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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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者,罚款30元/人次,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2、违章乘坐井架吊篮的,对乘坐者罚款200元,开卷扬机者罚款400元。

3、酒后上岗者罚款20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

5、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100元。

6、木工棚、仓库等禁止烟火的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人次。

7、禁止在脚手架上睡觉,违者处以50元/人次。

8、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禁止高空向下抛物、建筑垃圾等,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10、每个班组要做到工完场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对相应的作业班组处以300元/次。

11、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

12、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0元-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施工现场结伙打群架者,每人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者没收赌具和赌资,每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5、发现偷盗行为,按所偷物价的10倍罚款,由施工队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其它违禁事宜,项目建设部将根据违章情况酌情处理。

18、此制度由公司项目建设部负责解释。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三个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工程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的项目,给予施工班组或个人相应的奖金和表彰。

3.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方案,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方案,给予提出者一定的奖励。

4. 节能降耗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降低材料消耗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有效推动项目进展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或纪律处分。

2. 工程质量问题惩罚:对于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责令责任班组或个人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延误工期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导致工程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处理。

5. 浪费资源惩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或因疏忽造成材料浪费、能源损耗的行为,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

3. 奖罚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4.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员工、班组及承包商。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施工人员应该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

第三条施工现场奖励和处罚应该公正、公正、公正。

奖励应该及时、恰当,处罚应该公开、明确、有依据。

第四条施工现场奖励和处罚应该与施工现场的管理目标相一致,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为核心。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施工现场奖励是对施工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等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第六条施工现场奖励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如物质奖励、荣誉表彰、晋升职位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奖励的评选应该公正、公正、公正。

评选标准应该明确、透明、客观。

第八条施工现场奖励应该及时发放,不得拖延。

第九条施工现场奖励的记录应该详细、完整,包括获奖人员的姓名、岗位、获奖原因、奖励形式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奖励的发放应该公开、公正。

所有获奖人员应该在员工大会上公开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处罚是对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行事、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工程质量等不良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措施,以达到教育和警示的目的。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有依据,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处罚决定应该书面通知被处罚人员,并报备上级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与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相匹配。

对于严重违规者,可以给予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处罚的记录应该详细、完整,包括被处罚人员的姓名、岗位、处罚原因、处罚形式等。

第四章奖罚管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奖罚管理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以及具体的奖罚工作。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奖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施工分包安全奖惩制度

施工分包安全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

三、安全奖惩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实施奖惩结合,奖罚分明。

3.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4. 公平、公正、公开。

四、安全奖惩内容1. 安全奖励(1)安全质量达标奖励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分包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奖励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分包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3)安全培训奖励对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施工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2. 安全惩罚(1)安全责任事故处罚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按照事故等级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处罚对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效果不达标的分包单位,给予警告或罚款。

(3)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处罚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罚款。

(4)安全记录不良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记录不良安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分包资格。

五、安全奖惩程序1. 安全奖励(1)安全质量达标奖励: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计,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2)安全生产先进奖励: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评选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3)安全培训奖励: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培训成绩,提出奖励名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2. 安全惩罚(1)安全责任事故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教育培训情况,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二篇)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二篇)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1总则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百靖高速公路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文件,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1.2凡属于中冶交通百靖高速19-22标项目经理部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外部施工队伍均执行本细则。

1.3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参照上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1.4本细则由中冶交通百靖高速19-2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的安全监管部组织具体实施。

1.5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安全监管部书面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1.6处罚由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警告教育、限期改正、处罚、停工整顿、清退”程序原则执行。

1.7对各施工单位的罚款,在当月计量支付中扣除或交纳现金至项目部财务部门。

所处罚金统一计入安全奖励滚动基金,用于全线安全生产的各种支出及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

2奖励2.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另议。

2.2在总包部每季度劳动生产竞赛活动中,安全方面评分进入前三名的施工单位及被上级单位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树立为样板工地的单位,给予____元奖励。

2.3各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在防止事故蔓延,紧急抢救中表现突出、贡献大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____元。

2.4各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在安全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较大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____元。

2.5各施工单位参施人员在日常施工生产活动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____元。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土建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进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关于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的相关内容,总计____字。

