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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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第1条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的规定要求。

第2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3条井工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1、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2、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的回风流中。

参数设定(包括增设的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或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处,且无风筒一侧。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第4条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范围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4%、断电点浓度为≥0.4%,断电范围是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4%。

第5条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范围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为≥0.4%、断电浓度为≥0.4%,断电范围是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4%。

当瓦斯浓度≥1.2%时,同时还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复电浓度为<0.4%。

第6条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实施闭锁使之不能启动。

在必要时,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解锁或使用专用工具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及巷道中甲烷浓度低于1.2%时,自动解锁。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传感器位置的规定
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距工作面5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的回风侧无淋水的位置。

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无淋水的位置。

风速、负压、开停传感器应安装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位置。

井下设备的管理
设备的安装、拆除,由技术负责批准,由监控维护人员实施。

井下传感器的管理,由专职维检员进行检查、移动,放炮前放炮员必须维护好传感器及传输线路。

每班专职瓦斯员,必须对照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误差0.03%为正常),做到瓦斯排版、原始记录手册、日志报表、传感器显示数据“四对口”。

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先停止工作面工作,向值班矿长报告,并向公司监控调度室室汇报,通知瓦斯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井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传输电缆、分站、井下设备由每班维检员巡视监护,如丢失、损坏要及时汇报。

按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每十天校验一次,适用中必须对每台仪器的使
用情况惊醒逐一记录。

风俗传感器至少每10天检查一次,并进行除尘。

传感器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更换。

监控室每天打印一次瓦斯报表,并经过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对井下瓦斯浓度监控范围的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
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总回风报警浓度≥0.7%。

安委办[200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安委办[200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07〕1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资金投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

截至2007年2月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率达到74%;国有重点、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安装率分别达到96.9%、80.8%和72.5%;147个重点产煤县实现了区域联网。

但总体看此项工作进展不平衡,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部分已建成的系统,传感器数量不足、校验不及时和安装地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存在数据采集、处理和输出的设备不匹配等问题,造成系统运转不正常,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一些市(地)、县(区)和煤矿企业对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及联网工作重视不够,进展迟缓,没有按要求配备系统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深入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和区域联网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把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推向深入,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煤矿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是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七项措施”之一,是依靠科技进步预防煤矿瓦斯事故的有效途径。

按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2007年底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所有低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二是重点产煤县(区)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实现区域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低瓦斯矿井的监控系统纳入区域监控网络。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安标国家中心,有关单位:为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此方案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请安标国家中心将此方案转发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企业和矿用产品检测检验中心等相关单位。

各部门、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牛军、余博龙,************。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6年12月29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一、目标任务(一)促进安全监测监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促进安全监测监控多元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煤矿安全预测预警水平,实现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的深度分析和综合利用。

(三)支持安全监管监察,促进煤矿企业合理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井下日常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统一技术方案,示范先行、稳步推进,针对不同的矿井类型分步实施。

2.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配合。

发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作用,突出煤矿企业在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中的主体地位,引导生产企业积极进行产品研发和升级,督促检测检验机构和安标中心积极配合开展产品检验和MA认证。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理规定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引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进行管控和规范,提高煤矿的生产安全水平。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在煤矿生产中必须遵守本规定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煤矿安全。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通过监测和控制实现对煤矿生产环境、人员和设备的监控管理。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配备电源和 UPS,保障连续不断电供电,保证煤矿安全管理的稳定和可靠运行。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定期维护检查,防止重要设备的失效,为设备的修复和更换提供充足时间。

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且应该严格按照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图纸进行安装工作。

2.安全监控系统接线应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保证其与其他设备互联互通。

3.安全监控系统应该设置火灾探测器,并应该随时监控采区和安全出口,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检测仪器的选型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

2.检测仪器应该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应该在工作场所进行验证,将其校准至可靠正确的工作状态。

