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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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哪种证据是指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手段证明案件事实的方式?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2. 以下哪种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3. 以下哪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4. 对于证据的鉴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证据鉴定由法庭进行,由法庭专家进行鉴定B. 证据鉴定由检察机关进行,由检察机关专家进行鉴定C. 证据鉴定由公安机关进行,由公安机关专家进行鉴定D. 证据鉴定由国家权威机关进行,由专家进行鉴定答案:D5. 以下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 在刑事案件中,由控辩双方都有举证责任B. 在民事案件中,由原告方举证C. 在民事案件中,由被告方举证D. 在行政案件中,由行政机关举证答案:B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请简要解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案: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摄像监控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通过推理、推断等可以间接证明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的转述、物证的推理等。

2. 请简要说明中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答案:排除非法证据原则是指中国刑事诉讼中,法庭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利用非法手段或非法证据迫害被告人。

3. 请简要说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自由性原则。

答案:证据的自由性原则是指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提供、引用各自的证据,法庭应当依法审查这些证据。

这一原则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实现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2022考研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22考研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22考研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合同纠纷背景描述:甲方公司与乙方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然而,在合作的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甲方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甲方决定对乙方提起诉讼。

问题1:甲方能否解除合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违约?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甲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问题2:如果甲方解除合同,是否能够获得损失赔偿?答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了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刑事案件背景描述:某市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案。

被害人报案后,警方对嫌疑人进行了抓捕,并将其带至公安局进行审讯。

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1:在审讯过程中,警方是否采取了合法的调查手段?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警方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应当依法采取调查手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警方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并带至公安局审讯,属于合法的调查手段,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问题2:嫌疑人的供述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答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嫌疑人的供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为确保供述的真实性,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获取,并且要注意避免使用刑讯逼供等不正当手段。

在本案中,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这一供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确保其真实性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2022考研法学案例分析题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答案和解释。

法理学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法理学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原告)与李某(被告)于2019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李某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住宅,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张某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否则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2019年12月,张某因工作调动需要离开该城市,遂与李某协商转租房屋。

李某同意张某转租,并要求张某提供转租人的身份信息和租赁合同。

张某遂将房屋转租给了赵某。

2020年2月,李某发现赵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遂要求张某和赵某停止装修并恢复原状。

张某和赵某未予理睬,李某遂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1. 张某是否可以转租房屋?2.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和赵某停止装修并恢复原状?法理分析:一、关于张某是否可以转租房屋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张某不得转租。

因此,张某在未取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房屋,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出租人,在张某转租房屋后,有权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但由于张某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即支付了租金,李某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张某在未取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房屋,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但李某解除合同的行为也构成违约。

因此,张某转租房屋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李某无权要求张某停止转租。

二、关于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和赵某停止装修并恢复原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性质、结构或者用途。

”本案中,赵某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证据法学真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10月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9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促使自由心证制度得以确立的因素不包括...A.纠问程序受到了冲击B.陪审团制度和参审制的实施C.科学发展使得物证成为发现真相的有力武器D.维护王权和中央集权制度2.规定证明对象的规范性文件是A.《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B.《民事诉讼法》C.《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D.《民法通则》3.关于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神示证据制度作出的裁判难以得到古人的高度信服B.早在19世纪初期,自由心证制度就已被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承认C.法定证据制度的确定与教会法存在密切关联D.神示证据法律制度下的主要诉讼目的是追究加害人的责任4.在证据法课程上,王教授希望学生在学习时能够将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与其他国家地区相应的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作对比。

这体现的证据法学学习方法是A.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B.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法C.比较的方法D.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5.2009年6月23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该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某。

