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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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7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7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74号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6日琼海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琼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7年上半年,全市实现GDP122.2亿元,同比增长7.1%。

三次产业比重为31.4:13.7:54.9,第三产业占据半壁江山。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6亿元,同比增长8.9%。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亿元,同口径增加1.2亿元,同比增长14.5%。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2亿元,同比增长11.2%。

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万元,同比增加8%。

(二)贫困地区概况。

1.贫困地区概况。

2016年,我市农村常住人口352722人,贫困户2820户11365人,贫困发生率3.2%。

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共投入扶贫资金1.33亿元,完成脱贫2753户11096人,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根据中央“四不退”原则,其余2016年新增加的67户269人虽已达到脱贫条件,但仍被列为2017年脱贫对象。

整村推进的长坡礼昌村、会山镇加略村、龙江镇深造村、石壁镇南通村和石壁镇水口仔村等5个贫困村全部完成区域性整体脱贫。

经统计,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5个,建档立卡贫困202户、8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02户、889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2618户、10476人)。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襄政办函〔2017〕18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襄政办函〔2017〕18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襄政办函〔2017〕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国家光伏产业扶贫政策,扎实推进全市光伏扶贫工程,有效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贫困地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我市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等优势,以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等集中连片地区为主战场,将光伏扶贫作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的超常规举措,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方式,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建设村级、户用光伏电站,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农光互补电站和地面集中扶贫电站。

通过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工作目标2017-2020年,以光照条件好的346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12.3万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贫困村未利用地建设村级电站、农户住宅屋顶建设户用电站、荒山荒坡建设企业地面集中电站、养殖园区和设施蔬菜大棚等建设农光互补电站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年度稳步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做到光伏扶贫惠及的贫困村,在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的同时,适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基本原则1、精准帮扶、公开透明。

光伏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需要扶持对象数量确定建设规模和布局。

建立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公开透明,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2024年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光伏扶贫工程旨在通过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增加收入并改善生活条件。

2024年,我国将继续推动和加强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更多的项目,以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更大成效。

本工作方案旨在全面规划和安排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确保贫困地区能够最大化地获得光伏扶贫带来的效益。

二、工作原则1. 精准扶贫: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光伏扶贫项目的规模和布局,确保扶贫资金和光伏资源的最优配置。

2. 持续发展: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当地居民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3. 产业链扶贫:光伏扶贫项目应以产业链的方式展开,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引导当地农民从光伏发电的每个环节中获得更多收益。

4. 绿色环保:在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环境保护,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工作内容1. 项目选址和规划- 通过光照资源评估和贫困地区分析,科学确定光伏扶贫项目的选址,并进行合理规划,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 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项目选址和规划,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率。

2. 资金支持和项目推进- 继续加大对光伏扶贫工程的资金支持,鼓励财政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增强项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 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的管理和落地推进,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农民培训和技术支持- 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理解和能力。

通过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电站管理、光伏组件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 开展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及时解答农民在项目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发电量。

4. 产业链发展和利益共享- 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参与光伏项目的各个环节,如土地租赁、光伏组件生产、安装和运维等,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豫发改能源〔2017〕789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78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共同编制了《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7月27日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总体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要求,加快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为主要对象,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出资来源,以村级小电站为主要形式,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保障扶贫对象20年以上稳定收益分配。

同时,要契合脱贫攻坚和建设基础等实际情况,把账算细、算准、算实,避免不切实际的全覆盖全兜底,避免一哄而上、不可持续。

重点实施范围:有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迁建任务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其他地区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附件3XX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一)基本情况1、贫困地区概况。

简述本县贫困地区分布概况、贫困人口基本情况。

重点描述自然地理概况、产业经济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电力发展现状,特别是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情况,以及解决贫困主要面临的问题(其中,产业经济现状信息由发改部门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由国土部门提供,电力发展现状信息由电网部门提供,贫困人口信息由扶贫部门提供)。

经统计,本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XX个、建档立卡贫困户XX 户、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XX户、XX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XX户、XX人)。

2、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

县扶贫部门负责提出光伏扶贫对象的确定原则,统计光伏扶贫对象涉及的贫困村名、贫困户数和人数、贫困程度,收集光伏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信息。

经统计,本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涉及XX 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XX个),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XX户、XX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XX户、XX人)。