检测仪器的使用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按照所使用检测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并且在使用前应该对检测仪器进行充分的预热和调试。

2.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该接受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以便能够熟练掌握检测仪器的使用技能和操作方法。

综合管理煤矿安全监管要求1.煤矿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并严格限制采矿区域,保持煤矿出入口之间的安全隔离,以避免无关人员的出入。

2.煤矿应该加强对煤矿工人劳动卫生的监控和安排,保证人民健康和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1.煤矿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有序合理的应急反应和人员的能够安全疏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管理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选购、安装、维护和使用等环节,涉及煤矿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系统选购与安装第三条选购要求1.煤矿企业应依据实际需求,选择功能齐全、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

2.选购的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3.选购前必需进行充分调研、对比、评估,确保选购的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管理的需求。

第四条安装要求1.安装前必需进行现场勘测,充分了解矿井的地质条件和生产环境,确保安装的可行性。

2.安装过程中,必需依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作业现场的防爆、通风、排水等必需措施。

3.安装后必需进行严格的系统测试和调试,并保障系统的准确运行。

第三章系统维护与更新第五条维护责任1.煤矿企业应设立特地的维护部门或委托专业维护公司进行定期维护,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维护部门或公司应布置合格的维护人员,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巡检、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维护内容1.定期对全部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2.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检查和升级,确保系统的功能完善。

3.定期对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校准和清洁,保证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4.定期对通信线路和电源线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七条系统更新1.随着技术的进步,煤矿企业应紧密关注安全监控系统的更新,及时了解新技术和新产品,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

2.更新前必需进行充分测试和试运行,并对新系统进行培训,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权限1.煤矿企业应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

2.煤矿职工在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前,必需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日常操作1.煤矿职工在使用安全监控系统时,必需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随便更改系统设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矿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嘉阳煤矿先于xx年将瓦斯监控kj90系统升级为kj95N系统、xx年安装了调度电话通讯系统、KJ214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副井口大屏系统。

xx年又升级了视频监控系统和KJ347人员定位监控系统、新安装工业环网传输平台、电力监控系统、皮带集中控制系统。

xx年更换了人员监控系统(KJ251),为确保各系统平稳安全运行,现对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一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设计要求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xx)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相关规定,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xx)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xx)要求。

4、调度中心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及打印报表功能。

5、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6、调度中心监控员、维修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调度室内,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配合相关的单位制定措施,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规定的其它工作地点,监控的内容、设置及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

8、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作出设计,明确规定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规定分站、声光报警器、电源箱及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关于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矿生产、建设单位:
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认真履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指导思想的重要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为真正做到“监控有效”,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监控系统队伍的建设。

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相关要求配齐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中心站管理员;今后不得以人员不足为由拖延故障处理时间。

二、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仪表台账及各类管理台账和记录。

所有监控系统相关的主要备件及配件必须保持不少于20%的备用量。

三、传感器故障、分站故障和数据上传中断故障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由于传感器故障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要追究维护人员的责任,并按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四、因瓦斯超限人为停止系统运行的(传感器、分站无数据上传),将在季度“一通三防”考核中加重处罚。

五、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因打雷、下雨而停止使用,防雷接地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整改;必须完善监控系统的双回路电源供电及足够的后备电源。

六、瓦斯超限、系统故障(传感器故障、分站故障、数据上传中断)必须及时在网上发布原因信息。

七、甲烷传感器测量误差在1%范围内不得超过±0.10%,严禁人为修改传感器参数,否则,按“安全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各矿总工程师是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监控系统运行状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参予现场的处理。

通风瓦斯管理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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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川煤生〔2012〕10 号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标准》的通知各公司: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设置, 使煤矿瓦斯超限 统计更加准确,安全监控更加有效,现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 公司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标准》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1-川煤集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标准一、安全监控系统组成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 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用来 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 状态、风门状态、风窗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 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 制等。

