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上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和“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编制的。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企业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和换算。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它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颁布;对一次性使用的临时定额,可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个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24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3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26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价格是按合格品考虑的。材料名称、规格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3、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本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

6、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

7、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为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8、本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砼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砼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9、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编制。

10、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设计采用木材种类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各章有关规定计算。

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2、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3、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内。

九、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价格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2003)台班单价表》计算,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增加了其他直接生产用机械幅度差。

2、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在执行中除定额另有规定或设计有特殊要求者外,不得因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而任意调整。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机械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十一、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十三、本定额除注明高度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米内编制,檐高在20米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应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

十四、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了望塔等不计高度。

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地(楼)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五、定额中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及管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高度超过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其层高超过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棚、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的,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嵌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在米以内的设备管道层、储藏室、设计部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净宽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部分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补充规定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高度超过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在以内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

2利用平屋面楼梯顶层空间的亭子间,按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3厂房室外操作平台、上料平台,设有围护墙者,按其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设在工业厂房与附属用房之间的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及管道井等,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时,以建筑物轴线为分界线,设在厂房一侧的按厂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设在附属用房一侧的按附属用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 上有阳台的底层平台及大于的挑廊和檐廊的底层走廊,按上部阳台、挑廊和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 相邻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外墙外侧的附墙烟囱、垃圾道。

2室外金属消防梯。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分人工土方和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立方米,石方为立方米。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乘相应的系数: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

五、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米计算,超过米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深范围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系数;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时每间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米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地下室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开挖体积时,就按实际开挖何种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单项定额乘系数。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8.基槽、坑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3的为基坑,大于3的为基槽,但单项土方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面积大于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 以上的,均按平基土方套用定额。

六、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包括地下室底板下翻梁及承台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下表系数: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系数,铲运机定额乘系数。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系数,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1000m3增加176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系数。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乘系数;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7.采用井点排水时,机械土方的湿土含水率按25%以内计算。

8.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碴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系数。

七、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紒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两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米,定额乘系数。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7米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20m2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八、基础排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

天计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末考虑时,可按轻型点管距、喷射井点管距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

3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厘米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厘米计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米(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厘米。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厘米。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6、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7、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V=(B+KH+2C)HL

(2)地坑:(方形)V=(B+KH+2C)(L+KH+2C)H+K2H3/3 (圆形)V=πH/3[(R+C)2+(R+C)(R+C+KH)+

(R+C+KH)2]

式中:V――挖土体积(立方米)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米)

C――工作面宽度(米)

R――坑底半径(米)

H――槽、坑深度(米)

L――槽、坑底长度(米)

8.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砖、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外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土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

9.挖混凝土管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据点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10.管道沟槽土方深度按分段平均设计地面标高减去管底(包括管壁厚度)或基础底的平均标高计算。管径在500mm者,回填土工程量按每

100m管道扣除33㎡计算。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注: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三.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厘米;普坚石、特坚石15厘米。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3.使用天数据以每昼夜24h 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所用机械综合取定。

二、本定额中未涉及(岩石)层的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类土(岩石)层因素。涉及土(岩石)层的子目,其种类土(岩石)层鉴别标准如下:1.砂、粘土层:粒径在2~20㎜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的土层,包括粘土、粉质粘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

砂。

2.碎、卵石层:粒径在2~20㎜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20~200㎜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软石及强风化岩。

3.岩石层:除软石及强风化岩以外的各类坚石,包括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

三、人工探桩等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四、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板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均已就位供桩和场内吊运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如发生场内汽车运桩且运距在200m以上者,另按混凝土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六、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已包括接桩费用,不另行计算。

七、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米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

打钢筋砼预制空心方桩,套用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相应定额。八、打压预制桩定额中的桩含量按购入成品桩考虑,如采用自制桩时,桩制作按第四章相应措施定额计算。

九、预应力管桩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桩头灌芯部分按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执行,设计要求设置的钢骨架、钢托板另计,分别按第四章沉管桩钢筋笼、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十、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套用相应子目沉管部分定额。

