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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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现场标签使用管理制度

车间现场标签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间现场标签的使用,提高标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确保生产安全、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现场标签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标签种类及内容第四条标签种类分为以下几类:1. 物料标签:用于标识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限等信息。

2. 设备标签:用于标识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信息。

3. 安全警示标签:用于标识危险区域、危险物品、操作注意事项等信息。

4. 环保标签:用于标识环保要求、废物处理等信息。

第五条标签内容应清晰、准确、规范,符合以下要求:1. 物料标签:包括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限等。

2. 设备标签: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信息。

3. 安全警示标签:包括危险区域、危险物品、操作注意事项等信息。

4. 环保标签:包括环保要求、废物处理等信息。

第三章标签制作与发放第六条标签制作应选用耐候性、耐腐蚀性、耐磨性好的材料,确保标签在使用过程中不易褪色、脱落。

第七条标签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标签尺寸、形状、颜色应符合规定。

2. 标签文字、图案清晰、规范。

3. 标签内容准确、完整。

第八条标签发放由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个人发放。

第四章标签使用与管理第九条标签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标签应张贴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2. 标签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3. 标签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十条标签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生产部门负责对标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标签使用规范。

2. 车间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标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应遵守标签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标签内容。

第十一条标签回收与销毁:1. 标签使用期满或损坏后,应及时回收。

2. 回收的标签应集中存放,定期销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标签使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成品车间标识管理制度

成品车间标识管理制度

成品车间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间标识管理,确保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提高车间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车间内的标识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间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标识、设备标识、物料标识、安全标识等,是车间生产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车间标识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车间标识设置第五条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车间生产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和布局标识。

第六条车间标识设置应符合直观易懂的原则,便于员工识别和操作。

第七条车间标识应采用统一规格和样式,确保整体风格统一、美观大方。

第八条车间标识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避免遮挡、摆放混乱等情况发生。

第九条设备标识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厂家信息等内容,便于员工了解设备信息。

第十条物料标识应包含物料名称、规格、存放位置等内容,便于员工查找和使用物料。

第十一条安全标识应包含安全警示语、操作规程等内容,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三章标识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车间标识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负责车间标识设置和更新工作,确保标识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标识的管理和更新工作,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物料管理部门负责物料标识的管理和更新工作,确保物料信息的清晰性。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的管理和更新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标识管理流程第十七条标识管理流程包括标识设置、更新、维护和清理等环节。

第十八条标识设置:生产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标识,确定标识内容和样式,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标识更新:设备、物料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标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标识维护:定期检查标识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损坏或脱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一条标识清理:标识过期或失效时,应及时清理,避免对生产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车间四色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四色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车间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以四色标识为基础,对车间生产现场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四色标识及其含义第四条四色标识包括: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第五条红色标识:表示禁止、危险,如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等。

第六条黄色标识:表示警告、注意,如警告区域、注意安全等。

第七条蓝色标识:表示指示、提示,如指示牌、提示信息等。

第八条绿色标识:表示正常、安全,如安全通道、正常操作等。

第三章标识管理第九条标识制作与悬挂1. 标识应采用耐候性材料,字体清晰,颜色鲜明。

2. 标识制作完成后,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悬挂在相应位置。

第十条标识维护与更新1. 标识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褪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2. 标识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标识使用1. 员工应熟悉四色标识的含义,并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使用。

2. 严禁随意涂改、覆盖、损坏标识。

第四章奖惩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车间安全员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红色标识管理1. 禁止区域:在车间内,如电气柜、高温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应设置红色标识,提醒员工禁止进入。

2. 禁止操作:对于具有潜在危险的操作,如高压操作、高空作业等,应设置红色标识,提醒员工禁止操作。

二、黄色标识管理1. 警告区域:在车间内,如警示线、紧急出口等,应设置黄色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 注意安全: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如高温区域、潮湿区域等,应设置黄色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三、蓝色标识管理1. 指示牌:在车间内,如工作区域、休息区域等,应设置蓝色标识,指示员工正确行动。

2. 提示信息:对于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操作规范、安全知识等,应设置蓝色标识,提醒员工注意。

