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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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十三五”江西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一、规划背景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江西省历来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简称血防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修订了《江西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批准实施了《江西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江西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提出“控制疫情、缩小疫区、最终根治”的战略部署,将血防工作与发展地方经济、城镇一体化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紧密结合起来,以传染源控制为中心,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先后实施了鄱阳湖南岸片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鄱阳湖区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策略推广区建设,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血防工作进程。全省

分别于2008年和2015年达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和传播控制标准。截止2015年底,全省39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有24个达到了传播阻断标准,15个达到了传播控制标准,疫情大幅下降,全省血吸虫病人数1.15万,比2008年下降了87.23%,有效地保障了流行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流行区经济的发展。

但是,我省血防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传染源控制难度较大。鄱阳湖区草洲资源丰富,家畜养殖成本低,洲滩放牧一直是当地居民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封洲禁牧落实难度较大;各级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投入不足,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治理难以全面落实;流行区仍有大量渔民、船民等易感人群,流动性强,防治管理难度大。二是部分地区疫情仍不稳定。湖沼型流行区湿地面积大,适宜钉螺孳生,山丘型流行区自然环境复杂,钉螺控制难度大,加之传染源管理难以全面落实,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三是部门综合治理项目统筹整合不够,各部门血防工程项目分散,血防综合治理整体性和同步性欠佳,血防效益难以显现。四是基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和动物防疫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为持续推进我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流行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十三五”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实施依法科学防治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加强监测预警,及早发现、处置疫情;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特点的可持续发展的血吸虫病控制模式。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24个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6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9个维持传播控制标准,达到传播阻断和消除标准的流行县(市、区)分别占流行县(市、区)总数的70%和60%以上。目标进度表和目标计划表见附件1、2。

(二)主要工作指标

为确保实现上述规划目标,到2020年,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指标。

四、防治策略

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流行区采取针对性的防治策略。

(一)未达到传播阻断地区

湖沼型流行区主要加强传染源控制、渔船民等重点人群防治管理、易感地带灭螺、疫情监测预警、质量控制。实施耕牛淘汰、有螺地带禁牧、以机代牛、粪便无害化处理、安全饮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实施渔船民定点检测,建立和完善渔船民、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血防管理体系;在人、畜活动频繁的有螺环境实施药物灭螺;实施多层次监测点监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

速的监测网络;加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力度,提高流行区居民自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山丘型流行区在加强传染源控制的同时加强复杂环境灭螺,制订沿水系自上而下灭螺规划,同时结合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压缩有螺面积。

(二)达到传播阻断及消除地区

在有钉螺分布地区,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和重点有螺环境综合治理。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及时发现、处置本地和输入疫情;开展血吸虫病传播风险评估,强化监测预警。加强螺情监测,实施以血防工程灭螺为主的环境改造,不断压缩钉螺面积,巩固防治成果。

在无钉螺分布地区,加强血吸虫病输入疫情监测。在历史有螺区、可疑钉螺孳生环境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处置残存或输入性钉螺,采取综合措施,改变适宜钉螺孳生的环境。对来自血吸虫病流行区的流动人群、家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输入性传染源。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动群众报螺报病。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卫生血防

1、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开展人群血吸虫病筛查、治疗,强化病例个案调查和管理。重点加强渔民、船民等频繁下水的流动人员的查治,对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进行救治。

2、疫点处置。发生血吸虫病疫情后, 及时、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人治疗、高危人群预防性化疗、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易感环境处理、健康教育等措施。

3、钉螺调查与控制。对全省有螺环境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钉螺调查,对现有螺环境和可疑钉螺孳生环境每三年轮查一遍,确定易感环境和有螺环境。对易感环境或部分有螺环境,每年调查和药物灭螺1-2次。当地政府应鼓励各流行县(市、区)整合农、林、水、国土和卫生等部门资源对有螺环境进行环境改造,如开新沟填旧沟、沟渠水泥硬化、土地平整、水利设施和植树造林等,彻底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4、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一步拓宽农村改厕资金筹集渠道,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流行村整村改厕的推进力度,做好无害化厕所建造的技术指导工作,为有需求的农户提供无害化厕所建造技术服务。加强户厕后期管护和相关健康教育宣传,使血防地区无害化厕所发挥更大效益。

5、疫情监测、预警。加强血吸虫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设立级、省级、示范区(推广区)、渔船民等监测点,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情况。建立全省监测预警平台(网络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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