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
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

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编制:审核:批准:2015-8-3实施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的管理责任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和考核等;本规定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工作;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 电工名称术语电焊机CNCA 01C-015-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Q/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 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三条术语、定义电焊机: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一种大功率变压器;电焊机一般按输出电源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流电、一种是直流电;系利用电感的原理做成的,电感量在接通和断开时会产生巨大的,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第二章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管理第五条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一、二次线接线端子应设有齐全的防触电的屏蔽罩,二次线不得在接线柱上缠绕;第六条电焊机的二次线接线端不得在接线柱缠绕,不得与施工作业现场的氧气带、乙炔带混绕,不得打结,触及热源;第七条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做电焊导线电缆;第八条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第九条电焊钳应符合下列一般要求:一须能牢固地夹住焊条;二保证焊条和电焊钳的接触良好;三更换焊条必须便利;四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第十条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第十一条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材料上,或穿橡胶绝缘鞋;第十二条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的外壳以及工作台应有良好的接地,外壳接地线必须用螺丝可靠固定;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第十三条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保护罩;第十四条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应完好,长度一般不宜超过3米;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架空或地下敷设;第十五条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导线;连接到工件的一端应尽可能的靠近工件焊接位置;第十六条电焊机的二次线接线端不得在接线柱缠绕,不得与施工作业现场的氧气带、乙炔带混绕,不得打结,触及热源;第十七条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必须完好,禁止使用裸露的电线或用其他物件作为连接回路;第十八条电焊设备应使用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应选用封闭的铁壳开关或自动空气开关;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第十九条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第二十条焊接电缆线如需横穿马路或通道时,应采取不被车辆轧伤的措施;第二十一条从事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焊接必须由取得相应等级的焊工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第二十二条焊工应穿专用工作服,如白色小帆布服,戴工作帽,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避免焊接工作时被烫伤;第二十三条电焊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焊”的规定:一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二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接;三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接;四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焊割;五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接;六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之前不能焊接;七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接;八焊接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接;九在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接;十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接;第二十四条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电焊手套,焊工所坐的小凳需用干燥的木材或绝缘材料做成,以防触电;第二十五条电焊作业焊工必须佩戴镶有滤光镜的面罩,清理焊渣时必须戴白光眼镜,并避免对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第二十六条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作业;第二十七条多台焊机在同一作业区一起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防止弧光伤眼的护目隔断措施;第二十八条电焊工在合上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准按在电焊机的外壳上;第二十九条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构架的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批准;禁止在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第三十条雨雪天气和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焊接作业,但风力在5级以下和3级以上或雨雪天气必须进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搭设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第三十二条部件在起吊的过程中,禁止边吊边焊;高处进行焊接作业,在下方要采取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设安全围栏警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不能在施工现场遗留火种;第三十三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焊接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审批手续;对于有残存油脂和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采取用碱水蒸煮吹洗通风,确认无可燃气体存在方可准许焊接; 第三十四条在金属容器内电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穿绝缘鞋或采取其他与金属容器绝缘的安全措施;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不准将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金属容器外面应设工作监护人,应能及时切断电焊电源;第三十五条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第三十六条焊接作业结束后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第三章电焊机维护责任制第三十七条电焊机的电源控制箱内电气设备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检修维护,其他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装;第三十八条使用单位每半年所有电焊机进行绕组吹灰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接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第四十条焊把、焊帽由电焊工按规定负责检查维护;第四十一条电焊工经常检查和保持电缆线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第四十二条工作负责人负责电焊机使用后断开电源的督促检查;第四十三条保证电焊机的使用、存放环境良好,防止因汽、水、油、高温等侵害,损坏电焊机;第四章电焊机检查和试验第四十四条为安全使用电焊机,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对电焊机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每隔六个月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和试验;第四十五条日常检查内容有:是否有异常的振动、声音或气味;电缆连接处是否有过热迹象;焊接电源开关打开后风扇是否平稳转动,各开关是否有故障;电缆的连接方式和绝缘是否正确,各部分的电缆有无损坏;第四十六条定期检查内容有:接地线是否良好;一次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二次线有无破损;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接触是否紧密,是否绝缘良好;电焊机机壳是否接地良好;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对焊机内各个部分进行清扫,定期对焊机进行绝缘电压试验和绝缘电阻的测量;第四十七条电焊机使用部门应建立电焊机检查、试验、日常维护和保养的台账,电焊机台帐及编号与实际应相符,定期进行年检并做好记录;第四十八条电焊机应统一编号,贴上标签,标签清晰;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电力运行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第五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条款,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焊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电焊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是一套规范和管理电焊机使用的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份电焊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参考:
1. 安全培训与资质要求:
- 所有使用电焊机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电焊操作资质证书。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电焊机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等。
- 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
2. 环境安全要求:
- 在电焊作业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 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避免电焊产生的有害气体积聚引发中毒风险。
- 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杜绝堆放杂物的现象,防止火灾和跌倒等事故的发生。
3.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 在使用电焊机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电焊手套、面罩以及其他防护设备齐全。
- 确保电焊机与可燃物品保持足够的距离,避免火灾发生。
- 电焊机使用期间,必须有专人监督,防止意外发生。
- 使用电焊机时,必须穿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 禁止在下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电焊机,以避免触电危险。
4. 急救与事故处理:
- 在电焊作业区域内设置急救箱,并确保员工知道急救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 电焊作业期间,禁止单独作业,必须有他人在场,以便紧急情况下提供帮助。
- 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如断开电源、报警、施救等,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份电焊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内容,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需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电焊机使用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制度,检查维护责任制

