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第一节基本规定1、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设施的安全与正常使用;(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正常施工。
2、基坑工程根据其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及重要性等因素分为三个设计等级:(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一级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大于10m;2)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3)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轨道交通、需严加保护的管线或其他重要设施。
(2)开挖深度小于5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属三级基坑工程;(3)除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均属二级基坑工程。
3、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应满足下列要求:(1)设计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以下简称一级基坑),不应小于两年;(2)二、三级基坑,不应小于一年;(3)当支护结构构件作为永久结构的一部分时,应满足永久结构的使用期限要求;(4)当支护结构构件达到其设计使用期限而需继续使用时,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4、基坑施工应连续进行,重视时空效应。
当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应复核基坑的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支护加强措施。
5、基坑工程设计应收集下列资料:(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2)工程用地红线图、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施工图;(3)周边道路与管线资料、河道资料;(4)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基础及结构特征、使用现状、与基坑的相对位置;(5)周边在建和待建项目的工程资料及施工计划;(6)施工场地布置及荷载限值。
6、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坑支护方案比较和选型;(2)基坑稳定性计算和验算;(3)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计算;(4)环境影响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5)地下水控制及降排水设计;(6)基坑支护施工的技术及质量检验要求、土方开挖要求;(7)监测内容及要求;(8)应急预案。
7、基坑支护的选型应考虑下列因素:(1)基坑开挖深度、平面尺寸和形状;(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3)场地条件;(4)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变形控制要求;(5)基坑支护施工的可行性、质量可靠性及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6)经济指标和施工工期。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是指对建筑基坑开挖、支护、排水等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操作的一套技术规范。
通过遵守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可以保证基坑工程的安全可靠,提高工程质量,保护周边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安全。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基坑开挖:明确基坑开挖的原则,包括开挖方式、斜坡坡度、土方的处理和堆放等内容。
同时还要明确基坑底部的平整度和等级要求。
2. 支护结构设计:明确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要求,包括支撑方式、支撑材料的选用、支撑框架的布置等。
同时还要对支撑结构的稳定性和承载力进行计算和验算。
3. 排水系统设计:明确基坑工程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设计排水通道和排水井的位置和尺寸,以及排水系统的连通性和排水管道的布置。
4. 施工工艺:明确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的工艺要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要点和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后的验收和收尾工作。
5. 监测与检测:明确基坑工程监测和检测的要求,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对基坑的变形和沉降进行监测,以及对支撑结构和排水系统的检测和维护。
6. 安全措施:明确基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要。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的实施应由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并通过严格的检查和验收来确保规范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 Foundation Pits1 总则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基坑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是对建筑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它涵盖了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完成。
一、基坑工程的设计要求基坑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基坑的形状、尺寸和深度,并考虑地下水位、土质条件等因素。
设计应满足基坑工程的安全要求,确保基坑在施工和使用阶段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二、基坑工程的施工要求1. 基坑的开挖基坑的开挖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基坑的形状和尺寸准确无误。
同时,应采取合理的支护措施,防止土体坍塌和基坑变形。
