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证据法案例分析

证据法案例分析证据法是法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规定了在司法程序中如何收集、保留和呈现证据。
证据法的正确应用对于司法公正和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案例涉及到证据法的适用,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证据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李某盗窃案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在审讯过程中,李某否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己当时并不在案发现场。
然而,警方提供了一份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了李某在案发现场出入的情况。
此外,还有目击证人称曾看到李某在案发现场附近徘徊。
在法庭上,李某辩护律师提出了监控录像的真实性和目击证人的证词的可信度。
在这个案例中,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证词是关键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控录像是一种常见的电子证据,其真实性需要经过鉴定。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则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质证。
在本案中,法庭对监控录像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对目击证人进行了严格的质证。
最终,法庭认定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证词是有效的证据,裁定李某有罪。
案例二:王某离婚案王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王某提出了一份婚姻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李某曾有过多次婚外情。
然而,李某对此表示强烈的否认,并称该报告是伪造的。
在法庭上,王某的律师提出了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婚姻状况调查报告是一种书证,其真实性需要经过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质证。
在本案中,法庭对婚姻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对该报告的出具单位进行了调查。
最终,法庭认定该报告是真实的证据,裁定王某获得离婚。
案例三:张某交通事故案张某驾驶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
在事故调查中,交警部门提供了一份事故现场勘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张某当时的驾驶速度明显超过了限速标准。
然而,张某对此表示质疑,并称自己当时并未超速驾驶。
在法庭上,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事故现场勘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问题。
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民赵某为争一头母猪诉至法院。
李某在诉状中称:我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2003年10月15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
丢失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
2004年2月12日,听说县水泥库旁有一头黑色母猪,我前去看,果然有一头母猪,带四个猪崽,2白1黑1花。
我确认这就是我家丢失的那只,就赶了回去。
第三天,赵某带人来我家,说这头母猪是他的,强行将猪赶走。
为此,我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对这头母猪的所有权,并判令赵某立即归还我家的母猪。
审理中,李某提出以下证据:(一)母猪是2000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
(二)母猪因咬伤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后腿打坏了,留有白印。
(三)邻居刘某证实,2000年李某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
赵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该母猪是从邻居王家买来的。
(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栓了个木块,结果将后腿磨出白印记。
(三)王某证实,他确实卖给赵某一头黑色母猪。
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色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崽,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
(二)李某现在的邻居朱某反映,诉讼前听李某的妻子董某说,他家的母猪是10月底丢失的。
(三)镇派出所在2003年11月11日底台历页上记载:“李某,于10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
”(四)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后腿内侧有白色印记。
请问,上述证据事实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参考答案:李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 (二)物证; (三)证人证言.赵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 (二)物证; (三)证人证言.法院收集的证据:(一)鉴定结论;(二)证人证言;(三)书证(四)勘验笔录2、2000年7月13日凌晨在某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有以下证据:(一)尸体、血迹、摩擦痕迹: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证据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41. A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答(1)法院的做法合法。
因为A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证据的,即是说A未经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不具有可采性,法院不得将其作为判决的根据。
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
当事人承认能够发生如下法律效果:免除事实主张者提供证据证明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时法院应当将此事实作为判决的根据。
1.(15分)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①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
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
1999年3月20 。
②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
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③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
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证?1.(15分)本案的原始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当事人李乙向人民法院的陈述;(2分)传来证据有: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2分)言词证据有: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2分)实物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2分)直接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2分)间接证据有:张丁的证言;(2分)本证有: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2分)反证:无。
