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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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这是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

党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功能,切实提高领导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要求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这是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表述,是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明确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显然,这是对“和谐社会”特征的总体概括。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其内涵主要包括:这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物质财富相对宽裕;这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和矛盾得到有效调节,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这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通过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使有着不同利益和要求的群体和个人各得其所,和睦相处;这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制度化、法律化,社会成员间和睦相处,“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

和谐社会建设: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

和谐社会建设: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

和谐社会建设: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和谐社会建设已经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和政治实践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改革的关键问题。

其实,和谐社会建设最核心的要务是打破原有的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起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社会各部门、各群体参与,民众自我约束和管理的一种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

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和社会团体、个人权利的和谐共生,从而促进社会整体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可协调发展。

迈向一种新社会公共性中国社会原有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一种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模式,这个模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为,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而形成的“伦理本位”的社会结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差序格局”的交往纽带。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人们主要关心的是血亲关系网络,而对于血亲之外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事情缺少足够的参与。

但是,一个社会的构建最需要的恰恰是这种超越了简单血亲关系的交往格局,政府便承担起了维系社会生活公共领域的职责,即政府是社会公共性的最重要的承担者。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成为了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唯一承担者。

一方面,政府财政面临巨大的压力,使得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改革面临经费不足,管理缺位等诸多难题;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些领域获得了过多的控制权,不利于相关社会组织群体充分发挥能动性,参与更为广泛的社会实践,降低了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甚至造成了一种政府管理越位的情况。

种种情况汇集到一起,就构成了现实中不和谐的情况。

因此,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打破原有的社会一元治理模式,打破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性唯一承担者的地位,广泛吸收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共性建设,充分发挥各群体的积极潜能,使得社会公共性的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在具体事务中,政府要主动的、有选择地逐步退出一些领域,引导相关的社会群体积极地进行自我治理。

具体而言,新公共性有以下基本的内涵:1、公共性是一种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的重要分析工具。

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治理是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运用各方力量和手段对社会进行管理和调控的过程。

在当前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背景下,社会治理如何创新,以构建和谐社会成为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和策略,以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加强社会治理主体建设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主体组织,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等。

要加强社会治理主体的建设,需要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加强市场主体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公民个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社会治理的参与度和共建共治能力。

二、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涉及多个领域和层级,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来协调各方利益、推进问题解决。

要加强社会治理机制的协同和创新,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具体可以通过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协调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领域间的互动和联动;建立健全问题导向的社会治理机制,通过对各类社会问题的共同研究、协商和决策,推动问题解决;建立社会治理的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和共同参与。

三、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和技术手段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可以借助创新的手段和技术来提升效率和效果。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

具体可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社会治理的预测和分析,提前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鼓励社会创新,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和创造力的发挥。

四、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理的创新需要有专业化、专业化的人才支撑。

要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化、复合型的治理人才,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治理创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

社会治理创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

社会治理创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社会治理创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逐渐失去适应性,亟需创新并寻求新的路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社会治理创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治理能力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首先,政府应该转变角色,在社会治理中更加注重服务和引导,做好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工作,提供有效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共治局面,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最后,政府部门应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治理水平和能力。

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与参与治理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和参与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应推动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和进步。

最后,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其合法合规,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基层自治与居民参与基层自治与居民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路径。

首先,要加强基层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赋予基层更大的权力,使其更好地解决和协调社会问题。

其次,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增强居民自治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最后,要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互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增进社区居民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四、推进信息技术与智慧社会建设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于社会治理创新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应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的融合,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其次,要推动建设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通过信息技术的支持,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效率。

最后,要加强信息安全的保护,确保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应用。

中国古代的社会控制模式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一个法社会学的

中国古代的社会控制模式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一个法社会学的

中国古代的社会控制模式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一个法社会学的社会控制,是1个社会学的概念,同时也是法律社会学中1个非常普通和基本的概念。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既需要革命变革,又需要有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建立这种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就必须要用各种社会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实行社会控制。

没有控制就没有秩序。

任何社会都需要1定的社会秩序,因此,任何社会都有1定的社会控制。

原始社会的社会控制是1种自律性的控制。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出现了国家和阶级统治这样新的社会控制机构和社会控制方式,人类社会进入了自觉的社会控制时代。

但是在不同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国家,社会控制的具体方式和所采用的手段则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控制是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过程,如天命信仰、崇圣而形成的对圣人、圣王的权威崇拜、礼法刑政综合为治、民间法在正统法制以外功能的发挥等。

