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律文书学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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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备考指南

申请法院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备考指南

申请法院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备考指南作为申请法院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是你获得这一岗位的第一道门槛。

为了帮助你顺利通过笔试,本文将为你提供一份备考指南,帮助你在备考过程中更加高效和有针对性。

一、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在备考之前,首先要了解笔试的内容和要求。

不同地区的法院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等方面的考察。

你可以通过查阅招聘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的考试内容和要求。

二、梳理知识体系根据笔试的内容和要求,将所需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类。

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内容,可以按照各个法律学科进行分类整理。

法律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

法律实务主要包括诉讼程序、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掌握。

三、查阅教材和参考书备考过程中,教材和参考书是必不可少的学习资料。

可以选择一些权威、全面的教材,如《法学导论》、《刑法学》、《民法学》等,作为基础知识的学习参考。

此外,还可以查阅一些法律实务类的参考书,如《法院文书写作与规范》、《司法鉴定实务》等,以提升实务能力。

四、刷题和模拟练习在备考过程中,刷题和模拟练习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可以选择一些历年的法院工作人员笔试真题进行刷题,熟悉考试的题型和难度。

通过反复练习,可以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此外,还可以参加一些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提前适应考试的紧张氛围和时间限制。

五、关注时事热点和法律动态法院工作人员需要紧密关注时事热点和法律动态,因此备考过程中也要注重对时事和法律动态的学习。

可以通过阅读报纸、杂志、法律期刊等途径,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和案例,加强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

六、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和复习计划备考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制定复习计划。

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备考时间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设定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计划。

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判决书格式也实行倒三段论结构。但强调通俗易 懂,方便当事人使用。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文书
1950年代开始规范化,60年代停滞。改革开放 以来,公、检、法、司各部门制定了大量的文书 规范格式样本。法律文书的理论研究也得到了较 大发展。
四、 法律文书的改革与完善
(一)改革的必要性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沿革
一、雏形时期:西周
在西周进行诉讼,重要案件须由原告递交“剂” (诉状)。审讯听“两辞”(双方供词),重口供,将 口供记录在案,叫做“供”(法庭记录)。判决要制作 “书”(判决书)。官署宣布判决叫“读书”(宣判)。 执行叫“用法”。
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中的《封诊式》简文,有 《贼死》、《经死》、《穴盗》、《出子》,即勘查记 录文书。
3、在上述基本分类的基础上,对法律文书可以依据实 际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具体划分。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一、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手段。 法律文书是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 如拘留证、逮捕证、裁决书、判决书等。 二、是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三、是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是考核司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质量的重要资料。 (1)考察司法人员素质的重要尺度; (2)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志。 五、是法律活动的历史档案。
二、形成时期:唐、宋、明、清
唐:综判取士,形成贵判社会风气。所拟判词为铨选 考试而用,称为“虚判”,讲究“骈偶”,文辞华丽, 用句典雅。
宋:转变文风,改“骈”为“散”、注重朴实。南宋 并出现了一种文学作品中的判词,称为“花判”
唐代拟判举例
得甲牛抵乙马死,请偿马价。甲云:在放 牧处相抵,请赔半价。乙不伏。
判词曰:马牛于牧,蹄角难防;苟死伤之 可征,在故误而宜别。况日中出入,郊外寝讹; 既谷量以齐驱,或风逸之相及。尔牛孔阜,奋 犄角而莫当;我马用伤,踠骏足而致毙。情非 故纵,理合误论。在皂栈(厩圈)以来思,罚 宜惟重;就桃林(野外)而招损,偿则从轻。 将息讼端,请征律典。当陪半价,勿听过求。