证据法学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10月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9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促使自由心证制度得以确立的因素不包括...A.纠问程序受到了冲击B.陪审团制度和参审制的实施C.科学发展使得物证成为发现真相的有力武器D.维护王权和中央集权制度2.规定证明对象的规范性文件是A.《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B.《民事诉讼法》C.《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D.《民法通则》3.关于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神示证据制度作出的裁判难以得到古人的高度信服B.早在19世纪初期,自由心证制度就已被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承认C.法定证据制度的确定与教会法存在密切关联D.神示证据法律制度下的主要诉讼目的是追究加害人的责任4.在证据法课程上,王教授希望学生在学习时能够将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与其他国家地区相应的制度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作对比。
这体现的证据法学学习方法是A.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B.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法C.比较的方法D.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5.2009年6月23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该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某。
若法院最终判决吴某罪名成立,应达到的证明标准是A.排除合理怀疑B.证据确凿C.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D.清晰的、有说服力的证明6.下列证明中,与其他三个证明不同的是A.证明办案法官是原告的堂叔B.证明被告摔坏了原告新买的手机C.证明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D.证明原告因突发疾病难以参加诉讼7.下列证据形式中,不.与直接观察法相关的是A.物证B.视听资料C.勘验笔录D.鉴定结论8.关于证明的相关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的中心环节是证明对象,但其只能通过证明主体的行为来展现B.证明对象的确定依赖于法律规范的内容C.证明主体的所有活动都是以证明责任为中心而进行的D.证明责任的分配是在具体案件中得以确定的9.关于犯罪构成事由,下列不需要...证明的是A.犯罪的主体要件B.犯罪的客体要件C.被告人的认罪态度D.犯罪时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要件10.下列属于量刑时证明对象的是A.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4周岁的事实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事实C.被告人预谋犯罪的事实D.被告人系主犯的事实11.关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订立的事实属于积极事实B.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权利消灭事实C.诉讼时效届满属于权利妨害事实D.债务的履行属于权利发生事实12.关于结果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结果责任主要是诉讼法上的要求B.结果责任来自于现实的诉讼形态和过程C.结果责任在诉讼进程中不会发生转移D.结果责任的产生可能派生于补救性的败诉风险13.下列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的是A.检察院控诉王某贪污受贿罪B.李家兄弟的房产继承纠纷C.赵某起诉公安局行政拘留违法D.超市起诉某厂商违反入店合同14.关于医疗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承担全部证明责任B.适用一般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C.我国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D.患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15.小王和小张讨论有关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的问题,其中的主要观点有:(1)客观真实是诉讼程序追求的唯一最终目标;(2)把客观真实作为法院解决案件的最终标准是不现实的;(3)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能够确保完全绝对与案件客观真相相符合;(4)法院处理案件有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效率性和经济性多重诉讼价值的考量。
2022司考证据法案例

2022司考证据法案例篇一:2022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带答案和解析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2、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3、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4、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证据法案例分析

证据法案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证据的确凿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因此证据的收集、分析和运用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分析证据法的运用。
案例一,盗窃案。
小王在商场购物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
他立刻报警,并提供了一些线索。
警方根据线索找到了嫌疑人小李,并在小李的身上搜到了小王的钱包。
在法庭上,小李的辩护律师提出,小李并不是盗窃小王的钱包,而是在商场捡到的。
他认为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小李是盗窃犯。
在这个案例中,警方应该收集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小李的罪行。
比如,可以调取商场的监控录像,看是否有小李偷盗的过程。
同时,可以调查小李的生活轨迹,看是否有其他盗窃案的犯罪记录。
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小王的指控。
案例二,交通事故。
小张和小李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
小张称是小李闯红灯,小李称是小张超速行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事故的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通过交通监控录像来确定车辆的行驶情况。
同时,可以调取事故现场的勘查报告,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另外,可以询问目击证人,了解他们的证言。
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确定事故责任的。
案例三,合同纠纷。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
甲方认为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则认为甲方存在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双方的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通过合同文本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可以调取双方的交流记录,了解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
另外,可以调取相关的财务记录,了解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经济情况。
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确定双方责任的。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够支持案件的裁决,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因此,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案件时,需要充分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
证据法案例分析(一)

案例讨论(注: 同学们先预习、下周三上课时带纸质材料讨论使用。
)案例一:被告人董某(1978年9月出生, 男), 自1995年3月始在某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 深受经理的信任, 被安排在仓库当保管员。
1995年7月至11月间, 董某分数次将仓库内价值1万余元的高级色纱盗出, 藏在其表哥李某处伺机卖出。
12月初, 董某的行为被公司发现, 被迫交出所盗的色纱。
该公司念其年轻, 也已经将所有色纱退还, 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只于 12月6日作出将董某开除的决定。
董某心中不服, 继续在公司滞留住宿。
12月11日下午, 被公司经理发现后, 又遭到训斥和驱赶, 董某因此怀恨在心, 预行报复。
