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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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状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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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状本文是关于范文的行政诉讼起诉状,感谢您的阅读!行政诉讼起诉状(一)原告: ****** 男,汉族,生于1996年8月5日,中学生,住通江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

法定代理人:*******男,汉族,生于1973年10月8日,通江县诺江镇东街人,住通江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住巴州区文庙街24号。

被告:通江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县长,电话:*****第三人:*********女,汉族,小学文化,生于1970年6月8日,2008年6月23日户籍迁入通江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住通江县永安镇碧溪街道。

诉讼请求:一、请求撤销被告通江县人民政府于**年9月11日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变更的内容(即粮管所第一个田、第二个田、茶腊树田)。

二、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法理:一、被告于**年9月11日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变更内容,将原告承包的粮管所第一个田、第二个田、茶腊树田的承包经营权确认给第三人,程序不合法。

被告无视原告对争议的三块田已耕种十几年的事实(有递交给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台帐为证),无视通江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与原告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存在,无视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通江县人民政府的下属单位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替第三人****暗箱操作,于2007年9月11日错误将我家承包并耕种了十几年的(粮管所第一个田,面积0.03亩;粮管所第二个田,面积0.34亩;茶腊树田,面积0.19亩)三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变更内容的方式,确认给第三人****所有,并加盖通江县人民政府印章。

其错误变更权证行为侵害了原告一家的合法承包权,并对原告的爷爷*****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知道该情况后,立即于2009年向通江县政府提出复议请求,被告逾期不理,之后2009年9月通过通江县人民法院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院发函由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予以调解,2010年5月24日通江县永安镇副镇长*******主持进行调解未果,2010年6月*******含恨与世长辞。

行政上诉状范文(热门10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热门10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1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诉人(一审原告):xxx××,男,××岁,×族,×××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xxx ××,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法行字第4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请求:1.撤销××区法院(××)×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一、上诉人于19××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

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

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xxx××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

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

在19××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新整理版5篇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新整理版5篇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新整理版5篇第1篇示例: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原告:某某某被告:某某单位/某某个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某某某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行政行为,撤销作出的xxxxxxx决定,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xxxx 元。

事实和理由:一、xxxx年xx月xx日,被告作出了xxxxxxx决定,内容为xxxxx。

二、xxxxxxx决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xxxxxx的损失。

具体表现为xxxxx。

三、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行为不当,不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对被告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此作出指导性的判决。

六、本起诉讼案涉及xxxxxxx问题,特请法院公正、严格依法审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一、撤销被告作出的xxxxxxx决定。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xxxx元。

特此起诉。

原告:(签名)日期:年月日(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语言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2篇示例: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是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权限机关依法对信誉资料错误处理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满意申请行政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

以下是一份关于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新整理版:行政诉讼起诉状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起诉如下:一、案由:原告系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现就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二、起诉请求:1、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决定〕;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在此写明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要求清楚、具体、真实、具有证据证明的相关内容)四、证据:1、证据一:(列明证据名称)2、证据二:(列明证据名称)……五、法律依据:《关于〔法规名称〕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特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诉讼事宜,并接受贵庭法院通知、传唤、传讯书等法律文书。

行政诉讼状范文(精选十六篇)

行政诉讼状范文(精选十六篇)

行政诉讼状范文(篇一)在过去北方的一些省份,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后,多次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较为多见。

当事人为提高审级,针对同一事项逐级申请行政复议的次数少则二三次,多则四五次,经过多次行政复议仍未达到目的,才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对这类问题没有统一、明确的做法,多数行政复议机关只是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事项逐级多次进行复议,只有个别行政机关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不能再次申请行政复议为由不予受理。

此类案件到法院后,一般针对当事人诉请进行审查,要求撤销哪个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审查哪个行政复议决定,未对当事人进行的整个程序流程的正确与否进行评价,导致实践中对此类问题认识比较模糊、做法混乱,未发挥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个制度的衔接作用。

实际上,在我国的法律环境里,我国实行的是一级复议制度。

一级复议制度是《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即除法律规定的行政终局裁决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今,随着司法环境越来越透明,行政复议机关更加知法懂法。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再次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上级行政机关大概率会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无论是律师还是当事人应把握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避免逾期。