若法院最终判决吴某罪名成立,应达到的证明标准是A.排除合理怀疑B.证据确凿C.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D.清晰的、有说服力的证明6.下列证明中,与其他三个证明不同的是A.证明办案法官是原告的堂叔B.证明被告摔坏了原告新买的手机C.证明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D.证明原告因突发疾病难以参加诉讼7.下列证据形式中,不.与直接观察法相关的是A.物证B.视听资料C.勘验笔录D.鉴定结论8.关于证明的相关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的中心环节是证明对象,但其只能通过证明主体的行为来展现B.证明对象的确定依赖于法律规范的内容C.证明主体的所有活动都是以证明责任为中心而进行的D.证明责任的分配是在具体案件中得以确定的9.关于犯罪构成事由,下列不需要...证明的是A.犯罪的主体要件B.犯罪的客体要件C.被告人的认罪态度D.犯罪时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要件10.下列属于量刑时证明对象的是A.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4周岁的事实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事实C.被告人预谋犯罪的事实D.被告人系主犯的事实11.关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订立的事实属于积极事实B.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权利消灭事实C.诉讼时效届满属于权利妨害事实D.债务的履行属于权利发生事实12.关于结果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结果责任主要是诉讼法上的要求B.结果责任来自于现实的诉讼形态和过程C.结果责任在诉讼进程中不会发生转移D.结果责任的产生可能派生于补救性的败诉风险13.下列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的是A.检察院控诉王某贪污受贿罪B.李家兄弟的房产继承纠纷C.赵某起诉公安局行政拘留违法D.超市起诉某厂商违反入店合同14.关于医疗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承担全部证明责任B.适用一般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C.我国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D.患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15.小王和小张讨论有关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的问题,其中的主要观点有:(1)客观真实是诉讼程序追求的唯一最终目标;(2)把客观真实作为法院解决案件的最终标准是不现实的;(3)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能够确保完全绝对与案件客观真相相符合;(4)法院处理案件有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效率性和经济性多重诉讼价值的考量。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1.无论是(A),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评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C)的特点。

C.注重实用性3.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 B )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B.奴隶社会4.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B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B.否定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B)。

B.英国6.证据法学是( D )。

D.法学学科体系中一个分支学科7.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B.法定证据制度8.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

ABCD。

A.神誓B.水审 C.火审D.决斗9.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 ABC)。

A.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 C.关联性10.一般来说证据规则包括(ABCD)。

A.采用证据的规则 B.排除证据的规则 C.举证的规则D.质证的规则1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A.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12.关于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C.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14.在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上表述正确的有( )。

B.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D.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15.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客观真实16.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 )。

A.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B.实证的研究方法C.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方法D.唯物辩证法17.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

B.神示证据制度18.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 )。

A.刑讯逼供19.最早规定自由心证原则的刑事诉讼法典是。

C.意大利刑诉法典20.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

B.口供主义D.刑讯逼供21.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

证据法学 典型案例分析

证据法学 典型案例分析

证据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证据法学是指研究证据的产生、鉴定、采信、推定等规则和方法的法学分支。

证据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资源,它关系到案件的胜败,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因此,研究和认识证据法学的规则和方法,对判断案件的真实性、推定事实的依据和正确性,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以一起诈骗案件为例,分析证据法学的具体运用方法。

案例描述:张某、李某在一起白手起家,开办了一家公司。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他们虚构了很多有利公司发展的信息,同时也从投资人那里骗取了财物。

经查,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方已经准备了大量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鉴定证据等。

对于这些证据,律师和审判长如何运用证据法学的规则和方法来分析、认定和推论呢?1. 证人证言的认定和分析证人证言是证据法学中最常见的证据之一,是指当庭作证的人因了解案件的事实而作出的陈述。

在本案中,可能会有一些投资人到庭作证,描述公司如何欺骗他们、骗取他们的财物。

律师和审判长在处理证人证言时,应该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证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是否可以考虑证人的接触、了解当事人的时间长短,证人声音、表情、神态是否自然、流畅,是否与其陈述相符;2)证人证言的可靠度。

客观上,涉案的赌注和报复等因素的影响,身体和健康等也影响着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因此律师和审判长应当分析这些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和判断。

书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书籍、文书、印刷品、电子数据等材料。

在本案中,可以从公司的账目、合同等文件中提取很多有利证据。

律师和审判长在鉴定、分析书证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1)证明书证的真实来源。

比较书证的实体和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记录,根据时间、地点、单位等各种因素,比较书证的来源,确定书证的真正来源。