本文拟就中国古代社会控制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其特点作1简要描述,以有助于人们对中国古代的社会控制模式有1个全面概括的了解;同时,也以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控制模式提供借鉴。

1、原始社会的社会控制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

当时人们过着集体生活,开始是原始群落,到了后期,基于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当时10分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人们之间的行为关系及社会组织都10分简单。

与此相适应,这1时期的社会控制体系也10分简单,并且是完全出于自发形成的。

在这里,管理与被管理、规定与服从、作为和不作为都反映着自然的必然要求。

在原始社会中,社会控制的特点表现为,不存在专门管理社会的特殊权力机关,氏族首领是在社会生产和管理活动中产生出来的德高望重的长者,“公共联系、社会本身、纪律以及劳动规则全靠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来维持,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当时妇女不仅与男子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地位)来维持,没有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的特殊等级”。

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治理模式研究_郑会霞

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治理模式研究_郑会霞

理论前沿2014年第3期一、引言社会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在社会管理中一直承担重要甚至主导作用的政府,也包括近年来逐渐凸现出来的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私人企业、非赢利性公共机构、半独立性公共公司、市场化组织等等。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的认识,政府与市场,传统的社会管理制度的合理性被打破,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将获得解放的具体事务繁杂,与法律功能的协调,通过经济和政治而起全球,开始冷静的思考,更多的研究,长期的计划体制,更多的社会主体,充分发挥自己的活力,为这个角色的制度保障。

在这一阶段,社会控制的手段呈现出复杂的,无论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或通过市场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有市场组织通过市场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并通过市场手段或者社会动员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治理的目标不仅是改善人类社会的效率,它是在执行更重要基于社会公平的速率,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因此,反映在政府和其他市场组织和公民的关系,公民作为政府行政行为或市场组组织行为的相对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说。

政府的行政行为或市场组织在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市场行为,取决于公民的理解,合作和支持。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治国的模式与策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必须深入理解人治、法治、德治的内涵,认清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的前提下,狠抓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把道德建设放在兴国安邦的战略高度。

同时注重政策在社会治理中灵活而积极的作用,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人治、德治与法治下的社会治理模式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实质上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的互补性也就决定了人治与法治的互补性。

社会治理模式在法治社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型的,有道德和法律的主战场,是道德律的基础,或主要通过法律的道德?往往是有争议的。

事实上,这种争论往往是没有结果的。

因为,这个问题不属于讨论的范畴。

[浅谈,加强,社会,其他论文文档]浅谈加强社会控制与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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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社会控制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关键词:社会控制,和谐社会,适度控制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和治国目标。

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更是安定有序的社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社会出现了某些失序与失控,加强社会控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强社会整合是转型期社会秩序重建的逻辑必然,适度控制是现代社会控制的最佳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和治国目标。

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合的状态,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安定有序。

社会生活的和谐,必须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做保证。

“和谐”本身就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

社会控制是社会组织特别是公共权力部门利用社会规范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是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机制。

社会控制的全部职能都是围绕着社会主体──人的行为、诉求、活动以及由他们组成的社会群体所展开的。

社会控制是由法纪规范、行政管理、道德规范、舆论导向等原则要素构成。

在现代社会要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特别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加强和优化社会控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控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伴随着改革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正处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的转变过程中,社会进入了全面、快速的转型期。

一方面,转型期运用的社会控制手段的变化不能总是与社会秩序的相应变化相对应或相符合,那些为社会成员和组织提供认知坐标和安全保障的理念体系被人为取消和修改,造成社会的“控制失灵”;另一方面,转型期由于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方式处在变动不居的状态,因而一些新的价值观及继之产生的行为方式往往超出了原有社会规范控制的有效范畴,而对应的新的制度和行为理念的形成存在滞后效应,形成“规范真空”。

基于和谐社会视角的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基于和谐社会视角的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107361 社会其它论文基于和谐社会视角的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党和人民共同为之努力奋斗的美好愿景。

然而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政府和社会高度统一的治理模式已经不再满足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基于和谐社会的视角,努力推进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是大势所趋也是难题所在。

一、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社会治理理念(一)有序“善治”的治理理念。

近几十年来,随着西方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产生和发展,“善治”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理念中的核心思想之一。

和谐社会视角下同样要遵循“善治”的价值理念,它是推动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驱动力。

除了使得社会治理的结果最优和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以外,“善治”也提倡要使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实现和谐状态,这也就蕴含着政府和公民和谐统一的深义。