2. 地下水的处理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地下水的处理至关重要。
应根据地下水位和土质条件,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以确保基坑内的地下水位稳定,并防止地下水对基坑的影响。
3. 基坑的支护基坑支护是基坑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根据基坑的深度和土质条件,选择适当的支护形式,如土方支护、桩墙支护等。
支护结构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 基坑降水在基坑工程中,地下水的降低是必要的。
降水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和设备进行,确保基坑内的地下水位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
5. 土方回填和基坑的处理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土方回填和基坑的处理。
土方回填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填筑土的质量和稳定性。
基坑的处理应包括清理、修复和恢复基坑周围的环境。
三、基坑工程的监理要求基坑工程的监理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
监理单位应对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检验,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
四、基坑工程的安全要求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同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五、基坑工程的质量要求基坑工程的质量要求应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施工单位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收。
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5篇)

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总则1.0.1条为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不宜进行放坡开挖,且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影响并采用支护措施的基坑(槽)或管沟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需采用支护措施的基坑(槽)或管沟工程(以下简称基坑工程)。
第1.0.3条基坑根据其开挖深度及其重要性分为一、二、三级基坑。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三.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上述基坑划分适用于软土地区的基坑工程,对硬土地区应执行设计规定。
第1.0.4条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结构、降水和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内容。
基坑降水及土方工程施工按企业标准《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WYJ002-01-____)执行。
由于基坑工程的特殊性,本标准应结合各地方标准配套使用。
第1.0.5条基坑开挖应采取许可制度,开挖令由项目经理签发,有关工程、技术、材料等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准备情况签署意见。
涉及到测量没有复测,结构图纸没有会审,主要材料及没到或无计划,支撑强度条件未达到等情况下,严禁开挖。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第1.0.6条基坑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及《上海五冶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上海五冶[____]总工字____号)的规定。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Foundation Pits1 总则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基坑 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 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 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Foundation Pits1 总则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基坑 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 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 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满足建筑物基础需求而采取的控制土体倾斜和滑移的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而制定的,旨在规范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设备和结构物的安全。
2. 规范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
适用于对于基坑开挖、支护、土方回填、排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和规范。
3.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1 基坑工程的设计在进行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专业的设计,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工程要求和相关标准。
设计应考虑现场地质条件、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等因素,并提出合理的支护结构和施工工艺。
3.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工程施工的组织方式、施工序列、技术要求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3 施工方案审核施工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4. 施工阶段的安全技术要求4.1 基坑开挖工程在进行基坑开挖工程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支护结构施工支护结构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3 土方回填和压实工程土方回填和压实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回填土体的巩固和稳定。