3、电力发展现状。

县供电局负责提供本县电力供需现状,主要包括电力负荷、电源建设现状;提供电网建设现状,主要包括网架结构和变电台区建设现状、农网改造现状及进度;提供本县电源的主要消纳市场及空间。

经整理,本县2015年最大负荷XXMW、最小负荷XXMW,已建成以XXkV为主的网架结构,具有XXkV变电站XX座、……(逐电压等级填写,填写的最低电压等级为35kV)。

本县农网改造进展已完成XX%,已完成工作主要包括:;2016年度拟完成的工作包括:。

(二)工作目标主要以解决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为工作目标,由县扶贫部门结合其他扶贫方式,提出本县采用光伏扶贫脱贫人员的选择原则和流程,组织统计本县适合通过光伏扶贫形式脱贫的总人数。

经统计,本县适宜通过光伏扶贫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分布在XX个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9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9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9日宜昌市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7〕85号)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级统筹、县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到2019年底,力争全市具备建设条件且有建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在村均建有光伏扶贫电站。

重点建设50~3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适度建设5~7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和在国家规模指标内的多村联建式联村扶贫电站项目。

到“十三五”末,全市光伏扶贫项目总装机容量累计达到10万千瓦。

二、重点工作(一)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投入主体责任,负责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等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其中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统筹的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要占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

对列入2017~2019年全省建设规模指标的项目,省财政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深度贫困县、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分别给予项目总投资20%、10%、5%的资金支持,切块下达有关县(市、区)统筹使用。

(二)扎实开展前期工作。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机构)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机构)

XX省(区)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一、工作目标(一)贫困地区概况。

简述本省贫困地区分布概况、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基本情况,贫困地区产业经济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能源电力发展现状,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其中已享受低保人口及其补贴水平,以及解决贫困主要面临的问题,填写附表1-1。

(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目标及布局。

以解决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为试点工作目标,根据本省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原则,及各县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本省光伏扶贫试点县个数、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及布局。

二、组织实施方式结合各试点县电网及建设实际条件,研究提出本省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一)明确各实施主体的主要任务。

按照试点工作通知的要求,根据本省工作方案,提出各涉及主体在实施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建设运行工作过程中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电网企业、贫困户、投资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不同技术模式、商业模式下,全项目生命周期内各环节的具体责任。

(二)明确精准到户的实施方式。

结合调查摸底工作成果,明确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明确试点项目申报、建设、运行管理程序及方式。

按照本省工作方案对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明确本省开展各类试点项目审备手续、一体化光伏扶贫项目平台工作模式,确保试点县内全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公平、及时的获得扶贫收入。

(三)明确试点项目运行维护和质量管理方式。

根据本省拟采用的各类技术开发模式的建设运行方式,研究提出逐项对应的运行维护方式,提出项目建设方式、建设质量要求、运行维护管理方法及保障措施。

明确本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运行质量管理方法和监管方式,保证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应符合《试点工作通知》对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以试点县为单位,明确1~2家具备项目长期运行管理能力的企业开展区域内各类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试点县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由地方政府进行统筹组织协调或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附件: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280号)、《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光伏扶贫工作情况,拟定了以市为单位、县(市、区)为单元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一)基本情况1、随州市市情随州是享有盛誉的炎帝神农故里、编钟古乐之乡,拥有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中国风机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城市名片。

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辖一县一市三区,总人口258万。

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维纲要”,深入推进“圣地车都”战略实施,加快建设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市专用汽车、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支柱产业不断壮大。

2015年,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下,我市经济逆势而进、平稳向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工业增加值362亿元,增长9.3%;规上固定资产投资907.7亿元,增长18.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3亿元,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6亿元,增长12.8%。

2、贫困地区概况经统计,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1780户、1846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15732户、39329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6048户、145342人)。

3、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经统计,本市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涉及贫困村84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65000户、1456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9336户、23340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5664户、122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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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一)贫困地区概况。

简述本省贫困地区分布概况、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基本情况,贫困地区产业经济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能源电力发展现状,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其中已享受低保人口及其补贴水平,以及解决贫困主要面临的问题,填写附表1-1。

(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目标及布局。

以解决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为试点工作目标,根据本省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原则,及各县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本省光伏扶贫试点县个数、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及布局。

二、组织实施方式结合各试点县电网及建设实际条件,研究提出本省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一)明确各实施主体的主要任务。

