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南洋科技: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1-04-29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华林证券”)作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对南洋科技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韩国闵泳福、金重锡共同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台土告字[2011]02号”地块土地税费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8,422.90万元(原计入发行费用的路演推介费和广告费707.90万元调整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南洋科技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根据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500 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耐高温金属化薄膜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6,396万元。
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部分为32,026.90万元。
2010年7月7日,南洋科技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太阳能电池背材膜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25,000吨太阳能电池背材膜项目”。
2011年3月11日,南洋科技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944.00万元用于购买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北侧、经七路东侧地块土地使用权。
完整版)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完整版)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背景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和全球化经济的发展,风险评估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变得越发重要。
风险评估管理旨在及早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2.目标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下目标:提前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对已发生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的能力;降低风险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保障企业的稳定经营;促进企业内部协作和沟通,形成风险评估管理的良好氛围。
3.实施步骤步骤一:风险识别1.对企业各个业务领域进行全面梳理和了解,确定潜在风险点;2.利用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识别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3.建立风险档案,记录并分类各类风险。
步骤二:风险评估1.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2.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量化风险的重要性和优先级;3.定期更新和调整风险评估结果,确保其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步骤三:风险控制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2.设立风险控制指标和阈值,监测风险的变化和趋势;3.加强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流程。
步骤四:风险应对1.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做出应对措施;2.加强危机管理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3.建立灾难恢复机制,保障企业在风险事件发生后的快速恢复。
4.风险管理的保障措施1.提供风险评估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2.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和汇报机制,及时掌握风险动态;3.成立风险评估管理团队,负责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的推进和监督;4.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的跨部门沟通和协作机制。
5.资源需求为保障风险评估管理的顺利实施,需要以下资源支持:人力资源:具备风险评估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技术支持:风险评估工具和系统的开发和维护;经费支持:用于培训、设备购置和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研究

企业管理浙江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研究浙江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研究:E/J,勇1,吕文栋2,宁建荣1,段姗1(1.浙江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06;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北京100020)摘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最根本的是要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通过对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状况的调查,了解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提出要加强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完善企业风险管理硬件条件与提高企业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与反馈能力。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风险管理;浙江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9753(2010)12—0033一09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
2008年,浙江省政府颁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08—2012)》,就提出要改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的发展目标。
2009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8785亿元,仅是广东、江苏、山东等省份的34%、37%和40%。
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一季度,浙江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下滑16.17%,出口额下滑34.2%,与江苏的7.79%和一2.86%形成鲜明反差。
因此,亟待改变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弱,技术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的现状。
要扭转这种局面,在区域竞争中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最根本的是要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把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作为重要的抓手。
从宏观层面看,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培育创新型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选择。
从微观层面看,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越来越成为企业应对危机、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有效手段。
因此,开展浙江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调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一、文献综述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问11:公司电容器薄膜上半年效益情况?
答:电容膜毛利率在谷底,上半年销量略有下滑,公司加大了超薄膜的产销量。附件清来自(如有)无日期
201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89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50910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马湫、王凌涛
上海璟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严景军、李文俊、刘鑫
问5:石墨烯用途有哪些?石墨烯与公司有没有产业协同?
答:石墨烯可应用于电子材料领域包括晶体管、传感器、柔性触摸屏、可穿戴设备;能源领域包括太阳能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储氢;散热领域包括散热膜、散热复合材料;生物医学领域包括药物载体、细菌消除、DNA快速测序以及环保领域如污水处理、淡化海水等众多领域。石墨烯许多应用与公司有产业互补。
问6:太阳能背材膜项目目前产销情况如何?
答: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问7:东旭成增亮膜向LG供货情况?
答:目前小批量供货使用,客户小批量使用到大批量供货需有一段时间过程。
问8:公司实施新能源特高压项目是基于什么考虑?公司的新能源特高压生产线将增加多少产能?
答:新能源特高压生产线将比原来老的生产线宽幅接近增加一倍,故单位固定生产成本将有较大幅度降低。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叶烽、陈辞行
时间
2015年9月10日
地点
南洋科技
南洋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5月) 2010-05-2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力争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应享有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协调、有序开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和沟通内容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树立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经营理念;(四)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五)有利于公司市值管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工作,提高科技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服务、网络服务、智能硬件等。
第三条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四)持续改进,动态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科技服务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制度;(二)组织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工作;(三)审核和审批重大风险事项;(四)对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风险评估与识别第七条科技服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风险评估,对科技服务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识别。
第八条风险识别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风险;(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风险;(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法规风险;(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户需求变化风险。
第九条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应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第四章风险监控与应对第十条公司应建立科技服务风险监控机制,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风险监控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收集和分析科技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信息;(二)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跟踪和评估;(三)对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针对风险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包括:(一)调整项目实施计划;(二)加强项目团队建设;(三)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四)提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章风险信息与报告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科技服务风险信息库,对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安全风险是指可能对人员、财产、环境和声誉造成损害的潜在威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本文将阐述一些常见的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以供参考。
二、安全风险管理办法1.识别与评估风险:企业应建立一个识别与评估风险的机制,包括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潜在损害的程度,以确定风险的优先级。
2.制定安全策略和目标:企业应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和目标,确保它们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3.建立安全管理团队: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措施,并监控其有效性。
4.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5.建立安全危机应对措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危机应对措施,包括危机管理计划、灾难恢复计划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
6.加强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7.建立安全绩效评估机制:企业应建立安全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三、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建立安全档案:企业应建立详细的安全档案,包括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策略和目标、安全培训和教育记录等,以便参考和复查。
2.制定标准操作程序:针对各类风险,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3.建立安全巡检机制: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可行性。
4.建立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要求员工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和纠正措施的执行。
5.加强安全监测与预警:企业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获得安全风险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潜在的损害。
南洋股份: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公告编号:2020-044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洋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并分别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将名下电线电缆业务所涉全部资产及相关权益和负债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和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