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琼府[2017]66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7.26【实施日期】2017.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6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7月26日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落户渠道,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适应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省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本省新引进人才落户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实施前的引进人才尚未办理落户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落户。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候鸟型”人才政策解读与评估

1引言为加速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需要汇聚各界人士的智慧,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海南省聚集了一大批“候鸟型”人才,其中不乏高层次人才,这得益于海南省优越的生态环境和宜人的气候。
“候鸟型”人才热情洋溢,他们不仅会根据个人技能特点,主动加入“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的社会活动当中,还会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海南自贸区发展建言献策。
2“候鸟型”人才的概念和政策关注点近年来,海南省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实施,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激发广大“候鸟型”人才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献智。
2.1“候鸟型”人才的内涵“候鸟型”人才是指海南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对口支援、项目合作或其他适合的方式,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外省专家人才。
2.2“候鸟型”人才的服务重点在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大背景下,“候鸟型”人才能够提供的服务重点包括:一是在于专业技能和知识。
这类人才往往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独特的创新能力,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可以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例如,在金融、法律、科技等领域,“候鸟型”人才可以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助力自贸港的建设。
二是在于跨文化交流能力。
这类人才通常具备全球化的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能够有效地促进国际的交流与合作。
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国际合作和交流,而“候鸟型”人才正是能够胜任这一任务的关键力量。
他们可以凭借其丰富的国际经验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推动海南自贸港与世界各国的深度合作,助力推进自贸港的国际化进程。
三是在于创新精神。
这类人才通常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敢于挑战传统的思维模式,勇于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琼办发[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14〕34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30日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完善我省柔性引才机制,吸引海内外人才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柔性引才是指我省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对口支援及其他适宜方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条柔性引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总体思路和“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运作方式,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相关党政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引才标准和方式第四条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我省柔性引才的重点领域包括:(一)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二)以集约、集群、园区化、高科技为基本定位的新型工业;(三)以做优做强热带产品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四)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南海资源开发保护为主要职责的海洋经济;(五)以适应城市化需要、满足公共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六)以适应共建共享幸福家园为追求的社会事业;(七)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生态环境建设。
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2020

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2020摘要:1.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2020 的背景和目的2.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具体内容3.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受益人群4.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效果5.未来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展望正文:【1】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2020 的背景和目的海南省作为我国南海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其教育事业的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为了进一步推动海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人才,海南省政府于2020 年出台了教师人才引进政策。
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吸引优秀的教师人才,提升海南省的教育质量,为海南省的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具体内容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在55 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2.学历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资性收入要求:申请人上年度工资性收入需达到30 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 万元以上。
4.创新创业人才要求:申请人需拥有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并在海南省设立的教育机构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 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
【3】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受益人群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受益的人群包括:1.高层次人才: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在海南省就业的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 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 万元以上的在海南省就业的人才。
【4】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效果自2020 年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以来,海南省吸引了大量的优秀教师人才。
医院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百万人才进海南有关人才战略,积极为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促进医院在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上更加规范和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人才的范围是:因医院工作需要,经省或市有关政府部门,或经医院自主招聘引进达到以下人才分类标准的各类高级职称、高学历人才,包含刚性和柔性引进人才。
(一)人才分类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人才分类标准及琼海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并结合医院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第一类:大师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A类人才,包括两院院士;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等。
第二类:杰出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医大师;白求恩奖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海南省杰出人才奖等。
第三类:领军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博士生导师(持续受聘3年以上);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海南省“南海名家”人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平台经过验收);全国名中医等。
第四类:拔尖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D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含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三级岗人才、硕士生导师(持续受聘3年以上);博士后(取得国家项目资助或奖励,已出站2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海南省“南海英才”人选;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医疗机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背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各类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人选等。
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 海南高考政策

