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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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按再审申请书范本

房屋纠纷按再审申请书范本

房屋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案由:房屋纠纷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房屋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名称)作出的(案号)民事判决/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贵院撤销(法院名称)作出的(案号)民事判决/裁定;2.请求贵院依法重新审理本案,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裁定;3.请求贵院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申请事由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

(详细说明原判决/裁定中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详细说明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3.原判决/裁定程序违法。

(详细说明原审判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未经质证、辩论等。

)4.原判决/裁定遗漏重要证据。

(详细说明原判决/裁定中遗漏的重要证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其他应当再审的事由。

(如原判决/裁定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或其他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因素。

)三、证据材料1.原判决/裁定书副本及生效证明;2.申请再审事由的相关证据材料;3.其他支持申请再审的材料。

四、代理人情况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联系方式等)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附上授权委托书原文)敬请贵院依法审查,并尽快作出公正的再审决定。

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调整。

同时,申请再审时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进行。

房产纠纷再审申请书模板

房产纠纷再审申请书模板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男/女,××××年××月××日生,住××省××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房产纠纷一案,不服××省高级人民法院(××××)××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1. 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2. 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3. 一审、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房产案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房产案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房产案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原审原告):XXX,性别:XX,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XXX,性别:XX,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

申请人因房产纠纷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1. 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2. 指令XX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3. 依法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 原判决认定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房产拥有所有权,但未对房产的权属情况进行详细查明。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应当根据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来确定。

而本案中,被申请人的房产并未办理产权证,仅有一份购房合同。

因此,原判决认定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房产拥有所有权缺乏证据支持。

2. 原判决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房产买卖合同关系,但未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详细查明。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履行应当符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未签订书面房产买卖合同,也没有支付购房款。

因此,原判决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房产买卖合同关系不符合事实。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 原判决适用《物权法》第34条规定,认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房产拥有所有权。

但根据该条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本案中,申请人并未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被申请人的房产,因此,原判决适用《物权法》第34条规定错误。

2. 原判决适用《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房产买卖合同关系。

但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房产纠纷再审申请书

房产纠纷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杨某,男,35岁,汉族,住XX省XX 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 XXX XXX XXX XXXX。

委托代理人:李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职务:主任。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王某,男,40岁,汉族,住XX省XX 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 XXX XXX XXX XXXX。

申请再审的事由:杨某因与王某及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XX行终字第00001号行政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向贵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 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XX行终字第00001号行政裁定。

2. 依法撤销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1年5月18日颁发的房地权证XX 字第123456号房地产权证。

3. 判令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本案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二、事实和理由:1. 基本案情再审申请人杨某于2019年购买了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并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然而,在2020年5月,杨某发现该房产的产权人已被登记为王某,且王某在未征得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出售给第三方。

杨某认为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登记行为存在严重错误,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 裁定错误之处(1)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XX行终字第00001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裁定书中认定杨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该房产享有合法权利,但未对杨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也未对王某擅自出售房产的行为进行审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书
敬重的xx法院:
我是原审被告,xxx(原告)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本人,经过一审判决,本人不服判决结果,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期望贵院依法审理,公正裁决。

一、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我与原告xxx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商定 XXXX。

(具体陈述争议的事实状况)
二、关于被告的意见和依据
在一审过程中,我曾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提出了辩解和辩论。

但是,原审法院不仅没有充分考虑我的辩解意见,而且没有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导致了判决结果的错误。

1. 法律适用错误
(具体陈述原审法院对法律适用的错误,指出其错误之处)
2. 事实认定不精确
(具体陈述原审法院对事实认定的错误,指出其错误之处)
3. 证据审查不严谨
第1页/共2页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具体陈述原审法院对证据审查的不严谨,指出其错误之处)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认定事实和审查证据等方面存在明显错误,导致了判决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合法。

由于我在原审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
保障,故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期望贵院能对本案重新审查,订正原审错误,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再审申请的恳求
1. 同意重新审查本案。

2. 重新审查本案时,应充分考虑原告和被告的双方辩解意见,严格审查证据,正确适用法律。

3. 撤销原审判决,依法作出精确、合理、公正的裁决。

综上所述,我恳求贵院受理本次再审申请,对本案进行重新审查,并依法
作出正确的裁决。

特此申请。

被告:XXX
年月日。

租赁合同再审申请书(通用31篇)

租赁合同再审申请书(通用31篇)

