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正式)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六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____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国家环境保护____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____局长解振华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____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___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第1页共4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危险废物转移业务,建立和执行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数据跟踪,保护环境和人员的健康安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报和审核:明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报格式和信息要求,涉及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包装方式、转移去向等信息的准确填报,并进行联单的审核。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交接和储存:规定危险废物转移环节中的联单交接程序和记录,确保废物转移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记、包装和存放,避免扩散和污染。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范本)⼀、总则⼀、⽬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编制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范围适⽤于公司范围内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组设⽴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作进⾏决策、监督和协调。
⼆、危险废物管理⼩组职责:1.组长:总经理(1)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负责⼈,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组⼯作负全⾯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作。
(3)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4)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件和各类报表。
(5)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组⼯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一、定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指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文件,用于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转移的起始地和目的地、转移日期、运输方式等信息的单据。
二、目的1、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和使用,保障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3、保护环境和生态,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中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和使用。
四、责任归属1、责任主体:危险废物转移单位或转移人。
2、主要职责:(1)依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准确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转移的起始地和目的地、转移日期、运输方式等信息。
(2)保护转移联单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签字和盖章,确保转移联单合法有效。
(4)按照规定的要求保存转移联单和相关证明文件,备查防范。
五、填写规范1、转移联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废物名称和代码: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标注危险废物的名称和代码。
(2)生成单位或产生单位名称和代码:标注危险废物的生产或产生单位。
(3)接收单位名称和代码:标注危险废物转移的目的地单位。
(4)转移时间和地点:标注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和转移的起始地和目的地。
(5)运输方式:标注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如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6)转移数量:标注危险废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如吨、升、立方米等。
(7)危险废物性质:标注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生物学性质等信息。
(8)处理方式:标注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如回收、处置等。
(9)签字和盖章: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签字和盖章,确保转移联单合法有效。
2、填写注意事项:(1)填写应当清晰、规范、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或篡改。
(2)填写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精准核算,避免错误和漏报。
(3)填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签字和盖章。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一、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并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以下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
(一)危险废物定义及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害性、腐蚀性、可燃性、爆炸性、感染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将其分为四类: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可燃性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及职责1.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由环保部门设立,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审核交换转移申请,监督检查和处罚违规行为等。
2.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规定;- 审核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 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过程和结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 收集和分析有关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数据,并定期报告。
(三)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程序和要求1. 申请和审批程序:-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批准,并发放交换转移许可证;-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2. 交换转移要求:-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在合法经营单位之间进行;- 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标准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量;- 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监督检查要求:-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过程中,管理机构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检测分析等;- 若发现违规行为,管理机构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交换转移、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违规行为将及时公布,以示警示。
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范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旨在记录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并确保相关方便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下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范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编号:__________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1. 发出单位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2. 接收单位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3. 危险废物信息:废物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包装方式: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_4. 转移日期和时间:起始日期:___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___5. 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将对转移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可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取样和检测分析等。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引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的重要环节,它是危险废物转移的记录和证明,也是国家监管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安全、高效、科学和规范,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不断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定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在危险废物转移的过程中,规定由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即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实行的货物跟踪、监管、证明和记录的管理手续,也是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证明文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分为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三个方面。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利益相关者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第一个管理利益相关者。
产生单位必须确保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种类、性质及处理方式的真实、准确、全面、合法,必须按照环保与监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登记、标示、包装、储存、运输等工作。
运输单位运输单位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重要管理利益相关者。
运输单位必须确保运输车辆、运输人员、运输路线、装卸设备等各个方面的安全、卫生和环保措施的全面实施。
运输单位还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每天将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最后一个利益相关者。
接收单位必须确保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或回收是合法、安全、科学、环保的,同时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分类、记录、备案等管理工作。
接收单位还应当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回收情况。
保障环保政策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环保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可以更好地保障环保政策的顺利执行,防止危险废物的违法倾倒、乱倒、偷倒等行为的发生。
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的合法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转移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危险废物转移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证。
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可以更好地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的合法性,杜绝一切非法转移、偷运、倾倒等行为的发生。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2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启用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开展业务的通知》鲁环发〔2020〕1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29号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有效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生产服务部专人负责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依法如实填报“固废智慧监管系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2.1、统筹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2.2、负责按规定要求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3、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2.4、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3、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3.1、公司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种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3.2、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
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3.3、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辖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医院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确保危废的安全转移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危废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并对危废转移进行全程监管。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废收集、分类、暂存等工作,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3. 医院危废处置单位负责接收、处置医院危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危废转移联单管理1. 危废转移联单是指医院危废产生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之间,用于记录危废转移过程和责任主体的凭证。
2. 危废转移联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接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运输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主管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危废名称、数量、特性、转移时间、地点;(6)转移联单编号;(7)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3. 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2)各联单应顺序填写,不得跳行、漏项;(3)各联单填写完毕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1)产生单位在转移危废前,应向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方发出转移联单,五方收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2)危废转移过程中,各联单应随车携带,并妥善保管;(3)危废转移完成后,各联单由接收单位保存,作为危废处置的依据。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经过环保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第六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制和填写。
第七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保存至少5年。
第八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及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弄虚作假。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章转移联单的编制和填写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和包装情况;2.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信息;3. 危险废物的转移日期、转移方式、运输工具及装载量;4. 危险废物的目的地、处理方式和处理单位信息;5. 签发人、接收单位和承运单位的签字、盖章以及有效日期;6. 其他必要的附加信息。
第十二条转移联单应当由转移交付单位编制,经过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核实后进行填写。
第十三条转移联单应当采用机打或者电子版方式进行填写,不得手写或者涂改。
第十四条转移联单上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应当反映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转移联单上发生的任何错误或者遗漏,责任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更正。
第十六条转移联单中的所有签字、盖章和日期均应由对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执行。
第十七条转移联单上的有效日期必须合法有效,过期的转移联单不得使用。
第三章转移联单的报备和保存第十八条转移联单应当在废物转移之前,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给国家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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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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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3388-5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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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9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
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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