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经济社会,功能]浅析经济法的经济社会二元功能之冲突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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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浅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浅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摘要:众所周知,经济法是当前我国非常关键的一部法律,主要以当前经济增长与发展为基础,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功能,所以,我们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探讨,能够更好的了解经济法的相关特点,探索经济法的实质,在基础理论学习的过程中是非常关键的。

因此,在下文中,我们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含义进行探讨,并对它的社会经济功能展开不同方面的了解,例如权利义务、经济信息传递、交易费用、激励等不同的方面。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建设;经济发展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关键的,不仅能够凸显经济法的特征,而且能够展示经济法的本质,所以,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探讨研究,这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法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们需要了解经济法的根本目的,就是借助政府来对经济进行有效的干预,能够使资源合理分配,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我们需要把不同部分进行共同构成,实现经济法的社会经济目标,推动经济法系统功能的发挥。

一、经济法相关功能的大体概述(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定义探讨所谓经济法,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它所具备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机构能够更好的推动社会发展,形成和谐的局面,对当前的经济进行有效的干预,能够提升管理效果,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除此之外,从它的深刻内涵来探讨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对经济与社会法之间的探讨从不同的方面分析。

(二)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的基本构造探讨针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路径的构建。

首先,根据经济法,要对社会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进行活动开展,其次,要根据经济法按照贡献与意义进行活动的开展,使得经济法与经济主体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关系,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影响,从而实现经济法的目的[1]。

我们从不同的方面进行探讨,针对个人经济行为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项目,要开展有效的评价,对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进行评价。

其次,要进行有效的预测,能够提出肯定与否定的意见,根据经济活动主体明确自己的收益预算。

经济法的功能分析

经济法的功能分析

经济法的功能分析一、经济法特有功能的对比分析经济法的特有功能,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协调、利益资源分配、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宏观管理规范的集成功能。

与经济学追求效率优先、社会学追求行为公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法的适用特点不同,具有比较优势。

(一)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关于资源合理配置的比较分析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规律的学科,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讲求效率优先,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提高经济基础为根本任务,更强调“物质”[2]。

物质的稀缺性使得我们在创造最大价值时必须考虑稀缺资源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

因此,经济学在考虑和定位资源配置时第一关注的永远是如何在物质稀缺的情况下,怎样作出最佳选择,进而获得最优效益的经济属性。

经济法则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还具有法律本身所具有的独特属性,通过国家干预来实施制度和规范的强制保证,提供相对公平有序的秩序保证,实现社会利益的统筹协调和分配。

(二)经济法与社会学关于公共属性的比较分析社会学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学科,以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加强和改善社会文化建设为研究目标,更多的关注精神文化领域满足的公共属性问题,较少考虑怎样实现合理的物质供给与分配问题[3]。

经济法则可通过法律范畴内的强制约束和国家干预,合理的配置经济资源与物质供给,实现社会利益的协调。

(三)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关于协调性的比较分析民商法在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同时,更多地强调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主张自愿、有偿、诚信。

调整手段是基于“私权”的调整,对于协调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则体现出无法兼顾利益主体间社会资源的分配正义和公平[4]。

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权行使尺度具有较强的监督性和强制性。

当行政指令不能有效保证经济效率提高时,不可避免的将产生政府失灵问题,且单一的行政控制和规范无法消除政府失灵带来的影响。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浅析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浅析

