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开展“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主题宣传活动
关于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工作法

关于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
习制度的工作法
10月11日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巴彦淖尔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守住安保维稳‘六条底线’警令状”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研究部署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等重点工作,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达日汉夫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属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巴彦淖尔市第五次党代会深刻分析了我市面临的战略机遇和困难挑战,科学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市公安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全文学、全警学,深刻领会党代会的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传达学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吃透精髓要义。
要把学习好和宣传好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
任务,争做学习宣传的排头兵,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
三是加强统筹谋划,抓好
贯彻落实。
要自觉把公安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部署推进,结合公安主责主业、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巴彦淖尔、平安巴彦淖尔,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保驾护航。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8.08.04•【字号】巴政办发[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4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巴彦淖尔市关于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八月四日巴彦淖尔市关于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07]10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性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
建立健全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㈠各旗县区要在已完成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当地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建立城镇低收入家庭完整的纸质和电子档案。
在此基础上,制定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总体规划。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5•【字号】巴政发[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巴政发〔2014〕38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现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5日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截止 2013 年底,全市有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约 21 万人,占总人口的12.6%。
而且每年还约有 1.4 万人进入老年行列,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全市有城镇养老机构13 家,农村养老机构 14 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 31 张。
总体上我市养老服务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布局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社会参与不充分等问题,与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养老形势还非常严峻。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扩大内需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巴政字[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巴政字〔2009〕15号)磴口县、杭锦后旗、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黄河巴彦淖尔段防凌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巴彦淖尔市黄河防凌预案》,现予印发。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并根据实际,制定更为详细具体的防凌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00九年二月九日巴彦淖尔市黄河防凌预案为确保黄河巴彦淖尔段防凌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以减轻凌灾损失为主要目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凌要求,结合黄河巴彦淖尔段现状,特制定本指导性预案。
1 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防凌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防凌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凌汛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凌汛灾害包括:冰凌洪水、凌水、卡冰结坝等引发的堤防损毁决口、堤防上的建筑物损毁等引发的突发性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本预案为指导性预案,沿河各旗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细化或调整本地预案的内容及重点,以保证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1.4.2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不断提高防凌的现代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6•【字号】内政办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8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内蒙古自治区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08年底,自治区顺利完成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扩大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20号)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0〕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清理化解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逐步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减轻乡村债务负担,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牧区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策划

一、活动背景社会救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增强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和支持,特举办“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温暖社会,关爱困难群体——共建和谐家园”三、活动目标1. 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让更多人了解社会救助的范围、条件和申请流程。
2. 增强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3.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四、活动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五、活动地点全市范围内,包括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六、活动内容(一)启动仪式1. 时间:10月1日上午9:00-11:002. 地点:市政府广场3. 内容:- 相关领导致辞,强调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
- 社会救助政策宣讲,邀请专家解读最新政策。
- 社会组织代表发言,分享救助工作经验。
- 启动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
(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1. 时间:10月2日至10月8日2. 内容:- 在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普及社会救助政策。
- 制作社会救助宣传手册,发放给市民。
- 开展社会救助知识竞赛,提高市民参与度。
- 邀请志愿者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
(三)社会救助现场体验活动1. 时间:10月9日至10月15日2. 内容:- 组织市民参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了解救助流程和服务内容。
- 邀请救助对象分享自己的经历,传递正能量。
- 开展模拟救助活动,让市民体验救助过程。
(四)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活动1.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2日2. 内容:-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助。
