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业务具体复习范围整理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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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重点考点梳理

建造师重点考点梳理

建造师重点考点梳理在建筑行业中,成为一名合格的建造师需要掌握众多的知识和技能。

而对于准备参加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准确把握重点考点是提高备考效率、增加通过考试几率的关键。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建造师考试中的一些重点考点。

一、建筑工程技术1、建筑设计与构造这部分考点包括建筑分类与分级、建筑构造要求、建筑物理环境技术要求等。

考生需要了解不同类型建筑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掌握建筑构配件的连接方式和构造要求,以及熟悉建筑节能、保温、隔热、隔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建筑结构技术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是重点。

要掌握各种结构体系的特点和应用,如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

同时,对于结构设计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如荷载取值、内力分析、构件设计等,也要有清晰的理解。

3、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应用是常见考点。

例如水泥的品种、性能和适用范围,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和性能特点,以及建筑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等的特性和选用原则。

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1、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等内容是重点。

考生需要理解不同组织形式的优缺点,明确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项目目标进行控制的方法。

2、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进度控制的措施等是必须掌握的考点。

要学会绘制横道图、网络图,并能通过计算确定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从而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

同时,要了解影响进度的因素,掌握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3、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是关键。

考生需要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和方法,掌握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措施,了解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的质量验收要求。

4、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是重点。

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了解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程序。

建造师重点知识点梳理

建造师重点知识点梳理

建造师重点知识点梳理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角色,建造师需要掌握众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文将对建造师所需的重点知识点进行梳理,希望能为广大备考建造师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一、建筑工程法规建筑工程法规是建造师必须熟悉的重要领域。

这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建筑法规定了建筑活动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等方面的要求。

招标投标法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合同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极为广泛,涉及到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诸多方面。

建造师需要清晰了解各类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建造师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如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控制和收尾等阶段,都需要建造师精心规划和把控。

施工进度管理是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的关键。

需要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考虑到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持续时间以及资源分配。

同时,要能够识别和应对可能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如天气变化、材料供应延误等。

质量管理也是重中之重。

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工艺的规范、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等。

成本管理涉及到项目的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

建造师需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超支。

安全管理更是不可忽视。

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建筑工程技术在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建造师需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

建筑结构的设计和计算是基础。

了解不同结构形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钢结构等,能够在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结构方案。

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应用也是关键。

熟悉各类水泥、钢材、木材、砖石等材料的特点和使用要求,以便在施工中合理选材。

知识回顾建造师考点重点整理

知识回顾建造师考点重点整理

知识回顾建造师考点重点整理建造师考试是一个对建筑行业从业者能力和知识水平的考验,掌握考点的重点是备考的关键。

本文将对建造师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进行回顾和整理,以期帮助考生有效备考。

一、建造师专业知识考点1.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是建造师考试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结构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常见材料的特性、施工工艺及流程,以及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 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经济是考试中另一个重要的考点,其中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考生需要了解常见的成本计算方法,如直接造价计算、间接造价计算等,还要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3. 建筑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市政工程技术是考试中的一大考点,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熟悉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4.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管理与法律法规是考试中的重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筑法律法规等。

考生需要熟悉施工管理中的各项任务和职责,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建造师考试备考技巧1. 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建造师考试的内容庞杂,考生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备考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

建议将重要的知识点和难点做好标记,并优先进行复习和强化练习。

2. 多种复习方法结合备考中可以采用多种复习方法,如阅读教材、刷题、做模拟试卷等。

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和巩固知识,可以提高备考效果。

3. 多组织参考资料建造师考试的参考资料很多,考生可以多组织参考资料,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掌握知识点。

可以阅读教材、参考书籍、网上资料等,有助于全面理解考点。

4. 充分利用考前冲刺时间考试前的时间是复习的关键时期,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进行集中复习和强化训练。

可以通过刷题和模拟考试来检验自己的备考情况。

5. 注意备考的心理调整备考过程中,考生往往会面临压力和焦虑。

建造师考级复习重点整理

建造师考级复习重点整理

建造师考级复习重点整理一、建造工程管理建造工程管理是建造师考级的核心考点之一。

建造工程管理包括工程组织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内容。

1. 工程组织管理(1)编制工程总体计划,明确项目目标、资源配置和工期计划。

(2)制定建设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工程各阶段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3)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选址布局、施工工艺及方法等。

(4)建立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2. 工程进度管理(1)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程各项工作的时间和顺序。

(2)跟踪监控工程进度,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3. 质量管理(1)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标准和检验要求。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

(3)及时纠正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4. 安全管理(1)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措施。

(2)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及时排除隐患和风险。

5. 成本管理(1)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合理控制建设成本。

(2)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及时掌握工程的成本情况。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成本效益。

二、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是建造师考级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建筑工程技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材料与构造、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等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1)掌握各类建筑材料的性能特点和施工要求。