按照试点工作通知的要求,根据本省工作方案,提出各涉及主体在实施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建设运行工作过程中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电网企业、贫困户、投资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不同技术模式、商业模式下,全项目生命周期内各环节的具体责任。

(二)明确精准到户的实施方式。

结合调查摸底工作成果,明确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明确试点项目申报、建设、运行管理程序及方式。

按照本省工作方案对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明确本省开展各类试点项目审备手续、一体化光伏扶贫项目平台工作模式,确保试点县内全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公平、及时的获得扶贫收入。

(三)明确试点项目运行维护和质量管理方式。

根据本省拟采用的各类技术开发模式的建设运行方式,研究提出逐项对应的运行维护方式,提出项目建设方式、建设质量要求、运行维护管理方法及保障措施。

明确本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运行质量管理方法和监管方式,保证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应符合《试点工作通知》对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以试点县为单位,明确1~2家具备项目长期运行管理能力的企业开展区域内各类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试点县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由地方政府进行统筹组织协调或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三、建设方案根据通知要求和本省贫困地区实际条件,对各类技术模式分别提出建设方案。

结合各示范县研究成果,确定本省拟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县个数、涉及的行政村个数和全省试点总规模及其中各类技术开发模式的试点规模,汇总填写附表1-2。

(一)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1、建设任务和布局。

明确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对电网条件需求、适宜建设条件,组织指导县级政府提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适宜的建设方式、单体建设规模,根据各试点县提出的本类建设规模和布局,汇总提出本省该类建设模式的总体建设规模和布局。

2、商业模式。

组织指导县级政府部门根据户用分布光伏发电模式特点,提出拟采用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资金筹措方式、融资模式、成本和效益分配方式等。

3、明确建设进度及要求。

结合各示范县进度安排,提出本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的开发进度安排和批次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户用项目的逐户、逐村建设推进方式、涉及的户用配电网改造配套进度安排,以及具体时间节点完成的实施结果。

原则上于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试点项目建设。

并提出试点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方案。

4、资金投入需求分析。

根据各示范县对户用项目造价分析成果及商业模式设计方案,测算本省户用项目开发建设省级政府拟投入的自有补助资金来源、补助方式和金额,汇总统计省级以下各级政府拟投入的补贴方式及金额(如有),测算需要国家进行初始投资补贴及贴息的金额(如需),并根据本省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测算本省光伏扶贫工作开展需要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总额。

5、扶贫效益分析。

根据户用项目的商业模式方案,结合造价分析和资金投入分析成果,明确本类开发模式对应的贫困户获益方式以及实际可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测算本省扶贫效益总额。

(二)基于荒山荒坡的各种规模光伏电站模式1、建设任务和布局。

明确基于荒山荒坡的光伏发电模式对电网接入条件需求、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建设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组织指导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的提出基于荒山荒坡适宜的建设方式,根据各试点县提出的本类建设规模和布局,汇总提出本省该类建设模式的总体建设规模和布局。

2、商业模式。

组织指导县级政府部门根据基于荒山荒坡光伏发电模式的特点,提出拟采用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资金筹措方式、融资模式、成本和效益分配方式等,鼓励探索通过土地使用权及运行维护人员参与获得收益等多种方式。

3、明确建设进度及要求。

结合各示范县进度安排,提出本省基于荒山荒坡光伏发电试点项目的开发进度安排,主要包括光伏项目建设推进方式、涉及的配电网改造配套进度安排,以及具体时间节点完成的实施结果。

原则上于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试点项目建设。

并提出试点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方案。

4、资金投入需求分析。

根据各示范县对基于荒山荒坡项目的造价分析成果及商业模式设计方案,测算统计本省该类项目开发建设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拟投入的自有资金补助金额和需要国家进行贴息的总额,并根据本省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测算本省本类光伏扶贫工作开展需要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总额。

5、扶贫效益分析。

根据基于荒山荒坡项目的商业模式方案,结合造价分析和资金投入分析成果,明确本类开发模式对应的贫困户获益方式以及实际可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测算本省扶贫效益总额。

(三)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1、建设任务和布局。

明确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对电网接入条件需求、农业设施在荷载和农作物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条件,组织指导县级政府提出基于农业设施模式适宜的建设方式,根据各试点县提出的本类建设规模和布局,汇总提出本省该类建设模式的总体建设规模和布局。