- 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
- 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社会救助论坛1. 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5日2. 内容:- 邀请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救助对象等参加论坛。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9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确保春节期间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生产正常、运输畅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加强资金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地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支或由地方财政另行安排;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财政安排。
二、切实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一)动态调整救助标准。
科学合理确定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标准,建立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二)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等重点对象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工作排查力度,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0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0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解决我区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按照托底供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共享发展的基本原则,抓紧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尽快将我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制度内容(一)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具体认定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内政发〔2015〕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内政发〔2015〕4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加快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临时救助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其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二、明确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补“短板”、扫“盲区”,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基本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民政发〔2020〕100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文:----------------------------------------------------------------------------------------------------------------------------------------------------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各盟市民政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自治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
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现有养老服务场所,积极推进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
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急、助行、助洁等服务。
到2022年,力争每个街道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籍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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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进 一步 加
(莫 江 云 )
老 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研讨 会召开。会议邀请 养 强和改进生活无 着的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 管理 工
老 服务咨询专家 向与会人 员介绍居家养老 和社 作 。内蒙古 自治 区巴彦 淖尔市救助管理站开展
区养老 的概念 、行业 业态等情况 ;各 乡 (镇 )、 街道民政办 I所 )负责人就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 务工作开展规划和存在 问题 进行了发言。据悉 , 常 服务 项 目、交流一 批 骨干 社工 。双 方将 以推 进农 村社 区 区域协 调 发展 为 目的 ,注 重
以优 带 弱 、实 效 为本 、互 学 共 进 、 全 面提
高 的 原 则 ,着 力 提 升 西 湖 区与 建德 市 两地
湖 南 省 常 德 市武 陵 区
内蒙古 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农 村社 区的 新经 济 、新治 理 、新环 境 、新 服
召开居家和社 区养老服 务改革试 点工作研 开展 “推进阳光救助 、履行兜底职责”主 务 和 新 文 化 等 五 大 空 间 , 实现 共 建共 赢 共
讨 会
题宣 传 活 动
发 展 。
近 日,湖南省 常德市武陵区居 家和社 区养
村与孩子们进行互 动交流 ,让他们真正体会到 发放 标准 为:80—84周 岁 ,每人 每年 200元 ;
河南 省 周 口 市
大 家 庭 的 温 暖 。
积 极 引 导社 会 慈 善公 益 组 织参 与 精 准 扶贫
(吴 玉林 )
85—89周 岁,每人每年 600元 :90—99周 岁 , 每人 每 年800元 。低 保 老人 及 百 岁老 人单 独 发放 。
准扶贫。三是注重平 台支撑 ,发挥组织引导作 高城 乡社 区治 理 法治 化 、组织 化 、专业 化水 式 。西 湖 区 与建德 市结 对 牵手 活动 将 以项 目
用 ,扎 实做 好协 调服 务保 障 工作 ,积极 与社 平 ;有助于提高 村 (居 )民委 员会服务 能力 , 化 、精 细化 、制 度化 和 常态化 形式 开展 ,做
会各界对接 ,开创 了全市社会参与精准扶 贫新 激发基层 自治活 力 ,不断促进章贡 区城 乡社 区 深做 实 “四个 一 批 ”的 牵手结 对活 动 ,即 组
格 局。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大提升 。
织一 批对 口见 学 、结对 一 批共 建村 社 、设计
(李存 广)
(罗 勇 肖芳赞 )
督 查中 ,对工作开展好 的乡镇给 予充分肯定和 牵小手 ,大爱连小爱 ,同筑 中国梦”的理念 , 计 工 作已 全部 结束 ,全 市 共计 27341位符 合
表扬 ,对工作开展不利 的乡镇进行督促跟进 , 融 “兴趣 培养 ,互 动 交流 ,红 色教 育 ”为一 条 件 的 老 年 人 将 在 7月 份 陆 续 领 到 高 龄 津 贴
组织特别法人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证书 。意 味着 章贡区基层群众 性 自治组织开始有 了正式法人
“身份 证 ”。 基层 群众 性 自治 组织特 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书的发放 ,有助于深入提
为进 一 步提 升农 村社 区建设 水平 ,不 断 增强 居 民群众 的获 得 感和 幸福 感 ,近 日在浙 江省 杭 州市举 行 了西湖 区 与建 德市 农村 社 区 建设 经验 交流 会暨 区域 结 对牵 手活 动启 动仪
“推进阳光救助 、履行 兜底职责”为主题 的宣 传活动 ,积极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工作。此 次活动 中,救助 站工作人员通过 向市 民宣讲 救 助政策 、未成年 人保护法规及政策 、寻 亲流程
陕西 省 岚皋 县 积 极实 现 “爱心 超 市 ” 全覆 盖
今 年 以来 。陕 西省 岚 皋县 积极 探 索建 立
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 点地区 ,区政府将 采取 购 买服 务等形式 ,公 开招 投标 ,引入具有丰 富 政 府政策研究咨询 工作经验的公司 为养老服务 体 系进 行 系 统 的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
有效地 促进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
体 .为全镇一些 留守儿童 、学 生在暑假期间免 补 助 金 。 较 之去 年 ,201 8年莱 西 市 享 受 高
(马 秀 琴 ) 费集中办班 ,并将邀请前世界 举重冠军 、江苏 龄 津贴 老 人 新增 791人 ,高龄 老 人 数量 呈 现
省劳模崔文华及省 总工会 领导和家庭成 员,来 逐 年增 加 态势 。 目前 莱西 市老 年 人高 龄津 贴
为贯彻落实 中央 和省 、市关于动员社会力
(刘伟伟 )
量参与扶贫开发 的决 策部 署 ,引导社会慈善公 益 组织积极广泛参 与扶贫 工作 ,;-.-j-南省周 口市 积极 挖掘 扶 贫资 源 、不 断创新 扶贫 模式 、努 力搭 建扶 贫平 台 ,社 会组 织参 与扶 贫攻 坚成 效明显。一是加大宣 传引导力度 ,积极宣传社
I动 态 I地方传真
镇 民政 干部汇报工作开展情 况;查看档案资料 应县 小官庄镇民政办等单位承 办 ,利用镇弘陶 万 元 高 龄 津 贴 下 拨 到 各 镇 (街 )。 至 此 ,
的方式 ,对农村低保整治 工作进 行实地督查。 读 书屋 及祖全村村部为活动场所 ,秉承 “大手 201 8年 该 市80—99周 岁老 年 人 高龄 津 贴 统
江西 省 赣 州市 章 贡 区 颁发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身份证”
近 日,江西省 赣州市章贡区 民政局 向水 南 镇岭头上社 区颁发 了全 区首张基层群众性 自治
浙江 省 杭州 市 西湖 区 与建 德 市 开 展农 村 社 区 区域 结对
会力量参与精准扶 贫的先进典型和优秀 案例 , 广泛 动 员各 方面社 会 力量 参 与精准 扶贫 。 二 是 健全 机 制保 障 ,支持 社会 力 量通 过培 训技 能 、 吸纳就 业 、捐 资助 贫等 多种 方 式参 与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