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综测评定细则
2016年综合测评细则补充说明

关于2016年综合测评细则的补充说明1、关于C类科研与创新能中的科研成果获奖加分,团队加分的计算规则是:1)所有队员的分数的总分为对应项的分数;2)所有队员按证书排名先后递减相应的分数,国家级递减5分,省部级递减4分,校级递减3分;3)队伍人数不限,可加分的人数由该项加分递减至不出现负分为止。
(如:一个六人团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计算得出六人加分分别为29.1667、24.1667、19.1667、14.1667、9.1667、4.1667,所有队员相加分数为国家一等奖对应的100分。
如果一个七人团队获得国家一等奖,计算得出七人加分分别为29.285714、24.285714、19.285714、14.285714、9.285714、4.285714、-0.714286,出现一个负数,所以国家一等奖加分人数上限为六人)各奖项对应可加分人数及加分明细见《附件一:科研成果获奖加分明细》。
2、C类加分中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加分,对于其他奖项的加分,队长队员先按人数比例折算分数之后,队长按折算出来的分数加分,队员按折算出来的分数减半后加分。
3、团支书按班委等级计算加分,属于D级。
宿舍长不加分。
4、挂科后无论补考通不通过都必须参加综合测评,补考通过的分数按60分计,不通过按0分计。
学位课挂科无论补考是否通过均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5、研二有重修课程的同学,综测比例按2:0:8计算,但是如果重修课程挂科的,按第4条说明执行。
6、若文体科技类竞赛设有特等奖,则计算加分时,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加分,一等奖按二等奖计算加分,以此类推。
7、运动会方阵表演,按参与活动加分,普通队员加2分,领队、队长、教练加4分,每人只取最高值加分,不累加。
参与人员名单由控计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给出。
8、趣味运动会项目属于娱乐竞技项目,参加运动会无论获奖与否,都不加分。
趣味运动会志愿者按运动会志愿者加分,按志愿时长分三个等级加分,级别一加4分,级别二加3分,级别三加2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办 法一、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一) 德育素质(满分100分)从政治表现、思想品德、组织观念、学习态度、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等方面对学生德育素质进行测评。
每位学生的基本分为60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加减分。
加分要素: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成绩合格者加2分。
2.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分别加1.5分、1分、0.5分,每学期参与活动加分不得超过10分,同一活动只能加一次,获奖的按能力素质加分。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排名上升超过5个名次的加2分,超过10个名次的加3分,依次类推,加满5分止,保持前5名学生加2分。
4.一学期无旷课、旷操记录者加5分。
5.在院(系)卫生检查中,获院“文明寝室”称号的室员每次每人加3分。
获系优秀宿舍称号的室员每次每人加2分,不重复加分。
6.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并有一定影响者加8分,受到院通报表扬者加5分、系表扬者加3分。
7.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勤俭节约,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生活习惯者加4分。
8.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无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者加4分。
减分要素:9.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者每缺一次扣1分。
10.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11.不讲究卫生,在院或系组织的卫生检查中获得“较差寝室”的成员一次扣3分。
12.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下降,下降超过5个名次扣2分,超过10个名次3分,依次类推,扣满5分止;停留在后5名的扣2分。
13.旷课者(包括晚自习)每节扣2分,旷操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学生干部旷操、旷课、迟到早退者每次多扣1分。
14.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用明火灶具、电炉和私拉电线、夜不归宿(周末除外)等)者每次扣3分。
15.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者每次扣10分。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值确定办法<一>、测评的基本要素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分别为20%、60%、20%。
1、德育素质评分标准(100分)①思想道德(6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学校党委、学院总支保持高度一致,给予基础分60分。
②日常表现分(0—25)具体评分标准各系自定。
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指升旗仪式、班会、学工部团委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给予日常表现分2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没有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者,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可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减分。
每次旷课的减分权限为3分以内(含3分),减分直至日常表现分为0分止,此项由辅导员进行打分。
③德育素质加分(0—15分)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及参加校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政府部门、学院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下发表彰通报的予以加分。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寝室被评为“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等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10分(以学院通报为准)。
