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DBJ--....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宽带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宽带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渝通信[2009]61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宽带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渝通信〔2009〕6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8]31号)和《关于印发〈市委三届四次全会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2008]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和投资环境,现就重庆市宽带城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重庆宽带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直辖10多年来,重庆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
作为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中重要的组成力量,重庆通信业近年来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年均增速12%以上,占全市GDP[1]总量的2.3%,推动了我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全面发展。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全国统筹城乡信息化改革的深入,赋予了重庆通信业新的历史使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立足于重庆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发挥优势、改进不足,将重庆市打造为宽带城市是建设长江上游信息中心、通信枢纽的需要,是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展示重庆新形象的需要,是全面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需要,更是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需要。
【精编推荐】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方案

【精编推荐】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方案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修订版) StandardforConstructionofCustomerPremise TelecommunicationNetworkforResidentialCampusinChongqing(RevisedVersion)DBJ50-056-2010主管部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编制单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批准部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11年1月1日2011重庆本规范规定了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主要指住宅小区及楼宇范围内)建设方面的内容,对用户驻地网建筑红线内通信设施和线缆等的建设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的建设。
在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重庆市各通信运营企业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协助,多位业内专家对本规范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议,在此一并致以衷心感谢!本规范由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渝洲路188号,邮编:400042)。
编制单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主要起草人员:张勇李彬卢彬李伟主要审核人:1总则1.0.1为了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及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206号)精神,适应重庆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需要,配合城市建设与信息通信网络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城市住宅建筑群中电话、数据、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特制订本规范。
驻地网建设接入协议书版

重庆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项目通信服务接入建设协议书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工信部的相关条例,为更好地服务于各开发商、建设单位,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各电信营运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小区内所有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在通信施工进度方面跟上开发商的合理施工进度,确保在小区用户入驻后,能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时限内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按照以上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住楼)项目(以下简称“小区”)电话、宽带网络接入建设达成如下协议,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一、甲方的责权:(一)根据信部联规【2007】24号及渝建发【2006】261号文件精神,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及户线的设计施工,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设施的集中配线交接间。
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
(二)在小区房屋交付业主以前按照《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渝建发【2006】223号)完成小区红线内敷设地下管道及管井、建筑物内弱电线槽桥架、建筑物内户线部分的建设。
(三)小区红线部分内由甲方实施的通信设施竣工后,由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委会现场予以认定,合格后出具《重庆市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达标确认书》。
甲方所建的通信设施无偿提供给通信运营企业使用。
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与其它弱电单位的施工衔接,并給予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业务的接入提供方便。
(四)保证任何一家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业务的平等接入权利,不得阻碍或干扰通信运营企业的通信建设施工和通信业务经营。
不得因第一家运营企业进入后就设置障碍阻扰后进入的运营企业的通信接入。
(五)甲方应为业主自由选择通信方式和通信业务提供方便,不得阻挠业主自由选择通信运营商的权利。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电信无线宽带信息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电信无线宽带信息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6•【字号】渝办发[2008]280号•【施行日期】2008.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电信无线宽带信息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办发[2008]2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将加大对我市CDMA网络升级改造投资,同时,结合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在我市同步进行无线宽带信息网络建设。
为配合做好我市电信业改革重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中国电信在我市的无线宽带信息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和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工信部联电[2008]73号)确定了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等新一轮中国电信业改革重组方案。
此次电信业改革重组,是国家推进电信业加快发展、增强有效竞争、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实现电信强国的重大战略举措。
支持国家电信业改革,并力争在全国率先完成电信业改革重组,是我市在电信领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进一步扩大开放决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我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通信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为我市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通信枢纽,打造西部地区宽带互联网第一城,提升重庆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CDMA网络资产和客户转移是此次电信业改革重组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中国电信重庆公司顺利完成了重庆CDMA网络资产清查工作,即将接手CDMA网络和业务运营。
但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重庆CDMA网络存在基站布局不合理、网络覆盖严重不足等问题,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升级改造。
中国联通光纤到户(FTTH)建设规范-重庆