2、商业模式。

组织指导县级政府部门根据基于农业设施光伏发电模式的特点,提出拟采用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资金筹措方式、融资模式、成本和效益分配方式等,鼓励探索通过光伏大棚等农业设施的使用权获得收益等多种方式。

3、明确建设进度及要求。

结合各示范县进度安排,提出本省基于农业设施光伏发电试点项目的开发进度安排,主要包括农业设施新建或加固和光伏项目建设推进方式、涉及的户用配电网改造配套进度安排,以及具体时间节点完成的实施结果。

原则上于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试点项目建设。

并提出试点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方案。

4、资金投入需求分析。

根据各示范县对基于农业设施项目的造价分析成果及商业模式设计方案,测算统计本省基于农业设施项目开发建设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拟投入的自有资金补助金额和需要国家进行贴息的总额,并根据本省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测算本省本类光伏扶贫工作开展需要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总额。

5、扶贫效益分析。

根据基于农业设施项目的商业模式方案,结合造价分析和资金投入分析成果,明确本类开发模式对应的贫困户获益方式以及实际可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测算本省扶贫效益总额。

四、政策保障措施结合各试点县方案,提出本省地方政府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本省配套的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规模、财税政策、专业化服务体系、电网配套、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统筹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落实和稳定实施。

并提供各项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支持政策、方案或相关支持性文件。

其中,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五、有关建议结合本省(区)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政策与技术建议。

附件2:XX县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一、基本情况及工作目标(一)基本情况1、自然地理概况。

本县地理位置概况。

2、贫困现状分析。

本县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户规模及分布,实际贫困水平,其中已享受低保人口/户规模及享受的补贴金额。

3、社会经济状况。

本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经济现状。

4、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

本县能源资源储量、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能源电力发展现状。

5、交通运输条件。

结合本县周边公路建设与道路规划,简述本县交通运输条件。

(二)工作目标根据本县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规模及分布,结合地区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交通运输条件等基本条件,提出本县光伏扶贫总体目标与拟解决贫困水平。

二、光伏扶贫技术发展模式按照通知对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本县贫困地区现状及对光伏扶贫的需求、建设条件,以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为原则,提出本县拟采用的技术模式,及对应模式特点等。

三、基本建设条件(一)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

1、基本资源条件。

根据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或长序列太阳能辐射量观测数据,对本县的太阳能资源基本条件进行描述,原则上地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应不低于4500MJ/m2。

2、屋顶及其他附着物建设条件。

摸清当地贫困户居住房屋结构型式(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等)、屋顶结构型式(如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预制板平屋面、瓦坡屋面、夹芯板坡屋面等)和屋顶面积,明确可采取的户用系统安装方式(屋顶平铺或固定倾角安装、院内空地安装),提出依托建筑物可承载的光伏建设类型(如平铺方式、固定倾角方式、薄膜方式等),确定户用系统安装容量,并附典型户用系统拟安装现场图。

建议对于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屋面活荷载不小于2.0kN/m2;钢结构压型钢板坡屋面,屋面活荷载不小于0.5kN/ m2,其他屋面型式参照;3KW系统需要的屋顶可利用面积不低于24 m2、5kW系统需要的屋顶可利用面积不低于40m2。

3、交通施工与其他条件。

对本县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进行描述,主要包括公路运输条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的场地条件等;提出本区域内的适应户用并网系统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二)基于荒山荒坡的各种规模光伏电站模式。

1、基本资源条件。

根据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或长序列太阳能辐射量观测数据,对本县的太阳能资源基本条件进行描述,原则上地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应不低于4500MJ/m2。

2、电站场址基本建设条件。

梳理试点县范围内地形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费用条件,重点包括平原及浅山丘陵地形面积及分布、未利用地等可开展光伏电站建设的土地类型的面积、土地利用费用有关规定等。

提出可利用土地面积、地类、利用现状以及县国土及相关部门的初步确认。

根据建设需求初步明确适合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的场址范围、土地地类、土地使用费用政策,并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图。

建议1万千瓦光伏电站在平原地区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条件下占地面积不超过30万m2(450亩)。

3、交通施工与其他条件。

对本县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进行描述,主要包括公路运输条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的场地条件等;提出本区域内的适应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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