十一、钻孔桩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层碎(卵)石层的因素,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答案 一,定额的直接套用 当施工图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内容完全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套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标准图做法说明,选择预算定额项目. 2)应从工程内容,技术特征和施工方法上仔细核对,才能准确地确定与施工图相对应的预算定额项目. 3)施工图中分项工程的名称,内容和计量单位要与预算定额项目相对应一致. 例1:试确定广州市M5水泥石灰砂浆砖基础的定额费用 (即定额基价)并求出50m3砖基础的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查定额A3-1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是水泥砂浆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1491.65元/10m3.然后计算50 m3的定额分项费用:50×1491.65÷10=7458.25元例2:压预制管桩Φ300,桩长20m,(广州市区)求定额项目基价 查定额A2--20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9890.75元/100m. ④直接套用还包括定额规定不允许调整的分项工程,虽然设计的与定额内容不同,但定额不允许调整仍直接套用如: A,屋面工程中的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B,膨胀水泥砼只换水泥,其他不变.等等 二,定额换算: 1,预算定额乘系数换算:根据定额的分部说明或附注规定,对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规定系数.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部分金额×(调整系数-1) (当只是定额中部分内容调整时)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系数) (当全部定额调整时)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5混合砂浆一砖双面清水弧形砖墙的定额基价并求工程量为25 m3时的定额分项工程费用 分析:首先查定额分部说明:清水弧形墙按混水弧形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所以定额基价为:A3—17:1650.81+316.40×(1.15-1)= 1698.27元/10m3定额分项费 用:25÷10×1698.27=4245.68 例2:机械挖湿土(三类土)500 m3,试确定广州地区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首先看分部说明:挖湿土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所以挖湿土定额基价:A1—15: 1541.37+(108+1236.3)×0.1= 元/1000m3 定额分项费用:500÷1000× = 元 例3:机械挖地下室(三类土)深度6m,其中有5000 m3挖不到,试确定分项费用 见分部说明第8条的第1条和人工挖地下室超1.5m后所增加工作日: 5000×96%×1541.37÷1000+5000×4%×(606.37+11.77×18)÷100= 三,砂浆,砼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 当工程项目中设计的砂浆,砼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保温材料配合比与定额项目规定不相符时,可根据定额说明进行相应换算.在进行换算时,应遵循两种材料交换,定额含量不变的原则. 换算后基价=原基价+(换入单价+换出单价)×定额材料用量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7.5混合砂浆砖台阶的定额基价 P130,定额中为M7.5水泥砂浆所以与题目不相符.应进行换算 A3-33换 3849.26+5.5(112.92-100.08)= 例2:试确定C15(碎石40石,325水泥)搅拌机拌制,现浇零星构件50m3的分项工程费分析:首先求砼浇筑费:A4-156 600.07×50÷10=3000.35元 然后求砼制作费:A4-68 1700.68×50×1.01÷10=8588.43元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解释完整版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 定额版解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时间:2015年5月18日 地点:造价中心八楼会议室 主持人:葛宪忠 参加人:张景泰赵华玲孙金宏原荣华杨海军郑刚 姚海波孙艳张洪利马庆竹王晓娟江涛 姜青松张南赵海轮赵玉斌 1、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公路没有相应定额? 解释:移植《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相应定额。“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工作坑设施按拆”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定额,按DN1000以下管径的工作坑设施安拆定额基价的50%计取。 2、《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没有横钻孔机设备的机械转移定额子目,可否继续应用原来的补充定额中机械转移?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钢顶设备的机械转移不包括。移植油总造函字(2001)19号横钻孔机设备转移补充定额,并与横钻孔机钻孔定额配套使用。 3、公路穿越操作坑,若同一操作坑为多管穿越,如何执行定额? 解释:公路穿越操作坑,同一操作坑为多管穿越,按每增加一根管线,增加个操作坑执行。 4、管线穿越公路是否计取管体穿越? 解释:按《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管体穿越定额子目执行,DN100以下的管体穿越按DN100定额子目执行。