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 董某用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
结果酿成大火, 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
因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 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 15名女工受伤, 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董某作案后回到家中方知后果严重, 遂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董某在公安机关交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 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 12月11日, 公司经理训斥与驱赶董某的事实;(2)受伤女工林某称, 董某曾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 林某对其进行规劝, 董某则叫她不要多管闲事, 否则也不会有好下场;(3)女工吴某与陈某证明, 董某于12月12日晚6点至8点多, 逗留在四楼的405宿舍;(4)侦查人员在从宿舍四楼405宿舍通往四楼仓库的路上, 发现了散落的几根火柴;(5)消防部门会同侦查人员在现场的勘验文书上记载了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并附有照片;(6)保安员赵某证明, 他第一个跑入现场, 当时是凌晨4点零5分, 他看到四楼仓库窗口冒烟;(7)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 点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 起火原因是明火, 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自燃等原因;(8)董某案发前几日在其日记中所记载的内容表明了其对公司经理的不满;(9)董某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 表述基本一致。
法律案例证据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法院。
原告李某称,其与被告陈某于2017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陈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原告李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李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但被告陈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原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于2017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下:1. 被告陈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原告李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2. 原告李某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20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3. 被告陈某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 如被告陈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应向原告李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李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被告陈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原告李某多次与被告陈某协商,但被告陈某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
三、证据分析(一)原告提供的证据1. 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定金收据:证明原告李某已向被告陈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
3. 沟通记录:证明原告李某多次与被告陈某协商,但被告陈某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1.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被告陈某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2. 房屋买卖合同:证明被告陈某与原告李某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3.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聊天记录:证明被告陈某与原告李某就房屋过户问题存在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证据,法院认为:1.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2. 原告李某已向被告陈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被告陈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被告陈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未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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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民赵某为争一头母猪诉至法院。
李某在诉状中称我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2003年10月15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
丢失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
2004年2月12日听说县水泥库旁有一头黑色母猪我前去看果然有一头母猪带四个猪崽2白1黑1花。
我确认这就是我家丢失的那只就赶了回去。
第三天赵某带人来我家说这头母猪是他的强行将猪赶走。
为此我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对这头母猪的所有权并判令赵某立即归还我家的母猪。
审理中李某提出以下证据一母猪是2000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
二母猪因咬伤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后腿打坏了留有白印。
三邻居刘某证实2000年李某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
赵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该母猪是从邻居王家买来的。
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栓了个木块结果将后腿磨出白印记。
三王某证实他确实卖给赵某一头黑色母猪。
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色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崽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
二李某现在的邻居朱某反映诉讼前听李某的妻子董某说他家的母猪是10月底丢失的。
三镇派出所在2003年11月11日底台历页上记载“李某于10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
”四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后腿内侧有白色印记。
请问上述证据事实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参考答案李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赵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法院收集的证据一鉴定结论二证人证言三书证四勘验笔录
2、2000年7月
