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三篇)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度大于2米的区域进行的各种工作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保证工人的安全,需要进行安全监理。
下面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细则:1. 确定工作区域边界:在高处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确的围栏或警示标志,标明工作区域的边界,确保他人不会误进入危险区域。
2. 检查工作设备:监理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绳索、安全带、脚手架等,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
3. 确保工人的安全带使用: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都应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人的安全带是否正确佩戴并固定,以确保其有效性。
4. 定期检查脚手架和梯子:脚手架和梯子是高处作业中常用的设备,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结构是否稳固,是否存在松动或损坏的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5. 确保工作平台的稳定性:如果使用工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监理人员需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包括平台的搭建和固定,以及楼梯和栏杆的安装。
6.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提供高处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工人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定,并能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7.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工人的操作行为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8. 紧急救援准备:监理人员应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并确保现场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工人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所有监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二)是指对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1.高处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织结构:明确高处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确保责任明确、管理高效。
2.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高处作业需要事先申请许可证,并明确申请程序、审批要求和流程。
高处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目录一.工程概况二.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依据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五.高处作业监理控制点高处作业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三栋塔楼及裙房,其中一栋200.3米高塔楼为甲级办公写字楼建筑,建筑层数为地上48层,其下侧裙房为3层;五星级酒店高度约99.9米,建筑层数为26层,其下侧裙房为4层;酒店式公寓高度为56.35米,建筑层数为14层,其右侧裙房2层。
本项目地下室3层,整个项目地下室连为一个整体。
涉及到高处作业的有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吊蓝、钢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及模板、烟囱、钢结构安装等。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临边、洞口、悬空、交叉作业,要严格按照《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避免发生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二、安全监理实施依据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 82号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安全监理方案三、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审查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3)督查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报监。
4)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进场为时二小时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个人高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要检测合格,报监理核查备案。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1)督促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经审查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检测合格,报监理核查,未经监理签署意见不得投入使用。
3)施工机具按规定要求检测或检查合格,挂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施工中,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
1. 目的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确保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
2. 职责
(1)监理人员应当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2)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3)监理人员应当协助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并检查培训的有效性。
3. 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完好状态和有效使用。
(3)施工单位应当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宜进行高处作业。
(4)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高处作业的临时施工安全措施,如搭建脚手架、设置安全网等。
4. 监督检查
(1)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是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是指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的一系列监督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相关的细则:
1. 安全培训: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要求,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2. 操作标准:为高处作业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书,明确作业步骤和相关安全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安全设施:根据高处作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围护栏、防护网等,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状况。
5. 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援和处理,减少伤害和损失。
6. 个人防护:要求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确保个人的安全。
7. 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8. 安全通报: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布安全通报,告知风险和事故案例,提升整体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以上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的一些要点,根据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可以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在实际施工中,要确保监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4篇)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临边、洞口、高处作业是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高风险作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
因此,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一套详细的安全监理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详细细则,共____字。
一、总则1. 作业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
2. 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的相关工作,并确保其有效性。
3. 安全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师应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临边、洞口、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4. 施工人员责任: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二、安全准备1.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原理、施工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 设备检查:施工之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如临边设备、安全网、护栏等。
3. 作业区域标识:在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区域周边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禁止进入的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
三、临边作业安全1. 施工人员选派:对进行临边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作业经验;同时,要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安全绳索:临边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索,并保持绳索的张力,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接获。
3. 安全网:在临边较高的地方,应设置安全网,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安全网的设置要坚固,网眼大小要合适,防止施工物料通过。
4. 安全栏杆:在临边较高的地方,应设置合适高度的安全栏杆,防止施工人员意外坠落。
栏杆应坚固,高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 其他安全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其他辅助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工位等,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
四、洞口作业安全1. 施工人员选派:对进行洞口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作业经验,同时要熟悉洞口结构和相关作业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安全措施是否达到《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审查特种高处人员上岗证,上岗前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同时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签字交底,做好书面记录。
3、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是否符合规定,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4、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高处作业。
5、审核物料提升机(井架)装、拆方案,使用前经上级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方投入使用。
检查升降机上料口是否安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停层装置是否完,各层联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通道口满铺走道板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档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现场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缆风绳的布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以45度~60度为宜,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并拉紧钢丝绳使其垂度不大于(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