电焊机使用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制度,检查维护责任制一、电焊机使用规定:1、持有电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2、电焊机使用采取定点定位的方法,使用完毕必须放置规定地点;3、使用电焊机的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4、电焊线使用完毕必须回收并由使用者保管。
二、定期检查规定:1、每季度必须对所使用的所有电焊机进行检查及维护;2、检查维护及试验时成立试验小组;3、试验内容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极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
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确认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3、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
多台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处引接,不得串联。
4、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野外作业时,电焊机应放在避雨、通风较好的地方。
6、焊接时,不允许用铁板搭接的代替电焊机的搭铁7、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8、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10、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2、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3、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内容器内输人氧气。
电焊机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试验制度

电焊机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为了确保电焊机的安全使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电焊机应有完整的设备台帐,并有专责人。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
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2、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质量应符合安全要求。
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3、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2米,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敷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得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
4、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5、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接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的电焊机,或采取防范措施。
6、经常检查和保持电焊机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
7、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8、焊机用的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积应满足电焊机的功率、电流和电缆长度的需要,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
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电缆外皮破损时应及时补好。
电缆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接头不得超过三个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9、焊机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材料上。
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缆导线。
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肪等易燃物料接触。
公司焊机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焊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公司焊机使用的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焊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焊机进行工作的人员。
三、主要内容:1.焊机设备管理:(1)公司应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焊接设备,并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
(2)焊机设备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3)在焊接设备损坏或者需要维修时,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私自进行拆卸和修理。
2.操作人员管理:(1)所有使用焊机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并具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2)使用焊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个人防护,包括佩戴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
禁止穿戴宽松衣物或佩戴不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3)操作焊机时应确认工作区域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3.作业环境管理:(1)焊机作业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免产生有害气体。
(2)焊机设备应摆放在安全、稳定的位置,避免摇晃或倒塌。
(3)焊机周围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易导电的物品。
4.火灾和事故防范:(1)使用焊机时,应设立专人进行监控和防范火灾等事故。
(2)在焊机周围设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3)工作结束后,焊机设备应及时关闭并断开电源。
5.废弃物处理:使用焊机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四、责任:1.焊接人员应严格遵守焊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操作焊机。
2.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购置、维护和保养焊机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焊机设备。
3.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焊机使用情况,并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
4.管理人员对违反焊机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纠正对应不安全行为。
五、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焊机安全操作培训和教育,提高焊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制度执行:公司将设立相应部门负责焊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
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

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编制:审核:批准:2015-8-3实施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的管理责任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和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 《电工名称术语电焊机》CNCA 01C-015-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Q/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 《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三条术语、定义电焊机: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一种大功率变压器。
电焊机一般按输出电源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流电、一种是直流电。
系利用电感的原理做成的,电感量在接通和断开时会产生巨大的电压变化,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压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
第二章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管理第五条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一、二次线接线端子应设有齐全的防触电的屏蔽罩,二次线不得在接线柱上缠绕。
第六条电焊机的二次线接线端不得在接线柱缠绕,不得与施工作业现场的氧气带、乙炔带混绕,不得打结,触及热源。
第七条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做电焊导线电缆。
第八条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
电焊设备安全使用规定范本

电焊设备安全使用规定范本一、安全准备1. 在进行电焊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并确保其状态良好。
2. 在进行电焊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电源线、焊接电源开关、焊接电缆、地线等是否完好并正确接好。
3. 检查电焊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有任何损坏,要及时报修或更换。
二、组织与规划1. 在进行电焊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将其通知相关人员。
2. 在进行电焊作业前,要清理焊接区域,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或易爆物品。
3. 在进行高空焊接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搭设脚手架或固定安全绳索等。
三、焊接操作安全1.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注意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确保周围通风良好。
2.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并确保视线清晰。
3. 在进行长时间焊接作业时,必须定期进行休息,防止长时间疲劳。
四、火线操作安全1.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保持焊缝周围干燥,防止焊接不良。
2. 在进行具体焊接作业前,必须清洁焊接表面,并确保焊接端面无油脂或脏物。
3.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确保焊料的质量良好,避免使用劣质焊线。
五、设备维护与保养1. 在使用电焊设备时,必须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 在使用电焊设备后,必须及时清洁设备,并妥善保管。
3. 在发现电焊设备有任何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2. 在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3. 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总结以上所述即为电焊设备安全使用规定范本,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务必要全面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并防范事故的发生。
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规定,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电焊机管理规定

