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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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志愿者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单位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选拔1.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4. 单位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公开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8小时。

3.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单位将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将建立志愿者关爱机制,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1. 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特长,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服务流程1.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前规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报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九条服务考核1.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章程,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信息库,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培训情况。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素质和志愿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举办的培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有权要求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给予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九条志愿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志愿服务组织请假。

第二十条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组织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终止其志愿服务资格。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服务是基于志愿者的自愿参与,不得强迫;(二)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公开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前,应明确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一)单位内部宣传;(二)社会公益组织推荐;(三)网络平台发布;(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招募。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四)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八条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法规政策;(二)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的特点;(三)志愿服务技巧和方法;(四)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知识;(五)志愿服务礼仪和团队协作。

第十条培训方式可包括:(一)集中培训;(二)在线培训;(三)现场观摩;(四)经验交流。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二)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三)监督志愿者服务过程;(四)处理志愿者投诉;(五)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纪律,服从管理;(二)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三)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四)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志愿者形象的活动;(五)对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社区志愿者是社会公益活动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的权益,社区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权益。

首先,社区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志愿者保障机制。

包括成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此外,社区还应建立健全志愿者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他们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社区应注重志愿者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要建立志愿者工作评估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同时,要建立志愿者信用档案,将志愿者的服务记录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为志愿者争取更多的荣誉和奖励机会,并将不良记录与志愿者名册挂钩,落实志愿者的行为约束制度。

此外,社区还要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和指导。

针对一些特殊服务项目,社区应派驻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志愿者进行指导和保护,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对志愿者服务中的投诉进行妥善处理,保障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最后,社区要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

与专业化的志愿者组织合作,可以为社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志愿者资源,同时也可借助志愿者组织的专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提高社区志愿者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社区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通过建立志愿者保障机制,加强志愿者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保护和指导,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可以更好地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志愿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近年来,志愿者行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志愿者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对象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各地纷纷建立了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服务标准和义务保障两个方面探讨志愿者的工作规范和权益保障。

一、服务标准为了保障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志愿者服务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团培训:志愿者加入组织后,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志愿者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社会工作理论、沟通技巧、危机干预等,使志愿者能够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

2. 服务规范:志愿者应按照服务规范来执行工作,包括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保护隐私、遵守服务时长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志愿者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私利或侵犯他人权益。

3. 服务流程:志愿者工作通常在一定的流程中进行,服务标准应明确规定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步骤。

这样可以确保志愿者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服务评估: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志愿者工作的评估体系。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通过培训和反馈帮助志愿者提升工作能力。

二、义务保障志愿者作为一群无偿服务的人员,他们的利益和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为此,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保障:1. 保险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安全风险,因此志愿者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保险保障措施,以确保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的安全。

这不仅是为志愿者自身的权益保护,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

2. 法律保护:志愿者在服务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同时也应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保护。

相关管理制度应规定志愿者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如合同约束、工时制度、劳动报酬等。

3. 心理支持:志愿者服务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相关管理制度应规定提供心理支持的服务,为志愿者提供咨询和辅导,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压力和困难。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统一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镇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社区服务活动中,不带任何报酬,为改善社区环境、帮助社区居民等自愿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原则是尊重、信任、奖励、约束相结合,提倡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者特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身体条件等为由拒绝招募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应通过社区宣传、招募广告、网络招募等方式进行志愿者招募,确保志愿者来源多样,能够全方位服务社区。

第七条志愿者在加入志愿者组织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社区组织架构、服务流程、志愿者权责、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社区需求。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培训证书,鼓励志愿者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并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位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需要和志愿者自身特长,进行合理的志愿者任务分配,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规定志愿者服务时间,鼓励志愿者定期服务,同时也要尊重志愿者的时间和个人生活。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领导,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纪律,不得挑衅、诋毁社会或组织形象,不能损害社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对社区居民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损害的,应当对所作行为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志愿者奖励和激励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如有突出表现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表扬、奖金、证书、荣誉称号等形式。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是珠海市为了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明确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一、权益保障
1. 人身安全: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应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而受到伤害。

