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阶段发展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
浅析现阶段我国的第三次分配问题

而受赠人所取得 的赠与 的财产 ,不需 向赠与人偿付 相应的代价。这是“第三次分配”不同于市场 以等价 交换为基本准则 的、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第一次分 配 )的主要 区别 。
其三,多元性。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既包括 民间个人也包括 民间组织和团体 。其中民间团体 (慈 善组织 )在现代社会“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着重要 的 作用。典型的模式有社会 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 金会及 “草根 ”组织四大类 。来 自民间资源的捐赠其 捐赠主体是多元的 ,这些捐助或通过以第三次分配 主体为中介对捐助对象施助 ,或直接对捐助对象提 供 帮助 。
二是第三次分配的文化 尚未形成 。第三次分配 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 ,更是一种文化行为 ,其文化 的 核心是慈善文化。大部分 民众认为,慈善是政府部 门 和富人的事 ,与普通百姓无关 ,但即使在富裕人群 中,也没有形成捐赠善款的风尚。国内工商注册登记 的企业超过 1000万家 ,但有捐赠记录的不超过 l0 万家 ,这说 明 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捐赠。据 中华慈 善总会统计 ,我 国每年的慈善捐赠大约 75%来 自国 外 ,15%来 自中国的富人阶层 ,10%来 自平民百姓 。而 在美 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的慈善捐赠 中,有 80%来 自 民间。可见 ,我国传统的慈善文化已经不适合 当前社 会经济的发展 ,而新 的慈善文化尚未形成。
二 、我 国 第三次 分配 的现 状 改革开放以来 ,我 国慈善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 在解决人们生活困难方面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 回顾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 ,可见第三次分配还 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 : 一 是第三次分配的规模 尚未形成。经济发展水 平直接影响社会的捐赠能力 。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 现状看 ,慈善捐赠的数量虽然在不断增长 ,但其 占
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

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资源的分配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更加公平和高效地分配资源,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并提出一些建议。
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可以从经济角度进行考虑。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分配需要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
然而,价格机制并不完全公平,存在一定的市场失灵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弥补市场失灵的问题。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和福利制度,对高收入者进行适当调节,向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福利和救助。
这样可以实现资源的再分配,提高社会的公平性。
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还可以从教育领域进行思考。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但由于各种原因,教育资源的分配并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推行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流动。
例如,建立优秀师资队伍的培养机制,鼓励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
同时,可以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三,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还可以从医疗卫生领域进行探讨。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在很多地区都十分突出。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们可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
同时,可以推行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新模式,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此外,还可以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第四,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还可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思考。
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但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环境资源的分配也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为了实现环境资源的公平分配,我们可以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环境治理的效果。
例如,可以加大对环境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同时加大对环境友好企业的奖励力度,实现资源的再分配。
第三次分配的完善机制还可以从社会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考虑。
社会的发展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因此,我们可以加强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力度,提高公众对资源分配的监督能力。
第三次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三次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瑜林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张瑜林(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471003)摘要:分配不公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在做好第一二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制度调整和公众社会贡任心来启动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对缓解我国贫富差距有着巨大的帮助。
关键词:第三次分配;税收;捐赠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 2012 )06-0052-02一、第三次分配概念及其重要性第三次分配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谈到慈善在社会分配方面的重要作用时提出的理论。
旨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之后,在公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慈善机构进行募捐,由慈善机构对其募捐财产进行扶贫分配,从而缓解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
在西方,这是调节财富的一个重要工具。
这次分配,是激发有钱人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拿出一部分财富,救济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弱群体。
此次分配,首先由于是公众进行主导,各阶层均可参与的一种社会手段,因此它能实现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的收入分配调整,最终实现社会公平,其次它不仅能部分缓解收入差距问题,而且它强调的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
这种责任的履行不仅仅是对传统美德和人类共存理性的弘扬,更是对因收入差距拉大而可能引起的社会各阶层间、各群体间乃至整个社会内部失衡的减缓。
总之第三次分配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层次的一种表现,它带来的影响不仅是经济上的,还有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多重效应,因而发挥了第一、二次分配无法发挥和替代的作用。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决定交换和分配,分配的调节功能最终受制于经济的发达程度。