④本学年基本素质平均分达不到80分者和本学年度受纪录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2、学习成绩(100分)①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A= ×60%Σ课程学分三、综合加分标准(100分)1、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学生干部必须任职满一学期才能进行加分,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由学工部、团委对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系学工办对系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辅导员注:①学生干部兼职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职务加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https://img.taocdn.com/s3/m/93853e73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84.png)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使对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院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之和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x25%+智育成绩x65%+文体成绩X 10%第四条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加分的有以下七项。
(一)担任校三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8分、6分、3分。
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6分、4分、2分。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4分、2分。
(注:班长和团支书加4分,其他加2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别给予5分、3分。
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酌情加分(另见条例)。
(二)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酌情加分。
其中受院系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其他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三)获各类国家级优秀个人、省优秀个人、市优秀个人、校优秀个人、院系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3分。
综合测评分评分细则(新)

一、考评办法(一)综合测评的基本要求1.综合测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2.每学期进行一次,在下一个学期第四周内完成;3.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测评结果;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疑义的,可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此进行复议;4.各班级要建立考勤簿、活动登记册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登记制度,使学生日常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及文体竞赛等情况都有原始的记载,为综合测评奠定可靠的基础。
(二)综合测评程序1.个人自评,对照评比细则,如实填写《长沙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2.班级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人)。
审核小组对本班学生综合测评表进行核实后,上报系部;13.系部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2人)、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及干事,测评小组对班级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生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
4.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向学生反馈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如有异议,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复评;5.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以年级为单位存档。
二、考核细则(一)奖励加分: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参加党校学习合格结业者,加1分。
2.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寝室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加分如下:3.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不包括学生会,4.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4分/次.5.有扶残助弱、无偿献血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2分/次;累计积分不超过4分/期。
6. 期末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甲、乙、丙等奖学金标准,分别加7分,5分,3分(第1、3、5、7学期系部进行评比,甲、乙、丙分别加6分,4分,2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一、综合测评基本方法1.综合测评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分=德育分(占总分30%)+智育分(占总分50%)+文体分(占总分20%),所有成绩保留四位小数点。
2.德育分、智育分、文体分各项满分为100分2、综合评测评分过程:1)、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成员5名,其中班长、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其他三名成员由全班无记名投票产生,选出大家信任度最高的三名同学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2)、全班同学进行个人总结,将个人一学期以来所担任的班级、专业、院级社会工作以及所有参加过的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一一总结。
3)、辅导员与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制定评分细则。
4)、全班进行德育的自评与互评(附表)。
5)、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辅导员一起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班委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审测评组成员时,被评成员回避,保证评审工作公正性)。
6)、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制表,交给全班同学审核校对。
7)、班级之间,由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互相检查录入计算过程,最后交辅导员审核。
8)、制总表上交专业、学院。
二、德育分(占总分30%)( 一)、基本分70分1)、自评互评:(附表)各分数段占班级总人数百分比96-99分占30% 92-85分占60% 87-91分占10%(折算70%即67-69分)(折算70%即64-66分)(折算70%即61-63分) 各分数段人数学前A: 12 26 4B: 13 26 5C: 11 24 2公管:12 24 3 (二)、荣誉分:30分1.先进个人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加分15 8 4 2 (目前暂无)2.先进集体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专业成员 6 4 2 1 0.5负责人7 5 3 2 1如:院或市以上级别文明宿舍先进宿舍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目前暂无)3.社会工作(1)、.一人担任多职务的,取最高一次。
