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办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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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程序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程序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程序一、表达发行意向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二、确立初步意向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

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三、开展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

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四、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五、注册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文件包括:(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

六、发行1、接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准备发行。

2、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

3、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4、发行前材料报备及各项信息披露。

企业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发行日5个工作日前,后续发行的应在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情况的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法律意见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中期票据承销规程

中期票据承销规程

(三)发行期;
(四)本息偿还的时间、方式;
(五)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六)发行对象;
(七)投资风险提示;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公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主承销商应按规定履行对申请发行融资券备案材料的核查及对 备案材料进行质量控制的义务,并出具核查意见。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人民银 行报送申请发行融资券备案材料。(企业发行融资券备案材料目录附后)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除应按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外,还应于中期票据注 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据完整的发行 计划。中期票据投资者可就特定投资需求向主承销商进行逆向询价,主承销 商可与企业协商发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据。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披露企 业主体信用评级。
第十八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融资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融资券 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九条 主承销商不得同时承销四只或四只以上融资券。
本条所称同时,是指与不同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规定的承销时间相互重合 或交叉。
第二十条 承销机构从事融资券承销业务,应当保持风险意识,贯彻稳健经营 原则,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和约束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融资券承销业务,是指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照协议 包销或代销企业发行融资券的行为。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金融机构从事融资券承销业务应当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条件,并报中 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六条 申请从事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中期票据及发行关键要素

中期票据及发行关键要素

成功 . 企业 所需决 定 的就是选 择 一 握 中期 票 据 发 行过 程 中 的相 关 规 个合 适的发行 窗 口
四 、 续 披 露 后
般 的 中期 票 据 的 发行 时 点
定及 发行技 巧至关重要
( 者 单位 : 作 河北冀 中能源 峰 峰 集 团 )
从 企业 聘 请 有 资质 的评 级 机 构 进

的相 关材料 较多 . 企业必 须保 证募
集说 明书 、 级报告 和 法律意 见 书 评
的 一 致 性
三 、 期 票 据 的发 行 流 程 及 发 中
行 时 间

中 .都遇 到了各式 各样 的问题 . 甚
至 因为不熟 悉相关 的流 程 、 定 而 规
因此熟 悉和 掌 般拿 到批 文 就基 本 意 味 着 发 行 导致 一些法 律风 险 .
项 目的 发 改 委 批 文 、 地 及 环 评 文 土
融资 工具 . 目前还 有很 多企业 不太 4 %” 束 条 款 . 仅 要 求 子 公 司 0 约 不 熟悉 中期票 据 的发行程 序 .因此 .
熟 悉 中期 票 据 的 发 行 关 键 要 素 . 并
自身符 合该条 件 . 要求该 子公 司 也 所 属 的整 个 集 团公 司 的待偿 余 额
评 级 报 告 也 是 企 业 发 行 中 期 票 据 所 必 不 可 少 的 材 料 评 级 报 告
以及 拟发 行 的正确 性 进 行 实质 性
2 .企业 发 行 中期 票 据应 当 遵 判 断 . 而仅 关注 发行人 是否严 格履 守 国家 的法律 法规 . 中期票 据待 偿 行 了信息披露 制度 因此 发行 中期 还 余 额 不 得 超 过 企 业 净 资 产 的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

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3、发行市场化。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4、发行方式灵活。

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

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 Notes的缩写。

中期票据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在欧洲货币(Eurocurrency)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1981年美林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用来填补商业票据和长期贷款之间的空间。

之后福特公司作为第一个非金融机构也发行了中期票据。

国际金融的一个创举——资产支持票据由此诞生。

从短期融资券的发展历史看,中期票据的发展潜力可谓巨大。

作为直接融资的工具,短期融资券从2005年上市至今,已经走过了两个多年头,发行量和发行规模都有了很大的增长。

截止至2007 年11 月末,市场上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已经达到565只,发行总额已经超过7500亿,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债的发行规模。

短期融资券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直接融资的手段,为改变我国目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状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维护金融整体稳定,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也日益成为国内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期票据类似于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应由拥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作为支持。