【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海南高考政策】引言在当前我国的高考制度下,高考政策一直备受人们关注。
随着海南自贸港政策的推进,海南人才引进的条件和政策也备受关注。
特别是对于那些计划在海南工作和生活的家庭来说,子女的高考问题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就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和海南高考政策展开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一、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1.1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实施为海南人才引进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便利。
对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自主创新人才等,海南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引进政策,包括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政策为有意向到海南工作的家庭提供了更多机会。
1.2 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在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中,对于子女的高考条件也备受瞩目。
不少关心海南工作的家庭都非常关心子女的高考问题。
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对于符合海南人才引进条件的家庭,子女享受更加灵活的高考政策。
包括在高考报名、高考科目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便利政策。
这为符合条件的家庭解决了一个实际问题,也增加了海南的吸引力。
1.3 子女高考条件的细则除了一般性的高考政策外,对于海南人才引进子女的高考条件,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的细则。
是否需要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是否需要在海南购房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这些细则对于有意向的家庭来说,非常重要。
二、海南高考政策2.1 海南高考政策的概述除了针对引进人才的高考政策外,海南作为我国的一个特殊地区,其高考政策可能也存在一些独特的特点。
与其他省市相比,海南的高考政策在录取方式、加分政策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了解海南的高考政策,对于子女的高考备考和规划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2 海南高考政策的衔接海南人才引进子女高考条件与海南的高考政策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衔接关系。
符合海南人才引进条件的家庭,子女在海南的高考政策可能也相应地享受一些特殊的政策。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关于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安居房政策和制度,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于2022年5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
联系方式:1.电子邮箱:**********************2.传真号码:*************3.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邮编:570204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2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购房资格申请与审核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定价与权属第五章房源轮候和配售第六章供后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安居房建设和管理,妥善解决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内安居房的规划、建设、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安居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年限,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9•【字号】琼府[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4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委《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琼发〔2003〕13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琼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事业单位和企业。
各市、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应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
重点引进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重点研发项目、重点学科、高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社会科学等方面所急需的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主要包括:(一)天然气与天然气化工、石油加工与石油化工、纸浆与造纸、汽车制造、食品、制药等新型工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二)热带作物、热带果蔬、热带牧草、杂交水稻、水产业、畜牧业、大林业和种苗业以及农产品加工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三)特色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发展规划、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专业人才;(四)海洋经济、电子信息、生态环保、能源动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五)教学、科研、卫生以及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六)我省紧缺急需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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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0
一、引进人才住房保障
对于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一是在人才购房方面,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二是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我省将为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同时,为其他各类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5000元,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每月3000元,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生每月2000元,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连续补贴3年。
最新消息:海南引进人才未落户也可买房和申请住房补贴。
二、引进人才如何落户海口
一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均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增加人才的落户选择,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都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高校毕业生落户的2种办理途径:
其一是在海南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落在本单位的集体户口中,如果本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可以将户口落在自己居住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或社区集体户口中。
其二是在省属或海口市属单位就业的,如本人没有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可以选择将户口落在已将个人档案转入的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集体户口。
三、人才子女教育与医疗保障
教育
1、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2、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直系亲属。
医疗
3、将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享受由政府提供的相应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保障金额还将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4、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的同时,还享受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以上人才将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
5、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也可以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省级“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办理“天涯英才卡”后,就可以凭卡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四、本地人才的培养
第一,实施国家级项目人才配套支持计划。
支持更多的本地人才申报参评、参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比如积极推荐我省人才申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重大工程和项目,对入选“两院”院士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人才补贴。
对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人才补贴,争取更多的本地人才进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行列。
第二,分类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有针对性地培养100名“南海名家”、300名“南海英才”、200名“南海工匠”,给予南海名家50万元/人、南海英才、南海工匠3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
积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农业干部人才,引导人才扎根基层,助力脱贫攻坚。
第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
一方面积极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知名培训机构,来琼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培养培训国际化人才;另一方面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建设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的学科、专业,支持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对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绩效优秀的培养机构给予20-50万元奖励。
五、国际人才的引进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及符合“高精尖缺”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经省外国专家局确认后可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R 字签证),享受5年至10年多次入境,每次最长可达180天的停留期。
如需要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可享受以下便利,包括办理时限原则上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最快可1个工作日办结;可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一次性签发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工作许可不受年龄上限限制;申请工作许可时,最高学位(或最高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由本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有效性,免于提交各类公证和认证材料。
允许国内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琼就业创业,对工作经验不作硬性要求;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琼就业、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