(2)、第一学期加入专业或院学生会的暂无加分,该分数将列入第二次综合测评德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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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5级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
一、德育评价(满分100分,基本分80分)
(一)基本分
1.政治思想(每人得基础分14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1)党员加1分 (包括预备党员)
(2)递交入党申请书加1分(要求为大二学年提交),参加党校加1分,通过党校结业考试再加1分(为本测评年度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参加党校学习的、获得党校结业证书的)
2.道德品质:每人得满分15分。
3.法纪观念:每人得满分10分。
4.学习态度(满分15分,每人得基础分10分)
根据学院网站考勤通报,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5分,迟到者在基础分基础上每人每次扣1分,旷课者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集体意识(满分10分,每人得基础分4分)
班委竞选√
返乡座谈会√
成绩分析√
“网络的利与弊”主题辩论活动√
班级建家活动√
每参加班会1次加1分,班级建家活动为2分
6.生活修养:每人得满分10分。
(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三)处罚分
二、智育评价
(一)学习成绩(满分100分)——自己不用填(缓考同学做一下注明)
(二)人文素质培养情况(满分100分)
1.任选课情况:每人满分60分,有未通过者,每科扣10分。
(教务系统截图证据)
2.书籍阅读情况和讲座参与情况:每人得基础分20分。
有读书笔记或参加校内讲座,每次加5分。
满分40分。
三、体育评价(满分100分)
(一)日常体育锻炼(满分40分)
(二)体质与健康测试:每人得15分。
(三)体育活动(满分45分)
1.基础分每人20分。
2.加分为:25分
校级比赛每项加5分,获奖在此基础上再加3-5分,如:足球赛、中财杯篮球赛、排球赛、网球赛、中财羽林杯羽毛球赛、冬季长跑越野接力赛、跳大绳、中财吉尼斯2个、校运动会方阵等;院级比赛参加加3分,在此基础上获奖再加2-4分,如:新生杯院篮球赛等。
(总分不能超过25分)
在本学年有其他体育比赛获奖者带证明找负责人加分。
注:同类比赛,取高不累加
四、学术科研评价标准(满分200分)
(一)基本分(每人基础分50分)
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鸿基创业大赛、友邦、青基会(后三项统一定为市区级)等,按照表格规定加分。
3.发表文章类:按照表格规定加分。
(本部分针对学术文章,文学作品请参照美育部分,不包括摘抄和新闻简讯)
4.学术科研与创新类荣誉称号(先进个人、十杰等,按级别加8~10分)
五、组织管理能力评价
(一)基本分(满分20分)
每人得基础分11分,在班内担任班委,在校学生会、校团委、社团茶友会、校友会、党支部、院团学、院报中财法学职业发展中心、同心圆、新媒体中心、辩论队、法援等任职每项可加3分。
加分上限为9分,可累加。
(须注明在何组织任何职,提供证明人,不同组织担任不同性质职务可累加,总分不超过20分)(二)不需填写,由专人评定。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由校团委负责考核评定,院级学生组织由院团总支负责考核评定,班级学生组织(即班委会、团支部、心理委员等)由辅导员、所在班级学生负责考核评定,党组织由党委负责考核评定,其他部门的学生组织由对应的管理
部门负责考核评定)
(三)加分
1.获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5分)
2.获省部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2分)
3.获学校十佳学生干部荣誉称号;(+8分)
4.获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分)
注:荣誉称号加分取高不累加。
六、社会实践评价标准(满分100分)
(一)社会实践基础分20分。
参加寒假或暑假社会实践(大二学年,大一的不算进里面)加20分(以向院内提交实践报告为准,不包括暑期实习活动)。
满分40分。
(二)加分,按照表格规定加分。
注:本次综测测评针对的考核期间为2016年9月10日到2017年9月3日,因大二下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工作还未完成,故大二下社会实践评奖情况不列入本次综测评定。
(大一下暑期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属于本次综测评定范围,注意只是获奖,不包括大一下的参加和立项,因为之前加过了)
关于实习,本次测评可供加分的实习次数上限为3次,每次加15分,每次有效加分的实习需达到20天以上的实习期,并有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说明实习期间及实习情况(学院安排的实习不需要提供实习证明)。
七、美育素养评价标准(满分100分)
(一)基本分:(每个同学得基础分30分)
(二)加分:按照表格规定加分,需有证明。
1.参加班级秋游(昌平聚餐),加6分。
参加班级春游聚餐(昌平聚餐),加6分
2.参加文化、艺术类竞赛活动(包括发表文化、艺术类作品,发表文化、艺术类作品仅算参加分)。
{例如长空未央·诗词大赛、找书大赛10、粤歌赛、棋牌类比赛10、蒹葭杯文学知识10、防艾宣传10、宿舍摄影14、校园十佳主持人大赛10、中财法学摄影赛6、模拟招聘6、模拟炒股10、消协大学生知识竞赛10、廉政知识竞赛10、爱心宿舍10(参加记为院级,获奖记为校级)等}(活动时间为大二学年均可列入,不局限于以上所列,除专业类比赛之外的活动均可列入此项)
其中:
注:同类比赛,取高不累加
八、评价结果
1.基本素质评价成绩=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60%+体质健康与锻炼得分*10%
2.学术科研与创新单项成绩=学术科研与创新得分*10%
3.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组织管理能力得分*10%
4.社会实践单项成绩=社会实践得分*10%
5.美育素养单项成绩=美育素养得分*10%
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成绩=基本素质评价成绩*80%+发展性素质单项成绩一+发展性素质单项成绩二(一、二为四项发展性素质单项成绩中学生自选的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成绩的两项)
7.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基本素质评价成绩+学术科研与创新单项成绩+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社会实践单项成绩+美育素养单项成绩
综测自评相关要求:
1.学生素质评价的日程安排及要求见通知《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入学生素质评价进行自评。
3.学生需向班级综测评定小组提供综测评定相关证明材料,并附上自评的各项加
×××综测自评加分情况及证明材料明细(格式模板)
一、德育评价
(一)基本分(14+X+Y+Z+……=总分)
1.政治思想
参加党校加一分,党校结业再加1分
证明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4.学习态度
无迟到早退旷课加xx分证明:见学院网站考勤通报
(二)加分
参加无偿献血加x分证明:见附件献血证
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xx分证明:志愿小时数xx h
……
注:证明材料按细则评分事项编排好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