租赁合同再审申请书(通用31篇)再审申请书篇1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理。

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申请再审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因____纠纷一案,不服____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__)____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____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第__项;2、________3、________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二款:_________________(具体法律条文内容)________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申请事由一:_____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项,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2、申请事由二:_____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项,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综上所述________此致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亲笔签字并加盖手印)(企业公司等加盖公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合同再审申请书篇2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住址(省市县路)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重新审理案件申请书范本

房屋租赁重新审理案件申请书范本

申请书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区××路××号。

被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区××路××号。

申请事项:请求重新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事实和理由:尊敬的法官:我作为申请人,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事,特向贵院提出重新审理的申请。

现将有关事实和理由说明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我于××年××月××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签订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并妥善使用和保管该房屋。

然而,在租赁期间,被申请人却多次无理干涉我的正常居住,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等手段强迫我搬离该房屋。

二、已有的审理结果在无法忍受被申请人的行为后,我向贵院提起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贵院认为我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作出了不利于我的判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书模板再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书模板再审

再审起诉书原告(甲方):×××被告(乙方):×××尊敬的人民法院:我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现向贵院提起再审申请。

一、案件基本情况1.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期为××年,租金为每月××元。

2. 在租赁期间,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累计欠缴租金××元。

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

3. 原告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租金××元及违约金××元。

4. 一审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缴租金××元,但未支持违约金请求。

二、再审请求1. 请求贵院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违约金的处理部分,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元。

2.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年××月××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3. 请求贵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1. 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在租赁期间,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且未提供任何合法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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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杭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

法定代表人徐**,系该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杭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

法定代表人卢**,系该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浙0191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字7259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浙0191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字7259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原审诉讼请求,改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3、请求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再审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现申请人将事实理由详述如下,望贵院予以充分考虑。

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法院对下列与本案有关联的事实,未予查明,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1、申请人未能足额支付租金的客观原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申请人预交了第一期的租金,但被申请人交付给申请人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

一是缺少消防通道。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当面提出,然而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理会,拖着不解决,直到2018年3月31日双方才签订《关于杭州***酒店大堂1一2楼楼梯改造问题的说明》,该说明系被申请人事先拟好,内容对申请人极不公平,但申请人迫于无奈,只得签字盖章。

因消防通道的原因,申请人于2018年4月19日才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而后才凭《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取得其他的相关证件。

二是交付的房屋顶楼严重漏水,但被申请人迟迟不予修复,最后由申请人自己请工程队修复。

三是外墙迟迟没有给予改造。

这些原因,造成酒店长时间开不了业。

应该说,申请人未能足额支付租金与上述事实有一定的因故关系,而这些事实原审都没有查明,从面影响公正判决。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经过的事实。

申请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酒店开业不久又面临要支付租金140万元,申请人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租金支付日到期后,即支付申请人100万元,未支付的40万即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要求宽限一个月的时间,同时还表示愿意支付滞纳金,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表示默认,由于当时双方关系较好,这些沟通申请人并没有全部留有书面证据或电话录音,哪知道一过了15天,对方直接发律师函告知要限于3天内支付完成,因双方当事人事前有口头约定,开业时间也才两个多月,申请人一时资金确有困难,剩余的40万元房租才逾期了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事实,足以证明申请人拖欠部分租金,并非出于恶意。

3、申请人对酒店已投入资金的事实。

一是租金的投入。

从2017年7月开始,到被申请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时之前,申请人已完全支付了两年的租金280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是装修和购置酒店设施费用的投入。

自从2017年7月与被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置酒店必须的相关设施,支出费用为700余万元。

三是消防费用、办理相关证件的费用、水电费、物业费等等,而酒店实际开业时间仅2个多月,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尚在规范和完善中,尚未有赢利。

申请人对酒店已投入资金的事实,关系到合同解除是否公平的问题。

二、原审判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本意,显属适用法律错误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应该解除,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但原审法院因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解除合同的判决结果,导致判决不公。

主要理由如下:1、双方签订的合同对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约定不明。

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没有按时交纳租金,应按逾期支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二支付甲方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暂定水、电、气,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这一约定,是不明确的,只约定逾期时间,并没有约定逾期金额,无法判断合同约定解除的具体条件。

合同约定不明应视为没有约定,此种情况下,约定解除的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2、申请人未足额支付租金,属违约程度显著轻微,尚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7条规定:“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

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则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本案事实,申请人的逾期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违约程度显著轻微,尚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应该解除合同。