电焊机管理规定
1. 使用电焊机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电焊证书。
2. 在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电焊机的安全性能,包括保险装置、接地线等。
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现象,应立即停用电焊机并报告维修。
3. 电焊机使用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4. 在电焊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周围的通道畅通,防止他人靠近。
5. 电焊机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6. 电焊机不得私自调整焊接电流和电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置。
7. 电焊机使用时必须保持焊接面积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8. 在电焊机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9. 对于新购置的电焊机,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和备案,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10. 违反电焊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停工等。
以上是一些建议,具体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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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编制:审核:批准:2015-8-3实施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和检查试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的管理责任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和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 2900.22-2005 《电工名称术语电焊机》CNCA 01C-015-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Q/BEIH-216.10-02-2010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HHDC-121.05-01-2011 《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三条术语、定义电焊机: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一种大功率变压器。
电焊机一般按输出电源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流电、一种是直流电。
系利用电感的原理做成的,电感量在接通和断开时会产生巨大的电压变化,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压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
第二章电焊设备及电焊作业管理第五条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一、二次线接线端子应设有齐全的防触电的屏蔽罩,二次线不得在接线柱上缠绕。
第六条电焊机的二次线接线端不得在接线柱缠绕,不得与施工作业现场的氧气带、乙炔带混绕,不得打结,触及热源。
第七条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做电焊导线电缆。
第八条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
第九条电焊钳应符合下列一般要求:(一)须能牢固地夹住焊条。
(二)保证焊条和电焊钳的接触良好。
(三)更换焊条必须便利。
(四)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
第十条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第十一条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材料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第十二条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的外壳以及工作台应有良好的接地,外壳接地线必须用螺丝可靠固定。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第十三条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保护罩。
第十四条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应完好,长度一般不宜超过3米。
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架空或地下敷设。
第十五条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导线;连接到工件的一端应尽可能的靠近工件焊接位置。
第十六条电焊机的二次线接线端不得在接线柱缠绕,不得与施工作业现场的氧气带、乙炔带混绕,不得打结,触及热源。
第十七条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必须完好,禁止使用裸露的电线或用其他物件作为连接回路。
第十八条电焊设备应使用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
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
应选用封闭的铁壳开关或自动空气开关。
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第十九条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第二十条焊接电缆线如需横穿马路或通道时,应采取不被车辆轧伤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从事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焊接必须由取得相应等级的焊工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
第二十二条焊工应穿专用工作服,如白色小帆布服,戴工作帽,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
口袋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避免焊接工作时被烫伤。
第二十三条电焊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焊”的规定:(一)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
(二)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接。
(三)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接。
(四)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焊割。
(五)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接。
(六)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之前不能焊接。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接。
(八)焊接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接。
(九)在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接。
(十)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接。
第二十四条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电焊手套,焊工所坐的小凳需用干燥的木材或绝缘材料做成,以防触电。
第二十五条电焊作业焊工必须佩戴镶有滤光镜的面罩,清理焊渣时必须戴白光眼镜,并避免对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第二十六条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作业。
第二十七条多台焊机在同一作业区一起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防止弧光伤眼的护目隔断措施。
第二十八条电焊工在合上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准按在电焊机的外壳上。
第二十九条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构架的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批准。
禁止在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
第三十条雨雪天气和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焊接作业,但风力在5级以下和3级以上或雨雪天气必须进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搭设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第三十二条部件在起吊的过程中,禁止边吊边焊。
高处进行焊接作业,在下方要采取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设安全围栏警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不能在施工现场遗留火种。
第三十三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焊接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审批手续。
对于有残存油脂和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采取用碱水蒸煮吹洗通风,确认无可燃气体存在方可准许焊接。
第三十四条在金属容器内电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穿绝缘鞋或采取其他与金属容器绝缘的安全措施。
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不准将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金属容器外面应设工作监护人,应能及时切断电焊电源。
第三十五条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第三十六条焊接作业结束后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
第三章电焊机维护责任制第三十七条电焊机的电源控制箱内电气设备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检修维护,其他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装。
第三十八条使用单位每半年所有电焊机进行绕组吹灰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接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
第四十条焊把、焊帽由电焊工按规定负责检查维护。
第四十一条电焊工经常检查和保持电缆线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第四十二条工作负责人负责电焊机使用后断开电源的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保证电焊机的使用、存放环境良好,防止因汽、水、油、高温等侵害,损坏电焊机。
第四章电焊机检查和试验第四十四条为安全使用电焊机,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对电焊机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每隔六个月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四十五条日常检查内容有:是否有异常的振动、声音或气味;电缆连接处是否有过热迹象;焊接电源开关打开后风扇是否平稳转动,各开关是否有故障;电缆的连接方式和绝缘是否正确,各部分的电缆有无损坏。
第四十六条定期检查内容有:接地线是否良好;一次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二次线有无破损;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接触是否紧密,是否绝缘良好;电焊机机壳是否接地良好;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对焊机内各个部分进行清扫,定期对焊机进行绝缘电压试验和绝缘电阻的测量。
第四十七条电焊机使用部门应建立电焊机检查、试验、日常维护和保养的台账,电焊机台帐及编号与实际应相符,定期进行年检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电焊机应统一编号,贴上标签,标签清晰。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电力运行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条款,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