参考案例:宋照科等三人诉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陕行终2号行政判决书行政诉讼状范文(篇二)拆迁属于行政行为,如果因为拆迁问题,而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需要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并且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出。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全文)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全文)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全文)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一)原告:xx,男,2001年1月1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XXXXX 电话:*****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地址:xxx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100820)负责人:xx职务:主任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09)第22694号关于第455067号“YOUZHE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5年9月8日向商标局递交了文字商标注册申请“YOUZHENG”(申请号455067、类别36),请求核准注册的服务项目为:保险经纪;资本投资;金融贷款;银行;金融服务;储蓄银行;担保;信托;典当;经纪。

2008年1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原告作出了文号为ZC4884467BH1的商标驳回决定。

原告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被告于2009年8月31日作出了商评字(2009)第22694号关于第455067号“YOUZHE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评审规则》、《商标审查标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相关条款或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程序不合法、证据不足,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并作出了错误的决定,严重损害了原告利益。

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起诉讼。

此致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人:超变态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二)上诉人(一审原告):赵宏伟男,汉族,55岁,甘肃省酒泉市人。

酒泉黎明综合楼业主,住址:酒泉市雄关路11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酒泉市建设局。

住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5号。

法定代表人:张满,该局局长。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酒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住所:酒泉市北环东路边9号。

行政申诉状书写案例

行政申诉状书写案例

行政申诉状书写案例行政申诉状书写案例行政申诉状书写案例【1】申诉人:x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庆xx 董事长住所地:xx省和县乌江镇被申诉人: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法定代表人:王xx 分局局长住所地:xx省xx市资阳区五一西路9号申诉人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20xx)益法行终字第17号行政判决书之判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1、请求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本案一、二审判决;2、请求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诉人作出的益市资工商案字(20xx)第0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一、被申诉人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错误,对申诉人的行为无处罚权。

被申诉人认为申诉人将其生产的农药“草甘膦10%水剂”的标签内容,由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证》所核准的使用范围:柑桔园,防治对象:杂草,擅自修改为使用范围:果园、非耕地、高杆作物行间,防治对象:一年生、多年生杂草及灌木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误导了广大农民用户。

从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申诉人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给予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被申诉人对申诉人的行为定性错误,对事实的认定缺乏证据。

申诉人的行为应属擅自修改标签行为,而非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被申诉人认为申诉人的行为属于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也就是认为标签属于广告,贴标签属于广告宣传。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广告,首先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必须承担费用。

而申诉人并未为其标签承担任何费用,承担的只是标签的制造成本,所以并不具备成为广告的前提条件,当然不属于广告。

此外,广告必然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发布也可以不发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状「精选3篇」

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状「精选3篇」

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状「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原告:********刘某,女,年***月出生,住庄。

联系方式:********被告:********某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陈琦职务,局长。

第三人:********张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原告不服临泉县人民政府临复【X】号行政复议打算书。

申请事项恳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临公滑行罚决字【X】第号公安行政惩罚打算书;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担当。

事实与理由X年***月***日,原告公婆家宅基地上面的一棵老枣树被李某家的人砍掉了。

原告的公婆一家因此与李某家发生争吵,继而互骂互殴。

原告赶集回来,正好发现李某的妻子张某追逐自己的丈夫马某某,为了制止事态的进展,解决冲突,原告从中间把马某某与赵某隔开后进行劝架,这时邻居拨打110报警,打架双方被某派出所的民警从现场带到派出所,大事才结束。

事情发生后,某县公安局对原告家的马某、梁某、马某某、马二某四人都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二天并惩罚款五百元行政惩罚,对原告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惩罚款二百元的行政惩罚,对打架的另一方李某夫妻二人没有进行任何惩罚。

原告认为自己没有殴打张某,张某是自己躺在地上假装受伤,某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惩罚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论不当。

原告不服某县公安局对自己的行政惩罚,依法向某县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临泉县人民政府的复议打算(复【X】号)维持了该行政惩罚。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某县公安局对原告作出的该行政惩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特依法提起诉讼至贵院。

此致某县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状「篇二」【合同摘要】合同主体:甲方:[甲方名称],注册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乙方:[乙方名称],注册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原告:张三被告:某市政府案由:要求某市政府撤销对原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情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原告张三就某市政府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贵庭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贵庭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二、事实和理由1. 原告张三是某市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从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