4.4 排水工程进行排水工程时,应预先确定排水施工的方法和工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工地的排水畅通。
4.5 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5.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5.1 施工现场的设施和标志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设施和标志,包括施工围挡、拦挡网、安全警示标志等,以提醒工作人员和过往行人注意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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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介绍规范2008-01-29 14:08:45 阅读34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唐业清王吉望顾晓鲁李虹[摘要]介绍了我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编制工作概况及主要内容。
[关键词]基坑工程技术标准支护结构土压力现场监测Introduction to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Foundation Pits Excavation for Buildings》(YB9258—97)Tang Yeqing Wang Jiwang Gu Xiaolu Li Hong[Abstract]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main contents and the drawing-up of the said specifications. [Keywords]Foundation pit excavation;Technical standards;Supporting strecture;Earth pressure;Field monitoring1编制工作概况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由冶金部下达《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编制工作任务,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主持并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方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共16个单位,25位长期从事基坑工程教学、科研和工程施工单位的专家参加编制,前后经历近4年的编制工作。
经冶金部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于1998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1998年8月由冶金出版社正式出版。
2《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主要内容本规范共19章,15条附录及条文说明。
2.1总则与基本规定(1) 本规范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基本原则制订。
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遵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术语》(GBJ83—85)的规定。
对基坑工程,要确定其可靠度指标和相应的分项系数,尚需要做长期大量的工作,因此,本规范采用统一标准的原则并与有关国标规范相一致的实用方法:①土压力计算取荷载分项系数为1,即用通常的方法计算;②边坡稳定计算,取荷载分项系数为1,将原来的安全系数改称为综合抗力分项系数;③当涉及到挡土结构(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内支撑等)本身的设计,如确定截面尺寸及配筋等,则作用其上的土压力等荷载乘以综合荷载分项系数1.25,作为荷载设计值。
(2) 基坑工程的基本功能应满足:①地下工程施工空间要求及安全;②主体工程地基及桩基安全;③环境安全,包括相邻地铁、隧道、管线、房屋建筑、地下公用设施等。
基坑工程的极限状态分为承载力极限状态(土体失稳、挡土结构破坏、内支撑或锚固系统失效)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基坑变形不影响基坑、相邻地下结构、相邻建筑、管线、道路等正常使用)。
(3) 基坑工程应遵守本规范并结合地区规范及根据本地区或类似地质条件下的工作经验,因地制宜的设计、施工。
同时,还需要结合工程进行施工过程的监测,用以对设计、施工方案作必要的修正,并对可能发生的危害进行预防。
(4) 基坑工程根据土质条件、基坑深度、环境要求将基坑分作3个安全等级。
按破坏后果划分安全等级。
根据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其中包括邻近建筑物、地下市政设施、地铁等环境保护要求划分。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涉及3个方面:①环境保护要求;②基坑深度;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环境保护主要指破坏可能造成的后果,也就是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严重性。
结合基坑工程特点,保证邻近重要建筑物、地铁、主要地下市政设施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需要作为1级。
在深度方面,一般地说随着深度的增加危险性也增加,在本规范中以1层、2层、3层地下室一般具有的深度划分为3种等级:1级为破坏后果很严重;2级为破坏后果严重;3级为破坏后果不严重。
在工程地质方面,本规范对一般软弱土层均可适用,但在水文地质方面,当存在流砂、管涌的地下水条件下,应严格做好基坑降水或止水,即使在深度较浅时,其安全等级也应提高1~2级。
(5) 鉴于目前一些地区采用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可使基坑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起到很好的作用。
因此本规范将这种做法列为建议的基本条款之一。
2.2工程勘察(1) 鉴于当前对基坑开挖的岩土工程勘察重视不够,因此,一般情况下可结合拟建工程的详细勘察阶段同时进行。
当不能满足时应专门进行补充勘察。
基坑工程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地下水的情况,是否查清和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因此,特别注意查明地下水的贮存条件,含水层与隔水层的分布、岩性以及水位、水头等。
