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暂...

合集下载

10月1日起,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将实施能力评价

10月1日起,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将实施能力评价

下简称《评价证书》)。

获得《评价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认可的相应级别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能力。

延续招标师考试的登记服务和继续教育制度,《评价证书》也实行登记服务与继续教育制度。

据悉,下一步,中国招投标协会将建立招采人员信用档案,“蒙灰”又将有怎样的后果?《暂行办法》对此给出了3年、5年两个时间维度的处罚时限。

《暂行办法》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评价证书》的,评价结果作废,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注销《评价证书》并予以公告,且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采人员能力评价。

(责编:梁晋)。

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制度
前言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制度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评估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表现和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有效的考核体系,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

评估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成效:完成工作的量和质量,工作效率,是否达到目标等。

2. 团队贡献:与团队合作的能力,是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等。

3. 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是否进行过研究和培训等。

4. 自我成长: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情况等。

评估周期
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周期为一年,分为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两个环节。

自我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和发展规划,上级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团队贡献、专业技能和自我成长四个方面。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奖惩激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绩效优秀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奖励和晋升;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公司将开展培训和辅导,以期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绩效。

结语
以上是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定和实施该制度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

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一、总则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和考核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根据《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负责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管理者、维护人员、保障人员、售后支持人员以及开发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能力评价。

三、评价要求1.从业人员要求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1)掌握信息技术服务知识,包括网络基础知识、数据库管理知识、服务器知识等;(2)熟悉信息技术服务的常见问题和处理技巧;(3)掌握技术工具和系统平台;(4)具备解决计算机系统故障维护的技术能力;(5)具备基本的网络维护技术;(6)对系统性能分析和问题排查有一定的了解和实践。

2.从业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1)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忱服务客户,办事细致认真,及时跟进服务;(2)熟悉产品的使用、维护及故障处理流程,部署服务、安装与升级,把握服务项目的进度;(3)熟悉服务管理规定,整理服务文档,维护服务台账;(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业务沟通技巧;(5)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建立满意的服务模式,减少客户的不满。

3. 从业人员要具备自我管理能力:(1)遵守有关职业礼仪及规定,具备良好的岗位习惯;(2)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自我驱动,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与目标;(3)学习新技术、新产品,积极探索,能独立完成任务;(4)能够与其他同事合作,坚持及时沟通,主动配合,充分发挥团队效应;(5)有责任心,有效预防和控制系统故障;(6)有良好的安全和保密意识。

四、评价方法1.系统评价:针对信息技术服务人员,提供系统的评价方法,包括:工作绩效考评;技术认证;证书考评;技术挑战;行业认证;行业研究;专家论证等。

2.绩效评价: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表现、工作造诣、责任心、计划实施与把握、技术深度、创新性等指标进行考察,来衡量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3.调查评价:根据客户满意度的不同,进行主观和客观的评价,结合市场调研,来反映从业人员的客户服务水平。

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办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办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办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办法1、总体评估的方法对员工的评估可从两方面来进行评估:1)从项目操作方面进行评估。

2)进行综合评估。

2、直接观察实际操作管理层在能力评估前制定《项目操作能力评估表》,该表中直接观察实际操作的内容至少包括样品的准备(如合适)、样品的处理和检测、报告单的审核和结果解释、质控判断、仪器维护和保养等操作。

制定观察内容,不仅可以被员工用来作为日常工作中自我能力评估的依据,而且各组长也可以以此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在评估时,组长可以在员工日常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差错、投诉、日常监督、咨询、内审、不符合项报告等方面内容,对员工进行考评。

3、盲样测试该方法是一个比较直接有效的确定员工能否有能力完成岗位任务的方法。

该方法是通过对已知结果的样品或盲样样品或PT样品进行检测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标准为盲样测试结果正确率大于90%,或偏倚小于实验室允许总误差范围。

从检测的过程中,组长可以更客观地观察被考评者的操作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额外培训。

并将观察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可以在能力评估总结中真实反馈给本人及管理层。

4、检查记录检查的记录包括实验原始记录、质控记录、定标记录、试剂使用记录、仪器保养及维护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

一方面:各专业组组长可以对各组的质量监督员每日及每月的监督记录、内审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另一方面:各专业组组长可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查实验室的各种记录。

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组长可以查出组员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各种记录的填写。