(2)了解建筑结构的构成和施工方式。

(3)熟悉建筑施工中的常用工艺和工作流程。

2. 建筑工程材料与构造(1)了解各类建筑材料的物理、化学及力学性能。

(2)掌握不同材料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了解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和设计要求。

3. 建筑工程施工工法(1)熟悉各类建筑施工工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了解施工工法中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要点。

(3)掌握常用施工机械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建造师重点复习

建造师重点复习

建造师重点复习一、基础知识复习建造师考试的基础知识是考生须重点复习的内容之一。

在复习基础知识时,考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1 建筑工程学科知识建筑工程学科知识是建造师考试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生需对建筑工程学科的基本概念、施工工艺和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的复习。

1.2 法律法规知识建造师考试也会涉及一些与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点,考生需要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并能正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1.3 工程施工管理知识工程施工管理是建造师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熟悉各个施工阶段的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题型解析与答题技巧建造师考试题型多样,考生需要对各种题型进行解析,并掌握相应的答题技巧。

下面针对部分常见题型进行解析。

2.1 单项选择题在单项选择题中,考生需要仔细阅读题干和选项,从中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答案。

在做这类题时,考生要注重理解题意,排除错误选项,并择优选择正确选项。

2.2 计算题计算题是建造师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之一。

在做计算题时,考生需要熟练掌握相关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并注意单位的换算和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2.3 综合题综合题常常需要考生综合运用多个知识点来解答问题。

在做这类题时,考生需要仔细分析题目要求,整理相关的知识点,并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给出全面准确的答案。

三、重点知识点总结建造师考试的重点知识点是考生需要着重复习和掌握的内容。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重点知识点。

3.1 常见的结构体系和构造方法考生需要熟悉常见的结构体系和构造方法,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了解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3.2 施工组织设计考生需要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总体要求、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图的制作等。

3.3 各类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不同类型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考生需要熟悉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和相关的技术要点,包括地基处理、桩基施工、钢筋混凝土构件施工等。

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

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

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嘿,宝子们!今天咱来唠唠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业务范围,那可老丰富了呢!(一)建筑设计相关1. 概念设计。

就像是给建筑打个草稿,确定个大方向,像那种超级酷炫的摩天大楼,一开始就得有个概念设计,比如说整体是个流线型的造型,像帆船似的,超级有未来感。

2. 方案设计。

这个就比较细致啦,包括建筑的布局、功能分区啥的。

比如设计一个医院,就得把急诊、门诊、住院部这些区域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让病人能方便地看病,医生也能高效地工作。

3. 初步设计。

这时候就要确定建筑的结构形式啦,是框架结构呢,还是钢结构。

还有各种建筑材料的选用,像外立面用啥颜色的砖或者玻璃,都得考虑进去。

4. 施工图设计。

这个可就是最细致的啦,每一根梁、每一根柱的尺寸都得标清楚,水电暖通这些专业的管线怎么布置,都要画在图纸上,施工人员就按照这个图纸来盖房子。

(二)项目管理方面1. 参与项目的招投标。

建筑师得把自己的设计方案拿出来,给甲方展示自己的创意和实力,竞争项目。

就像一场建筑界的选秀比赛一样,得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2. 施工现场的监督。

要经常跑到工地上看看,施工是不是按照自己的设计图纸来的,要是发现有问题,就得及时指出来。

比如说工人把柱子的位置建错了,那可不行,得赶紧让他们改过来。

3. 工程进度的把控。

要保证项目能按时完工,不能让这个工程拖拖拉拉的。

要是遇到下雨天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进度,还得想办法调整施工计划。

(三)咨询服务1. 给甲方提供建筑法规方面的咨询。

甲方可能不太懂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筑师就得告诉他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比如在居民区附近盖房子,噪音方面有啥规定之类的。

2. 对建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就是看看这个项目能不能行得通,从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要是在一个经常发洪水的地方盖房子,就得考虑洪水的影响,要是防范措施成本太高,可能这个项目就不太可行。

(四)历史建筑保护1. 对历史建筑进行调查研究。

建造师重点考查内容汇总

建造师重点考查内容汇总

建造师重点考查内容汇总建造师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专业人才,其职责涵盖了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建造师,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而了解重点考查内容是备考的关键。

一、工程法规这部分内容是建造师考试的基础,重点考查考生对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首先是建筑法,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清楚各类建筑活动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和要求。

合同法也是重要考点,特别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

要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以及在实际工程中如何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此外,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在工程中的应用也是常考内容。

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环境保护要求等,都需要建造师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工程经济工程经济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资金运作和成本效益分析。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一个核心概念,考生要掌握不同时点资金的等值计算方法,能够评估投资方案的可行性。

