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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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取样化验管理制度

物料取样化验管理制度

物料取样化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并保障最终产品的品质,本公司特制定了物料取样化验管理制度,以规范和指导物料取样和化验工作的进行,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作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涉及到物料取样和化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取样和化验工作。

三、取样工作流程1. 物料取样计划制定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要求,相关部门应提前制定物料取样计划,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

2. 取样器具准备取样前需要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取样器具,确保取样器具清洁,无污染。

3. 取样位置确定根据物料不同的特性,确定合适的取样位置,并在取样位置上做好标识。

4. 取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计划和取样标准进行取样操作,避免污染和交叉。

5. 取样记录取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情况、取样时间等信息记录在取样记录单上,并签字确认。

6. 取样样品处理取样后的样品应及时送往化验室进行化验,不得长时间滞留。

四、化验工作流程1. 样品标识取样样品送至化验室后,应立即标识样品编号、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

2. 化验准备根据产品要求,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化验仪器和试剂,并校准好仪器。

3. 化验过程按照标准化验程序进行化验操作,保持化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化验记录化验人员应详细记录化验过程、结果等信息,并在化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取样和化验标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设立质量控制岗位,负责对取样和化验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定期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取样和化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4. 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存档取样记录、化验报告等信息,以备查阅。

六、责任制度1. 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取样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化验人员应按照标准化验程序进行化验操作,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目的:建立一个取样管理规范,使取样及样品管理工作标准化。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接收取样;成品放行取样;包装材料接收取样;留样及稳定性试验取样等。

责任:质检科化验(取样)员负责严格按照本规程实施取样;QA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内容:1.取样程序图1.1 物流中心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购进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取样通知。

1.2 各车间、仓库负责本部门物料的取样的通知,负责协助化验(取样)员取样及取样后包装的恢复。

1.3经授权的化验员负责原辅料和产品的取样。

准备取样工具取样通知单收到取样通知信息到指定地点取样样品分样室2.取样人员资格2.1 负责取样的人员必须接受关于取样以及物料质量标准与特性方面的培训,取样人员应当熟悉物料的特性,在取样过程中能够识别任何可能的样品的污染、变质或掺杂情况并遵循安全操作规范。

2.2 公司由QC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取样工作。

质量负责人可授权中间产品的取样由生产线操作人员来进行,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质量规程考核。

2.3 所有取样人员必须经过质量负责人授权后,方可从事取样工作。

3.取样工具3.1 每种物料的取样都应当配备专用的取样工具。

建立针对取样工具的清洁与消毒程序,取样前和取样后均应对取样工具进行彻底的清洁或消毒。

取样工具应当有适宜的地点来存放。

3.2 固体样品用已清洁的不锈钢空心取样器、取样铲或取样勺等取出,放入具封口装置的塑料袋(自封袋)中或具塞锥形瓶中。

3.3 液体物料:液体样品取样用硬质玻璃管或移料管取出,放入清洁的具塞瓶(或试剂瓶)中。

对于化工液体原料可用具塞玻璃瓶系上对产品质量无影响绳子放入容器中取样,样品取出后及时盖上瓶盖。

3.4 包材:外包材可用手直接抽取。

3.5 盛放样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干燥、密封。

盛放遇光不稳定的样品应使用不透光容器。

3.6 取样用聚乙烯封口袋、取样瓶应清洁、无污染,不得重复使用。

直接接触物料的取样工具应及时清洗,不残留被抽样物质,取样工具清洁干燥后贮存。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

化验室取样留样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化验室的取样和留样工作规范和有效,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满足法律法规等要求。

本制度依据《检验检疫机构取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内的所有取样和留样工作。

三、定义1.取样:指从待检样品中采取少量的样品用于分析检验。

2.留样: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保留一定量的样品备查。

3.样品编码:对于每个取样的样品,应当进行编号,以保证唯一性和可查询性。

四、工作程序1.取样工作(1)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制定取样计划,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按照标准取样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取样。