应用文写作4 法律篇

应用文写作4 法律篇
5 年来,陈贤放弃高薪,不顾病痛,辗转西藏、内蒙古、新疆地区,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共计办结法援案件 600 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1000 余万元。2015 年 7 月,她的丈夫曹旭也 加入支边队伍。他们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中的首对夫妇律师。
写作指南
一、起诉状的写作格式
5. 尾部 尾部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送交法院名称。文尾空两格写“此致”,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 法院”。 (2)附项。在送交法院名称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附项的内容。 (3)具状人签名盖章与日期。签名盖章与日期分两行列于附项右下部,签名盖章在上, 日期在下。
写作指南 二、申诉状的写作格式
3. 尾部及附项 申诉状的尾部及附项同 上诉状。
写作指南
三、答辩状的写作格式
1. 首部 (1)标题。根据具体案件写明“民事答辩状”或“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应写清楚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 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答辩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全称、地址、 法人代表的姓名和职务。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请求重复审查的诉讼文书。申诉状也分为刑事申诉 状、民事申诉状和行政申诉状。
答辩状是民事、刑事案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起诉人或上诉人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 求,进行回答或辩解时使用的诉讼文书。答辩状分为民事答辩状和刑事答辩状。
写作指南 一、起诉状的写作格式
写作指南 一、起诉状的写作格式
写作指南
二、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 实事求是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因此撰写起诉状必须实事求是。在陈述纠纷事实时,要全面、 客观、实事求是,不能为求胜诉而歪曲事实。 2. 援引法律准确、适当 案件的诉讼与裁定都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因此起诉状的写作必须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不能偏离或背 离法律规定,也不能提出不适当的诉求。

依法执业培训资料

依法执业培训资料

依法执业培训资料近年来,法律领域的需求不断增长,法律从业者也呈现出迅速增加的趋势。

然而,仅仅有法律专业的知识并不足以让一名律师或法律从业者在职业生涯中获得成功。

为了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培训机构也纷纷开设依法执业培训课程,以提高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依法执业培训资料是这些培训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包含了相关法律条文、案例研究、实际操作指南等内容,通过系统地学习这些资料,从业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一、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从业者必备的基础知识。

培训资料中应该包含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以及某些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

从业者通过学习这些条文,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二、案例研究案例研究是法律从业者培训中的重要环节。

培训资料中应包含各类案例,如刑事案例、民事案例、行政案例等。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从业者能够学习到法律规定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了解判例的逻辑和推理方式,从而提高自己的辩证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实际操作指南除了理论知识,从业者还需要学习实际操作技巧。

培训资料中应该提供一些实际操作指南,如诉讼程序、合同起草、法律文书写作等。

通过学习这些指南,从业者能够了解实际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提高自己的实操能力。

四、法律职业道德依法执业还要求从业者具备一定的法律职业道德。

培训资料中应该包含相关的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如保护客户隐私、维护法庭尊严、廉洁从业等。

通过学习这些道德要求,从业者能够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注重职业道德的履行。

总之,依法执业培训资料对于法律从业者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学习资料中的法律条文、案例研究、实际操作指南和法律职业道德,从业者能够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顺利开展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希望培训机构能够根据法律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法律从业者的需求,不断更新和优化培训资料,提供更加全面和实用的内容,帮助从业者成长和发展。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学习指南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学习指南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学习指南法律文书是对具体案件审理或处理的文字记载及说明,是以文字形式记录案件发生、发展和结果的重要凭证。

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它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因此,法律文书不仅对司法审判、立法活动、法学教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法律文书的制作也是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掌握课程特点《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课程是为适应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需要,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依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街道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而设置的。

该课程的配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教材。

本课程学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体系的针对性。

法律文书的种类非常庞杂,但不同岗位涉及的法律文书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为此,本课程在文书的选取上,试图突破体系性和全面性的束缚,在分析基层司法行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典型任务的基础上,明确上述岗位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的基本要求,以此为依据确定各主题学习单元,设计教学内容,构建了全新的模块式课程内容体系,力求摆脱以往法律文书教学中“学生学了所有的文书,却写不好一个文书”的困境。

2、教学模式的创新性。

法律文书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传统的以文书基本格式和规范性为主要知识点的理论讲授模式,难以达到培养和提高学生法律实务综合实践能力的目的。

为此,该课程教学模式设计上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将每一个常用典型具体法律文书作为一个实训项目,采用“任务描述、实例示范、基础铺垫、学生实训、任务评估”等实训步骤,力求通过教学模式创新引导课程改革,真正实现法律思维训练和文书制作技能的共同提升。

3、教学要求的层次性。

本课程根据职业岗位需要,突出常用与重要的文书,对学生提出了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制作实训部分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技能拓展部分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学生能够熟识或辨别。

