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合作登记表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一、企业产权登记表有关指标说明:1、企业名称: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产权登记情形:按涉及产权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形选择填写〔投资新设企业、分立新设企业、合并新设企业、因收购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因投资入股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跨国资监管机构(从其他国资监管机构无偿划入、从其他国资机构协议受让、从其他国资机构进场受让)、其他、补录历史数据(已办无变化、已办有变化、未办)〕,多种情形同时发生的,同时勾选相应选项。
3、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
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4、组织机构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该码必须填写);拟设立企业待领取企业(单位)代码证书后再填写。
5、主要出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是据以生成企业产权关系树的重要标识。
主要出资人是指拥有本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任一国有控制出资人均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持有本企业股权比例最大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各国有控制出资人所持股权比例相等的,应共同推举一个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
非同一国资监管机构下多个国有控制出资人共同出资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上原则,从各国资监管机构下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中分别确定主要出资人。
6、企业类别: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是指虽然具有国有控制出资人,但不能实际支配的企业。
企业股份合作登记表

受理号:受理日期:注册号: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网址:咨询电话:9663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承诺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委托书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企业股东会于200 年月日作出的决议,现委托作为申请人,代理向你局申请办理开业登记,请予受理。
(股东盖章、签字)二00 年月日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证号:代理员证号:代理员姓名:联系电话:注:⒈本范本适用于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委托书;⒉代理人的身份系指:①法人股东的从业人员;②自然人股东之一;③经合法登记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所指定具有代理资格的从业人员。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写明全称。
非以上身份不予受理;⒊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后的规定有效期内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企业另有规定委托权限及有效期限的,请在委托书内注明;⒋委托书左下角应张贴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人员应张贴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盖上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印章;⒌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签名(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
企业设立登记事项注: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②“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③“企业类型”填写“股份合作制”。
企业法人股东名录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的部门。
②“住所”栏只填省、市(县)名。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自然人股东名录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张贴处注:法人资格证明系指企业法人的,提交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是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是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或《工会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明等。
经销商登记表

经销商登记表1. 公司信息1.1 公司名称请输入您的公司名称:1.2 公司类型请选择您的公司类型:•[ ] 个体户•[ ] 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1.3 公司注册地请输入您的公司注册地:1.4 公司成立日期请输入您的公司成立日期:2. 联系信息2.1 联系人姓名请输入您的联系人姓名:2.2 联系人职位请输入您的联系人职位:2.3 联系电话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2.4 电子邮件请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地址:3. 经销商信息3.1 经销产品请选择您希望经销的产品类别(可多选):•[ ] 电子产品•[ ] 家电产品•[ ] 服装产品•[ ] 食品产品•[ ] 医疗器械•[ ]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 3.2 销售区域请选择您希望负责销售的区域(可多选):•[ ] 北京市•[ ] 上海市•[ ] 广州市•[ ] 深圳市•[ ]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 3.3 销售业绩请简要介绍您过去的销售业绩:3.4 售后服务请简要介绍您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经验:4. 合作意向4.1 期望的协议类型请选择您期望的合作协议类型:•[ ] 独家经销权•[ ] 非独家经销权•[ ]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 4.2 合作期限请输入您期望的合作期限(单位:年):4.3 预期销售目标请输入您预期的销售目标(单位:万元):4.4 其他合作条件请列出您对合作的其他特殊要求或条件:5. 申请文件5.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请上传您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5.2 公司介绍请上传您的公司介绍文件。
5.3 个人身份证明请上传您的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 备注请在此处输入您想补充的其他信息:以上所填写的信息是本公司申请成为贵公司的经销商的真实情况。
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是经销商登记表,请仔细填写并提供所需文件。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
企业改制所需资料

企业改制所需资料(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4、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5、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并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6、验资报告;股东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7、股东资格证明;8、《指定(委托)书》;9、《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10、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联营企业改制时除应提交各联营方同意改制的批复外,均应参照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提交文件、证件(涉及国有资产交易的应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二)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或委派文件;4、验资报告;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6、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指定(委托)书》.(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4、发起人的资格证明;5、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6、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8、验资报告;股东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9、含国有股权的要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10、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1、董事会、监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决议;12、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13、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14、改制为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15、改制为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
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
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

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1、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各类内资企业)微机编码:纳税人名称:档案编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制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我局制发了《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
谢谢您的合作!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二〇〇四年四月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及其他内资企业填用。
二、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1、纳税人名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核准执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
2、生产经营地址: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地址。
3、联系电话: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电话,可以填两个以上。
4、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所属主管单位、坐落区县、企业类型、街乡镇、主管税务机关、土地等级、征收机关、管理机关: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代码对照表》相应内容填写,例如: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11”。
5、生产经营期限:批准执业证件注明的有效期限。
6、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7、银行账号:填写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到具体的分理处,如“X X银行X X支行X X分理处”,账号类型:填写“一般账号”、“委托划款账号”(即委托银行划转税款时使用的银行账号)或“远程申报账号”(即采用因特网申报纳税时使用的银行账号)。
8、开业日期: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9、登记有效期限:税务登记证、注册税务登记证,从发证日期向后延长3年;临时税务登记证按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有效期限填写,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从发证日期向后延长1年。
(整理)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变更及注销

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变更及注销工商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收取登记费。
(二)企业变更登记费60元。
(三)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收取。
(四)补换工商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五)工商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含营业单位)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注册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程序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现场核准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现在什么银行都能验资)开立验资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合法的会计师事物所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现在规定为7个工作日)。
办理名称预先登记,请参看(公司名称核准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申请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组织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设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组织章程要加盖主办单位公章);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5、《授权委托书》;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7、股东(主办单位)资格证明;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企业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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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受理日期:
注册号:
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网址:咨询电话:96633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承诺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
委托书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企业股东会于200 年月日作出的决议,现委托
作为申请人,代理向你局申请办理开业登记,请予受理。
(股东盖章、签字)
二00 年月日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证号:
代理员证号:
代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注:
⒈本范本适用于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委托书;
⒉代理人的身份系指:①法人股东的从业人员;②自然人股东之一;③经合法登记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所
指定具有代理资格的从业人员。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写明全称。
非以上身份不予受理;
⒊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后的规定有效期内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企业另有规定委托权限及有效期限的,
请在委托书内注明;
⒋委托书左下角应张贴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人员应张贴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盖
上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印章;
⒌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签名(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
企业设立登记事项
注: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②“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③“企业类型”填写“股份合作制”。
企业法人股东名录
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的部门。
②“住所”栏只填省、市(县)名。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自然人股东名录
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