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1•【字号】陕政办发[2004]118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提高我省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组织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
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我省造林绿化步伐显著加快,森林面积和林草植被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工作的任务愈加繁重和艰巨,加之受全球气候异常的影响,近年来高温、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暖冬气候明显,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林区人为活动频繁,我省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林区社会稳定,为加强生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森林防火工作线长面广,火源管理和扑救工作涉及林区社会的各个方面。
森林防火通告范文(精选3篇)

森林防火通告范文(精选3篇)第1篇: 森林防火通告各村、各单位:为切实做好20xx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xx年10月13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防紧迫感20xx 20xx年度我处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压力特别巨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
从天气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处较往年天气干旱少雨、林草提前枯黄、林下草干易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山林情况看,办事处三面环山,林区面积大,多年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取得丰硕成果,林木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大,对火灾发现和及时处置形成客观困难;从社情看,林区居住点较多,耕地面积较大,入山流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大意、火源管理留有死角、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责任制(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部门、各管区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办事处与各管区、村,履行森防责任的重点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防职责,构建办事处-管区-村三级森防联动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力以赴的大防火格局。
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确保目标签约率达100%。
(二)强化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内及边缘地带的企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住户等单位或业主的防火主体意识,督促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
尤其是万科青岛小镇、古月山庄景区、康大山体公园、连山农业生态园、齐长城旅游发展公司、多元集团、黄海学院等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切实看好管好森林,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护,确保山林安全。
森林防火通知

森林防火通知
尊敬的居民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管理要求,现就森林防火工作做出以
下通知:
一、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各村各组要建立健
全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森林用火管理,杜绝随意放火行为。
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严格控制农作物秸秆焚烧,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控,防止火灾发生。
三、定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排查。
各村各组要定期开展森林防火
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火源监控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清零。
四、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和通报。
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森林
防火指挥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确
保火情得到及时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
通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
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人人参与、共同防火。
六、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待违法行为。
对于
有违法放火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通知,望各位居民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美丽森林环境,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谨此通知。
特此通知
XX区林业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加强野外生产作业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野外生产作业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资源管护区、绰纳河保护区:
目前我局内进入森林高火险期,造林、筑路、矿产资源探采、种植、养殖等野外生产作业活动将陆续展开,并逐渐进入高峰期,为切实加强我局野外生产作业火源管理工作,在确保防火安全的前提下,保证野外生产作业顺利进行,做到“生产、防火两不误”,为此,局防指通知如下:
一、严格野外生产作业审批制度。
野外生产作业单位进入林内作业前,需向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野外生产作业申请,各资源管护区对野外生产作业核实后,交纳防火抵押金,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野外作业人员进行身份登记、防火知识培训,并签订森林防火协议,达到野外作业相关要求后,方可批准进行野外生产作业。
并严格按照我局野外生产作业相关规定对野外作业点进行管理。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野外作业点内必须安排森林防火义务宣管员,配合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指派的防火专业人员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若干规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林内作业人员森林防火知识。
三、强化林内作业火源管理工作。
局防指要向野外生产作业点派驻跟班作业人员,原则上要求每个作业点至少派1名跟班作业人员,施业区内野外作业点较多的,可根据沟系、地块责任细化情况,向作业区域集中连片的2~3个野外作业点派驻1名跟班作业人员,配合所属施业区的防火部门,监督生产生活用火,严格执行“一盒火”制度,提供林内安全用火指导,保证野外生产作业森林防火安全。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3•【字号】渝办发[2011]135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1年2月下旬以来,我市森林火灾频发,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较常年同期大幅增加,特别是4月下旬以来呈现爆发态势。
巴南区、北碚区、合川区、万盛区、江津区、丰都县、开县、彭水县等区县(自治县)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黄奇帆市长、马正其常务副市长、刘学普副市长先后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为做好森林火灾火险的防范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根据市气象局对气候趋势的分析,2011年5―6月,我市旱情将持续或发展,局部地区将会出现夏旱;2011年7―8月,伏旱天气将持续较长时间;2011年9―11月,各地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森林防火面临严峻的态势。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工作的艰巨性,认真解决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力、救火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定工作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干部,配置规范、独立的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室、值班室。
三、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森林防火工作通知模板(六篇)