2)证明书证的真实性。

鉴定颜色、字迹、印章等多种因素,或者从材料的生产过程入手,确定书证的真实性。

3)证明书证和案件的发生有关联。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在证据法课程上,王教授希望学生在学习时能够将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与其他国家地区相应的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作对比;这体现的证据法学学习方法是 CA.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B.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法C.比较的方法D.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年6月23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该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某;若法院最终判决吴某罪名成立,应达到的证明标准是 CA.排除合理怀疑B.证据确凿C.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D.清晰的、有说服力的证明3.关于物证的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A.是指以自身所反映的内容或存在的状态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B.是指以自己的属性、特征或存在的状态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C.是指以自己所具有的质量、重量、材料、成分、结构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D.是指以自己的所处的位置、所占的空间、时间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4.关于书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A.对于公文书证记载的事项,不允许加以推翻B.报道性书证本身也可以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C.特殊书证仅基于法律的规定才可产生D.文字书证是最为常见的书证5.关于视听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A.视听资料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B.视听资料是以静态的文字、符号或图像等所体现的内容来再现案件事实C.视听资料是以动态和直观的音像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发展和消灭过程D.以录音方式录制的证人证言属于视听资料6.关于电子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A.我国已经就电子证据问题做了专门的立法B.电子证据是现代电子技术发展的产物C.目前世界上尚没有国家制定有关电子证据的专门法律D.理论界对于电子证据的概念内涵做出了周延的界定7.下列属于证人不得作证的情形是 DA.是聋哑人B.是未成年人C.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D.不能正确辨别是非8.关于被害人陈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A.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害人陈述C.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D.被害人陈述只能由自然人作出9.下列证据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证明力上,男子证言高于女子证言的是 BA.神示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10.周礼·秋官·司盟记载:“有狱讼者,则使盟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A.这说明我国古代实行神示证据法律制度B.我国古代社会也存在神示证据的因素C.我国古代法律规定了司法官的责任制度和严格的司法监察制度D.司法官基本上是按“自由心证”认定案件事实11.关于书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A.书证以其外部特征、属性以及存在状态本身来证明案件事实B.书证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存在C.书证不可以直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需经过转化D.书证的内容具有主性观12.视听资料更具有 BA.客观性 B.直观性C.稳定性 D.可靠性13.法官王某下班途中目睹了一起抢劫案件的经过,该案后起诉到王某所在法院,那么 B A.王某应作为法官审理本案B.王某应作为证人作证C.王某既可以作为法官也可以作为证人参与本案D.王某既不可以作为法官,也不可以作为证人参与本案14.关于专家辅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A.专家辅助人具有独立性与中立性B.专家辅助人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C.专家辅助人作证的范围没有限制D.专家辅助人除了提供证人证言外,不能进行其他的诉讼行为15.关于笔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A.制作笔录时,只要制作主体签名即可,其他参加的人不需签名B.行政诉讼中也有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C.现场笔录是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有无根据和是否合法的重要证据D.笔录在制作中不能使用方言16.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BA.客观性B.科学性C.关联性D.合法性17.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捕前给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如何处理盗窃物品问题的电话录音属于 CA.物证B.证人证言C.视听资料D.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18.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 CA.作为证据的实物是诉讼中最好的证据B.最佳证据是诉讼中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C.作为证据的原始文字材料优先于复制品D.当事人只能提供原件或者原物19.询问多个被害人的方法是 AA.坚持个别询问B.坚持同时一并询问C.以座谈会形式询问D.可单独、也可集中询问20.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 DA.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B.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C.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D.一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答案1——5 CCBDC 6——10 BDCBB 11——15 DBBBC 16——20 BCCAD二、名词解释21、视听资料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磁方式记录储存的音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由于此类证据反映的是有关客体的声音特征和形象特征,所以,又称为音像证据;2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指指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原则上对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与法官自己的理性良知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23、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据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都不得认定事实;它明确要求司法证明活动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因此又称为“证据裁判主义”;24、证据能力是指在诉讼中有关人员所提出的证据材料能否被采用所依据的标准;“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25、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发生关联的证据即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三、简答题26、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具体而言包括:第一,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二,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三,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7、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及界定所谓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所谓传来证据是指在原始证据的基础上产生的,经过复制、复印、传转、转述等方式生成的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即根据证据的出版或信息的来源,即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原始性关联,是否直接反映案件中人、物、事的属性或特征;同时还要看具体证据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28、物证概念及其特点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态等来发挥证明作用;2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3物证更为直接,更容易把握;4物证往往是间接证据;29、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是指由法律预先设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判断规则,法官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1各种证据的证明及对证据的收集与判断,均有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2证据具有形式性与等级性;3刑讯逼供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4对最终的事实认定均规定了明确的证据要件;四、案例分析题30、甲从广东某老板处进了一批阁楼片淫秽光盘,打算转卖给乙,甲与乙约定在乙的住处交货;一天,甲的妻子丙开着一辆面包车,与甲一起将货物运到乙的住处;在清点光盘的数量时,丙才知道是淫秽光盘;于是没有参与清点和搬运;货物清点完毕后,公安人员忽然到场,将甲、乙、丙三人抓获,并且将淫秽光盘、面包车和甲的手机扣押;经过讯问,甲和乙供述了贩卖淫秽光盘的全过程,丙对知道的案件事实也作了陈述;问:(1)在本案中,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到了哪些证据分别属于什么法定证据种类(2)(3)在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4)答:1答:证据:淫秽光盘,面包车,甲的手机,——物证4分乙和甲的供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2分丙的陈述——证人证言2分2淫秽光盘、面包车、甲的手机——间接证据,2分因为所谓的间接证据是指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予以证明的证据;2分间接证据多为实物证据,且客观性强;本案中是三种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作为物证在诉讼中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2分乙和甲的供述、丙的陈述——直接证据,2分所谓直接证据是指本身可靠既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2分直接证据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在诉讼中,能够指出案件事实的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证明其有罪的直接证据;2分。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题技巧(3篇)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题技巧(3篇)