2.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安排,确保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内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3. 工作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应确保志愿者在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激励制度
1. 表彰奖励: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2. 优先服务: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优先服务的机会,如优先参与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等。

3. 培训机会:珠海市将为志愿者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等机会,提升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志愿服务能力。

4. 就业推荐: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就业推荐的机会,帮助志愿者实现就业目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访问珠海市政府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志愿者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入队守则1. 志愿者应爱岗敬业,以服务他人为己任,遵守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不得从事有损社会形象的行为。

3. 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纪律,保守志愿者的秘密,不得泄漏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4. 志愿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二、服务准则1. 志愿者应在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志愿服务任务。

2. 志愿者应友好待人,对待服务对象要尊重和关心,做到平等对待,不歧视任何人。

3. 志愿者要耐心细致地倾听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得擅自做出决策,要向组织报告和征求意见。

4.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

5. 志愿者要自觉保护环境,降低对环境的损害,不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6. 志愿者要积极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服务的质量。

三、责任和奖惩1. 组织将根据志愿者的表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比,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志愿服务证书上进行记录。

2. 志愿者在服务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志愿服务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保障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将由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2. 组织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装备和器材。

3. 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随时向组织进行反映和求助。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告知。

2. 对于特殊项目的志愿者,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额外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保护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实现志愿服务的目标而制定的。

希望志愿者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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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相关指示,我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特制定志愿者奖惩及保障制度。

坚持做到权利与义务统一,奖罚分明,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六)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第二条义务
(一)遵守志愿者章程和规则、志愿者协会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我院有关志愿者的相关规定,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二)根据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时提交相关
的资料。

(三)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五)服从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六)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七)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第三章激励与处罚
第三条激励措施
(一)对自愿参与志愿者服务并完成最低服务时间的个人给予2 -4个医院继续教育学分。

(二)对自愿参与医院志愿者培训,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并通过考核的个人,颁发相应的志愿者培训证书。

(三)对服从上级指示,并表现出色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四)对能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推优入党,评奖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颁发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六)高度重视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除基本保障以外,以“志愿时”为参考依据,予以每位志愿者一定的励志奖金,以示嘉奖。

(七)对积极支持志愿者工作并表现出色的支部(科室),授予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积极支持志愿者工作并表现出色的支部(科室)领导,授予志愿者工作最佳支持者称号。

(八)根据奉献“志愿时”多少和服务效果,志愿者可以获得纪念品。

(九)定期评选“志愿之星”,优秀个人及其先进事迹将在医院简报、医院网站、媒体报道等平台予以宣传报道。

同时授予“志愿星”徽章,以“志愿星”彰显志愿者的工作业绩及其先进性。

(十)组织优秀志愿者骨干前往兄弟医院进行学习交流志愿者工作心得。

(十一)未尽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黄冈市中心医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四条处罚措施
(一)对不遵守志愿者各项规定和上级指示的志愿者,扣除一定的奖金。

(二)对培训过程中无正当原因请假3节以上或无故旷课1学时的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三)对无正当原因退出志愿服务的个人,对给志愿服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影响医院声誉的个人,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取消其参与我院各项评优活动资格,如申请入党、团员推优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出现违法行为的志愿者,医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保留依法起诉、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政策与保障
第五条医院政策
原则上,凡在医院志愿服务活动中承担明确岗位服务的志愿者,累计请假服务时间4周学时以内的,经医院确认后,视为全勤。

如在志愿活动中承担特殊志愿者服务任务、累计服务时间4周学时以上的,必要时可考虑提供请假、调整公休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六条基本保障
(一)根据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我院志愿者招募培训规模及志愿服务任务划拨的工作经费设立志愿者工作专项经费,重点给予一线志愿者经费支持。

(二)医院为志愿者制发身份注册卡、配发工作制服和装备、提供上岗服务期间餐饮、保障外出志愿服务活动中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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