5、《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预算定额(中册)第583页的“(2)钻具按拆:是指钻导向孔、扩孔、回拖的钻具按拆,不分地质,按钻机类型和管径划分:”,但是实际定额子目却是按照地质级别划分的,如何执行? 解释:按定额子目执行。 6、水平定向钻穿越项目套用水平定向钻相应定额的同时,可否套用工作坑设施安拆子目?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应是顶管工作坑设施安拆,不适用水平定向钻穿越。 7、《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八册定额中“管线进出场(站)联头”如何执行?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八册中指新建管线联头,凡是“管线进出场(站)联头”都可以套用,以管径划分套用定额,计量单位为“处”,联头费由联头单位计取。新老管线联头按《大庆油田维修及改造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8、站外集输管道中扫线如何执行定额? 解释: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版》“场地平整”相应子目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执行,操作面宽度按照相应技术规范执行。 9、油田站外集输油管道安装施工规范要求,管道下沟回填后,进行音频检漏,如何执行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河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98)总说明 作者:GG 建筑定额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043 更新时间:2008-12-21 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199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结合本省施工现状,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分上、中、下三册。上、中册为土建工程各分部分项,其中包括普通装饰项目;下册为中高档装饰装修项目。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标底及投标报价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接层工程及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在河北省境内施工的施工企业均执行本定额。 五、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工、料等消耗与本定额规定不同而定额。 六、定额内人工工日是按建设部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七、本定额综合用工单价为2050/ 工日;材料预算价格是依据1997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确定的;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是按1997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计算的。 八、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及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定额的项目中,编制预算时,不得再增加场内水平运输费用。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模板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第一章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GYD-204-2000;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GYD-206-2000; GYD-205-2000;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GYD-208-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0-2000; 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GYD-212-2000。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 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 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 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 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 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 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 2 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 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注:虚方指未经辗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 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 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土建定额总说明 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 答:不能调整 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如何调整? 答:《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 (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中有哪些修改? 答:有部分规则作如下修改: (1)第2条改为“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第7条改为“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投—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4)第8条改为“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5)第16条改为“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只有栏杆、栏板或挡墙的凹阳台、挑阳台(包括底层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6)第17条改为“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7)第18条改为“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8)第19条改为“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9)第21条改为“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习题集含答案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一、单选题 1. 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取得证书几个月内,应到当地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个月个月 个月个月 2. 计算砖柱体积应扣除什么体积?( ) A.楼板 B.过梁 C.垫块 D.钢筋 3. 以下什么不是建筑产品本身的特点?() A.寿命长 B.固定性 C.业务不稳定 D.体积庞大 4.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决算不能超过什么?() A.投资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5. 砖基础与砖墙(身)使用同样材料时,它们的划分,应以什么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A.设计室外地坪 B.设计室内地坪 C.砖基础大放脚顶面标高 D.防潮层 6. 现浇混凝土楼梯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斜面面积计算 B.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 C.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D.伸入墙内部分另增加 7. 关于墙面抹灰的计算,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不扣除墙裙所占面积 B.附墙的柱侧壁面积并入相应墙面面积内 C.应该计算门窗洞口侧壁的抹灰面积 D.不扣除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8.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年年 年年 9. 金属构件工程量的单位一般以什么为单位?( )

. 10.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设计要有什么?() A.估算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11.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预算不能超过什么?() A.投资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1.1 2.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以下什么时候正式执行?() 年5月1日年5月1日 年7月1日年7月1日 13. 实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不应扣除多少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 14. 砖基础与砖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的,应以什么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麦基;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胶泥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m者应计算1/2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油漆、涂料、裱糊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蒙元文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本定额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并参考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 三、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四、关于定额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定额》执行。 3.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综合用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

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4.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5.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6.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定额。 7.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8.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搭设高度8m以上或搭设跨度18m以上执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定额项目。 9.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10.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五、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

河北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A.3 砌筑工程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 A.6 金属结构工程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下册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A.11 脚手架工程 A.12 模板工程 A.13 垂直运输工程 A.14 建筑物超高费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GDJ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

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 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 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 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一三年

第七册给排水、消防、采暖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一章给排水、消防、采暖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伸缩器安装,管道消毒、冲洗,管道压力试验等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一)管道的管沟土石方及管道基础。 (二)铸铁管管件主材费。 (三)管道压力试验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相关说明: (一)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本章碳钢管(电弧焊)子目计算。(二)ND32以上的钢管支架及管卡子,按本章管道支架子目计算。 (三)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其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四)调节阀等临时短管制作拆装项目,使用管道系统试压时需要拆除的阀件以临时短管代替连通管道,其工作内容包括完工后短管拆除和原阀件复位等。(五)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已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 (六)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如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则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如管道试验压力超过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时,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七)有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已包括封头、补芯安装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八)伴热管项目已包括煨弯工序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九)加热套管安装按内、外管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十)界限划分: 1.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时,以与市政管道连接点为界。

