概念1.1 压力容器的定义压力容器是一种能够承受内部压力,并用于容纳气体或液体的容器。

在工业生产中,压力容器被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等行业。

1.2 压力容器的主要参数压力容器的主要参数包括:内部压力、工作温度、容积和壁厚等。

这些参数直接影响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

1.3 压力容器的分类压力容器根据其结构形式、材料和用途等,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球罐、圆筒形罐、换热器、反应器等。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2.1 压力容器的安全重要性由于压力容器内部压力较高,若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可能导致容器破裂、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掌握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至关重要。

2.2 压力容器的安全法规我国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与评定》等。

2.3 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包括: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液位计等。

这些装置能实时监测容器的工作状态,并在危险情况下自动启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操作与维护3.1 压力容器的操作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流程,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 压力容器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与保养,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3 压力容器的故障处理当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如:停机、泄压等,并及时报告上级,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四章:压力容器事故案例分析本章将通过分析实际发生的事故案例,使学员深入了解压力容器事故的原因、特点及预防措施。

4.1 事故案例一:压力容器破裂事故分析事故原因:设计不合理、材料缺陷、制造工艺不当等。

4.2 事故案例二: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安全阀故障、操作失误、超压运行等。

4.3 事故案例三:液位计失效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液位计损坏、未定期校验、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等。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3-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urver and assessment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法规知识 (2)第三章基础知识 (2)第四章专业知识 (5)第五章鉴定评审技能与技巧 (6)第六章附则 (9)附件 1 锅炉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10)附件 2 压力容器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13)附件 3 压力管道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17)附件 4 电梯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19)附件 5 起重机械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23)附件 6 大型游乐设施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27)附件 7 客运索道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31)附件 8 场(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33)附件 9 检验检测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36)附件 10 压力容器设计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38)附件 11 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考核内容 (40)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鉴定评审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本大纲的要求组织对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员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鉴定评审人员)方可从事认定范围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本大纲适用于以下鉴定评审人员的考核:(一)锅炉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GZP);(二)压力容器产品(含各类气瓶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RZP);(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DZP);(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TZP);(五)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QZP);(六)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YZP);(七)客运索道制造、安装、维修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SZP);(八)场(厂)内机动车辆制造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NZP);(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员(代号JYP);(注明机构类别和设备类别)(十)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RSP);(十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鉴定评审员(代号DSP)鉴定评审人员从事的鉴定评审范围还包括相应特种设备的部件、材料、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附件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并且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四)了解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方式,考试应当采用“机考化”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见本大纲附件A。

第六条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占10%,法律法规知识占30%,使用管理知识占30%,应急管理知识占30%。

考试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 考试题目为100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第七条鼓励考试机构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设备类别,自动生成针对性强的考试题目。

第八条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A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A1 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各类特种设备定义(参考) 锅炉的定义及结构组成;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定义及结构组成;压力管道的定义及组成元件;电梯的定义及主要部件;起重机械的定义及主要受力结构件;客运索道的定义及结构组;大型游乐设施的定义及结构组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及驱动方式;特种设备的分类(按照) 锅炉的分类;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分类;压力管道的分类;电梯的分类;起重机械的分类;客运索道的分类;大型游乐设施的分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设备技术、安全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压力容器运行操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操作人员)。

本大纲不适用于气瓶充装人员和氧舱维护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操作人员的类别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气体充装人员,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相关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四)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工作;(三)具有相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四)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本大纲附件A 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本大纲附件B、附件C的规定。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10%;(二)专业知识,占30%;(三)安全管理知识,占30%;(四)法规知识,占30%。

第八条操作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所占比例为:(一)基础知识,占20%;(二)专业知识,占25%;(三)安全操作知识,占40%;(四)法规知识,占15%。

第九条本大纲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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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分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和氧舱维护保养人员。

第四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专业基础知识、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包括技校、中技、职高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压力容器操作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包括技校、中技、职高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氧舱维护保养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氧舱维护保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

考试方式如下:(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在模拟机上操作方式。

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可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

第六条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专业基础知识占30%、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占50%、法律法规知识占20%。

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等,考试题目为100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第七条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快开门容器操作人员:相关部件识别占30%、基本操作能力占50%、应急处置能力占20%。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相关部件识别占30%、基本操作能力占50%、应急处置能力占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按申请作业项目中的任一品种进行考试,其他品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由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和考核。

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基本操作能力占50%、应急处置能力占50%。

第八条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

第九条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08)、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2-2006)同时废止。

附件A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理论知识A1 专业基础知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见介质的主要特性、用途及危害与防护。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和分类。

(<特种设备目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定义。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环境、检验周期、校验方法等使用技术要求。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型式、主要受压元件、主要操作参数。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的基本安全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的常见型式及其工作原理。

常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主要组成机构及其功能。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手动安全联锁手柄机构的常见结构。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用材料。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见操作工艺流程。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查内容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用阀门及密封元件。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压力源的控制要求。

A2 安全使用操作知识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第、<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压力容器使用登记与变更的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四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第、,<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寿命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第、<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压力容器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检验方面的相关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仪表的安全使用与定期校验、检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性检查要点。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第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前的准备。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运行中工艺参数的控制。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启动、停止操作。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运行检查。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

齿啮式快开门釜齿日常检查要求。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异常情况判断、处理与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事故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七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A3 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待修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待修订。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第。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

相关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B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B1 相关部件识别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及其主要组成部分。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见安全联锁装置。

常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主要组成机构。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仪表、常用阀门及密封元件。

常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报警指示含义。

B2 基本操作能力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前检查及不安全因素排除。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运行状态监控及安全检查。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性检查。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手动安全联锁手柄机构的操作。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升压前,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部位的确认。

打开快开门前,压力容器内部压力完全释放的确认。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工艺参数设置及调整。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查与记录。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常用阀门、密封元件的维护保养。

B3 应急处置能力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和常见故障排除。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进罐安全要求。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附件C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理论知识C1 专业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分类(GB 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

介质的危险特性(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条)。

常用介质的主要性质(外观与性状、临界温度、临界压力、相对密度、饱和蒸汽压力、闪点、爆炸极限等)、用途及危害与防护(各介质安全技术说明书)TSG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义及其范围的界定(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和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典型结构:罐体(大型钢制无缝气瓶)和运输车辆;主要受压元件:罐体、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基本参数:压力、温度、公称直径、容积、重量、内部介质、最大允许充装量等)(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大型钢制无缝气瓶)、管路、安全附件和装卸附件(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走行装置或者框架(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用主要设备、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和主要设施(主要设备:压缩机和泵等;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等;3.主要设施:紧急切断系统、装卸台静电接地报警器、压力、温度、液位等自控系统等设施。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条)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充装工艺流程(压缩气体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充装工艺流程、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充装工艺流程、低温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充装工艺流程)(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条。

C2 安全使用操作知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要求(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章)。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要求(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A和附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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