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流程
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在当今社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求。
然而,要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至关重要。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项目的规划、招投标、合同管理、监督评估等。
首先,项目规划是整个项目管理的基础。
在规划阶段,政府需要明确服务的需求和目标,对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预期效果等进行详细的界定。
这需要政府充分了解公众的需求,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
同时,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包括财政状况、资源禀赋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规划。
招投标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政府需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商。
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明确招标的条件和要求,确保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能够参与竞争。
同时,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定,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不正当竞争。
对于投标方来说,他们需要认真准备投标文件,充分展示自身的优势和能力,以提高中标几率。
合同管理是保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在合同签订前,政府和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协商和审查,确保合同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如果出现问题或争议,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解决。
监督评估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政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可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公众反馈等方式进行。
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对服务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应当具体、可量化,能够真实反映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政府可以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奖惩,激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中,还需要注重协调和沟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釆购业务内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XXXX》和《XXXX》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釆购是指以合同等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二)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三)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杜绝奢侈浪费;归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厉行节约,制定科学合理采购需求。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分工第四条成立釆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釆购预算编制、执行及评价实行归口管理。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为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和承办科室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拟定本单位采购政策、自行采购目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采购程序;(二)编制采购预算,初步审核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意见;(三)审定本单位采购相关事项,负责组建采购评标、验收小组,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拟定综合评审、验收意见;(四)负责采购文档归档、预审备案等报备工作;(五)负责网上商城采购的组织实施;(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各釆购相关人员要加强采购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采购方面的会议和培训,持续加强采购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七)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第五条加强绩效管理,将釆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实行违法违规现象在评先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
三、采购分类、方式、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本制度采购可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类。
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注重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第五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第六条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四)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第七条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应当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
以下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四)融资行为;(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这十大流程要记牢!

政府购买服务,这十大流程要记牢!采购项目的生命周期是指采购项目的开始到合同终止及绩效评价结果公布的完整过程。
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服务项目,涉及的都是公共民生项目,主要集中在“三农”、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具有涉及面广、采购金额大、履约时间长、绩效评估难等特点,所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多,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十分重要,既不可缺失,也不可颠倒与超越,否则,不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而且还有违规的可能。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其全流程包括十个。
一、可行性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项目一般都是些民生项目,涉及到公众的利益,为了把好事办好,达到既让公众满意,又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与水平,而且还能节约财政性资金的目的,所以,必须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服务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采购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
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是决定启动采购项目的前提。
一个采购项目是否需要进行,能否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对于采购人来说十分重要,只有通过认真的调研之后,作出正确的判断,然后再决策,否则,就会浪费纳税人的钱,甚至适得其反。
二是实施的可行性研究。
有必要并非可行。
社会力量是否能承办,承办后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实施过程的风险有哪些等等,采购人都需要做到心中有数。
如有些科学研究的课题,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并非能成功或达到满意的结果,甚至失败。
因此,要进行认真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意见,做好必要的应对措施。
三是实施方式的研究。
政府采购方式有六种,哪一种采购方式更适合采购项目,并能达到最满意的效果,是保证采购项目成功的基础。
只有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之后,才能避免少走弯路。
只有通过可行性研究认为既必要又可行的采购项目,才可以实施,否则其采购项目的生命周期就立即终止。
二、需求的确定服务类项目需求的确定一般要难于工程类和货物类的采购项目。
服务项目不仅种类多,而且没有统一的需求标准,可以说,同类型的一个服务项目,因实施地域不一样,其需求标准就大相径庭。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现代财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及合同等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包括购买直接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及直接受益对象为政府自身的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本办法主要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讲求绩效。
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当从既有政府预算中安排,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
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衔接,推进政事、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四条【购买主体】各级行政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
第五条【参照执行】以下机关和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四)各级监察机关;(五)各级审判机关;(六)各级检察机关;(七)各民主党派的各级机关;(八)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规定,划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九)纳入行政编制管理的群团组织机关。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案书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案书标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案书一、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府对于社会服务需求的逐渐增加成为现阶段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
本方案旨在提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方案目标1. 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契机,通过合理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更优质的社会服务,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服务质量。