监狱法律文书学习指南

监狱法律文书学习指南

监狱法律文书学习指南第一节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一、概念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

概念的含义:1.制作主体是监狱2.监狱文书的内容涉及监狱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犯罪过程中所产生和需要处理的各种法律事务。

3.制作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刑诉、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及行政法规。

4.基本属性为专用法律文书。

二、监狱文书的沿革1982年6月当时主管监狱的公安部制定《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32种文书格式。

2002年7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颁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了共48种文书。

三、分类(一)根据内容分为:1.监狱执行刑罚事务文书。

收监文书、暂予执行文书、建议减刑、假释文书等。

2.狱政管理文书。

对罪犯的奖惩文书、评审鉴定表、对罪犯关押禁闭、使用戒具审批表、抓捕脱逃罪犯文书。

3.监狱侦查文书。

狱内立案文书、笔录、结案文书等。

(二)根据受文对象及处理方式可分为:1.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等等。

2.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3.向罪犯家属和有关机关发的通知书,大多是填空式文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罪犯奖励、惩罚通知书,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死亡通知书,等等。

4.其他文书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三)按文书的体裁可以分为1.笔录类文书如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

 2.填充类文书监狱使用文书和各表格类、通知类、清单类文书均属填充型文书。

3.报告类文书如狱内立案报告、狱内结案报告等。

 第二节 罪犯收监文书罪犯收监文书是指监狱在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入监狱内并开始执行刑罚时所制作的各种文书。

法律文书撰写指南

法律文书撰写指南

法律文书撰写指南在法律领域,撰写准确、清晰、有效的法律文书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还是司法机关进行案件审理,法律文书都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不仅是表达法律观点和主张的工具,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

那么,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呢?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探讨。

一、明确法律文书的类型和目的首先,要清楚您所撰写的法律文书属于哪种类型,例如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等等。

每种类型的法律文书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同时,明确撰写这份文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主张权利、反驳对方观点、还是为了提供证据支持?只有明确了类型和目的,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撰写。

二、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在动笔之前,必须对相关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这包括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事件的经过、细节和当事人的诉求。

只有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依据的基础上,才能写出有说服力的法律文书。

三、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的核心在于依据法律进行论证和主张。

因此,必须准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

在引用时,要注意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和适用性,确保所引用的法律条文能够支持您的观点和诉求。

四、清晰的逻辑结构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当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

通常,可以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方式。

开头部分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诉求,中间部分详细阐述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论证过程,结尾部分总结观点并提出明确的请求。

在论证过程中,要注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可以使用序号、小标题等方式进行区分和归纳。

五、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洁、规范1、准确:避免使用模糊、含混的词汇,确保所表达的意思清晰明确,不产生歧义。

2、简洁:避免冗长繁琐的表述,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观点,让读者能够快速抓住重点。

3、规范:使用法律术语和专业词汇,但要确保其使用恰当,避免生造词汇或错误使用。

六、注意文书的格式和排版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可能有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申请法院书记员的笔试备考指南

申请法院书记员的笔试备考指南

申请法院书记员的笔试备考指南一、引言法院书记员是法院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之一,负责协助法官处理案件、起草法律文件等工作。

申请法院书记员需要通过笔试来评估应试者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本文将为准备申请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考生提供一些备考指南,帮助他们在笔试中取得好成绩。

二、了解考试内容在备考之前,了解考试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法院书记员的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逻辑推理等方面。

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参加培训班等方式来了解考试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三、系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是法院书记员笔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相关的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可以通过阅读法律教材、参加法律培训班、刷题等方式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四、提升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院书记员需要经常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因此具备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写作培训班、阅读法律文书范例、多写练习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五、加强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法院书记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逻辑推理能力,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分析案件事实,推导出正确的结论。

考生可以通过刷题、参加逻辑推理训练班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法律逻辑推理能力。

六、刷题提升应试能力刷题是备考的重要环节之一。

考生可以通过刷法院书记员笔试的历年真题和模拟题来熟悉考试的题型和出题规律,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

同时,刷题还可以帮助考生巩固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条文和案例的理解。

七、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备考需要时间和计划。

考生应该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制定备考计划,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同时,备考期间也要注意保持身心健康,合理安排休息和娱乐时间,以保持良好的状态。