(3)对于液态样品,应当使用无菌容器进行取样,并在容器上进行标记。

(4)对于固态样品,应当使用干燥、洁净的容器进行取样,并在容器上进行标记。

(5)对于气态样品,应当使用适当的采样器进行取样,并在采样器上进行标记。

(6)对于易挥发或易溶解的样品,应当立即进行冷藏或处理,并在处理后的样品上进行标记。

(7)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处理的样品,应当在取样过程中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8)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化验的样品,应当保持样品的现场取样标志,以供后续确认。

2.留样工作(1)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留样的时间和数量。

(2)在取样时,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留取足够数量的样品,并进行保存。

(3)对于液态样品,应当使用无菌容器进行留样,并保持冷藏。

(4)对于固态样品,应当使用干燥、洁净的容器进行留样,并避免阳光直射。

(5)对于气态样品,应当使用适当的容器进行留样,并保持密封。

(6)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化验的样品,应当保留足够数量的样品,以便其他人员进行重复检验。

(7)留样的容器上应当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员和检验项目等信息。

(8)留样的时间应当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3个月。

3.样品管理(1)样品在取样过程中应当保持完整性和稳定性。

(2)样品应当按照检验项目和编号进行分类和存放。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医务人员等。

第三条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标本采集与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六条标本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采集容器,并确保采集容器内无残留物。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避免污染或损坏标本。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注意采血技术,避免造成血液混入或血管破裂。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注意保持尿标本的新鲜度,避免细菌大量增殖。

第十条采集粪便标本时,应注意采样量,避免出现样本不足的情况。

第十一条采集组织标本时,应注意标本的保存和处理,避免组织坏死或脱水。

第三章标本保存与运输第十二条标本应按照标本保存要求进行保存,避免标本变质或污染。

第十三条标本保存时,应注意标本的正确位置和编号,避免标本混淆。

第十四条标本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箱和冷藏袋,保持标本的温度和湿度。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应避免剧烈摇晃和高温环境,避免标本变质或破损。

第四章标本处理与分析第十六条标本进入实验室后,应及时进行标本处理,避免标本损坏或变质。

第十七条标本分析时,应先进行标本质量检测,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标本分析时,应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出现分析误差。

第十九条标本分析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标本分析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确保临床诊疗的准确性。

第五章废弃标本处置第二十一条废弃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二条废弃标本应经过消毒处理,再进行封装和清理,避免污染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废弃标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废弃标本不再被使用。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一、引言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化验室的取样操作流程,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化验室的各个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与缩写1. 取样:从被检测物体或样品中取得一定量的样品用于化验测试。

2. 化验室:进行化学分析和药品质量检查的专门实验室。

3. 样品:被取样的物体或物质所组成的一定量的物质,用于化验分析或检测。

4. 样品容器:用于装载样品的容器,如玻璃容器、塑料容器等。

5. 授权人员:被授权进行取样操作的人员。

三、取样前的准备工作1. 确定取样计划:根据化验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2. 准备取样设备:确保取样设备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3. 准备取样容器:选择适合的样品容器,并确保容器干净、无残留物。

四、取样操作流程1. 授权人员进行取样:取样工作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

2. 按照取样计划进行取样:按照取样计划中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取样操作。

3. 样品标识和记录:在样品容器上标注样品编号和相关信息,并在取样记录表中记录详细的取样信息。

4. 环境控制:在取样过程中,确保取样环境的洁净和无污染。

5. 防止交叉污染:在取样过程中,避免不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五、取样容器的处理与保存1. 容器处理:取样后,将容器进行洗涤和清洁,确保容器无残留物,并妥善处理已污染的容器。

2. 容器保存:对于需要保存的容器,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要求,选择适当的保存方式和环境。

六、安全与风险控制1. 个人防护:进行取样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2. 物品防护:取样设备和容器需放置在安全、稳定的位置,防止倾倒或碰撞造成伤害或污染。

3. 废物处理:废弃的容器和样品残留物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七、取样质量控制1. 质量保证:取样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确保取样质量符合测试和分析的要求。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第一节原材料取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本规定仅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采样管理。

(二)原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供需双方验收的依据。

(三)在供需双方同意下,允许将生产厂家的检验结果,作为原材料的检验结果。

(四)所取原材料样品,仅能代表本批产品。

(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的检验一定要每批次单独取样,如果已证明一个批号中不同包装的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相同,不均匀,应视为多个批次进行采样。