模块插板可带电热插拔,所有设备均采用模块化设计,其中每一模块发生故障时均不影响
其它设备和其它模块的正常运行。 PON设备的其它技术要求参照YD/T 1949-2009 《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 络(GPON) 》、YD/T 1475-2006《接入网技术要求-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 (EPON)》、YD/T 1771-2008《接入网技术要求-EPON系统互通性要求》、YD/T 19532009《接入网技术要求—EPON GPON系统承载多业务》、QB/CU 049-2009《中国联通 GPON设备技术规范》、QB/CU 025-2010《中国联通EPON设备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执行。
设,则尽量按终期需求进行配置。 11
三、OLT 设备部署要求
2、OLT 机房选择要求
新建机房时,应充分预留OLT设备和光纤总配线架(OMDF)的发展空间。 OLT设备应安装在交换或宽带设备机房,有条件的应与DSLAM同机房设置,新 建BRAS设备或环网交换机宜与OLT设备安装在同一机房。
12
(单位:dB)
上行 光功率预算 光功率代价 链路预算 26 2 24 下行 26 2.5 23.5
二、PON技术应用要求
3、光模块的测量要求
OLT设备和ONU/ONT设备的光模块应支持光路测量及诊断功能,且支持光功率 劣化的告警自动上报。
4、网管要求
网管系统应与宽带资源端口绑定系统建立接口关系。
ONU N
1:N光分路器
PON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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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OLT 设备部署要求
4、OLT设备冗余保护
OLT下联保护 OLT下联保护根据业务要求灵活选用。 可选用主干光纤保护倒换方式和全保护光纤倒换方式。在服务重要的政、企单位或重 要住宅区域时,宜根据重要程度和用户对安全可靠性的需求选择相应的保护方式,对 于服务普通公众用户可不采用任何倒换方式。 主干光纤保护倒换方式和全光纤保护倒换方式参照EPON和GPON相关行业标准和中 国联通相关企业标准执行,ODN应根据倒换方式配置相应的冗余光缆,并配置2:N 光 分路器,。
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标准[详]
![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b9391c80f111f18582d05a32.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2013- - 发布 2013- - 实施市工程建设标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DBJ50***主编单位:市土木建筑学会大学中科建设(集团)批准部门: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月日2013年前言本规程根据市建委下达的修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的要求,由市土木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和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DB50/5019-2001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新版国家和地方标准对相应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市特点,在总结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地基与基础、山地建筑结构和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等设计容。
修订后的条款在全市围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7章。
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结构设计基本规定、场地与地基、钢筋混凝土房屋、砌体房屋、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 修改扩大了适用围,将原第6章“薄壁异形柱框架房屋”改为“钢筋混凝土房屋”;2. 增加了结构体系选择和结构布置的总体原则; 3. 修改了房屋结构高度和层数限值;4.新增了山地建筑结构布置原则和计算分析要求;5.增加了第4章“地基与基础”的相关设计容;6.明确了高位转换层数的限值;7.给出了山地建筑结构侧向刚度比、受剪承载力比等控制指标的计算方法;8.改进了剪力墙剪力调整系数;9. 增加了坡屋面设计与计算的要求;10. 取消了蒸压灰砂砖砌体、加密构造柱砌体、混凝土墙-砌体等规定; 11.根据新抗震规和砌体规修改了砌体结构的计算与构造要求;12.新增了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相关设计容。
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2013- - 发布 2013- - 实施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DBJ50***主编单位: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重庆大学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月日2013年重庆前言本规程根据重庆市建委下达的修订《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由重庆市土木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和重庆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DB50/5019-2001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新版国家和地方标准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重庆市特点,在总结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地基与基础、山地建筑结构和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等设计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7章。
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结构设计基本规定、场地与地基、钢筋混凝土房屋、砌体房屋、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原第6章“薄壁异形柱框架房屋”改为“钢筋混凝土房屋”;2. 增加了结构体系选择和结构布置的总体原则; 3. 修改了房屋结构高度和层数限值;4.新增了山地建筑结构布置原则和计算分析要求;5.增加了第4章“地基与基础”的相关设计内容;6.明确了高位转换层数的限值;7.给出了山地建筑结构侧向刚度比、受剪承载力比等控制指标的计算方法;8.改进了剪力墙剪力调整系数;9. 增加了坡屋面设计与计算的要求;10. 取消了蒸压灰砂砖砌体、加密构造柱砌体、混凝土墙-砌体等规定; 11.根据新抗震规范和砌体规范修改了砌体结构的计算与构造要求;12.新增了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相关设计内容。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作者:————————————————————————————————日期:D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286-201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64-201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2013-04-12发布2013-06-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BJ50-164-2013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13 重庆前言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1]460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使电线电缆的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