第一,申请人未足额支付部分的金额占当期总额比例、整个合同总额比例并不大,逾期的时间也不长。

申请人未足额支付部分租金仅占当期应支付租金的28%,而占整个合同的租金总额仅为3.45%。

如果将这140万元租金作为整体进行综合计算,则申请人整体的140万元租金逾期天数为12天,并未达到合同约定逾期15天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二,申请人未能足额支付租金并非出于故意。

申请人因一时资金紧张,在未能足额支付部分租金的情况下,一方面积极与被申请人协商,一方面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说明申请人有诚意履行合同,这应该与恶意拖欠租金区别开来。

第三,从被上诉能否实现合同目的看,本案中,申请人逾期支付部分的租金不仅比例较小,而且时间短,对被申请人实现合同目的并无多大影响。

第四,申请人对逾期支付租金的行为有修补的意思表示。

逾期支付行为发生后,申请人多次以积极的态度向申请人表示,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以弥补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3、被申请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约定解除条件实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兜底性条款等,当相关情形出现时,当事人(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立法目的看,当事人不论是依据法定条件还是约定条件发出通知解除合同的,判断通知是否发生效力,应当以合同目的是否实现、是否符合公平原则作为基本判断。

也就是说,不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均应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是否享有解除权。

本案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瑕疵,也有很大的原因是由被申请人造成的,被申请人却以此行使合同解除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另外,被申请人在发出解除通知前,向申请人发送了催告通知,但该催告通知限3天内要求履行,宽限期显然过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

法律之所以规定合同解除的限制条件,主要为了鼓励交易,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最大可能的予以维护。

4、被申请人请求解除合同,属过度行使权利,有违法律规定的诚信原则。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继续性的合同,合同的履行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持续完成,而非一次性就能完成。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或双方免不了会出现过错、违约的情况,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动不动就发出解约通知,甚至提起解约诉讼,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过度行使权利的行为,是违反诚信原则的。

本案中,被申请人的行为就是过度行使权利或者说是滥用合同解除权。

申请人逾期仅一个月时间,早在被申请人提起诉讼之前付清,但被申请人发函拒收,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支付迟延交纳租金违约金、解除租赁合同两种惩罚手段,这就意味着,当出现违约情形时,被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交纳租金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合同并不必然因为违约行为出现而必然解除。

只要不影响被申请人的合同目的实现、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那么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不具备的,否则就是过度维权,有悖于诚信原则。

4、申请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诚意,合同继续履行不会损害被申请人利益。

申请人自2017年7月与被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除了讼争的40万因为酒店刚开业资金紧张而逾期支付一个月外,其余均是按约履行。

申请人在收到原审判决之前,下一年度(2019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27日)的租金14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给了被申请人。

这些可以证明,申请人对合同履行是有能力的,也是有诚意的,合同继续履行并不会对被申请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原审判决违背了公平原则,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公平原则是民法乃至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本案中原审判决没有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而轻易地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这对申请人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在双方的整个租赁合同关系中,申请人只因为合同履行上的轻微瑕疵,却要遭受千余万元的损失,纵然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一定的过错,按理说所承担的责任也应当与过错的情形及合同的状况相适应。

原审法院的判决,严重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

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合同的履行,而不是借助解除权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应最大可能保障其履行完毕,不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相对人的利益。

利益的衡量也是法律对约定解除权进行限制的核心内容。

但从本案整个过程中看,被申请人之所以迫不及待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其原因是企图抓住申请人出现过错行为的机会,一举收回房屋,因为房屋已通过申请人装修、购买设施等而增值,然后重新高价出租,以获取利益。

而原审判决却支持了被申请人的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申请人的几个股东都不是杭州本地人,每个股东几乎是倾尽全家多年积蓄、有的甚至举债到杭州创业经营酒店,投入资金上千万元,可以说几个家庭的身家性命全部押在了这上面,因酒店开业时间还不长,至今尚无赢利。

另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从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申请人一直趋于弱势一方,为了使酒店尽早开业赢利,处处向被申请人委屈求全,如房屋排水处理、消防改造、立面装饰,尽管双方事先有约定,申请人都是求着被申请人能及时履行义务,而且申请人还承担了一些不应承担的费用。

现在原审法院作出不公正的判决,让申请人情何以堪。

如果错误的判决得不到纠正,可能会导致个别股东做出过激行为,以致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这无疑会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

综上,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依法纠正原判错误,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公正,给申请人一个合法、合理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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