进行的活动项 目。对于经济法主体和经济主体间是存在着相互依 到一定的人数后 ,要对产品质量 、可靠性 以及是否存在违法成本
赖的关系 的。而对于经济法会结合影像 、诱 导经济主体 中可能会 以及谈判成本进行核算等。节约经济交易的费用,会体现在经济
对经济活动带来 的影响 ,进而对经济主体和社会主体开展调节工 法原则以及基础之上 ,会对 交易 费用进行 更好 的节俭 。可是在遵
冒的决策 ,更能推动 整个 社会的前 进。可见 ,经济法在 开展经济 法规 不能适应新 时期经济形势发展 的需要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
舌动 中为经 济主体提供 充足有 效的信息 ,使经济 活动更加具有 可 组织 后,面对全球化经济与一体化经济 ,许多法律 、法规已经不
亍性 。
适合 当今 的中国市 场,还需要进行改革和重新界定。经济法律体
经 济法的社会功能有较少 的研究 ,所以文章是以原有的经济法基 法为基础,衡量经济活动的价值。在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无
础上 ,对经 济法发展当中社会功能 、企业 活动和人员 现状等开展 法解 决的问题 时 ,经济法 能够对经济 主体起到激励作用 ,激发经
分析工作 ,从 而更好对三者关系进行调节。
三 、经济法社会功能存在的问叠
国市场经济 起着举足轻 重的作用 。经 济主体在从事 经济活动时 ,
1.缺乏完善的经济法律体 系
必须要 拥有 充足的信息资源才能精准地预测市场的动态 ,才能及
改革开放 以来 ,虽然我 国经济建设取得很大 的进步 ,初步建
对地调整各项措 施和限制性条件。借 助经济法 的社会 经济 功能不 立了经济法律体系,但我国经济法体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仍然
目的是 调整我 国社 会经济 活动 ;二是 发挥 的功 能作用对象 明确 , 功能便是代表最高理性对经济行为进行指导 ,最高理性有时是与

论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

论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

论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各类矛盾丛生,有各种社会个体之间的矛盾,也有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矛盾。

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需要正确、妥善地处理各类经济矛盾,平衡各种经济行为,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

所谓平衡协调,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平衡协调既是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是由经济法的社会性和公私交融性所决定的一项普遍原则,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经济法所共同遵循的一项主导性原则。

在当今世界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背景下,中国要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在以国内的稳定为前提的情况下,不断地改善和提高我国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和能力,然而,我国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的管理者显然对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重要性还缺乏应有的认识,例如: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某些部门行业长期垄断,损害了普通百姓的消费权益,阻碍了该行业通过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法则的公平竞争原则来实现自身更大的发展,也有损于中国在世界的经济民主形象。

和谐的经济环境是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基本要求,是我国要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得到国际社会认同的基本要求,更是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要和谐,首先就必须先协调。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带来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经常发生。

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和谐,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是不行的,相反,它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浅谈经济法理论中的“二元结构”

浅谈经济法理论中的“二元结构”

浅谈经济法理论中的“二元结构”中国成功入世,国际形势国内环境都呈现出崭新的一面,经济法理论及实践也发生巨大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张守文老师的著作《经济法理论的重构》因运而生。

尽管成书较早,但是对当前阶段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针对著作的本体论重构部分进行分析,以求抛砖引玉。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一书,是张守文老师针对中国成功入世后,崭新的国际形势国内环境使得相关的经济法理论及实践都发生巨大转变的情况,对原有的经济法理论进行的重构。

本书在重构经济法的理论时“立基于传统,并从中汲取营养”(第3页),同时也“扬弃传统,并实现自我超越”(第3页),因此尽管本书成文较早,但对当前阶段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建设有重大的意义。

在本体论的论述中作者提出了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二元结构”,它蕴含和贯穿多个层级,并且通过“二元结构”的基本理论让我们看到了经济法理论系统的内在联系,看到各类经济法主体的政策或对策及其利益追求对其具体行为的影响。

一、“属+种差”的经济法概念界定目前“属+种差”的方式提炼经济法的概念比较合适,“‘属’是指经济法也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种差’,则是只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或称‘特定经济关系’,他是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第200页)。

而目前对于经济法的不同概念都是基于对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不同认识。

本书在定义经济法的概念时,着重讨论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

其以“公私二元结构”和“知行二元结构”等基本假设为基础,为经济法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

作者运用双手并用假设、两个失灵假设等反应现实问题的假设,对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进行分析。

通过“社会关系说”的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通过“行为说”的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

比较这两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实际上是“宏观与微观相并存,间接与直接想共生”的“二元结构”。

最新-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浅析 精品

最新-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浅析 精品

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浅析摘要为深刻剖析经济法的本质特质,专业人员不断研讨出更加适合的方法,其中,最能表现经济法特点的是经济法的社会功能,由于,利用经济法的社会功能研究经济理论已经是最为普遍且有效的方法。

本文基于现有研究基础,充分引用社会学、经济学等理论,对经济法的含义、功能、社会经济功能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分析。

希望为开展此类研究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一、经济法功能的含义分析和构造研究一经济法含义分析。

