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体协工作职责与工作制度
老体协管理制度

老体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管理,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老年体协会员单位及会员个人。
第三条老年体协是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组织和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第四条老年体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心和爱护每一位老年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老年体协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体育意识,倡导科学健身的理念,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老年体协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老年人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会员资格的认定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体育健身意愿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老年体协。
2. 申请加入老年体协的人员,须填写《老年体协会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经老年体协审核通过,颁发会员证书,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利1. 正式会员享有参加老年体协组织的各项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2. 正式会员享有参与老年体协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健身指导的权利。
3. 正式会员享有参与老年体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利。
第九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遵守老年体协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2. 会员应遵守比赛规则,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3. 会员应爱护体育设施和器材,维护协会形象。
第十条会员退出1. 会员可以书面申请退出老年体协,经批准后方可退出。
2. 会员因违反章程规定或利用老年体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我老年体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1. 老年体协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范围。
2. 理事会是老年体协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决策和计划。
3. 监事会是老年体协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和财务管理。
老年体协工作职责与工作制度

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职责
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参加或举办老年人体育比赛及体育交流,进行技术培训,老年人科学研究等。
具体为:
1、在区老体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3、建立健全街道老年体育组织网络,组织和动员老年人参加科学文明健身运动。
4、负责街道老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培训骨干。
5、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向下检查督导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本街道老年体育的制度,计划的制订及有关材料工作和老年体育工作的档案收集。
古槐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组织协会成员学习省、市、区有关老年体育工作文件,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季度的工作任务。
二、竞赛活动制度:1、全年举办单项竞赛不少于3-4次;2、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名次;三、工作报告制度:当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写好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四、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三册四簿;即:1.街道老年体育组织人员花名册;居民小组老年体育训练点,骨干花名册及居委会老年人口情况登记簿;2.街道健身点情况登记簿;3.街道老年体育展示队情况登记簿;4.街道老年体育活动竞赛情况登记簿。
五、评比奖励制度:对各居委会老年体育工作按年度考核评分表结分多少,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老年体协规章制度

老年体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年体协)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确保老年体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体协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条老年体协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欢乐和谐。
第四条老年体协的组织结构分为:全国老年体协、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年体协、市老年体协、县(区)老年体协四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全国老年体协是全国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全国老年体育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地方老年体协的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年体协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指导下级老年体协的工作。
第七条市老年体协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指导下级老年体协的工作。
第八条县(区)老年体协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指导下级老年体协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老年体协的工作职责包括:(一)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二)宣传普及老年体育知识,提高老年人的体育素养。
(三)培训老年体育骨干,发展老年体育人才。
(四)开展老年体育科学研究,推广老年体育科技成果。
(五)维护老年人的体育权益,反映老年人的体育需求。
(六)指导和支持老年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参与老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条老年体协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全国老年体协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性会议,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年体协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会议,市老年体协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性会议,县(区)老年体协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区)性会议。
第十一条老年体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选举产生新一届老年体协领导班子。
老年体协管理工作制度

一、引言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健康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
老年体协作为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老年人体育活动的推广和管理,其工作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老年体协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拟就老年体协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老年体协管理工作制度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老年体协的组织机构应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一般应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和专业指导委员组成。
2.工作职责(1)主席:负责全体协会成员的工作协调和监督,主导协会的整体工作策划和决策。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特别是在主席不能履职时,代理主席职责。
(3)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安排协会会议并制作会议纪要。
(4)常务理事:负责协会专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包括组织赛事、培训、宣传等。
(5)专业指导委员:由体育专业人士组成,提供对老年人体育活动的专业指导。
3.工作流程(1)接受申请:老年人群体可以向协会提交体育活动申请,协会将根据申请的内容和资源情况予以审批。
(2)会员管理: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规章制度,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服务和活动参与权利,同时应缴纳会费。
(3)活动组织:协会应定期举办各项体育活动,包括赛事、培训、讲座等,以满足老年人对体育活动的需求。
(4)活动宣传:协会应积极宣传其组织的体育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参与,提高体育活动的影响力。
(5)成果总结:每个活动结束后,协会应及时总结活动成果,探索经验,为今后的活动提供指导。
4.管理措施(1)人员培训:协会应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
(2)设备维护:协会应确保活动场地、器材的安全及时维护,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3)风险预防:协会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预防,并做好应急措施,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安全。
5.工作考核(1)定期考核:协会应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情况和成绩。
(2)激励措施: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管理人员,协会应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
老年体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体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老年体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保障老年体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体育活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老年体协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老年体协组织的管理,提高老年体协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老年体协组织在老年体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老年体协组织实行会员制,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老年体协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决定老年体协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老年体协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老年体协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老年体协组织应积极开展老年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
第九条老年体协组织应加强与其他老年体协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老年体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第十条老年体协组织应宣传老年体育知识,提高老年人对体育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十一条老年体协组织应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十二条老年体协组织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老年人争取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老年体协组织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
(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三)活动制度: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四)宣传制度: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体协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会员管理制度:对会员进行管理,维护会员权益。
第十四条老年体协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具体制度:(一)活动审批制度:举办活动需经理事会审批,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场地设施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场地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老年体育协会规章制度