2. 某市政府在某年某月某日对原告公司进行了袭击检查,并以涉嫌违法行为为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原告公司支付巨额罚款,并暂停公司营业。

3. 然而,某市政府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原告公司的指控,也未进行充分的听证程序,仅凭主观臆测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严重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

4. 原告公司对某市政府的指控提出了合理的解释和辩护意见,但某市政府未予以采用,直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据原告公司了解,与其类似情况的其他公司并未受到同样的行政处罚,这种不公平的对待进一步证明了某市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错误性和不合法性。

三、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张三诉请贵庭依法判决:1. 撤销某市政府对原告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2. 恢复原告公司的正常经营权益;3. 依法赔偿原告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造成的经济损失;4. 其他原告认为应当由某市政府承担的法律责任。

附:相关证据清单1. 原告公司的经营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2. 某市政府对原告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通知;3. 原告公司对指控的解释和辩护意见;4. 与原告公司类似情况的其他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等证据。

特此申请。

原告:张三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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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
行政起诉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

以下是关于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1】原告人:王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工人,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被告人:______市公安局。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请求事项:
原告人不服______市公安局于___年___月___日裁决构留15天及对幸事者孙______赔偿医疗费。

请求依法审理。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下午___时___分,下班回家途中,见不少人围观税务工作人员李___等人收税时,一个小女孩(16岁左右)认为交税10元过多而哭,围观群众一致认为小孩手里的塑料筷笼总共不值10元钱。

原告人当时问税务干部李___:“记得收税,国家不是规定2%吗? 李___答:“我们按8%收的。

”原告说:“该收多少,就收多少,还吵吵啥。

”这时李___便把摩托车发动,将原告人撞个趔趄。

当时原告人拉住车把质问为何用车撞人。

这时另一名税务干部孙______扯住我的衣领,将我左胸打了一拳,我为自卫还手打了他胸部一拳。

与此同时,四五名税务干部动手对我拳打脚踢。

我遂与孙______厮打在一起,后被围观群众拉开。

______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尊重原始事实真相,两次裁决拘留我15天我认为这违背了我国适用法律以事实为根据的总原则,强行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裁定拘留我,毫无道理,适用法律不当。

致于税务干部孙______因伤治疗,完全咎由自取,原告人理应不负担赔偿医疗费。

特请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1.本状副本___份;
2.证物___件;
3.收证___件。

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2】原告:陈某某,男,19xx 年4月3日出生,汉族,郑州市自行车厂工人,住郑州市城南路909号。

身份证号:42222222222222222
被告: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所在地:郑州市管城区
清真寺街。

单位代码:111000
法定代表人某某,局长。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被告对原告作的郑公管决字(20xx)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日,原告与邻居王强发生口角,双方发生殴打,王强受到轻微伤。

管城公安分局北下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此案进行了处理,认为原告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因此对原告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原告不服向郑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郑州市公安局于20xx年4月30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决定。

原告认为,原告和王强发生殴打是由王强引起,况且原告也受了伤。

被告对原告的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具体行政行为应予以撤销。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对原告作的郑公管决字(20xx)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陈某某
二〇XX年五月八日
行政起诉状案例范文【3】原告:马某某,男,汉族,31岁,住xxxxxxxxxxxxxxxxxxxx。

代理人: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8XXXXXXXX
代理人:严华丰,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86 XXXXXXXX
被告:某某市公安局,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联系电话:023—63758200
被告: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村13号
负责人:何某某,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23-6785xxx0,邮政编码:400020
诉讼请求:
1、确认两被告于 20xx年1月9日至20xx年2月11日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2、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人民币4839.22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4天×每天142.33元);
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被告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导致原告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xx年1月9日至20xx年2月11日因李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被监视居住。

在监视居住期间,两被告违反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规定,强迫原告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一住宅内,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强迫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强迫原告出具不同意为李庄案出庭作证的证明,强迫原告书写申请重庆警方保护的申请书,强迫原告外出逛街、吃饭、看电影(被告工作人员同时摄像以试图表明原告当时是“自由”的)。

两被告的上述行为目无国法、玩弄法律,严重侵害原告的人身自由,给原告造成巨大伤害。

原告认为,该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故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某某
20xx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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