经济法用于调控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的法律的总称。

经济法功能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从本质角度,另一方面是从社会经济角度。

从经济法功能的本质角度出发,要充分结合经济法和社会法的不同特质,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从经济法的社会经济角度出发,制定法律、颁布法律的人和企业就是为了规范社会经济活动,时刻保障、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使社会经济能够时刻保持稳步向前、不断提升的状态。

二经济法构造研究。

对于经济法功能经验以及社会需求这两个方面来说,在考察经济法功能时,有两个方面,首先要根据经济法所开展的社会活动的主体活动表现;其次要结合经济法对社会经济贡献以及意义等进行的活动项目。

对于经济法主体和经济主体间是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的。

而对于经济法会结合影像、诱导经济主体中可能会对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进而对经济主体和社会主体开展调节工作,进而满足经济法最终目的。

二、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经济法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包含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教育等,其中,经济制度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的本质[1]。

从社会制度体系方面分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是不可或缺的。

从社会制度系统方面的分类有两种,一种将经济法社会制度的功能分为三类,分别是整合、导向、文化传递功能,三个功能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另一种将经济法社会制度的功能分为五类,分别是传递信息、行为约束、制度整合、活动形塑和社会激励。

论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论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论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紧密相连,为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经济法具有资源分配的功能。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资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无限性始终是一对矛盾。

经济法通过法律手段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例如,在产业政策方面,经济法可以对不同的产业给予不同的支持和限制,引导资源流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对于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经济法可以通过严格的规定加以限制,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而对于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法则可以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资源向这些领域集聚,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经济法还具备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功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于个体之间的差异以及市场机制自身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贫富差距的扩大。

经济法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进行规范,防止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在消费活动中能够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和合理的赔偿。

此外,在收入分配领域,经济法可以通过税收制度等手段,对高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调节,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是经济法的又一显著功能。

经济的发展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波动、金融危机等。

经济法通过宏观调控法等法律制度,对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

在经济过热时,采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抑制通货膨胀;在经济衰退时,实施扩张性的政策,刺激经济复苏。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增加公共支出等方式,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经济法还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通用6篇)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篇1摘要:经济法的功能是极其重要的,不仅可以将当前经济法的特点进行呈现,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法的本质进行表现。

因此,对经济法社会经济工作的研究是当前最为重要的课题。

笔者在结合前人的研究理论中,借助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对经济法的主要功能、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其社会经济功能进行探究,进而为同行人士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结构每一项法律都有着独特的目标,为从根本上实现该目标,每一部法律都具备自身独特的功能与价值,因此,每一部法律不仅能将本质、性质进行体现,并且能够将各部门法的特性与标志进行展现。

[1]由此,法律的功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然而,对于经济法而言,其中所存在的功能很少被他人提及,并缺乏系统的论证,本文结合经济学、社会学、法理学的理论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试作一探讨一、经济法的功能含义以及基本构造(一)经济学的社会经济功能的含义从社会经济的角度而言,所谓经济法功能主要是指立法者或者相关机构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现有的经济进行规范干预,使其所产生的效果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和谐进步。

[2]另外,从本质上而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在对两者进行分析中,不能从单纯的侧面进行分析。

(二)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的基本构造就经济法的功能经验和社会需求两个方面,对经济法功能的考察,主要包括两条路径:一是根据经济法对社会活动中的主体开展活动;二是根据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贡献与意义开展活动。

[3]经济法的主体与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

经济法通过影像、诱导经济主体中,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进而对经济主体以及社会主体进行调节,实现经济法的主要目的。

从经济对个人经济行为而言,可以将人们的经济行为划分为评价、指引、预测、教育以及强制五项。

其中,评价功能是对经济主体进行评价;预测功能是对经济主体进行肯定与否定;强制功能则是根据经济活动的主体对自己经济收益进行预算;指引功能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经济活动提供固定的模式,引导经济活动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教育功能则是对经济主体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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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法的经济社会二元功能之冲突与平衡一、经济法之经济社会二元功能1.法律功能法律功能说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内部结构和社会中出现的,可以在进行一些行为时产生一些后果,来使自己在社会里有了不一样的地位的情况,它表现出了社会与法的关系。