成本核算与控制也是重点,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的构成和计算,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的成本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另外,对于工程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分析、资金筹集方式等,也需要有清晰的认识。

在考查中,往往会结合实际案例,要求考生进行经济分析和决策,例如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等。

三、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建造师工作的核心,考查内容全面且深入。

项目组织与管理方面,要了解项目组织结构的类型和特点,以及如何建立高效的项目团队。

项目进度管理是重点之一,包括网络计划技术的应用,如关键线路的确定、工期的优化等。

能够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偏差进行分析和调整。

项目质量管理则要求掌握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熟悉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同时,项目的成本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也是不可或缺的考查点。

考生需要具备综合运用这些管理知识,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建筑工程实务这是最具专业性和综合性的部分,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

注册建筑师的专业知识点梳理

注册建筑师的专业知识点梳理

注册建筑师的专业知识点梳理首先,作为一名注册建筑师,必须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本文将就注册建筑师的专业知识点进行梳理,分为建筑设计、施工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等三个方面。

一、建筑设计知识点1. 建筑理论与设计原则:了解并运用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功能性、美学性、可持续性等方面。

2. 建筑构造与材料:掌握各种建筑构造形式及其构件,熟悉常用建筑材料的特性和适用范围。

3. 建筑规划与设计:了解建筑规划的方法和原则,能够进行建筑功能分析和空间布局设计。

4. 建筑绘图与表达:掌握建筑设计所需的各类绘图技巧,包括手绘与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能够有效地表达设计意图。

5. 建筑设备与智能化:了解建筑设备的种类和功能,掌握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

二、施工管理知识点1. 工程造价与预算:了解工程造价结构和计算方法,能够进行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

2. 施工技术与工艺:熟悉各种施工工艺和技术,包括混凝土浇注、砌筑、钢结构安装等,能够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 施工组织与安排:能够合理组织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计划编制和资源调配。

4. 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掌握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能够制定并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熟悉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5. 施工合同与投标:了解施工合同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能够处理与施工合同相关的问题。

三、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筑法律法规:掌握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了解建筑项目审批流程和相关审批程序。

2. 建筑管理条例与规范:熟悉建筑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施工管理规范、建筑质量验收标准等。

3. 知识产权与建筑版权:了解知识产权和建筑版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款,能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 建筑安全与环保法律法规:熟悉建筑安全和环保的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达标。

5. 建筑纠纷解决与仲裁:了解建筑纠纷解决的常用方法和程序,包括仲裁、诉讼等,能够处理建筑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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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填空题(各15个,每个2分,共60分)一、法律部分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条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建筑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三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五条二、规范部分通则:3.1.2、4.4.2、5.1.3、5.2.2、6.1.5、6.2.3、6.4.2、6.6.1、6.7.3、6.7.4、6.8.1(123)高规:1.0.3、1.0.4、4.1.7、4.2.1(一二级)、4.3.1、4.3.4、5.1.1(一类、地下室)、5.4.1、6.1.5(其他)、6.1.8、6.2.1、6.2.2、6.3.1无障碍:7.1.2、7.2.8居住区:1.0.3、5.0.2.3、7.0.2住宅:3.6.1、3.6.2、3.6.3、4.2.1、5.1.3(窗地比)三、开发程序部分1、基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区别。

2、建设程序的概念。

3、开发程序几个大致阶段。

4、“(第三节)二、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四、设计过程部分所有红色字体部分。

五、设计单位部分所有红色字体部分。

六、注册制度部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七、设计业务管理与施工、经济部分设计合同:1.1、1.3、5.1、6.1.5技术标准:掌握技术标准的编号原则。

项目管理:掌握建设项目的组成、项目管理目标。

收费标准:第五条、1.0.9(2)简答题(共2个,每个10分,共20分。

两道题将在以下五题范围内产生。

)一、徒手简图绘出1、封闭楼梯间;2、防烟楼梯间;3、合用前室情况下的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组合。

附上各前室的面积要求。

二、建筑消防有哪些基本原则?应该如何进行建筑防火设计?三、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主要有哪些(证或书)?它们先后顺序如何?四、简述建设项目四项管理制度及其作用。

五、简述设计合同中乙方(设计方)的责任。

论证分析题(共1个,共20分)(请查阅资料并结合个人观点进行分析论证):建筑师的社会角色与职业责任说明:同学们好!考虑到大家时间比较紧,还有建筑设计等主干课程,今特向大家提供建筑师业务课程的最终复习范围,请抓紧准备一下。

其中选择题和填空题部分会有8分左右的题不在今天提供的复习范围之内,其他92分左右都在今天提供的复习范围之内。

考试时间:6月19日(周二)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因全校教务系统升级,暂不能预订考场,请大家等候通知。

考试形式:闭卷选择题、填空题(各15个,每个2分,共60分)一、法律部分《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二十一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八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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