第二条取样准备(一)在接到申检单后,取样人员应根据申检单上不同的物料分别做好取样准备。

(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小心取样。

(三)对于固体原材料应使用固体取样器,取样器应用不锈钢或铜管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塑料袋或聚乙烯袋。

(四)对于液体样品,采用取样管采样,采样管为普通玻璃或塑料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具塞烧瓶或具塞三角瓶。

(五)取样前应保证取样器械及盛样器清洁干燥,以免污染取样物料。

第三条取样前检查(一)检查待检物料生产厂家、名称、含量、生产批号是否与申检单一致,如不一致,则通知供应部,直至纠正后取样。

(二)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通知供销部,并准备取样。

第四条固体原料取样(一)开采件数:固体原料采样量,取决于货物的批次总数。

规定如下:小于3批(含3批),从每个批次随机抽取6件,每件产品抽取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综合样。

大于3批,则随机抽取3批取样。

(二)取样:固体原料取样应从包装容器的上、中、下三部分取代表性样品。

固体倒入聚乙烯袋中,样品约占袋子的三分之一,密封袋口后上下颠倒10次以上,若采得块状得样品应破碎后再混合。

(三)对于较坚硬的固体原料如不能从上、中、下分别取样的,则上报于化验室主管,由化验室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供应部、生产部协商后,依据部门负责人反馈的信息进行。

取样留样标准管理规程

取样留样标准管理规程

1.目旳:建立取样、留样旳原则管理程序,使取样、留样规范化。

2.范围: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旳取样和留样。

3.负责人:QC、库管员、QC负责人。

4.程序:4.1 取样管理4.1.1化验员接到库管员或包装人员旳《请验单》后,填写《取样证》,及时完毕取样。

4.1.2取样用品及容器应清洁、干燥,在使用或贮藏过程中防止受潮和异物混入。

4.1.3取样之前应先检查物料与否包装完好,品名、规格、批号与否相符,有无水渍、受潮结块或其他物质污染等状况,液体物料要注意外观及气味,如发现异常,此包装应单独取样检查。

4.1.4 取样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减少物料吸潮及污染旳机会。

4.1.5 对易挥发、有刺激气味、腐蚀性物品,取样时应注意安全,操作迅速,样品装入密闭容器中。

4.1.6取样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写明取样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取样人以及必要旳取样阐明。

4.1.7取样结束后,应立即封闭内外包装,并在被取样包装上贴上《取样证》,在所取样品容器上贴签标识,注明品名、批号。

被取样包装应优先使用。

4.1.8 取样量4.1.8.1按批取样,若批件数为n,当n≤3时,规定每件取样,n≤300时,取样数量为n1/2+1,n>300件时,取样数量为n1/2/2+1。

4.1.8.2取样量应为全检用量旳6倍。

4.1.9 取样措施4.1.9.1固体物料,每件约等量抽取,充足混合均匀,即为总样品,将总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X”,等分为四份,去掉对角两份,将剩余部分混合均匀,再以此措施反复多次,直到最终剩余量足够完毕检查及留样数量为止,然后装入取样容器中。

4.1.9.2液体物料,必要时将物料摇匀,约等量抽取后混匀。

4.2 留样管理4.2.1将按4.1.8所取旳样品检查剩余部分,密封包装后,贴签,注明生产厂家、品名、批号用作留样。

4.2.2留样应填写《留样台账》,内容包括品名、批号、来源、留样日期、留样人等。

4.2.3 留样期限:原辅料留样期限为用此原辅料生产旳产品销售完后六个月。

化验室产品取样及检测制度

化验室产品取样及检测制度

化验室产品取样及检测制度一、概述化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和分析的地方,保证取样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取样及检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验室产品取样和检测的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二、取样流程1.根据产品特性和取样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方案。