对不按要求填写的记录,每发现一处,均要求查找原因并进行分析,必要时对组内甚至全员进行相关培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5、提问疑难问答是评估员工是否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可以通过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

各专业组组长通过模拟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应急情况(包括标准方法、样品、仪器、试剂、质控、定标等异常的分析与处理,应急预案等),检验结果解释等来考核员工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应变能力。

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

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

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招采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能力是指具备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并具有招标采购的专业工作经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招标采购活动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依据招采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经验等职业素养,对招采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以下简称“能力评价”)。

第四条招采人员的能力评价遵循从业人员自愿参与评价,能力评价结果市场主体自愿选择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能力评价工作采用网上测试、网上评审的方式,将招采人员按能力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一)初级招采人员:1、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2、熟悉国家及行业部委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3、了解项目管理的相关知识体系;4、具有独立编制招标工作计划、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信息的能力;5、具有独立组织现场勘查、投标预备会的能力;6、具有协助组织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的能力;7、具有协助开展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中级招采人员:1、掌握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2、熟练掌握国家及行业部委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3、熟练掌握项目管理的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处理项目合同管理的能力;4、掌握项目管理知识体系;5、具有独立策划招标采购方案的能力;具有编制或审核招采工作计划、资格预审文件和招采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信息的能力;6、具有熟练组织现场勘查、投标预备会的能力;7、具有熟练组织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的能力;8、具有独立处理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质疑、投诉的能力。

(三)高级招采人员:1、熟练掌握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2、熟练掌握国家及行业部委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3、熟练掌握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专业知识;4、熟练掌握项目管理知识体系;5、具有审核招标采购方案策划的能力;6、具有熟练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能力;7、具有熟练处理项目合同管理事项的能力;并具有审核合同文件的能力;8、具有熟练处理各种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质疑、投诉的能力,并能审核各种与招标采购相关的质疑、投诉的回复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指标细化及评价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指标细化及评价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指标细化及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为了能够更好地评价和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需要建立起系统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一、考核指标的细化1.技术能力指标技术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最基本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1)专业知识: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2)问题解决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面对具体问题时的解决能力,包括分析问题、定位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等;(3)创新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的创新表现,包括提出新想法、技术改进等。

2.项目管理能力指标项目管理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能力之一,包括项目规划、组织协调、资源管理等。

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1)项目规划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启动阶段能否合理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分解、进度安排等;(2)组织协调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执行阶段能否有效组织和协调各个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3)资源管理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过程中能否合理管理和利用项目资源,包括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

3.团队合作能力指标团队合作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中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与团队成员的合作和协作能力。

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1)沟通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与团队成员交流时的表达和理解能力;(2)领导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团队中的领导能力,包括工作分配、决策等;(3)团队合作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团队工作中的协作和配合能力,包括与他人合作的积极性、配合度等。

二、评价标准的制定1.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不同的技术岗位对于不同的能力要求是不同的,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可以确定不同能力指标的权重。

通过权重的设定,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和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7.04.30•【文号】国人部发[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政府采购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3月4日,实施日期:2013年3月4日)废止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63号二○○七年四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建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

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招标师英文译为:Tenderer高级招标师英文译为:Senior Tenderer第五条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技术研发类员工能力评价

技术研发类员工能力评价

技术研发类员工能力评价技术研发类员工能力评价技术类定义指从事工程、研发、技术支持、质量管理等其他类似工作性质的非职务人员。

诚信约束力专业技术能力团结协作能力问题预见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素质评价模型专业技术能力对能力的要求: 1. 专业知识面:以所应用专业知识为中心适度宽广的相关知识能精通一至两门熟悉一至两门了解一至两门。

2. 精通技能:在所应用专业知识方面特别是一两个具体技术或工具具备较为深入细致的掌握得心应手。

3. 运用能力: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和积累经验开展工作能融汇贯通在新项目新产品中进行实践。

创新能力定义:由技术的新构想经过研究开发或技术组合获得实际应用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对能力的要求: 1. 市场意识:紧跟市场发展需要把握市场机会寻找技术与市场的较好结合点开发适合市场需要或能引领市场的产品。

2. 产品创新:能在技术发生较大变化的基础上推出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进行局部改进而推出改进型产品。