因此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生产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调节分配公平。
反过来说,社会分配的公平与否,将直接、间接地影响影响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不满情绪。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1. 引言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听起来有点儿复杂但其实很有趣的话题——“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协调配套制度。
别着急,听起来高大上的东西,咱们慢慢拆开,像剥洋葱一样,层层揭开,最后总会让你眼前一亮的!其实,初次分配就是咱们一开始怎么把蛋糕切好,谁分到多少。
再分配嘛,就是在这基础上,看看谁吃得多,谁吃得少,要不要调整一下。
至于三次分配,嘿,那就是最后的润色,让大家心里都舒服,明白不?有点像家里做饭,大家都想尝一口,最后却要看谁先抢到饭碗,哈哈!2. 初次分配2.1 什么是初次分配?首先,咱们得搞清楚什么叫“初次分配”。
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社会中,资源是怎么分配的。
就像一家人分蛋糕,大家一开始都想要大块的,但有的人天生就会更容易得到。
这时候,大家可能就会心里咯噔一下,“这不公平啊!”所以,初次分配就得讲究“公平与效率”,有时候公平很重要,但效率也不能忽视。
就像打麻将,有人出千点,有人只听牌,这就是个运气和技巧的结合。
2.2 初次分配的挑战但这其中的挑战可不少。
比如说,如何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有些人一出生就有金钥匙,另一些人却得在泥里打滚。
是不是觉得这不合理?就像一个班级里,某些同学天生聪明,成绩优异,而另一些同学可能在努力学习却仍旧跟不上。
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我们不认真对待这个问题,那可能就会导致社会的不满和动荡,这可不是咱们希望看到的。
3. 再分配3.1 再分配的意义再分配就是对初次分配结果的“二次加工”,就像对一块原料进行加工,让它变得更适合大家的需求。
这里面有个关键,就是如何进行财富的再分配。
有的人觉得,“我辛苦挣的钱,凭什么要给别人?”但换个角度想,社会整体的和谐与稳定,可是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与付出。
就像大家一起上班,谁的贡献多谁就多拿,但如果没人愿意一起合作,那这个团队可就垮掉了。
3.2 再分配的工具那么,咱们如何进行再分配呢?这时候就得用到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
三次分配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三次分配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三次分配是指经济体中资源进行三次分配的过程,即国家收入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
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将逐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一个问题是一次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次分配是指国家对原始收入的分配,原始收入包括工资、利润、租金和利息等。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收入差距过大。
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水平可能会远远高于其他人。
这会导致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公平问题凸显。
2.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
一些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偏低,工作条件恶劣,福利待遇较差,无法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这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劳资矛盾加剧。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对一次分配的监管,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完善劳动者保障制度。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劳动条件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提升工资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二个问题是二次分配存在的问题。
二次分配是指对一次分配结果进行再次调整和分配,主要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来实现。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资源分配效率低下。
一些政府采取了高税收政策,导致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过重,资源流动受到限制,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社会保障不完善。
一些弱势群体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较少,无法满足其基本需求,导致社会不稳定。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优化税收政策。
减少对企业和个人的税负,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和保障力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确保社会公平和稳定。
第三个问题是三次分配存在的问题。
三次分配是指通过社会消费支出来进行分配调整,主要包括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和个人的消费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公共财政支出效果不佳。
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过多,但分配效果不明显,无法真正满足民众的需求。
对第三次分配的认识

对第三次分配的认识1 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是指当前全球贫富差距扩大,有钱人和富人越富裕,而贫富差距越大时,为了减轻贫富差距而开展的一项全球分配政策。
经过几次修订,第三次分配是更加完善的一次分配,它认为供需的均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演变的过程,要长时间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2 现有的分配机制当前全球的财富分配机制主要包括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有些国家实行的非常严格的紧缩式财政政策,鼓励科技前沿的发展和投资。
同时也存在人口、资源、财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影响。
3 第三次分配的优势第三次分配政策依托于政府的财政政策,结合考虑了世界的经济分配和社会改革,有效补足了市场动态以及财富分配方面的不足,按照本国的实际情况,优化国内资源与人力资源之间的配置,降低失业率,改善社会经济状况。
首先,由于采取了分配机制,改变了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状态,使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接近公平富裕境界。
其次,相比于市场内部的自由行为,第三次分配有助于改变不可接受的劳动权和社会权利的分配状况,使社会的整体水平更高。
4 缺点及可能的风险第三次分配有可能会导致一定的经济效率下降,这是因为政府在实施分配政策的时候会导致一定的调节成本,影响了社会的整体经济活力。
其次,政策过于专政和盲目,很容易造成政策性经济投资的风险,使财政收支失衡,给政府及社会重大财政压力。
5 结论第三次分配政策是一项有助于改善全球财富分配不均衡状况的全球宏观政策,它有助于改变部分经济地区无法自行解决财富分配不公问题,使社会更加公平,给部分贫困家庭带来正义正当的保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应该综合考虑地区的特性,避免出现盲目的做法,实行一个有效的分配机制,使得社会接近平等富裕境界,从而促进多方共利共赢。
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

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一项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不同层面的资源分配和协调,实现经济的高效运转、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进行深入探讨。
一、三次分配的内涵和意义三次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其内涵和意义不可忽视。
三次分配的核心是要将国家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次分配的意义在于通过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场的调节,促进资源配置的高效性和公平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中,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不仅包括国家资源分配和市场资源配置两个方面,还涉及到社会资源调节和个人资源分配。
