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省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省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省厅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省厅机关各处室(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省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规定的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产生(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
建立健全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证省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处室(部门)和单位的,应与有关处室(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确认。
公开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五条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省厅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不得违反涉密规定。
第七条省厅政务大厅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省厅提出的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第八条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厅职责,对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省厅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省厅机关机构设置、职责职能等情况;干部任免和公务员招考、录用情况;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办事部门、办事程序、办事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五)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以及行政审批结果等;(六)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情况、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情况;(七)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统计数据;(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其他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6.07•【字号】晋国土资发[2012]209号•【施行日期】201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晋国土资发〔2012〕209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各开发区土地分局:2011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交易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服务发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国土资源交易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对2011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等37个先进单位和赵利斌等5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创新佳绩。
全省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2011年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先进单位(共37 个)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长治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朔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阳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晋城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运城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临汾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吕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襄垣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长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古交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阳高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大同市新荣区地产交易所盂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高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定襄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宁武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孝义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交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汾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左权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河津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临猗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临汾市尧都区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襄汾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洪洞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二、先进工作者(共56 个)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赵利斌樊俊文王庆亮王凌君贺胜芳秦全莲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王铁红冯燕君长治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郭文涛李彦玮张江英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崔国媛汪燕李慧清徐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武保只天镇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冯燕大同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刘德宏灵丘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陈耀南阳泉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赵惠芳阳泉市郊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张丽娟武乡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王晓华潞城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李宪斌屯留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申国庆晋城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谢华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魏俊林沁水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霍振华泽州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司政华陵川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王爱民朔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杨文平杨化文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赵彦春杨磊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张成英原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黄田文静乐县国土资源局:李克清河曲县国土资源交易所:邬永忠吕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冯永爱贺婷婷交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李志勇石楼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苏晓军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地产交易所:闫治华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屈宝祥田丰太谷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王可爱寿阳县土地交易所:韩树卿榆社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乔宁运城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刘磊闻喜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李青仙夏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马恩学芮城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许亚波临汾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亢国峰临汾市尧都区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杨亚红襄汾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王保红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卫海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王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刘宝明。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4•【字号】晋政办发[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四日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4月)我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强烈,造成我省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
特别是近年来黄土地区和公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山体滑移、滑坡、水源枯竭等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2007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07年全省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6起,其中:滑坡6起、崩塌8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8起、地裂缝2起。
因地质灾害造成27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22.1万元。
2007年我省继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台合作,全年在山西电视台发布了10次三级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预报范围内大多发生了地质灾害,防灾效果明显。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得到了加强,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2007年成功预警地质灾害9起,避让搬迁人员764人,避免人员伤亡18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70多万元,防灾工作成效显著。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7.14•【字号】晋国土资办发[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8〕75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精神,加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确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7]29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关于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精神,加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确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土资发[2007]299号)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年~2010年),特制定我省开展重要矿产深部找矿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深部找矿工作的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先行和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以煤、铁、铜、铝等主要资源为依托形成的煤炭、冶金等行业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的支柱产业。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资源需求明显增长,铁、铜、铝等重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和可供能力下降,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瓶颈凸显。
解决资源供应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于调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成员
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2〕8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因领导工作变动,经厅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李建功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高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岳盛林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员:王晓立副厅长
牛来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东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志强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周际鹏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葛建生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
沙凤英副巡视员
白怀茂副巡视员
武耀文办公室主任
连碧鹏政策法规处处长
赵培禄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李明亮督察处处长
索万和规划处处长
赵勤正耕地保护处长
张三锁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处处长
徐冲地籍管理处处长
冯智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李惠民地质勘查处处长
闫旭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赵福义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朱景学地质环境保护处处长
李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处处长
马巨革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彭东晓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赵培禄、连碧鹏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各处派副处级以上干部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改革机构通知
抄报:厅领导,省审改办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09•【字号】晋建质函[2014]788号•【施行日期】2014.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建质函〔2014〕78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为加强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平台,发挥专家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张学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成优高工副主任委员: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张永胜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成优高工郝玉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工、成优高工二、专业指导组组成(一)勘察质量治理指导组组长:贾迎泽成员:王步云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成优高工、全国工程勘察大师崔朝显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李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高工白晓红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书记、教授梁仁旺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原永智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王军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邵平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温江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张会来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总工、高工赵旭宏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高工毕晓东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高工主要职责:指导勘察质量治理方面的技术工作。
协助开展勘察现场质量监管调研,提出全省勘察现场质量管理技术措施及建议;参与起草规范室内土工试验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及管理措施;参加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协助做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技术鉴定;参与专项治理地方性标准、技术手册的编制工作;协助开展工程勘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2.04.16【实施日期】2012.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结合《中共山西省委印发〈“法治山西”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晋发[2010]18号),我们起草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印发〈“法治山西”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晋发[2010]1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结合山西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2011-2015年期间深化依法行政,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持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工作目标。
以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做到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健全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5•【字号】晋政办发[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山西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5日山西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基本特点。
2012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8起,其中滑坡9起、崩塌7起、地面塌陷2起,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5.3万元。
吕梁、临汾、忻州等西部及西南部地区灾害严重,其他地区相对较轻。
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规模以小型为主。
人员死亡主要由自然成因滑坡、崩塌造成,财产损失多为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造成,灾害主要发生在春夏两季。
与2011年相比,因灾死亡、受伤人数下降39.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6.5%。
与过去五年同期平均数相比,死亡人数降至近一半,直接经济损失降至1/3。
(二)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2012年以来,省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对防治工作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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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
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国土资发[2009]17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07.01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17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政策研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经6月1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高咨委”)。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选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专家委员。
厅长、党组书记李建功任主任,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彭东晓、副巡视员张晓岭任副主任。
高咨委设专家委员若干名,按照下列范围、条件和程序选聘:
(一)选聘范围
1、不再担任实职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2、已退休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3、其他愿意从事国土资源政策研究的业务骨干。
(二)选聘条件
1、本人自愿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