3. 工艺创新:能在技术较大变化基础上采用全新工艺的创新或对现在工艺改进以节约成本减少环节提高效益。

团结协作能力定义:关注团队及成员协助他人取得成功以实现团队目标为荣耀。

对能力的要求: 1. 团队精神:能组织或参于团队建立与维护。

保护团队能与团队共同成长、共享信息与资源。

2. 协作性: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团队目标实现。

主动支持其他团队成员工作或接受其他团队成员请求并予以帮助共同提高完成团队目标。

问题预见解决能力定义:较为超前的预见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并尊重问题提供问题解决的思路或建议树立服务完善、品质超群的责任意识。

对能力的要求: 1. 思维方式:较强的逻辑思考能力和一定的判断推理能力能以科学习态度对待问题。

2. 重视问题:较强的责任心善于发现每一个细节不故息问题具有品质超群的意识和解决问题见解、思路。

3. 保密意识:爱护劳动成果、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和组织的利益。

诚信约束力定义:随时随地以诚信开展业务遵守公司制度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要求》(QX/T 406-201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评价》(QX/T 407-2017)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以下简称“职业能力评价”),是指对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其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时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进行评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负责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职业能力评价实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申请的原则。

凡申请职业能力评价的人员,须参加新疆气象学会组织的职业能力评价考试。

考试合格的,颁发职业能力证书,作为持有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凭证。

第四条职业能力评价考试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全区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
60分以上的,颁发职业能力评价证书。

考试试卷题型和权重分别为:填空30%,选择20%,判断10%,简述20%,计算20%。

第五条新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评价工作,接受自治区气象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能力评价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申请职业能力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胜任相应工作;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上述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申请职业能力评价考试,申请人应依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申请表》(附表),电子版及纸制文本各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申请表所需照片同版)。

第八条新疆气象学会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报名,核发准考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报名,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能力评价考试
第九条职业能力评价考试一般每年举行2次,由新疆气象学会于考前一个月通过学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考试事宜,具体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资格的申报与受理、考试大纲和相关注意事项等。

新疆气象学会可委托相关机构协助实施职业能力评价考试工作。

第十条新疆气象学会应建立职业能力评价考试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以专家库为依托,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考试大纲、建立并更新考试题库、编写考试内容、监考、阅卷等工作。

第十一条自治区气象学会负责建设职业能力评价考试题库。

考试题库由新疆气象学会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加设并定期更新密码。

考试题库不得通过网络传输,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与拷贝。

职业能力评价考试,由新疆气象学会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题形成试卷。

第十二条新疆气象学会应加强职业能力评价考务工作的管理,严肃考务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封装、运输、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试卷一旦泄密即作废并启用备份试卷。

第十三条职业能力评价考试,按考生姓氏英文字母顺序编号排位,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

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一经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当场没收试卷,判令考生本次考试无效。

第十四条参与职业能力评价考试命题、印刷和组织管理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阅卷工作由新疆气象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采取封闭的方式组织进行,参与阅卷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履行阅卷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十六条阅卷工作完成后,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新疆气象学会网站等渠道对考试成绩合格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新疆气象学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疆气象学会秘书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书面回复申请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职业能力证书是持有人具备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能力的凭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

第十八条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持有人应该向新疆气象学会再次提出能力评价考试申请。

第十九条新疆气象学会依据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订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对职业能力证书持有人进行定期评价和管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前取得由新疆气象学会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继续作为持有人具备相应防雷检测专业技术能力的凭证,并可持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新疆气象学会更换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证书。

换发的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与原资格证书相同。

第二十一条新疆气象学会应逐步建立健全职业能力评价管理体系,完善职业能力评价档案系统,在学会网站建立职业能力证书查询系统,并将证书发放、审验、换证、注销等情况纳入系统管理,便于持证人员及相关单位查询。

第二十二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新疆气象学会报告,凭遗失人身份证和证书遗失声明原件,到新疆气象学会办理补办证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取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证书的人员,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应当凭发证单位转出证明,及时向新疆气象学会申请变更属地换证。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持职业能
力证书予以注销:
(一)以欺骗、贿赂、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证书的;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证书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技术材料等,造成防雷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违法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证书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评价考试的;
(六)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职业能力评价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考试所产生的费用,由气象学会向区局申请预算,不得向参加职业能力评价的考试人员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自治区气象学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出台的有关新疆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评价报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监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