老年体育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老年人健康体魄,增强团结友谊,推动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体育协会是老年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体育活动服务。
第三条老年体育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全民健身,普及老年体育知识,提高老年人的体育水平,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第四条老年体育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老年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老年体育协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
主席团负责全面领导协会工作,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老年体育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是符合法定年龄的老年人,荣誉会员是对老年体育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第七条申请成为老年体育协会会员的,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领取会员证书。
第八条会员有权参加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学习培训、文体演出等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老年体育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老年体育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会员应当积极参加老年体育协会的各项活动,倡导健康体育方式,敦促他人积极参与。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协会应及时做出回应并解决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老年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主席团、秘书处。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老年体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组成,主要负责全面领导协会工作,制定重要决策。
第十五条秘书处是老年体育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会的日常事务,协助理事会、主席团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老年体育协会设有专业委员会,包括体育、文体、健康等专业领域,负责开展相关活动和宣传推广工作。
第四章活动项目第十七条老年体育协会的活动项目包括室内运动、室外运动、文体娱乐等多种形式,以丰富多彩的方式满足会员的体育需求。
中国老年体协工作制度

中国老年体协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老年体协(以下简称老年体协)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管理,更好地发挥老年体协在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老年体协是中国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宗旨是倡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老年人社会和谐。
第三条老年体协的工作原则是:(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老年人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三)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适应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四)坚持合作共享,加强与各级老年人体协、社会各界和国际老年体育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老年体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老年人体协代表大会,代表老年人的意志,决定老年体协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全国老年人体协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六条老年体协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老年体协的日常工作,理事会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老年体协设立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八条老年体协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专业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聘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老年体协的工作职责是:(一)宣传普及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二)制定老年人体育活动计划和政策,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三)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比赛和交流活动,提高老年人的体育竞技水平;(四)培训老年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提高老年人体育活动的专业化水平;(五)关心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体育活动环境;(六)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老年体协的工作程序是:(一)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三)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老年体育协会章程

老年体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老年人身体健康水平,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建立老年人健康乐龄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老年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自愿组织,以老年人为会员,以推广老年体育活动为主要目标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鼓励老年人通过体育锻炼提高健康水平,推动老年人健康幸福老龄化,增进老年人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互助、健康快乐、积极向上、和谐共处。
第五条协会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协会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基本会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会员分支机构。
第七条协会设主席团,由协会会员共同选举产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主任组成。
第八条协会设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团和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方向,监督协会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益包括:1. 参与协会组织的体育活动,并得到相应的指导和培训;2. 参与协会组织的文化活动和交流会议;3. 参与协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条协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 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尊重协会工作人员和其他会员的权益;2.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宣传协会的宗旨和工作内容,争取更多老年人加入协会。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秘书处和财务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并委托相应的会员负责具体工作,如体育活动委员会、文化交流委员会等。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款等。
第十四条协会应保持财务的透明和公开,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协会应妥善管理和使用协会的资产,不得私自转让或挪用财产。
第六章会徽和会旗第十六条协会会徽和会旗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协会的形象要求。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协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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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职责
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参加或举办老年人体育比赛及体育交流,进行技术培训,老年人科学研究等。
具体为:
1、在区老体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3、建立健全街道老年体育组织网络,组织和动员老年人参加科学文明健身运动。
4、负责街道老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培训骨干。
5、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向下检查督导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本街道老年体育的制度,计划的制订及有关材料工作和老年体育工作的档案收集。
古槐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组织协会成员学习省、市、区有关老年体育工作文件,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季度的工作任务。
二、竞赛活动制度:1、全年举办单项竞赛不少于3-4次;2、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名次;三、工作报告制度:当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写好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四、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三册四簿;即:1.街道老年体育组织人员花名册;居民小组老年体育训练点,骨干花名册及居委会老年人口情况登记簿;2.街道健身点情况登记簿;3.街道老年体育展示队情况登记簿;4.街道老年体育活动竞赛情况登记簿。
五、评比奖励制度:对各居委会老年体育工作按年度考核评分表结分多少,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