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安全配合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局安全配合协议甲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电务段

乙方:

一、施工概况:

由乙方承担的坡头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需在甲方管内坡头站石太线K124+630至K117+000范围内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坡头站站内及石太线K124+630至

K117+000范围内。

施工内容:挖电缆沟;电线路过轨;敷设电缆;室内外信号设备安装;信号设备硬化面。

施工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太铁师[2012]512号《太原铁路局关于重新印发的通知》;

2.《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规范》(TBl0209-99);

3.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4.太铁办[2012]355号《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

5.《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08】143号)。

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l--2003);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9-2003);

9.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太师铁【2013】562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路局申报。严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

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

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职责:

1.甲方对既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施工前,甲方要积极配合与乙方一道对既有设备、电缆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给乙方。

3.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在接到乙方施工作业计划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派专人监护。

如果甲方配合监护人员不足时,乙方要适当调整施工内容和工作量,以保证甲方有足够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监护。

4.施工时,甲方必须安排配合监护人员进行施工现

场既有设备的安全监护,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纠正

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

5.对乙方危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和行为,有权制止。

如乙方强行进行作业,甲方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可请求公安

部门介入,以确保行车安全。

6.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和乙方的配合要求,甲方安

排专人对施工实施监护,及时制止超范围、无计划或进行未经批准

的施工。对严重违章、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根

据具体情况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7.负责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8.乙方在既有设备上施工完毕后,甲方应派监护人

员进行复查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

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安全

的主体责任。

2.涉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前,乙方必须先与甲方

现场车间、工区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经甲方同意

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配合监护安全协议》。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会议纪要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时应提前一个月给甲方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前一日向甲方现场维修车间、工区通知次日施工作业事宜。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的施工监护工作,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妥处与甲方负责人进行协调。无甲方配合监护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在正式施工开挖和填筑土方前,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探测电缆埋设情况,双方共同确定地下信号电缆的位置和防护方案,并由乙方采取划线、插旗、拉绳等措施。发现地下不明电缆时,待查明电缆所属单位及用途后方可施工。乙方要认真执行制订好的防护方案,以确保信号电缆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