八、参加模拟考试参加模拟考试可以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的备考情况,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模拟考试还可以提供一种考试环境和考试压力,帮助考生适应真实考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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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律文书学习指南××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的??为??”即可。

(三)尾部1.诉讼费负担。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用负担的写法,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只需写明二审受理费由谁负担即可;二是改判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应写明当事人对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将变更一审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一并写明。

2.诉讼效力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合议庭署名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1来第1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规定,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应当由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4.判决日期5.书记员署名四、文书格式×××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审判长×××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五、文书实例(二审民事判决书)××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1)×民终字第43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万××,男,1945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丝绸联合印染厂朝阳丝织分厂工人,住本市夕照新村26幢1号门602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女,1951年8月9日出生,汉族,××××化工厂工人,住××县城关镇穿城南路99号。

上诉人万× ×因离婚一案,不服××市× ×区人民法(1992)×民初字第2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万××与胡××于1989年1月相识恋爱,1990年1月在× ×县城关镇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

婚后不久,双方即为经济等生活细节问题发生矛盾。

同年4月,万××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胡××离婚,因万××在开庭时借故缺席,××县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此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达两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据此,原审法院判决:一、准予胡××与万××离婚;二、财产维持现状,即在谁处的归谁所有。

判决宣告后,万××不服,以胡××借婚姻索取财物,要其退还金戒指1只及其他物品等为由上诉来院,并提供证人刘××的书面证据一份。

胡××辩称,万××没给过我金戒指,我戴的是自己购买的药用戒指。

没有索取过万××的财物。

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对万××与胡××婚姻关系,纠纷发生的原因,婚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事实清楚。

万××提供的证人刘××向本院提供证言时称,他没有亲眼看到万××的金戒指是被胡××拿走。

万××也不能提供胡××索取财物的其他证据。

本院认为:万××与胡××系自主婚姻,但婚后不久即产生矛盾,双方共同生活不到3个月即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此后一直分居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审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是正确的,同时对财产的处理并无不当。

关于上诉人万××所提胡××借婚姻索取财物和要求胡返还金戒指等物品之诉,经查不能成为上诉人万××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代理审判员:× × ×代理审判员:×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1992年11月16日书记员:×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一中民终字第28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骞,男,二十四岁,汉族,无业,住本市朝阳区酒仙桥七间房十三号楼七十五号。

委托代理人刘殿林,男,四十岁,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经贸大厦负二层三号。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琳,北京市维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骞因买卖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1998)西民初字第39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诉人王骞之委托代理人刘殿林、被上诉人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商厦)之委托代理人杨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九九八年九月,王骞起诉至原审法院称:自己在华联商厦购得电话台灯十二个,电话部分无入网证,灯具部分有四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故要求华联商厦向其赔礼道歉,并双倍返还购灯价款一万二千一百四十四元,并赔偿检测费二千八百八十元、交通费二百元,电话台灯由法院予以收缴。

华联商厦辩称:王骞购买电话台灯不是为了生活消费,其行为应为无效民事行为。

王骞提供的检测报告只说明被检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双倍返还的有关规定,故不同意王骞之诉讼请求,只同意退货还款。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华联商厦所售无入网标志的电话台灯具有几项不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对此华联商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故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判决: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骞人民币六千零七十二元,原告王骞同时将其处TL-XXXX年二月十九日,王骞在华联商厦购买TL-XXXX年三月十五日经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92)量认(国)家(C0781)号NO98035检测报告认定被测样品所测项目中标志、外部线路及连接方式、内部线路、耐热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其它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适用的安全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该电话台灯电话部分无入网标志。

王骞向检测单位交纳检测费二千八百八十元。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购物发票、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92)量认(国)字(C0781)号NO98035检验报告、证人证言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华联商厦作为商品销售者,应依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王骞购买电话台灯后送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证据华联商厦所售电话台灯,电话部分无入网标志,台灯部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且该产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故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华联商厦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据此王骞要求华联商厦双倍赔偿其购买商品之价款,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鉴予华联商厦之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其所销售的电话台灯应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不宜退还华联商厦,据此原审法院判令华联商厦退货还款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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