生产车间标识_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标识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车间标识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涉及生产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性:标识应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使用;(二)规范性:标识内容应准确、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三)实用性:标识应便于识别、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四)安全性:标识应突出安全警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标识分类与内容第四条生产车间标识分为以下几类:(一)安全警示标识:如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二)设备标识:如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操作规程等;(三)物料标识:如物料名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等;(四)区域标识:如车间名称、区域划分、责任人等;(五)其他标识:如质量标准、环境要求、特殊作业要求等。

第五条各类标识内容应包括:(一)安全警示标识:应明确警示内容,如“危险”、“注意”、“禁止”等;(二)设备标识: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操作规程等;(三)物料标识:应标明物料名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等;(四)区域标识:应标明车间名称、区域划分、责任人等;(五)其他标识:应标明质量标准、环境要求、特殊作业要求等。

第三章标识制作与安装第六条标识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标识材料应选用耐腐蚀、耐磨、耐候性好的材料;(二)标识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易于识别;(三)标识字体应清晰、规范,便于阅读;(四)标识尺寸应适中,便于观察。

第七条标识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标识应安装在醒目位置,便于员工观察;(二)标识应固定牢固,防止脱落;(三)标识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标识管理与维护第八条生产车间标识管理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制定车间标识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标识的制作、安装和维护;(三)负责标识内容的更新和补充;(四)负责标识的检查和整改。

标识车间管理制度

标识车间管理制度

标识车间管理制度标识车间管理制度(精选3篇)标识车间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本制度名词解释:1. 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

主要有以下四种: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3. 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设置原则1. 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2. 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3.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4.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 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2. 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3. 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 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5. 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6. 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7. 坑、井、沟、池附近;8. 固定的危险作业场所;9. 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生产车间物料标识牌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物料标识牌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物料标识牌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物料管理,明确物料状态,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物料标识的管理。

3术语3.1.首件:加工的第一件产品;3.2待检:来料、加工件(含首件)未经专职检验员检验的产品;3.3待加工:各工序来料;3.4 加工中:正在加工的产品(限当前正在加工,已投产但本批产品未加工完,每一设备限一种产品);3.5 待转序:经检验合格,需转入下一工序的产品;3.6 待入库:经检验合格,需入库的产品;3.7 不合格:员工自检、专职检验员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3.8合格:经检验确定合格的产品。

4.职责4.1生产部操作者、物管员、检验员负责标识属于自己岗位区域内的物料。

4.2生产部现场管理、仓库主管、质量主管负责检查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物料标识情况。

4.3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全厂范围内的物料标识情况,并做好记录。

5管理内容5.1外购(协)件标识5.1.1库管员对外购(协)件进行标识,摆放待检标识牌。

5.1.2检验员检验后,合格品摆放待入库标识牌;不合格品摆放不合格标识牌。

5.2首件标识牌5.2.1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将首件摆放在首件架上(不能上架的除外)并摆放首件标识牌和待检标识牌,并交检验员首检。

5.2.2检验员首件检验合格后,拆除待检标识牌,并在首检记录上进行记录;首件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将工件带至不合格品区(无法带离的,在不合格产品上摆放不合格标识牌)隔离。

5.3 加工件标识5.3.1 毛坯(本工序的原材料统称)进入工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加工的,操作工摆放待加工标识牌;5.3.2 正在加工的产品摆放加工中标识牌;5.3.3 本批产品全部完工(仅指本序)后,摆放待检标识牌并送检(全工序完工的能转运的送检验区,大件不能转运的留在本工位);5.3.4 经检验合格后,检验员摆放待转序标识牌(大件不能转运的全序完工件摆放待入库标识牌);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转入不合格品区隔离,不能转运的在现场摆放不合格标识牌。

车间人员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人员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间人员标识管理,确保车间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车间内部人员。

第三条车间人员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第二章人员标识种类及要求第四条车间人员标识分为以下几类:1. 上岗证:标识员工姓名、工号、所属部门、岗位及照片等信息。

2. 工作服:根据岗位要求,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标识公司名称、部门、岗位等信息。

3. 安全帽:根据安全要求,佩戴安全帽,标识公司名称、部门、岗位等信息。

4. 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岗位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眼镜、耳塞等。

5. 车间内部标识:车间内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识设备名称、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等信息。

第三章人员标识发放与管理第六条人员标识的发放与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上岗证、工作服、安全帽等标识。

第八条员工工作服的清洗、修补及报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九条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发放。

第十条车间内部标识的设置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确保标识清晰、醒目。

第四章人员标识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人员标识,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标识整洁、完好。

