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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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甘发改高技[2020]71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创新体系,促进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18〕3号)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考核评价办法》(甘发改高技〔2017〕433号),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年申报认定工作(一)申报原则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旨在以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申报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可择优申报不超过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兰州市、白银市可申报3家。

(二)申报条件1、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要求,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一流创新生态,高质量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

现就组织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工作通知如下:一、功能定位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太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

二、申报条件(一)省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山西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

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

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一定的配套经费。

(四)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服务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0年1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打造高层次技术创新高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一、标准依据《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鲁科字〔2019〕93号)等政策文件和有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二、功能定位省技术创新中心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创新链中游,对上衔接实验室基础研究,对下衔接企业产业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从科学到技术转化的通道。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源头技术供给,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三、核心任务省技术创新中心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负有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使命,服务产业发展战略需求,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建设完善科研条件平台与研发体系建设和成果转化体系。

(一)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指标内容:1.聚焦产业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及前沿技术研究;2.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掌握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指标要求:筹建期内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5项以上,解决2-3个重大技术难题或“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5项以上重大科研成果。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版)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版)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年版)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和《江苏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等规定,为加快推进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关键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功能定位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以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核心使命,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充分依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紧密对接企业和产业创新需求,聚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是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我省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原则(一)聚焦产业需求。

面向国家战略,强化顶层设计、主动布局引导,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技术需求,选择在国内处于领先或有优势的领域建设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

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创新链、产业链为纽带的多样化组建模式,在运营管理、研发投入、团队建设、项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改革创新,保障省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运行发展。

(三)促进开放协同。

以市场为导向,跨区域、跨领域整合配置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等相关科研力量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着力打造“政产学研用资”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

三、布局与建设(一)布局重点。

聚焦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环境、新材料等江苏优势产业技术领域、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前瞻技术领域,优先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等布局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推进“一区一战略产业”及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总局2019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重大科研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是落实国家各项科技发展政策的高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战略目标,面向市场监管业务领域工作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市场监管事业发展。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建设,或可根据需要,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鼓励重点实验室在建设中探索更符合本领域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重点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实施。

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共建重点实验室。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市场监管总局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需求和相关规划,对重点实验室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规划。

(二)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第1期·3·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20年12月24日,科技部在京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副市长靳伟、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广东省副省长王曦、科技部秘书长苗少波等出席会议,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相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分管领导同志分别作了讲话,围绕加快推动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优化创新环境、强化支撑服务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广东省科技厅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筹备建设进展情况,有关参与建设单位同志做了补充发言。

王志刚部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推动建设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撑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重大使命,打造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节点、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动力源,形成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

要牢牢把握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聚焦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明确目标重点和主攻方向,有所为有所不为,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要将集聚培养科技人才队伍作为重大任务,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深度融合,吸引一批专业化、国际化、高层次科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打造优势资源集聚的人才“特区”。

要强化跨区域统筹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统筹与自主、共性与特色的关系,完善协同机制,加强科研数据、科技成果、科研设施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

2020年湖北省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湖北省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产业赋能工程”,聚焦省内重点领域细分产业链,以行业、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引导,统筹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在大数据与物联网、光纤通信与芯片器件、新型显示、先进制造、新材料等5个重点领域进行分类部署,形成关键领域先发优势,支撑“数字经济”、引领“科技新基建”,为加快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重点围绕大数据处理技术、器件制备与平台构建、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7个方向。

光纤通信与芯片器件领域,重点围绕光纤光缆制备、芯片与器件研发、设备与应用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9个方向。

新型显示领域,重点围绕显示材料制备、显示器件研发、检测设备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先进制造领域,重点围绕制造技术、零部件与设备研发、制造信息化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新材料领域,重点围绕新型材料的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及工艺优化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二、申报要求1.符合《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中的申报要求。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3.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4.单项资助额度为200万元。

三、具体方向和任务(一)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1.面向智能计算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平台关键技术研发研究内容:面向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典型智能计算场景大规模处理需求,研究基于异构平台的高时效大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并实现深度学习典型应用示范。

包括:支持异构体系结构的数据流编程模型;异构体系结构数据流运行时系统,支持加速器细粒度并行;轻量级异构资源监控机制,支持张量级资源动态采样;跨CPU和加速器大数据处理技术,支持数据和计算高效划分、负载均衡。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解读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解读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托现 有先进设施组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明确“依托北京、 上海、安徽等大科学装置集中的地区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 心”。
刘延东同志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三点要求
第一,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以及北京、上海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 感,切实履行好办公室职责,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
解读
伍建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提纲
1 《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2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3 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介绍
一、编制背景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 话,明确了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 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
201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要“推动北京、上海等优势地区 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了我 国科技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 强国的号角。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 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 、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 战略。
科技创新中心目标监测评价体系一览表
6大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对接重大科技计划,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 二是深化全面创新改革,打造中关村制度创新升级版
三是集聚全球顶尖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首选地 四是建设三大科学城,优化创新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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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拟建设领域及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1.人工智能
2.区块链
3.集成电路
4.高端软件
5.电子信息技术
二、高端装备领域
6.节能环保装备
三、新材料领域
7.绿色化工材料
8.特种钢材料
9.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
10.半导体材料
四、医养健康领域
11.生物医学大数据与精准医疗
12.智能诊断
五、现代高效农业领域
13.现代设施农业
六、现代海洋领域
14.船舶制造
15.海洋智能装备
16.海洋生态牧场
七、高端化工领域
17.绿色制造
18.高端化工装备及核心部件
八、生物技术领域
19.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20.生物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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