从法律的基本功能上分析,能分成社会功能与规范功能这两个各类。

2.经济法功能的不同体现(1)从整体上对经济法的功能进行分析。

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成果破丰,比如,在研究经济法利益分配的之后发现,其根本是如何分配集团的利益,分配的目标不是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是集团利益;在研究了经济法里的促进型发现,促进型经济法不但要将功能最大可能的发挥保守性与诱致性,还要通过不同方式来规范市场活动,指引市场动向,将促进尽可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2)从功能配合与互补的角度分析。

行政法和经济法的区别在于,行政法的作用是保证经济自由、行政权力,而经济法的作用是保证秩序、控制市场竞争,它们的功能是相互作用的,不是单独存在的;民商法和经济法的配合进行分析之后,可以得出,经济法处于社会本位,它可以对民商法进行补充。

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济主体契约不是绝对自由,所有权被限制、当平等性减弱时,民法里的弱点就体现出来了;在对社会法和经济法的配合进行分析之后,可以得出,社会法可以配合经济法社会整合功能,社会法可以保证社会整合的作用,而经济法可以发展社会整合作用。

(3)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经济法其主要表现在三点:首先,在研究时无法做到全面性,现在针对经济法的研究一般是经济功能的研究,而社会功能研究的比较少,或者只注重研究经济功能。

一般会把社会功能当作一种从属功能,而不是特别鼻祖。

其次,重点研究经济法的各种功能,不过对各种不同的功能之间的关系研究的不够,比如怎样平衡不同功能间的矛盾等。

最后,重点研究别的部门和经济法的配合和组合,更倾向于从外界的数据来分析经济法的功能,而不是深入了解经济法里的消化功能和不同功能的协同工作。

3.经济法的经济社会二元功能以上研究表明,经济法存在社会二元功能。

通过其产生效果的方面可以分成文化功能、社会功能、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

这里面的社会功能与经济功能会对我国的发展产生明显的作用,而且这两种功能的联系也相对来说更紧密,它们组成了经济社会的二元功能的体系。

总的来说,在经济领域的功能能看作是经济功能中的一种,而在社会领域里的功能可以看成是经济法里的社会功能。

二、经济法之经济社会二元功能之冲突1.经济法之经济社会功能的冲突(1)经济法的经济功能。

经济法中的经济功能可以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平衡的发展、效率的发展。

社会功能是说达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全、正义、公平的目的。

这两种功能的目的是一样的,社会功能可以使经济功能更好的发展,经济功能可以帮助社会功能展开。

因为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作用核心不一样,所以两者的功能也有着一些矛盾,会制约彼此发挥其相应作用。

社会功能主要目的是社会更好的发展,尽可能的体现社会效益,但是经济功能的重心是经济的提高,它们的不同的目的会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盾使得经济法中的两个主要功能间存在了隐患。

(2)经济法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冲突的内在根源。

经济法里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矛盾主要是社会生活和经济里的公平和效率的矛盾。

尽管每个人对效率和公平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来说,效率主要是人们对经济效益和经济功能的看法,公平是人们对社会效益和社会功能的看法。

经济法里的这两个功能一直是一种冲突的状态,当最大化的体现一个功能的作用时,可能就要相对来说的降低另外一功能的作用,这是现阶段不可避免的。

2.经济法之经济社会功能在具体领域中的冲突(1)以收入分配领域为例。

收入分配对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经济、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否正常的运作,也会影响到在社会生活中一些人们的社会正义公平和利益能不能达到,所以其拥有非常大的社会意义。

不过站在经济法的经济功能的角度来说,想要提高效率就要尽可能的优化收入分配,这样可以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不过站在社会功能的角度上来说,就要利用收入分配来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

尽管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不是独立运行的,在某些特殊的时期,它们的作用核心又是不一样的。

另外,经济法中的这两种功能的矛盾不是仅仅和经济法律相关,它还和我们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相关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与经济社会产关的政策可能会激化或缓解经济法中的这两个功能的矛盾。

现实生活中,假如站在经济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的视角来说,我们国家目前关于工资的立法难的主要原因也可以说是社会功能与经济功能的矛盾的更高层次的体现。

(2)以房地产市场领域为例。

在房地产领域中,经济法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也不是一样的,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对立的。

比如,站在经济功能的角度来说,地产行业的壮大可以促进经济水平的提高,这点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实例。