因此,善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重要思想基石,也就必然同“和谐社会”有着共同的价值诉求。

因此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应秉承“善治”的治理理念,实现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和谐共处以及良性互动。

(二)公平正义的治理理念。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也是和谐社会视角下社会治理方式的基本理念。

公平正义,就是指各种社会利益,包括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地分配,意味着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利益分配的差异性,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也不可避免,而和谐社会中所提倡的公平正义,就是要把这种差异和矛盾最大程度地进行调节,使得社会公民人尽其职,在一种公平、平等的社会氛围下生存和发展,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每个人的生产动力,提升社会的和谐与文明程度。

(三)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视角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维度都要被考虑在内,因此也可以发现,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归结到“人”这一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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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
一、社会控制的手段、方法和途径社会控制的手段,是指保证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的各种社会力量的总称。

社会之所以能够对社会成员进行控制,保证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关键在于社会掌握了各种有效的控制手段。

这些手段主要包括经济利益、政治权利、教育机会、舆论工具和宗教组织等。

具体地说,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可简要概括为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习俗手段、道德手段、艺术手段、舆论手段及宗教手段等。

其中政治控制是实行社会控制的最重要的手段。

它是国家政权机关,凭借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暴力机构,通过行政系统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

这种政治控制实质上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的控制。

社会舆论也是实行社会控制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

由于舆论是一种集体心理和大众传播,是建立在一定的道德评判基础上的,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道德约束,因而具有很大的制约力,能够对社会环境起一种监督作用,对社会成员起一种约束作用,从而达到其他社会控制手段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因此,现代社会中的管理者都十分注意发挥社会舆论的控制功能,使之成为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宗教控制是社会控制的一种特殊手段。

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宗教的作用是不同的。

社会控制的方式和途径,就是指在具体的社会运行过程中,社会规范如何作用于社会成员,亦即社会秩序生成、确立和维护的具体机制。

综合社会控制的手段、途径和方式,包括一些社会学家在论及社
会控制的工具和方法时,所涉及的诸如舆论、劝导、理喻、信仰、教训、惩罚、命令等,在社会控制中发挥作用的可归结为如庞德所说的三种主要手段:道德、宗教和法律。

法律是进行社会控制的强有力的手段,也是最高层次的社会控制手段。

“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高级专门形式的法律秩序,是建筑在政治组织社会的权力或强力之上的。

”“法律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由于或者是当有一种强加于一切其他力量之上的强力作为它的支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有效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

它一经产生,便超越个人而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无论在古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都是强有力的社会控制手段。

由于法律出自国家,具有肯定性、普遍性、可预测性、结构完整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所以,它不仅能够调整个人行为,而且首先具有调整阶级关系、重大利益关系,使统治秩序合法化、固定化的功能;不仅能够调整社会成员的普遍社会关系,而且能够负担巨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组织任务,因而是实现国家职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经常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道德是调整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行为规范总和。

它也是人类社会控制个人行为的主要工具之一。

道德是以善与恶、公正与自私、诚实与虚伪、高尚与卑劣、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等道德观念来约束与评价人们的社会行为,从而达到社会控制的效果。

道德控制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等机制发挥作用。

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了的行为规范,道德
行为是一种自觉自律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要受到社会舆论和良心的谴责。

道德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力比主要通过模仿转化为人们行为习惯的习俗要强。

道德规范与法律也不同。

我国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孙本文在论及道德的社会控制功能时曾说:“法律为强迫的,道德是自愿的。

法律的标准,往往切近于事实;而道德的标准,则往往接近于理想。

故法律的目标,常在维持现实的社会秩序,而道德的目标,则于维持秩序之外,又有促进社会进步的期望。

法律仅能控制人类显著的外表行为,而道德则能控制个人一切潜伏与琐屑的行为,故道德可以济法律之穷。

”道德比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广泛,是法律控制的重要补充,能起到法律控制起不到的作用。

宗教控制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特殊手段,从社会控制的意义上来说,宗教常常是通过一套信条和仪式,使人们确立人生的一些基本价值和信念。

这些价值和信念都是人的一些善德品质,如施善、仁爱、怜悯、诚实、公平、正义、献身等。

所以,宗教是以仪式和信仰的方式,在人的心灵深处,通过控制人的良心来控制、调节人的行为,培养人的善德品质。

它能使按照该社会道德观念做善事的人得到精神上的回报,也能使违反道德观念、行恶的人感到内心的羞愧、恐惧与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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