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样表)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A06105城镇土地利用税纳税申报表

A06105 城镇土地利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利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利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利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利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利用税税源明细表》。
第一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利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纳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效劳,依照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给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的,应依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工商部门注册记录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依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记录注册类型*:单位,依照税务记录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记录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依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记录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分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分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股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分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分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伙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分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中国境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填报.
二、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三、座落地点:土地管理部门已核发土地证的,应根据土地证填写.
四、土地等级按照纳税人占用的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划分的土地等级填列.
五、本期变动栏,增加用蓝笔填写,减少用红笔填写。
六、本期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上期占地面积+本期增减数
七、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保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字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样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样表)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信息名称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其他□身份证件号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纳税信息土地编号宗地的地号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所属期起所属期止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合计*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1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分为一主表一附表,附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8.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联系人、联系方式(必填):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0. 宗地的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不同地号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无地号的,不同的宗地也应当分行填写。
A06105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减征比例(%)
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
年月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土地编号
宗地的
地号
土地等级
税额标准
土地总面积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
本期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
*
*
*
*
*
*
*
*
*
合计
*
*
*
谨声明: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
受理日期:年月日
061017008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10049901)
□是□否
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税款所属期:自20XX 年 XX月XX日至20XX年 XX月XX 日填表日期: 20XX年 XX月XX 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4 4 0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纳税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XX公司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请据实勾选)
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企业……(请参
照《营业执照》内容)
所属行业(请参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请据
实勾选)
身份证件号码
440106XXXXXXXXXXXX 联系人张三联系方式138XXXXXXXX
申报纳税信息
土地
等级
税额
标准
土地
总面积
所属期起所属期止
本期应
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
(退)税额XX XX XX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X XX XX XX
合计XX XX XX XX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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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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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现行使用的两个附表,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和“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外,其他数据项由系统自动生成。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
如,税款所属期为年月至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年月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年月,应在本栏填写“年月”。
系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以修改。
.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的上月;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填写逾期当月所在的月份。
如,税款所属期为年月至月,某企业在年月日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日为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该企业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终止日期为年月,应在本栏填写“年月”。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自动带出终止时间为税款所属期终止月,纳税人可以修改。
.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土地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
.宗地的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不同地号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无地号的,不同的宗地也应当分行填写。
.土地等级(必填):根据本地区关于土地等级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占用土地所属的土地的等级。
不同土地等级的土地,应当按照各个土地等级汇总填写。
.税额标准:根据土地等级确定,可由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带出。
.土地总面积(必填):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免税面积。
本项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占用土地面积”的汇总值。
.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
起始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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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明细表》中土地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终止月份。
终止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终止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变更时间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变更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
.本期应纳税额: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有关数据项自动计算生成。
本期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税额标准÷×(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
.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为税款所属期内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各月减征额的合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减征额(当月应纳税额当月减免税额)×减征比例。
系统需逐月判断税款所属期内各个月份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如果系统判断某月适用减征优惠,则减征比例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减征比例;如果系统判断某月不适用减征优惠,则减征比例为。
.本期减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
.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本期已缴税额。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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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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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数据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后续无变更时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土地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
起始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土地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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