6、审核人货两用电梯安拆装专项方案、检测报告、质保书、安装单位的资质,使用前要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挂牌才能投入使用,检查人货两用电梯各种限位灵活性、可靠性,楼层门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护,电梯运行行程内保证无障碍物,电梯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截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人货两部电梯安装要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人货两用电梯严禁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若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维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要有人监护,风力达6级以上必须停止使用人货两用电梯。
7、审核塔式起重机装拆专项方案,安装单位资质、塔吊的质保书、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控制起吊的超载,正确挂钩,避免吊物坠落伤人,起重指挥要同司机密切配合,恶劣天气严禁起吊作业,设备定期保养,塔吊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起吊作业、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塔吊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挂在空中,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 督促要求施工企业对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1.2 检查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1.3 督促作业人员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1.4 检查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待(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5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作业。
1.6 检查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底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
梯子横挡间距以300m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1.7 检查单间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二档之间应设置拉撑。
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1.8 监督检查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珩架、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标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1.9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垂臂,绳索或陡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是针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设施齐全,包括围栏、临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以防止人员和物体的坠落。
4. 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 对搭建脚手架、模板支架等结构进行监测和验收,确保其牢固可靠。
6. 控制作业高度,如需使用吊篮等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
7.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和用火,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9. 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10. 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防止高处作业、搬运等行为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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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1.工程特点:
1.1大众汽车厂区锅炉房烟囱刷涂料项目,发动机二厂烟囱高度50m,三厂烟囱高度80m,二厂烟囱高度60m,本工程主要是厂区烟囱起壳部分铲除、裂缝部位进行腻子批嵌以及涂料施工。
1.2本工程主要存在悬空等高处作业容。
2.安全监理依据
2.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
2.2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3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JGJ80-91);
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高处作业安全的基本概念:
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
3.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3.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
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3.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6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
3.7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
或栏杆攀登;
3.8在雷雨天气、大风天气等应采取各种防护措施。
当风速大于10.8米/S 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3.10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
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3.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及安全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必须列入工程施工方案。
3.12高空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需设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3.13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进行力孛计算,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要求。
3.14因施工作业需要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监理审核认可,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3.1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安全监理应发联系单,必须及时解决。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安全监理应立即发出停作业通知。
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发复工指令。
3.16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与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法规、规及安全评定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
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将会随之而增多,因此,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地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及记录工作。
4.工作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5.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5.1.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与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
5.1.2审核施工单位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5.1.3检查、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与安保体系;
5.1.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书,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作业人员;
5.1.5审核安全事故处理报告、检验报告和测试报告;
5.1.6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教育;
5.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
建设施工用防护绳固定、拆除时,其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都十分重
要。
在许多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占工伤事故的第一位,本工程防护绳是高空坠落主要发生点,因此对本项目的防护绳的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督促、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必须十分重视。
5.2.1严格防护绳固定、使用、拆除方案的审批手续。
5.2.2严格防护绳固定验收制度。
防护绳固定后后,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
检查验收。
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限期整改。
改正完毕后,必须再经复查合验全部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5.2.3督促施工单位每天在使用防护绳之前和下班之后,都应对防护绳例
行检查和保养,间隔一定时期和恶劣天气前后防护绳都要作全面检查。
5.2.4现场安全监理需经常检查施工单位例行保养和检查、自检、专业检
查的原始记录。
5.2.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于防护绳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来源。
5.2.6雷雨季节及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5.2.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5.2.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遵守高处作
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并严禁酒后作业。
5.2.10施工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
非作业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监护。
安全监理需进行巡查及旁站监
6.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点:
6.1攀登作业
在施工现场,常有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登高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为攀登作业。
6.1.1攀登作业时,不管使用哪一种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6.1.2高处作业时,操作工人需要登高上下,人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带齐全。
6.2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
6.2.1悬空作业处必须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2.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扣件等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可使用;、
7.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主要的工作措施
7.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1.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方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7.1.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承包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报监理复核。
7.1.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复核审查认证以下资料,并做好审查复核记录。
7.1.4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7.1.5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7.1.6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记录及签证。
7.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容
7.2.1所有临边、悬空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7.2.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7.2.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7.2.4扣件连接点的紧固程度;
7.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验收,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发出整改指令,整改复查合格签证验收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在施工工期,每天要进行巡查,每星期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大众汽车厂区锅炉房烟囱刷涂料项目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大通工程监理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