13日凌晨在某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有以下证据一尸体、血迹、摩擦痕迹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磨擦痕迹二手表被害人手腕上的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三勘验结果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四照片侦查人员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五鉴定结果经法医鉴定认定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六有妇女张某作证她对侦查人员说事故发生时她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七里程碑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A市15公里八A市某厂车辆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A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有一辆为A市某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九A市某厂调度员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B市返回A市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十出车登记表该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6点15分回厂2 十一询问笔录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承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问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上述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鉴定结论哪些证据属于言词证据书证2、7、10 物证1、8 鉴定结论5 言词证据6、9、11 3、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
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
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
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
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
问1
本案诉讼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诉讼中应当证明哪些事实参考答案1县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刘某给予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对此不服而提起诉讼故县工商局需要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承担举证责任。
2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的事实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的事实该事实具有违法性4、农民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刘某与奸夫谢某害死的。
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1刘某供认为了同谢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害张某于是趁张某熟睡之际谢某用铁锤将其杀害2谢某的供述与刘某的供述基本一致3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他们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是不小心摔死的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刘某与谢某通奸人所共知张某父母也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谢某报复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谢某交出的凶器形状完全吻合。
请问上述5种证据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1245 传来证据3 直接证据123 间接证据45 5、被告人艾某自1998年3月起与杜女勾搭成奸。
杜女同其丈夫刘某感情不好经常和 3 刘某吵闹。
一天杜女又与刘某吵架便携带衣物躲到艾家杜女的丈夫刘某到艾家找人并同艾某和杜女发生争执。
刘某要杜女随自己回家。
杜女执意不从刘某便抓住她的头发往门外拖。
艾某见状从屋里拿出一把菜刀赶到门外左手抓住刘某的肩膀右手持刀向刘某的前颈砍了两刀刘即倒下杜女乘机脱身刘倒地不久即死
亡。
艾杀人后在碎尸并移尸过程中被邻居家的一个10岁小女孩看见这个女孩便将看到的一切如实告诉了父母并由其父亲领着到公安局报案。
请结合证人证言的含义及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阐述本案10岁的小女孩能否作为证人其陈述能否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参考答案所谓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而就证人来说法律规定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其作出的陈述就不能成为证人证言这种法定的证据种类。
而条件就是其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意志。
本案中尽管该小女孩年龄为10岁但是其亲眼目睹了整个案件过程并且能准确的把这个情况如实告诉他的父母。
因此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8条所规定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所以该小女孩的陈述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6、张某向某县法院起诉称2003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万元双方当时签有一份借贷合同张某向法院提供了该借贷合同。
被告李某答辩说该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双方其实并未发生借贷关系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有原、被告双方签名的关于上述借贷合同的备忘录备忘录上说上述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对双方无实际的法律效力。
请问1针对李某是否向张某借款1万元的事实本案中的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各属于本证还是反证结合本证和反证的含义阐述你的理由。
2如果本案李某不是提供双方的备忘录而是提供了张某出具的还款1万元的收条该收条属于本证还是反证为什么
参考答案1所谓本证是指证明一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而反证是指证明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据此本案中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分别属于本证和反证。
2本证。
因为李某并没有否定张某的主
张事实上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但是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即已经偿还了这1万元的借款。
7、甲乙两人犯有共同盗窃罪在诉讼过程中甲供述了和乙共同犯有的盗窃罪后又揭发乙曾单独在盗窃后实施了强奸罪。
经查实甲揭发乙的犯罪事实甲未参与实施。
请问1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能否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为什么2甲对乙犯有强奸罪的供述应属于口供还是属于证人证言为什么参考答案1、因为甲、乙两人系共同盗窃罪的共犯所以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属于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证据的法定种类上来讲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这一独立的证据种类在学理上称为“口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 4 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
故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2证人证言。
甲没有参与实施强奸但甲了解乙实施的强奸行为并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了陈述。
所以属于证人证言。
8、甲经过乙的门前被乙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2000元。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乙说“我家养的狗栓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了你一定是你逗我家养的狗并割断了栓狗的绳子狗才咬了你所以甲自作自受责任在自己。
” 试析该案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理由是什么本案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本案应当由乙对该损害举证证明甲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