森林防火工作通知模板(六篇)(篇一)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冬季已经到来,气候干燥,树木落叶,森林火险等级增高,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根据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现就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第一负责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负责人,镇包村负责人组织包村人员和单位全力配合,提高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高森林防火应急能力。
林区的双游、双联、中心、茅山、和平、荆溪分别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突击队,公安消防中队、派出所要检修消防器具,集中待命。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防火和扑救火灾的整体合力,农服中心要检查防火物资储备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火险预警,抓好隐患排查整改。
四、坚持防火值班制度。
镇政府将建立更加严格的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各村要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
五、加大护林员巡查力度。
护林员要加强对村各进山道口重点地段,火灾多发区加强巡查,做到严防死守,一有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
(篇二)各村、各有关单位: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抓细抓实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根据邵森防指[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坚决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打铜锣、吹口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立即展开宣传,一定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户、做到点、做到人,不留死角、盲区,切实提高林区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XX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村委会、乡属有关部门:从xx年1月1日起,我县将进入xx年的森林防火戒备期,为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平安,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我乡xx年森林防火工作做如下,请各村、组认真加以落实。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平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各村、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研究部署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带班防火巡查、护林员包片巡山制度、防火值班制度。
各村要做好“疯、痴、呆”人员的监护工作,做好防火值班、巡逻检查等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对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而引起森林火灾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要采取会议、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等法律法规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的根本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经研究决定成立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附后)。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梦霞、乡长刘培芳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杨斌同志任副组长,由薛龙祥、王俊秀、但加兴、谢扬、唐艳、李策祥、刘光弟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唐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在防火戒备期内,乡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值班附后)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视和管理职能,严格执行“五不烧、十不准、十包干”的管理方法,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许可证”,防火戒严期内(1月1日至5月31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重点林区和天然林区,必须申请“入山许可证”,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用火的要依法从重惩罚。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湖北省林业局2020年8月17日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夯实森林防火的人防、技防、物防基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巡护队伍建设森林防火,预防为要。
各地要加强国有林场和镇、村等森林经营单位防火巡护队伍建设,夯实基层一线防火基础,确保森林火情能早发现、早处置。
1.国有林场、森林类自然保护地要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
根据森林面积大小,建立10-20人的巡护队伍。
2.有森林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由乡镇长(主任)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根据森林面积大小,建立一支30人左右的半专业防火队伍,负责森林防火巡护和早期火情处置。
3.有防火区的村,根据森林面积大小,每个自然湾(组)安排1-2名森林防火巡护员,以此为基础,每个行政村组建5人以上的村级防灭火队。
巡护员可由生态护林员担任,负责防火巡护、宣传警示、早期火情处置等。
4.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所属国有林场、乡镇、村组防火巡护队伍建设,做到有明确责任、有工资报酬、有必要装备;指导开展培训演练、宣传巡护、早期火情处置、绩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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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郊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 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2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公益性事业。
近年来,随着我市高标准平原绿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和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速生丰产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实施,大面积片林在我市的森林资源中己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国有林场防护林带、退耕还林工程和非公有制大户造林面积逐年扩大,植被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工作亟待加强。
我市属平原农区,由于大多数林木与农作物交叉连片种植,且平原农区人为活动较多,因机械耕作,人为用火,焚烧秸秆烧毁林木、林带、片林的现象时有发生。
尤其在春季干旱多风时节、清明节前后以及“三夏”、“三秋”季节,道路、沟边、村旁和田埂地头堆积有大量的秸秆、杂草,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因焚烧秸秆烧毁树木的
案件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市护林防火基层组织机构还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森林防火事业的发展。
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可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 管理水平
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首长任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置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形成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各国有林(苗圃)场和退耕还林等林业项目较集中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组织,明确护林防火责任人。
各级要严格执行领导包县、包乡、包片责任制,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区,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做好辖区护林防火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
在乡镇以上的行政交界区域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定期召开联防会,明确范围和责任,切实做好联防工作。
建立森林防火培训制度。
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抓好县级和基层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实际,组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强化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防火战斗力。
市森林防火部门负责县级森林防火的指挥员、森林消防队专(兼)职队长、县(区)林业局长、乡(镇)长的业务培训,
每年进行l—2次,每期2—4天;各县(区)森林防火部门负责对乡
级森林防火指挥员、林业站站长、森林消防队员及重点村森林防火
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进行2次以上,每次培训1—3天。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
强市、县和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使
先进的科学技术用于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同级地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级财政 部门要将森林防火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森林火灾预防资金、扑火装备及森林消防队扑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并支持森
林防火预测、预警、交通通信、扑救指挥等系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
伍及装备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满足森林防
火工作实际需要。
林业部门的生态效益补偿金优先用于森林防火建设并在育林
金中列出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护林防火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
门要落实并完善森林防火政策,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
各种森林消防车辆,税务部门免征车辆购置税;交通部门免收养路
费和车辆通行费(包括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部门免收各类
风景区及保护区门票及停泊费用;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
专用通讯网络,免收森林防火专用电台、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
广播电视、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范畴,免费播放公
益性森林防火广告、森林火险预报;气象部门要免费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适时组织人工增雨灭火;通信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林区的通讯网络建设,保障森林防火通讯畅通,联系有关部门免费提供森林火灾报警专用电话。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并严格管理,保障国家和地方各级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
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在林区和主要交通要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和标语。
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
森林消防队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费用由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给予补偿;火灾原因不清的,由林权所有者支付;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或林权所有者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补助。
四、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依法防火
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各级护林防火办都要结合实际制订护林防火预案,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全社会的森林防火管理公共安全意识,使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在防火期内,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多发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妥善处置。
各级防火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亲自带班,设置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五、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
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具体要求: 一是乡级以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二是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明确其成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严格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大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
评;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防火 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