2.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保证取样工具的清洁和无异味。

3.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试剂的配制、仪器的校准和设备的预热等。

4.进行实际取样操作,根据取样要求取得合适的样品量。

5.将取样的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容器中,并标明取样时间、地点等信息。

6.完成取样后,将容器盖好,封口并进行标识,以防止样品的污染或产生二次污染。

7.将取样的样品交由主管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封存和处理。

三、检测流程1.根据检测要求和实验方法,确定检测方案和流程。

2.检查仪器的状态和仪器是否校准合格,确保仪器的正确运行。

3.根据样品的特性,进行必要的前处理,如样品的稀释、加热、过滤等。

4.严格按照试剂的使用说明,以及操作方法进行试剂的配置和使用。

5.按照预定的实验方法和流程,进行样品的检测操作。

6.注意检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7.完成检测后,记录和整理检测结果,保留相关数据和样品备份。

8.根据检测结果和要求,评估样品的合格与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质量控制1.建立质控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控样品的制备和使用等。

2.定期校正仪器设备,确保其运行状态稳定可靠。

3.参与外部质量控制活动,以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实验员应经过培训并熟知相关实验方法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五、管理要求1.定期对化验室进行检查和巡视,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环境卫生安全。

2.制定并执行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实验环境的安全。

3.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提高技能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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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为确保理化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对生产过程的指导作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同时规范取样和留样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实施取
样。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磷酸取样时,应注
意防止溅到皮肤上。

3、取样所用设备、工具、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坚固耐用,防止样品的交叉污染;
水分样品的容器必须是密封、用非吸潮性材料制成。

4、取样完毕,做好现场取样记录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地点、产
地、取样日期、单重、工号、取样者等。

5、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测,防止受潮变质和污染。

二、原料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取样分工规定,对入厂的每批原料实施取样。

2、袋装原料的取样:最好是在装卸时,从各部位分别随机抽取,总取样袋数不少于
15袋,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总取样量约200克;取样时尽量不扎破包装袋,取完后及时扎好口,防止原料受潮变质和污染;所取样品在检测前要充分混合均匀,尽量减小检测结果误差。

3、块状原料的取样:
1)取样方法:根据料堆的大小,划分上、中、下三个部位,在每个部位沿料堆一周分别确定3-4个取样点,由每个取样点向料堆内深挖约300-400mm处铲取样品,全部取样点取完混合后,根据情况在生产现场或化验室破碎至做样所需要的粒度;
如无法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可在料堆的上、中、下部位的表面直接铲取样品,并在生产现场破碎至所需的粒度。

2)同一批料在不同时间入厂时,每次入厂的料均要单独取样,待本批料全部入厂后,将每次单独取的样品混匀后再做样。

4、所取样品外观颜色、粒度、包装质量等有异常时,要及时汇报处理。

三、半成品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半成品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到现场取样,现场取
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取样。

2、球磨机、雷蒙磨加工的细粉:尽量在包装时取样,每次取样时,在同一取样点固
定间隔时间连续取样3-4次,并混匀;如果在包装后取样,要从料垛的不同部位分别取样,总取样袋数不少于10袋,确保具有代表性;每次的总取样量约100克,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进行细度检测。

3、颗粒料的取样:粘土线二级焦石颗粒,配料时从料仓内随机取样;其它颗粒料,
根据情况从振动筛下料口、料仓或包装袋内随机取样,总取样量约200克,混匀后进行粒度检测。

4、手工成型泥料水分检测样品的取样:用非吸水性工具从正用的泥料中随机取样,
并放于塑料食品袋内密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泥料,取样量约200克,取完样品后要及时进行水分检测,不能长时间存放。

5、磷酸二氢铝取样:根据不同生产日期分别取样,取样前要先搅拌均匀,然后用500ml
量筒盛样进行比重检测。

四、成品取样
1、对不定形散装料,尽量在现场包装时连续取样,对无法在包装时取样的,从同一批
料的各包装袋内随机取样,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总取样量约3Kg。

2、定型制品的取样:
1)对粘土质耐火砖,重点取铁水罐/包用砖,每次随机取2-3块;
2)对镁碳砖、铝碳化硅碳砖、铝碳化硅砖、不烧高铝砖等,每次取样时,根据需要,每种材质的砖分别随机取1-2块;
3)取样后要做好标识、记录,并及时切砖制样进行理化检测。

五、留样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并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要求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4、样品超过保存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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