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食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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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总经理职责:- 负责本店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 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 厨师及员工职责:-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 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要求:-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

- 优先采购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验收标准:-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对食品原料进行验收。

-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加工操作:- 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定期清洗、消毒加工工具和设备,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管理:-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 储存食品应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并标明存放日期和温度。

-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清洗:- 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去除残留物。

- 清洗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消毒:-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妥善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六、食品留样1. 留样要求:- 每批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留样48小时以上。

- 留样食品应保存完好,便于随时检查。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店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3 本店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4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2.1 采购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2 原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2.3 原料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2.4 原料应分类、分区、分层存放,标识清晰,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

3.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3.4 食品添加剂应合法、合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添加。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4.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4.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保持卫生、保温、防尘、防蝇、防鼠,避免交叉污染。

4.3 食品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监测与改进5.1 本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5.3 本店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员工培训与考核6.1 本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6.3 本店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素养。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2、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小餐饮,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食品采购查验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及严重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2)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有必要的保温设施。

2. 食品加工与制作(1)加工食品应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加工过程中应保持食品清洁,不得使用破损、污垢的容器和工具。

(3)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储存与保管(1)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易腐食品应按保质期存放,不得过期销售。

4. 餐具清洗与消毒(1)餐具、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2)餐具、饮具应采用高温、消毒液等方法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及时保洁。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6. 健康管理(1)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2)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餐饮服务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7.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8. 食品安全检查(1)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储存环境等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等。

9. 食品安全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加工记录、消毒记录等。

(2)档案应保存完整,便于追溯。

10.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1)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小饭店食品平安规章制度1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根据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选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样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准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枯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五、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供应)。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积累或挤压存放。

七、应有满意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八、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保温柔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小饭店食品平安规章制度2一、保持餐厅环境干净。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需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准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

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

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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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求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适食品的处置。

与供应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
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
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应当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6、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7、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临界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8、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场所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2)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3)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4)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2、设备及维修保养
(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2)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五、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4、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不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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