河北省市政工程定额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图书名称:河北省市政工程定额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图书价格:2980.00 图书介绍: "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清单二合一软件 【类 别】: 行业图书 【作 者】: 筑业软件开发公司 【出 版 社】: 筑业软件开发公司200902 【册 数】: 软件+加密狗+送筑业卡 【定 价】: 2980 河北2008、2004、2003、99、98、93预算定额,2005概算定额(全套售价2980元,单专业版980元,北京市可免费送货,免费上门安装,3年内免费升级) 一、包含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 额(2008)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 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与养护预算定额(2007)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2007)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预算定额(2007) 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5) 河北省仿古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省房修工程古建明清分册(2004) 河北省房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省房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计价(2003) *河北省安装工程预算综合计价(2003) *河北省装饰工程预算综合计价(2003)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综合计价(2003) 二、功能特点 1.最先进的树形操作方法,简便的查询库维护功能; 2.预算报表可导出到Excel同时可导入Excel招标文件,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格式; 3.钢筋模板、主材设备自动带出,强大的换算功能。 4.简便的补充定额录入及直观的定额修改功能。 5.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完成工程量预算报价及投标文件的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 编制说明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初稿已编制完成,经初稿审查会议通过,准予公示,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额初稿编制过程 (一)成立编制机构,确定编制方案与细则 2017年5月份经过招投标选定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概算其她费用定额数据测算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编制组、专家组组成得编制机构,编制了河北省概算其她费用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 (二)开展广泛调研,收集基础数据与资料 按照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得要求,编制组对概算其她费用定额使用者进行广泛调研,调研对象包括省内部分设计院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省市级财政评审机构、规划供热供电、在建项目多得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采集大量得基础数据,收集对05费用定额得使用意见与修编建议。省站2017年11月向各市站下发通知,收集与定额编制有关得现行政策性文件、标准。 (三)认真疏理研究,进行综合测算与分析 编制组认真疏理资料,以大量得数据为基础,结合调研成果,经分析测算,并借鉴山东、陕西、广东省等地编制经验,编制成稿。 (四)专家初步审核,修改完善形成初稿。

定额编制期间,在汇总测算有关资料形成草稿后,定额编制组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对修编稿进行审核,听取修编意见与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并经审查会通过。 二、定额初稿编制特点 (一)严谨规范,符合规定 定额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一就是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中工程建设其她费用定义得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其她费用按照定义中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并按工程项目得费用发生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序;二就是定额初稿中涉及得专业术语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编制,与行业统一,避免产生歧异。三就是根据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从工程其她费用表中剥离出来,单独列项,更加规范,便于定额使用。 (二)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定额初稿中各项费用得测算均依据截止目前现行得国家、省、市各级有权部门得政策性文件与标准,对各项费用在实际工程中得发生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做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给出了相应得计算方法或参考依据。已经市场化得某些费用,作了特别说明,并附上最近停止、废止得政策性文件;没有政策性文件得费用,行业社团发布有标准得,附上了行业社团得标准,供使用者参考。使定额初稿得编制最大程度上做到贴近实际工程,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照顾习惯,丰富内容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 通知 建标[1995]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组织制订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2—101—95,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印发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停止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和管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算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人工幅度差。 2. 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3. 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表示。 2.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以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量。 4.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再列入定额消耗量之内。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节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压实等定额共49节,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的土方工程。 二、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三、土方定额的名称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土类级别划分,除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杂物、交通指挥、安全设施及取土场和卸土场的小路修筑与维护等工作。 六、一般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超过16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80m2柱坑土方工程。 七、渠道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16m的梯形断面、长条形、底边需要修整的渠道土方工程。 八、沟槽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4m的矩形断面或边坡陡于1∶0.5的梯形断面,长度大于宽度3倍的长条形,只修底不修边坡的土方工程,如截水墙、齿墙等各类墙基和电缆沟等。 九、柱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或等于80m2、长度小于宽度3倍、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四侧垂直或边坡陡于1∶0.5、不修边坡只修底的坑挖工程,如集水坑、柱坑、机座等工程。 十、平洞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小于或等于6°,断面积大于2.5m 2的各型隧洞洞挖工程。

十一、斜井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为6°至75°,断面积大于2.5m2的洞挖工程。 十二、竖井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大于75°,断面积大于2.5m2,深度大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的洞挖工程,如抽水井、闸门井、交通井、通风井等。 十三、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Ⅳ类土定额计算。 十四、采用一-39、40、41节定额,不需要修边修底时,每100m3减少人工14工时。 十五、推土机的推土距离和铲运机的铲运距离是指取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推土机推松土时,定额乘以0.8的系数。 十六、挖掘机、轮斗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土(含渠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Ⅲ类土。Ⅰ、Ⅱ类土和Ⅳ类土按表1-1所列系数进行调整。 表1-1 十七、人工装土,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中型拖拉机、自卸汽车、载重汽车运输各节若要考虑挖土,挖土按一─1节定额计算。 十八、挖掘机或装载机挖土(含渠道土方)汽车运输各节已包括卸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 十九、挖掘机、装载机挖土料自卸汽车运输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如挖装松土时,其中人工及挖装机械乘0.85系数。 二十、压实定额适用于水利筑坝工程和堤、堰填筑工程。压实定额均按压实成品方计。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必须增加的损耗,在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量和运输量时,按下式计算: 实工程的备料量和运输量时,按下式计算:每100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A)设计干密度/天然干密度,综合系数A,包括开挖、上坝运输、雨后清理、边坡削坡、接缝削坡、施工沉陷、取土坑、实验坑和不可避免的压坏等损失因素。 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坝料按表1-2选取A值,使用时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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