在国家资源分配中,相关部门应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导向,统筹安排资源的配置;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市场应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实现供需平衡和价格合理;在社会资源调节中,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资源配置,共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个人资源分配中,个人应按劳分配原则获得相应的报酬,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生产和创造。
二、三次分配协调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三次分配协调在资源配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三次分配协调的核心在于研究和设计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国家、市场、社会和个人各层面的资源配置得以协同合作,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首先,在国家资源分配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相关部门应设立相关和法规,规范资源配置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相关部门还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财政预算和金融资金,支持和扶持一些战略性产业和重点项目,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应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自主调节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市场应建立健全的价格机制和产权制度,完善市场秩序,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
浅析现阶段发展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

2006.11法制与社会浅析现阶段发展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谷保庆(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摘要现阶段在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考察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当前完善第三次分配重点不在于经济发展水平层面,而关键在于社会文化与环境层面,其次是制度的支持与法制的完善。
关键词第三次分配路径选择社会文化与环境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1-195-02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偏大现象是困扰新时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一大社会矛盾。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可以运用政府财政政策的“第二次分配”机制,还可以运用慈善事业等的“第三次分配”机制。
目前以社会慈善为主要手段的“第三次分配方式”被理论界高度关注,为此,本文试图从分析阻碍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原因入手,进而提出相应的路径选择。
一、第三次分配的内涵第三次分配一般被理解为:在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调节行为,也与政府的强制无关。
它是个人自愿把一部分收入转让出去的行为。
在我国最早提出第三次分配方式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
他在《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中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
尽管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我们称其为“第三次分配”,但从其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的潜力与功能来看,我们便不能简单地称其为“第三次分配”了,而作为我们研究的一个对象而言,便可取这个概念了。
因而第三次分配有其自身独特性,朱福建与朱德伟在《浅析第三次分配》中把其独特性归结为以下七点:1.无偿性;2.赋予性;3.非行政性;4.决策自主性;5.非预算性;6.第三次分配有其固有的社会目的;7.第三次分配有其特别的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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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阶段发展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摘要:现阶段在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考察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当前完善第三次分配重点不在于经济发展水平层面,而关键在于社会文化与环境层面,其次是制度的支持与法制的完善。
关键词:第三次分配路径选择社会文化与环境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偏大现象是困扰新时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一大社会矛盾。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可以运用政府财政政策的“第二次分配”机制,还可以运用慈善事业等的“第三次分配”机制。
目前以社会慈善为主要手段的“第三次分配方式”被理论界高度关注,但在我国发展第三次分配仍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本文试图从分析阻碍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原因入手,进而提出相应的路径选择。
一、第三次分配的内涵对“第三次分配”这个概念的界定和理解是探寻其发展路径的前提条件。
第三次分配一般被理解为:在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调节行为,也与政府的强制无关。
它是个人自愿把一部分收入转让出去的行为。
在我国最早提出第三次分配方式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
他在《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中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
1尽管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我们称其为“第三次分配”,但从其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的潜力与功能来看,我们便不能简单地称其为“第三次分配”了,而作为我们研究的一个对象而言,便可取这个概念了。
因而第三次分配有其自身独特性,朱福建与朱德伟在《浅析第三次分配》中把其独特性归结为以下七点:①无偿性;②赋予性;③非行政性;④决策自主性;⑤非预算性;⑥第三次分配有其固有的社会目的;⑦第三次分配有其特别的中介组织。
2总之,第三次分配是一只“温柔的手”,有别于前两次分配,其主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与政府,而是慈善公益组织、民间组织、非赢利组织,它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之上,它奉行“道德原则”,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以让社会分配更趋公平。
二、现阶段阻碍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原因1、社会文化与环境上的制约作用政治决策的顺利实施必须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与环境为前提条件,而现阶段社会文化与环境上的制约作用成为阻碍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深层次原因,也是我国当前完善第三次分配所必须正视和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
救济贫弱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但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由政府包办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人们对慈善事业的理解仅限于功利性的“好人好事”,慈善活动作为一种无功利性的利他行为,还没有被广大民众,特别是先富裕起来的群体所接受。
人们对慈善事业缺乏信仰高度的理解,更缺乏文化背景层面的说教与引导,所以大家对慈善行动缺少一种长期的热心。
此外,目前大多数国内的企业或富人缺乏捐赠意识或社会责任感,作为捐赠最重要主体的普通民众,对我国慈善事业少有了解,很多人选择直接救助的方式而根本不知道通过慈善机构进行救助,这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募集资金有限的一个重要原因。