第十三条员工更换岗位或离职时,应及时上交所持有的标识,由人力资源部收回。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人员标识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人员标识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间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标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间标识管理,规范车间内标识的使用,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间的标识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间标识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四条车间标识管理应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便于员工理解和识别,提高车间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二章标识分类与要求第五条车间标识分为生产标识、安全标识、环保标识、质量标识等类别。

第六条生产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七条安全标识应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环保标识应包括环保要求、废弃物处理方式、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第九条质量标识应包括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标志、质量追溯信息等内容。

第十条车间标识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字体和图案,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

第三章标识制作与发放第十一条车间标识的制作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统一标准,统一格式。

第十二条标识制作完成后,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标识发放应按照车间生产需求进行,确保车间生产过程中标识的完整性。

第四章标识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车间标识应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进行张贴、悬挂、设置。

第十五条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标识的清晰、完整。

第十六条如有标识损坏、丢失的情况,应及时申请补发,确保车间标识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员工应熟悉标识的含义和作用,正确使用标识,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生产管理部应加强对车间标识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及时和有效。

第十九条对违反标识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车间标识管理应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对管理不善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变更,由生产管理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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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1、目的: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

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

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

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

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

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4.1.3.2生产状态卡应能正确的指示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4.1.3.3清场合格证应能正确的指示岗位或生产操作间的清洁状态,内容应有岗位或操作间的名称、上批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及批号、拟下批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及批号、清场日期及有效期、发证人等信息。

4.1.4设备、管线标志:4.1.4.1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使用状态和设备的清洁状态。

其中设备的清洁标志应归附于清洁标志。

4.1.4.2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是企业对关键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确定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管理的状态卡。

设备卡应标在设备的主体上并应在醒目的位置。

4.1.4.3设备的使用状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完好、运行、维修、封存,并采用色标管理。

它能有效的预防设备在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发生。

完好:其中印有“完好”字样,字体为绿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性能完好,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运行:其中印有“运行”字样,字体为绿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正处于使用的状态;⎫维修:其中印有“维修”字样,字体为红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正在或待修理的状态,严禁任何人使用;封存:其中印有“封存”字样,字体为红色,其含义是:指设备处于闲置状态;⎫4.1.4.4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并应标识在醒目的位置,主要管线应按国家规定《医药工业设备及管路涂色的规定》和《设备管线内容物标识管理规定》涂色实行色标管理。

4.1.4.5不锈钢管、蒸汽保温管、冷冻水保温管外壳和有色金属均不刷颜色,但应刷基本识别色环,再刷上与色环颜色一致箭头符号标明流向,再用汉字符号标明管内流体名称。

4.1.5清洁标志:4.1.5.1清洁标志是标志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是否清洁可以使用的状态,分为清洁、待清洁二种,并采用色标管理。

清洁:其中印有“清洁”字样,绿色字体,其含义是: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经过清洁处理,达到洁净的状态,可以使用;待清洁:其中印有“待清洁”字样,红色字体,其含义是: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未经过清洗处理的状态,不可以使用;4.1.5.2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清洁合格后,应标明有效期,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1.6计量标志:4.1.6.1计量器具必须要经过校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有明显的合格状态标识。

任何未经过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4.1.6.2计量器具的状态标志分为三类,分别为合格、限用、禁用,并实行色标管理。

其目的是保证在生产、检验测量过程中的数据错误或不准确,造成的损失。

合格:其中印有“合格”字样,绿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经过校验合格,可以使用的状态;限用:其中印有“限用”字样,黄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部份功能经过校验合格,但要限制使用已校验合格的功能的状态;禁用:其中印有“禁用”字样,红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经过校验不合格或损坏,严禁使用的状态;4.1.6.3计量器具合格、限用标志中应有有效期规定,到期应重新校验。

4.2状态标识的内容及格式规定(见附页):4.3状态标识的制作与验收:4.3.1设备科负责全厂所用的状态标识(不包括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计量标识)制作和管线涂色。

所用的状态标识应采用易于清洗、消毒材料制作,可采用不锈钢、铝板或无毒塑料材质,不应采用易生锈、破裂、有脱落物、易长菌的材料制作。

4.3.2在制作状态标识时,应严格按照状态标识的内容及规定进行制作。

外单位制作好后,应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合格的,车间可以领用。

4.3.3管线的涂色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外单位或本厂人员涂完后,应由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涂色。