(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除应符合一般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议的坡率或支护类型,并论证实施这些建议的条件和设计、施工应注意的事项;②提供基坑工程设计所需的参数指标;③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的影响,对施工降水或截水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提出降水或截水方案的建议;④评价场地周边的环境条件对基坑开挖、支护、降水(截水)的影响以及基坑开挖、支护、降水(截水)、回灌对周边环境条件的影响。
提出设计、施工应注意的事项和必要的保护措施;⑤对施工过程中形成流砂、流土、管涌及整体失稳等现象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预防措施。
基坑工程设计计算时,计算指标、计算方法、安全度是配套的,故土的抗剪强度试验方法应慎重选取。
三轴试验受力明确,又可控制排水条件,但取样和试验的难度大,故有经验的地区可作直剪试验。
由于设计计算时,有的用总应力法,有的用有效应力法,故试验的排水条件应与计算方法一致。
设计者采用有效应力计算时,可作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并测量孔隙压力。
2.3土压力(1) 基坑支护结构承受侧向压力包括土压力、水压力及基坑周围的建筑物及施工荷载引起的侧向压力。
土压力应根据土体经受的侧向变形的条件来确定。
包括静止土压力、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或与侧向变形条件相应的可能出现的土压力。
土压力的计算可采用库仑土压力理论或朗肯土压力理论。
作用在基坑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应考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相对于土体的位移、地面坡度,地面超越,邻近建筑及设施的影响,地下水位及其变化,支护结构体系的刚度,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
计算土压力强度标准值按抗剪强度的标准值、土的自重分项系数取1,按实际的重力密度计算。
土体抗剪强度指标取标准值。
(2) 基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四周土层的状态与天然状态相比有较多变化,包括基坑内外降水及固结,坑内是否设置有工程桩及其数量等。
因土层条件改变而带来的一些有利因素,可通过适当提高强度指标的方法来予以考虑。
工程实践证明,在基坑内侧进行被动区土层加固,可以提高土的弹性抗力系数或提高土体的被动抗力。
被动区加固的做法,不同工程的差别很大,对被动区作用的加强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对此项加固作用,宜根据地区工程经验确定。
2.4基坑稳定性基坑稳定性验算应包括如下内容:①支护桩稳定入土深度;②基坑底隆起稳定性;③坑底渗流稳定性;④基坑边坡整体稳定性。
对不同情况(如不同设计状况、不同验算方法及不同土性指标)的基坑稳定性验算,其危险滑弧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2.5桩墙式支护结构(1) 支护结构可分为桩式和墙式两种形式。
桩式支护结构一般用于2、3级基坑,确有技术经济依据时也可用于1级基坑;墙式支护结构用于防渗和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1、2级基坑。
桩式支护结构可分为连续的板桩结构和分离的排桩结构。
在无地下水或允许坑外降水时,宜采用排桩结构。
在软弱含水地层中一般采用板桩结构;当设置止水帷幕时可采用排桩结构。
根据需要可选用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钢筋混凝土板桩、钢板桩或型钢桩等形式和适宜的断面形状。
墙式支护结构一般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有条件时也可采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或加有劲性钢筋的水泥土挡墙。
分离式排桩结构必要时应采用横挡板、砖墙、钢丝网水泥砂浆或喷射混凝土等维护桩间土的稳定。
当有上层滞水时,应在护壁上设泄水孔。
桩墙式支护结构一般应设置内撑式或锚拉式支撑系统。
有依据时,2、3级基坑也可采用悬臂式挡土结构;当基坑较深或土质较差,单层支撑不能满足挡土结构的受力或环境保护要求时,可采用多层支撑。
周边环境不允许坑外降水时,支护结构应采取防渗止水措施,并在计算中考虑水压力对挡土结构的作用。
(2) 支护结构的计算,应根据结构实际的工作条件,反映结构与土层的相互作用。
根据结构特点、基坑规模、土层条件及桩墙变形后土层的应力状态等因素,结合工程经验,合理选择计算方法:①支护结构抗倾覆稳定所需的入土深度可采用极限平衡法计算;②3类基坑和地层较稳定、周围环境较简单的2类基坑,一般可采用极限平衡法计算支护结构的内力,但多支点结构及需要控制顶水平位移的悬臂结构宜采用土抗力法计算;③1类基坑和地层软弱或环境条件复杂的2类基坑以及空间作用明显的基坑,宜采用土抗力法计算支护结构的内力及变形;④当基坑周围有重要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需要保护时,可采用平面有限元法计算基坑开挖引起的位移。
考虑到城市深基坑的四周常会遇到一些建筑物或构筑物,例如,为了保证基坑附近地铁的正常运营,必须对基坑开挖引起的地铁结构的沉降和倾斜进行极其严格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用极限平衡法或土抗力法均难以估算出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而需采用平面有限元法。
2.6内支撑内支撑体系适用于由钢或混凝土材料组成的墙式支护结构或桩式支护结构。
内支撑结构必须采用稳定的结构体系和可靠的连接构造。
内支撑结构的常用形式有单层或多层平面支撑体系和竖向斜撑体系。
内支撑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支撑材料选择和结构体系的布置;②支撑结构的内力和变形计算;③支撑构件的强度和稳定验算;④支撑构件的节点设计;⑤支撑结构的安装和拆除设计。
2.7喷锚支护与土钉墙(1) 喷锚支护结构由预应力锚杆(锚索、钢筋)、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和被加固土体等组成。
适用于无流砂和无淤泥土层,并且基坑周围地下空间允许锚杆台占用的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基坑开挖深度一般不超过18m,对硬塑土层可适当放宽,对风化岩层可不受此限。
喷射混凝土与锚杆结合的喷锚支护结构护坡方法,在各地基坑工程中已广泛使用,这是一种施工简便,工程造价相对较低,在低水位的支护工程中,很有发展前途的护坡方法。
锚杆与土层锚杆的设计、施工方法要求与桩墙式支护结构相同,只是采用喷射混凝土加固面层,代替桩墙。
这种土体加固形式,根据土质软硬变化条件可长可短,因地制宜的处理,可以得到更经济、有效的加固效果。
(2) 土钉墙是以较密排列的插筋作为主要补强手段,通过插筋锚体与土体共同工作形成补强复合土体,达到稳定边坡的目的,适用于基坑以上土体的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