2、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仍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慈善事业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只有在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情况下,慈善事业才能得以长足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人口多,人均收入仍然处于刚刚解决温饱的阶段,从根本上来说,人们只有真正富裕起来才能有节余来救助其他需要救助的人,而我国经济的现状制约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这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3、制度与法制的不完善邓国胜认为中国现代捐赠事业的不发达原因与国内捐赠制度不完善有关3。
如虽然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或个人捐赠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税,但比例较小,即便如此,一些地方也没有很好地落实。
而中国捐赠事业不发达的另一原因则在于当前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度不高,特别是一些机构违规挪用善款,造成了捐款人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
慈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不足以规范、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要有:税收方面存在免税率太低,影响了企业捐助的积极性;善款的管理程序还比较粗糙;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着门槛过高,造成我国慈善机构偏少。
目前,除了1999年颁布实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2003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外,迄今全国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实体内容的法规条款或行政政策文件,包括对公益组织进行规范、监督和培育、扶持的系统和完善的政策性文件。
慈善事业无法可依的问题将制约着慈善事业的发展,难以实现慈善事业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完善第三次分配的路径选择发展与完善第三次分配,不但与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念相吻合,而且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
针对第三次分配的特点和当前阻碍其发展的原因,结合现阶段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几条路径与策略供大家思考:1、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与环境,培养公民的慈善理念,为慈善公益组织创设适宜的发展空间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慈善公益组织。
慈善公益组织的形成、发展、成熟离不开相宜的社会文化与环境。
在现阶段首先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援助的传统美德,着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
其次,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为培育积极建党的社会财富观创设良好的氛围。
需要对社会公众,尤其是对社会富有阶层进行卓有成效的道德教育,对他们固有的陈腐观念进行深刻改造和引导,使之与不断发展的社会相适应。
此外,要加强集体主义教育,是个体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
对个体来说,分配问题实质上就是利益的取舍与得失,要大力弘扬集体主义,使个体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
最后,社会媒介作为民主政治中的“第四种力量”,其对社会文化环境塑造力不容小视。
社会媒介应该有弱者的声音,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把关注的重心由以往热衷于“追名逐利”转为“嘘寒问暖”,在全社会努力营造“雪中送炭”氛围;同时,社会媒介也要适时介绍慈善公益组织的一般情况,不断提高社会知名度,争创品牌,发挥慈善公益组织的“名牌效应”。
2、精心设计社会制度与做好制度安排,为发展“第三次分配方式”创设政策保证。
首先必须改变慈善组织依附于行政部门的“垄断”格局,实现慈善组织与政府的真正分离。
政府要引导慈善组织进入目前政府和企业都不适宜介入或效率较低的领域。
政府应逐步将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方面的部分事务性职能转移给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增强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功能的实力。
在这一前提下,政府和各类慈善组织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在减政放权的同时,政府要在宏观上通过指导和协调,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慈善组织活动的盲目性,提高其服务社会的效率。
其次要加强慈善机构自身的制度建设、程序建设,增加透明度。
要对慈善事业的机构设置、慈善事业善款的筹集和管理、慈善事业的社会监督以及慈善事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为了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慈善组织应该定期面向社会公布资金流向,建立相关查询系统,让每一笔收支清清楚楚,慈善组织也可以组织捐赠者代表对受捐项目进行回访。
此外要加强募集善款、管理善款和使用善款的程序,加强慈善机构处理捐赠问题的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定期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开。
最后,由于第三次分配方式是以道德原则为基础,因此要加快建立一整套的社会道德激励或道德回保机制,包括:第一,评价机制,以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体系评判不同个体的自愿捐赠行为,明确“善”的品质;第二,保障机制,保障捐赠者受到一定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和补偿,保障捐赠的财产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得到合理的处置;第三,反馈机制,根据捐赠个体对激励和利益处置的信息反馈(个体心理、社会影响),调整回报和处置方式,以最大程度激发更多的道德主体参与第三次分配4。
3、建立健全与慈善事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税收制度。
当前亟需在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与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亟须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退出等行为,提高免税率,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对与税收相关的捐赠制度要实行“一疏二堵”,一疏,是企业和个人捐助慈善和公益事业可以获得免税的待遇,要使免税法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施性;二堵,是用高额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对资产转移进行限制,提高遗产税、赠予税、奢侈消费税等税的税幅,完善《遗产法》,《赠与法》等,促使慈善家积极扶持社会公益事业5。
值得欣慰的是2005年11月20日民政部公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中提出:要加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等,以保护捐赠人应得利益。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依法推进慈善事业,唤起平民捐赠的热潮。
第三次分配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力量,必须改变现阶段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文化环境、制度和法制方面的问题,真正使第三次分配在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注释:1厉以宁《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2朱福建与朱德伟《浅析第三次分配》《经济师》2000年第9期3邓国胜《反贫困面临新挑战-----中国呼唤第三次分配》半月谈内部版[J] 2004年5月4虞晓骏《和谐社会视域中的分配正义------从分配过程看》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五期5马晓娜《完善第三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长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