4.3.4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的制作、验收按《记录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4.3.5计量状态标识由公司设备部下的计量中心统一制作和验收。

4.4状态标识的管理与使用:4.4.1状态标识的管理:4.4.1.1状态标识(不包括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计量标识)应由设备科统一管理,并应建立发放台帐。

各车间应根据实际需要量领取,应由各车间的设备管理员管理,并应建立发放台帐。

4.4.1.2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管理按《记录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4.1.3计量标识由设备部下的计量中心统一管理。

4.4.1.4状态标识由于长期使用或管理原因,造成遗失,应及时向设备科申请制作,严禁在无状态标志的清况下,进行生产操作。

4.4.2状态标识的使用:4.4.2.1货位卡的使用: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管理人员应根据足够的信息建立每批、或每个进厂编号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建立货位卡,并应根据货位卡的信息建立台帐。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在使用、贮存、发放过程中,应在货位卡和台帐上进行记录,以保证货位卡、台帐和实物相符。

非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管理人员不得在货位卡上进行记录。

⎫4.4.2.2物料签的使用:物料签只适用于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三类,成品不使用物料签。

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管理人员应对各自管辖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确保每件都应贴有物料签。

⎫⎫物料签只准贴在外包装或盛装的容器外表面上,严禁将物料签放在物料里面,以防混入产品中。

每件物料使用完毕后,应对原有可回收使用的容器(如周转桶)贴有的原有物料签清除干净,以防带来差错。

4.4.2.3物料的待验、合格、不合格牌的使用:物料管理人员应根据物料的质量信息状态合理使用待验、合格和不合格标志牌。

⎫任何物料只有质量管理部门经过授权的人根据物料检验和生产过程评价情况,确认物料是否合格和不合格。

任何物料在未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授权的人作出是否合格或不合格前,物料应处于待验状态,此时,物料管理人员应将物料移入待验区或挂上待验标识牌,并申请取样检验。

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取样后,通知QC人员对物料进行取样,并发出取样记录和取样证。

取样人员应严格按照取样规定进行取样,取样后,应在所取的物料外包装上贴上取样证。

物料经QA人员评价合格后,发出物料合格证,贴在一批或一个编号的物料每一件货物的外包装上,不得将取样证全部盖住,应至少留有一半的位置。

物料经判定合格并贴上合格证后,物料管理人员应将该批物料移至合格区或挂上合格牌,应将待验牌清除。

物料经QA人员评价不合格后,发出不合格证,贴在一批或一个编号的物料每一件货物的外包装上,不得将取样证全部盖住,应至少留有一半的位置。

物料经判定不合格并贴上不合格证后,物料管理人员应将该批物料移至不合格区并挂上不合格牌,应将待验牌清除,并申请质量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待验、合格、不合格牌应放在该批物料的醒目位置,由物料管理人员根据QA评价结果进行控制。

4.4.2.4生产状态卡的使用:各车间的各岗位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中的操作前的准备和检查项目检查符合要求后,岗位负责人应根据已签发的生产指令下达生产状态卡,并悬挂在操作间门上,以指示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生产状态卡的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数量、岗位、岗位负责人、生产日期及班次”。

生产操作结束后,在岗位清场时,应将生产状态卡归附于岗位生产记录内。

⎫4.4.2.5清场合格证的使用:生产某一阶段完成或生产结束后,通过对操作间、设备等的卫生清洁及物料、文件、指令、状态标识的清理,经质量员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发《清场合格证》二份,正本归入本班生产记录内,副本悬挂于操作间门上,作为下次生产一项依据。

经过清场检查合格的区域应上锁,以防止人员进入,给已清洁的清场环境造成污染。

清场合格证中,应有规定的有效期,到期,应重新清场。

⎫4.4.2.6设备的设备卡、完好、运行、维修、封存牌的使用:设备卡应由设备科统一对分厂内的设备进行统一分类制作,应贴在各设备主体上。

每一台设备设专人管理、操作、维护与保养,责任到人。

各岗位的设备性能完好,可以正常使用时,各岗位负责人应在设备的主体上挂上设备的完好标志牌,以指示岗位操作人员可以使用该设备。

设备在完好状态下,操作人员在使用该设备时,应在设备的主体上挂上运行标志牌,以指示该设备正在运行的状态。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清除运行标志牌,保留完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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