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doc
燃气公司安全协议书

燃气公司安全协议书甲方:XX燃气有限公司乙方:(用户名称)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天然气供应服务,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稳定供气。
2. 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燃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检修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4. 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请求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和要求,正确使用燃气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燃气设备结构和安装位置。
2. 乙方应定期自行检查燃气设备和管道,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维修。
3. 乙方在使用燃气时,应确保室内通风良好,严禁在没有通风设施的环境中使用燃气。
4. 乙方不得在燃气管道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燃气管线。
三、事故处理1. 如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乙方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迅速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2. 甲方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救援力量进行紧急处理。
3. 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天然气管线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天然气管线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管道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四)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五)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生产运行部:负责天然气管线的运行、维护、检修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天然气管线的建设、改造、施工及验收等工作;(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等工作;(四)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五)财务部:负责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经费的保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二)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天然气管线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操作人员:对个人操作行为及设备设施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到人。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
第十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管道设施的安全状况;(二)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三)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四)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五)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

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甲方: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1、入户报装程序:(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
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
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
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
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天然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使用天然气,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天然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天然气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天然气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天然气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第八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管网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天然气管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网,不得私拉私接,不得进行乱堵乱修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十一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设备,不得随意改动设备结构,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第四章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监测装置,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三篇)

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一、引言长输天然气管道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保障能源供应、推动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管道腐蚀、施工质量、管道损坏等问题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因此,加强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二、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意义1. 保障能源供应:长输天然气管道是我国重要的天然气输送通道,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可以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满足国民经济的能源需求。
2.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长输天然气管道事故可能会造成爆炸、中毒等严重后果,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可以有效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经济发展: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可以保障天然气的供应,推动工业、交通、农业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
4.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长输天然气管道事故可能会造成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风险。
三、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要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力,并建立追责机制,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培训,监督管道施工、检修等工作。
3.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制度等,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4. 定期检修维护:制定管道的定期检修维护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检修维护工作,及时排查管道的隐患,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5. 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对管道的设计、施工、投运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道的安全建设和运行。
6. 加强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管道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
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最新范文)

管道天然气供、用气协议用气方(甲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供气方(乙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为了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气地点、供气压力及通气时间1.供气地点:2.供气压力:3.通气时间:在甲方交纳全部燃气用户建设费和工程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 天内进行置换通气。
其他约定:第二条 气价及气费付款方式燃气价格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价格执行,按 元/NM 3收取。
如果因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出现较大变动需调整价格,乙方应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后的新价格。
付款方式:甲方应提前向IC 卡中预交燃气费,保证卡内有余额。
第三条 增容与变更用气1.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用气设备,须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合同编号: 联 系 人:联系电话:经 办 人:负责安装。
2.如果甲方需要变更燃气用途、户名、燃气具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增加用气量、移动表位或管线,均应事先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实施。
3.甲方(工、商业用户)如暂停或停止用气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维修与服务1.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1)如没有调压柜的,按甲方的建筑红线,即建筑红线外燃气设施产权属于乙方,建筑红线内燃气设施产权属于甲方。
2.甲方从其他经销商处购置的燃气设施和超保修期发生的维修业务,费用由甲方负担;因甲方私自移装、改装或人为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供气后,乙方将按照天然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业务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务,若甲方燃气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4.乙方对燃气设施正常检修,如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燃气,应提前通知甲方(但出现紧急情况除外),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

天然气入户安装及供用气安全协议甲方: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1、入户报装程序:(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
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
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
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
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市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施工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双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项目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具体事宜;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对方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提供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和乙方预约共同进行现场交底和燃气管线指认。
第四条乙方依据甲方现场指认的燃气管线范围,在甲方监护下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在位置未明确前,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如用机械进行开挖,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施工涉及燃气管线较长,经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待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额退还,期间如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管道抢修和管道标志、附件的损坏,维修费用经双方协商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甲方负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一)安全保护范围: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5米范围内的区域;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4.5米范围内的区域;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0.7米至7米范围内的区域;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4.5米至10.5米范围内的区域;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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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起至磁五仓路西侧调压站,沿汇通大道南侧敷设至闻洲瓷厂,全长1.8公里,该管线穿越500kV牡嘉Ⅰ线,距离46#塔D腿2.2米,不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规定:中压A级燃气管道距电塔杆基础接地体最小净距10米的要求。
同时也不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高加3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500kV牡嘉Ⅰ线2006年建成投运。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自2014年建设,2015年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