一、奖励制度1. 完成优质工程奖:对于土建现场施工人员在工作中按照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将质量问题降到最低限度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工程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优质工程奖金:对于完成优质工程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荣誉表彰:对于完成优质工程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完成优质工程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安全生产先进奖:对于在土建现场安全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措施的项目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安全生产奖金: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安全生产荣誉表彰: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创新贡献奖:对于在土建现场提出创新性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能够有效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的项目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创新贡献奖金:对于提出创新性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创新贡献荣誉表彰:对于提出创新性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在创新方面表现出色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在土建现场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责任认定不明确的事故,可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

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三篇)

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三篇)

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是一种通过激励和惩罚的方式,促使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安全的制度。

奖励方面,可以设立以下措施:1. 安全优秀奖: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队、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可以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安全提案奖励:对于提出有效安全改进建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一定奖励和认可。

3. 安全培训奖励:对参与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如发放培训证书、提供晋升机会等。

惩罚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违规扣款:对于工程施工中违反安全规定、未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的个人或团队,按照相应的违规程度进行扣款处罚。

2. 停工整顿:对于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工地,可以暂停工程施工,进行整顿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 处罚通报: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进行公开通报,给予相应的警示和惩戒,以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可以增强企业和个人对工程安全的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素质,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身安全。

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二)是指针对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现,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奖励或惩罚的制度。

其目的是促使各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奖励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完成工程项目时限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事故损失低于一定标准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2. 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预防事故的,给予奖励或表扬;3. 举报并帮助查处违规行为、危险隐患或故意破坏安全设施的,给予奖励或奖金;4. 对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表彰或晋升,增加其职务或薪酬。

惩罚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2. 未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3. 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破坏安全设施或隐瞒事故隐患的,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罚等;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未经过必要培训或拒绝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或限制其从事特定工作。

2024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____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伍拾元。

工人每人罚款贰拾元。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伍拾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各罚款贰佰元。

4、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____%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淮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2024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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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 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 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违章指挥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制度,并于 2017年3月1日 起执行。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制度(一)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奖励。

1 .在项目部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评分获 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奖 励1000元;2、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分以上的,奖励1500元;(三)在项目部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 括工地的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项目部除精神鼓励外, 还给予经济奖励。

在安全生产中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项目部给予表彰并参照上 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四)员工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书面建议为准) ,并经实施而取 得显著效果的,项目部给予其经济奖励。

1•一等奖,奖励300元;2 •二等奖,奖励200元;3 .三等奖,奖励100元。

4. 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奖 励100元,以资鼓励。

1. 一等奖,奖励500 元; 2. 二等奖,奖励 3. 三等奖,奖励 300 元;200 元。

1500 元。

(五)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项目部给予奖励(六)各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制度(一)基本规定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扣好下颚帽系,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施 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100元/人•次,管理人员每人处罚300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到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办理个人信息登记, 递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 份,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

未经三级教育和安 全技术交底即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为依据) ,处罚50元/ 人, 并承担因此而受到总承包部、监理单位处罚的罚款。

3. 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安拆、操作人员)、架子工(含其他登高架设 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200元/人。

4.龙门吊、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毕,无自检合格报告、无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未办理验收手续(以验收签字为准)就投入使用的,每出现一项处罚施工队5. 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在施工现场内带 小孩的,处罚责任班组或个人 200元/人•次。

6. 对上级检查人员或项目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不 回复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100元/项。

7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处罚 200元/处。

500 元。

500 元。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3)未填写交接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保养维修记录或相关记录造假的,处罚2001)防坠器失效或超过规定检测期限的,处罚1000 元。

2)操作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的,处罚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100元/处。

3)钢丝绳使用超过报废标准未更换;滑轮运转出现卡阻、支座松动;钢丝绳固定端少于四个绳夹的,处罚500元/处。

4)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破损的,处罚200元/处。

5) 超载(超过规定重量、承载人数)使用的,处罚300元/次。

6)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架体附着与外架连接的,处罚300元/处。

8) 无避雷装置的,处罚500元。

元/项。

14)未履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致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项目部将给予相同金额的处罚。

2 .龙门吊1) 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未更换的,处罚1000元/次。

2) 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处罚500元/处。

3)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不在岗的,处罚500元/人•次。

4)5) 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的,处罚500元/次。

超载作业的,处罚500元/次。

6) 高处作业(检修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的,处罚200元/ •次。

4.临时用电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非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用电操作、搭接电源的,处罚300元/次。

2)违章使用花线、护导线;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参数不符规定的,处罚200元/处。

3)私拉乱接,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上、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个开关箱或一个回路控制2台及以上设备)、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的,处罚300元/ 处。