第1篇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还能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往往占据重要比例,因此掌握正确的案例分析及答题技巧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法律案例分析的方法和答题技巧。

案例分析【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但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分析步骤:1. 事实梳理:首先,梳理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等。

2. 法律关系分析:分析甲乙双方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如甲公司的交付义务、乙公司的付款义务等。

3. 法律适用:根据案件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 争议焦点:找出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如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

5. 论证分析: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争议焦点进行论证,阐述自己的观点。

答题技巧1. 审题:仔细阅读题目,明确题目要求,抓住关键词,如“违约”、“赔偿”等。

2. 梳理事实:将案件事实梳理清晰,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3. 分析法律关系:明确甲乙双方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

4. 确定法律依据:根据案件事实,查找适用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论证分析:对争议焦点进行论证,阐述自己的观点,注意逻辑清晰、论据充分。

6. 注意格式:答题时注意格式规范,如标题、段落、标点等。

7. 时间分配:合理分配答题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及答题技巧举例【案例】丙与丁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丙将房屋出租给丁,租金为每月5000元,租赁期限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丁按期支付了租金。

但在租赁期间,房屋被丙的亲戚借用,导致丁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丁要求丙赔偿损失,但丙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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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

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

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

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

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

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

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

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

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11年案情: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

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

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

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

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

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

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

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

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

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

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不正确。

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

本案被告人均称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进行如下调查:(1)应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

(2)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公诉人应提请法庭通知本案讯问人员出庭作证。

(3)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

(4)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

(5)对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如果公诉人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没有。

因为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必须均已查清,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基本要素。

本案仅根据同案犯朱某供述即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无其他证据印证。

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不能。

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有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

法庭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中,朱某、尤某在侦查中的供述笔录尚未排除刑讯逼供可能;被害人陈述笔录和车辆被盗时的报案材料只能证明车辆被盗,不能证明谁是盗车者;监控录像只证明朱某、尤某实施了其中一起犯罪;何某辩护人提供的犯罪时何某不在现场的4份证据,法庭没有查明其真伪。

因此,现有证据没有排除何某没有犯罪的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

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1)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依据主要是:第一,该证据是否用来证明本案的争点问题,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联系;第二,该证据是否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即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

(2)不适当。

因为这些材料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指向何某是否有罪的争点问题;另外,这些材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能够实际起到使指控的犯罪事实更无可能的证明作用。

12年案情: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

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

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

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 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

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

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

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

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

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

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

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 区。

2.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本案中,交通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都属于书证,王某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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