中期票据一般采取循环发行,具有1-5年的融资期限,特别是其实行市场化管理,极大地拓宽了中小企业货币市场融资渠道。

”银河证券分析师张曦指出。

中期票据特点:中期票据对银行中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旦高信用品质的客户转移运用中期票据融资,商业银行就面临着传统资产业务利润受到侵蚀的威胁,从而迫使商业银行进行深刻的转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寻求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新型客户和新型业务,适应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而贷款相对规模萎缩的形势。

发行主体宽泛化。

与企业债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公司债由上市公司试点发行所不同,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范围更为宽泛,只要市场能够接纳,凡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

中期票据是什么

中期票据是什么

中期票据是什么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简称MTN)是一种发行期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债券工具。

它是企业为了筹集资金,经过中介机构向公众发行的一种有固定利率和到期日期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发行。

它是一种灵活的融资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满足短期和中期的资金需求。

中期票据的特点包括发行期限较长、固定利率、流通性强、信用等级高和净值规模大等。

它与短期票据(如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有所不同,短期票据通常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而长期债券的发行期限则超过10年。

中期票据的发行方式有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

公开发行是指中介机构通过刊登在各类媒体上的公告,向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

私募发行是指采用协议发行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

公开发行更为常见,因为它可以吸引更大范围的投资者参与。

中期票据的风险可以通过信用评级来衡量。

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对中期票据进行评级。

一般来说,信用等级越高的中期票据风险越低,但利率也相对较低;而信用等级较低的中期票据则有更高的利率。

中期票据的收益通常以固定利率的形式支付给投资者。

利率可以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人的信用等级来确定。

一般来说,中期票据的利率相对稳定,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中期票据的流动性较高。

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从而提高了中期票据的流动性。

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和利率通常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和投资者预期收益的影响。

中期票据的资金用途多样化。

发行人可以利用中期票据筹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债务重组等方面。

中期票据的资金用途没有特定限制,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中期票据作为一种重要的债券工具,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灵活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帮助企业满足短期和中期的资金需求。

同时,中期票据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较稳定的投资选项,通过买卖中期票据可以获取固定利率的收益,并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推荐下载】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

【推荐下载】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

【推荐下载】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 比如融资、偿债等。

应对这一类困难, 发行中期票据是一种办法。

那么, 我国有关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有何具体要求?针对这一关乎政府、企业与投资人三方的重要问题, 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讲解相关知识。

一、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Notes的缩写。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 透过单一发行计划, 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 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二、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1、表达发行意向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 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 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 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财务状况, 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 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2、确立初步意向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 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 并上报总行批准。

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 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3、开展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 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 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 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 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

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 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4、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 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5、注册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票业务介绍

中票业务介绍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中期票据业务介绍
二零一三年一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内信用债券市场综述…………………………………3 第二部分 短融及中票发行程序……………………………………11
2
第一部分
国内信用债券市场综述
3
1.1 国内信用债券市场体系

国内债券市场管理体系呈“一行三会”的格局,近几年国内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债券产品日益丰富 。 通常所说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仅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债券品种,主要包括短融、 中票、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不包含公司债、企业债等品种。 国内信用债券监管机构及主要产品 监管机构 人民银行、银监会 债券产品 金融债 短期融资券(CP) 中期票据(MTN)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 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 资产支持票据(ABN) 超短期融资券(SCP) 证监会 发改委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 企业债 私募债
4
1.2 信用债券发展历程及主要产品简介
债券名称 短融 超短融 中期票据 简介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1年内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注册发行制度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仅接受央企的注册申请。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1年以上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注册发行制度
非公开定向融资 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并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为中期票据 的创新品种,采用注册发行制度 工具 A股上市公司在交易所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核准发行制度 公司债 企业债 金融债 境内非上市企业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的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审核发行制度,企业债券期限通常较长 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发行的债券,包括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小微债券等, 采用审核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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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
(3
2、
(1
(2
(3)
a)
b)
二、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论上可以达到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发行人
6、发行人具体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7、发行人关于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8、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会员登记信息备案表
注册文件清单
1、注册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
3、主承销商推荐函
4、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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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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