4)不按规定架设电线;工作行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处罚200元/次。

5)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的,处罚100元/处。

6)未对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或相关记录缺失的;检修时不挂设安全警示牌、带电作业的,处罚100元/项。

7)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处罚200元/项。

5.脚手架、操作平台1)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50元/处。

2)脚手架外侧未张挂安全网;未挂设安全平网;未在作业层设置随层安全网或张挂不全、不牢、网面破损的,处罚50元/m2。

3)用于搭设脚手架的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及“四口”、“五拆除模板未经申请批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即拆模的,处罚200元/处。

8.钢筋工程1 )对焊机、弯曲机、切断机等钢筋加工机械未设置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多台对焊机并 列安装时,间距小于3m 的,处罚200元/处。

临边”栏杆刷红白相间(间距 500mm 油漆,违反此规定的,处罚1元/m 。

4)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处罚 200元/项。

5)出现悬空杆(立杆)或架体转角未设置成“井”字架的,处罚 200元/处。

6)悬挑钢梁锚固不符合方案要求(前部1道锚环,后部2道锚环)、提拉钢丝绳绳卡少 于3个或紧固不到位、锚环内无木塞或木塞松驰的,处罚 50元/处。

7)卸料平台未按规定设置钢丝绳锚环、超载使用或长时间堆放材料不转运、为装卸方 便而拆除防护栏的,处罚300元/处。

8)卸料平台未经验收(以验收记录表签字为准)即投入使用的,处罚500元/处。

9)卸料平台钢丝绳承重点无防剪措施;承重绳与保险绳在同一吊点的,处罚 300 元/ 处。

6.“三宝”、“四口”、“五临边”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 带)处罚100元/人。

2)沟、坑、槽和深基坑周边、平台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处罚 200元/处。

7.模板工程 1)未沿纵横方向全设扫地杆、水平杆;立杆底部无垫板;悬挑梁、梁柱结合部及梁下 部未设置加强支撑的,处罚300元/验收段。

2) 扣件松驰、立杆采用搭接或错接方式的,处罚50元/处。

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小于 1m 的,处罚50元/处。

U 型可调支托旋出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两端同时采用支托的,处罚 50元/处。

5) 模板支撑架与外架或其他防护栏进行连接的,处罚 200元/处。

6) 止水片、对拉杆、蝴蝶扣等未使用吊篮吊装的,处罚 200元/次。

7) 大模板无防倾倒措施的,处罚 300元/处。

8) 9) 拆模后留有悬空板的,处罚100元/处。

2)闪光区未设挡板、操作间未采取防止触电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处罚100元/处。

3)作业区使用的电焊机未设有防雨棚和消防器材;焊机二次侧未设置防触电装置的,处罚100元/台。

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未系挂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未采取防火措施、未设专人监护的,处罚200元/处。

5)钢筋弯曲机的芯轴、挡铁轴、转盘等存在裂纹和损伤、防护罩不坚固可靠的,处罚100元/处。

6)绑扎悬空梁筋、2m以上的柱筋和剪力墙钢筋未搭设可靠操作平台;高处或临边作业无可靠防护且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钢筋绑扎人员用木枋、钢管、模板作为立人板或攀爬钢筋骨架作业的,处罚200元/人。

7)吊装钢筋绑扎不牢固、长短参差不齐或“一点吊”、箍筋吊装不使用吊篮的,处罚200元/次。

9.混凝土工程1)浇筑无可靠防护的临边部位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浇筑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未设操作平台,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的,处罚200元/人。

2)振动棒电源线从钢筋上拖行;振动棒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未设置接零保护的,处罚100元/处。

10.文明施工1)未经施工队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架体杆件、连墙件、“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500元/处。

2)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情况,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一切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破坏文明施工设施(拆除、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的,处罚500元/处。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施工现场或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施工队负责人同意后, 在施工队专用库房存放。

违者给予1000元〜2000元罚款。

5)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工区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枋落地灰、等,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500元/层的处罚。

6)生活用水、施工用水使用后不关闭的,处罚50元/次。

7)将木枋、模板、架管或其他材料堆放在外架上的,处罚100元/处。

11.附则1.本制度未提及的相关安全问题的处罚,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渝长七标国际项目工程的单位、个人。

3.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4.工地安全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下发至违章单位,违章单位逾期未交纳罚款,将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5.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工程项目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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