不过由于以前的政策等限制,地产行业的社会效益受到了重视,经济功能的强调,使得经社会能的体现不再是重点。

但是如果经济功能的作用使得我们国家的民生出现了问题,社会功能又会被重新重视。

所以,事实证明,在我们国家的地产行业中,经济法里的两个主要功能没能很好的协同合作。

三、经济法之经济社会二元功能的平衡1.经济法之经济社会功能的平衡(1)社会法对经济法的经济社会二元功能的平衡作用更为直接。

社会二元功能的平衡受到的社会法的作用更明显,原因是,尽管社会法与经济法在社会功能与经济功能中的考虑重点不一样,不过,它们同时有着经济社会二元功能,有着社会和经济的两个作用。

所以,可以使用社会法来补充经济里的社会功能的缺点,在体制里面直接产生效果,作用更明显,效果更好。

有些专家说,在经济法中,社会功能不受重视,强调经济作用,就是说的在市场经济体制里面产生的效果。

经济法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社会法来平衡其社会二元功能的,这非常有必要。

这种情况可以利用社会法的规定、制度等来表现,比如,就业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同时它也是一个经济现象,这个问题是经济法与社会法都要考虑的,不过社会法从外而内的作用的效果更好。

也有一些专家说,想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社会法的作用倾向于修正和社会增效,而经济法倾向于经济增效与防范,它们的功能必需要配合、协同工作,才可能更的解决的问题。

(2)经济法是为了弥补民商法的缺陷而产生。

民商法中是一些不足的,经济法可以完善这些不足,民商法在解决社会问题时会有一些缺点,而经济社会的二元功能中的经济法可以对其进行完善,补充;同样,想要充分发挥经济法的社会功能,也需要民商法的支持。

所以,可以说,经济法里的社会经济二元功能同样需要民商法的平衡,它们彼此需要。

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做为分析对象,民商法可以利用侵权责任制度与合同违约制度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这就体现了民商法中的经济功能;经济法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消费者的权力,来维护他们的权力,这就是经济法的社会功能。

比如在土地管理和产权的领域,尽管经济法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有着经济作用,不过它主要表现的还是社会作用;在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时,民商法能使用一些经济补偿手段来弥补相关人员的经济损失和权力,这样就可以对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平衡。

2.经济法之经济社会功能在具体领域中的平衡(1)以财税法中的税法为例以财税法里的税法为例:我们国家的税收里的大部分会用在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上,比如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社会保障,所以站在税收的角度来说,税法也有一些社会功能;因为税收不但是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我们国家调控经济的一种方法,所以税法也有很强的经济功能。

除了明确的制度,税法里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矛盾与张力还可以在民生改善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有所体现。

首先,我们国家可以收取合理的税务来改善民生和加快国家的发展,相反,不科学的税收也会阻碍民生的提高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可以税法里进行科学的改变来尽量使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达到一定的平衡,尽可能的降低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张力。

比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个税里有关薪金、工资所缴纳的费用是阶梯式的。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每个时期的生活成本都不同,所以我们国家会有针对的对税收进行调整。

利用这种手段,可以体现税法的社会和经济功能,国家在通过税收来改善民生状态时也可以利用税收所得来加快经济水平的提高。

(2)以金融法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为例。

将金融法里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做为例子来说,这种基金是想要避免特殊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可以说是我国人民的维持基本生活的基金,所以针对这种基金所设立的制度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性质比较强。

不过,假如这个基金是一个静态的基金,它是无法抵抗CPI的冲击的,所以要使用一些方式来经营,达到保值甚至增值的目的。

而且,这个基金的数目越大,在经营它的过程中也会对经济产生一些促进作用,所以社保基金法也有着经济功能与经济性。

怎么样来平衡社保基金法里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是我们国家现在比较关注的问题。

不过,在我们国家的现阶段,是没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的,但是总的来说,可以利用经济法中的自我调整来平衡社会保障基金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

四、结语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使经济法中的经济社会二元功能里的矛盾降低达到平衡,是在现阶段不可忽视的问题,这对完善我们国家的经济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利用经济社会二元功能来调查分析,在实际应用里改善民生中使其发挥作用,促进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利用这些分析结论来深入了解经济的作用,获得更多、更完美的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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