2. 提高社会服务效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3. 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可以带动和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激发社会组织的创新潜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 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借助社会组织的优势,政府能力得以拓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
三、方案内容1. 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体系: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目标、原则和适用范围,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2. 优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流程: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流程,包括需求识别、预算编制、服务机构选择和评估等环节,确保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透明、公开和公正。
3. 健全服务机构评估体系:建立服务机构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服务机构具备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4. 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监督机制,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通报和处置问题,确保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施的顺利进行。
5.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财务支出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划拨和结算机制,确保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高效。
四、方案推进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渠道和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意义和好处,增强社会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认知和支持度。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第⼀部分政府采购概述—1 ——2—政府采购基本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财政性资⾦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程和服务的⾏为。
财政性资⾦,包括财政预算资⾦和纳⼊财政管理的其他资⾦。
采购,是指以合同⽅式有偿取得货物、⼯程和服务的⾏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等。
使⽤财政性资⾦采购,是指全部或部分使⽤财政性资⾦,以及使⽤需要财政性资⾦偿还的借款、贷款等的采购⾏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程,是指建设⼯程,包括构筑物和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监理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络开发服务、⾦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采购项⽬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资⾦⽐例最⾼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属性。
政府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以《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国家和⾃治区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原则。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规程所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民政府财政部门。
各级⼈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审计机关应对政府采购进⾏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员实施监察。
政府采购当事⼈政府采购当事⼈,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政府购买服务

成效与经验
• 推动力政府只能转变,有利于实现政府角 色转型。 • 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对政府部门构成了 示范效应。 • 提供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新途径,降低了财 政成本。 • 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拓展了社会组织成 长的空间。
• 培养了社会志愿者,累积了志愿者资源。 • 促进了城乡均衡化发展,为城乡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新思路。 • 经验: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向导,提高公共 服务的针对性(老年人服务需要医疗和家 政)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和联系纽带,构建 综合性服务供给体系。积极发挥社会组织 作用,促进特定公共服务社会化。
• 六、建立严格的评估监督体系,促进公共 资源的有效利用
• 加强政府对是组织购买服务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比如政府 的资金是否被用来提供公共服务还算被用来维持社会组织 的运转。 • 一些助老、卫生救助政策有较为先进的理念,是否具有现 实中的可操作性。
• 七、发挥中央与地方积极性,促进不同层 级政府间的纵向合作
全球经验
• 社会组织是一种主要的经济力量。 • 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组织收益模式在西欧发达国家最为普 遍。(一种政府与私人非营利组织间的“福利合作关 系”)。 • 全球范围来看,在卫生、社会服务、教育科研三个领域政 府支持最多。 • 英国:成本的回收(员工的工资、办公场地的费用、设施 与信息技术服务、货币的贬值等,由于不能回收成本,社 会组织不得不把本应用于提供服务的资金用在间接成本上, 以至于恶性循环使社会组织萎缩或倒闭)。 • 美国: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来评价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效。
• 制定绩效基准,激活网络、指挥协作、推动社会组织的问 责,进行有效的监督。 • 政府将社会组织视为合作者,让他们参与项目规划的决策。 •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员工培训中起到关键作用 • 必须考虑到对社会组织的全部成本回收。 • 社会组织必须认可政府的问责需要。 • 有效的监督但不应该增加社会组织不必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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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预算环节
1、各业务处对部门上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具体项目、购买金额、购买方式)、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初审。
审核购买方式时,按以下原则把握:集中采购限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施政府采购;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一律实施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由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
2、预算处对各业务处初审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复审,征求政府采购处意见。
3、政府采购处依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审核其是否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形成意见反馈预算处。
4、预算处同步批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指标管理模块,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采购”指标类型,便于统计分析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
5、综合处统一公布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目录。
预算执行环节
1、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2、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由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按以下程序执行:各业务处指导、督促部门编制、申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承接主体资质、购买方式(委托、补助等)、购买程序、购买标准、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内容。
各业务处审核部门申报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在审批购买服务用款计划时,将审核意见录入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用款计划”摘要栏。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实施购买后,将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报业务处、支付中心备案。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经审核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支付中心根据业务处“用款计划”摘要栏审核意见、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合法原始凭证支付资金。
3、分散采购限额(单笔5万元)以下零星购买服务项目,经业务处审核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按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4、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由购买主体提出申请,各业务处审核,经厅领导批准同意后,预算处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属于政府采购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年终结余、结转资金,由各业务
处提出处理意见。
无特殊原因的,预算指标一律收回。
预算监督检查环节
1、支付中心分季度提供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送各业务处。
2、各业务处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项目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部门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和控制。
3、各业务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确定年度购买服务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债务办。
4、政府债务办对各业务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送预算处、支付中心作为编制预算、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5、各业务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将部门推进购买服务进展情况,于双月1日前送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