2、安全监控设备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断电控制器、 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压 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设备开停 传感器、 风筒传感器、 风门开关传感器、 馈电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二、井下分站、电缆和电源的设计和安装标准 1、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2、井下分站必须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 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 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

3、井下分站上方必须悬挂标识牌,注明分站编号、传感器 名称,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 责任人等。

-2-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 设置在下列区域: (1)断电范围内; (2)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 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 风巷和回风巷; (4)掘进工作面内;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 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 内。

5、分站和电源箱的接线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要求,各插头应插接牢靠,旋紧压帽。

分站处不得留有过多的电 缆,进出电缆应整齐美观,每根电缆应标明去向、用途,以利查 找故障。

分站箱内应贴有输入、输出定义表,有变动时应及时修 改。

6、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 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 电电源。

7、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 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 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照 AQ1029-2007 相关标准) 。

8、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 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煤矿机电部门、安装或维护厂家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 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3-施后报本辖区且监控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标准 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设齐全各类传感器。

2、 必须配置稳定性为 15 天以上的传感元件或传感器等关联 设备, 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 联检的关联设备。

3、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 AQ6201-2006 的规定,稳定性必须大于 15 天。

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必须准确传输到 地面主机。

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 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 备进行置换。

6、模拟量传感器包括: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一氧化 碳传感器、风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

7、开关量传感器包括:设备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风 门开关传感器、烟雾传感器、馈电传感器。

8、 模拟量传感器必须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9、各巷道和各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 符合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4-表 1 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 和断电值设定按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调试管理的通知(川煤生〔2010〕24 号)执行。

10、各类传感器的安装、设置必须符合 AQ1029-2007《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11、 安全监控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瓦斯超限后自动切断被控 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安装断电控制时,断电控制器与 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为防止人为取消系统的断电功能, 必须安装馈电传感器或馈电状态显示,监测开关负荷侧有无电 压。

应按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 规范》正确定义甲烷传感器的断电值(如 DW10 元件的 DW80 型馈 电开关存在瓦斯超限断电后瞬间复电的严重缺陷, 已被列入淘汰 产品目录,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

12、风电闭锁功能: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 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 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

13、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人正常运 行或故障时, 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 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14、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 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或空气中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 断被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5-实现闭锁。

四、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软件的名称定义及图例说明(注带* 号为工作面名称或巷道名称,煤矿企业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来定 义) 1、主扇名称定义:**风机房主扇、***风机房备用主扇; 2、局扇名称定义: **掘进面局扇; 3、风门开停传感器,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 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名称定义:**巷道风门。

4、风筒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 风筒传感器。

名称定义:**掘进面风筒。

5、烟雾传感器,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 10-15m 处应设置烟 雾传感器。

名称定义:**巷道第*个烟雾。

6、馈电传感器,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 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名称定义:**采面馈电,** 掘进面馈电,**巷道机电硐室馈电,**采区回风巷馈电。

7、甲烷传感器定义: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 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 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总回风巷测风站甲烷、一翼回风巷甲烷、采区回风巷 甲烷、机电硐甲烷。

-6-采区回风巷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CH4,断电 浓度≥1.0%CH4, 复电浓度<1.0%CH4,断电范围为采区回风巷内全 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名称定义为:**采区回风巷甲烷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0.7%CH4。

名称定义为:**总回风巷甲烷、**翼回风巷甲烷。

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其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 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名称定义 为:**机电硐室甲烷。

如图所示:机电硐室T3-5M(2)回采工作面名称定义: 采用 U 型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名称定义:**采面上隅角 T0,**采面 T1,**采面回风巷 T2;如图所示:-7-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0.8%CH4 复电浓度<0.8%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 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 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 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电气设备10~15m上 隅 角T2T1≤10mT0若甲烷传感器 T1 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名称定义:**采面 进风巷 T3;如图所示: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0.8%CH4 复电浓度<0.8%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 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 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 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电气设备10~15m上 隅 角T2报警浓度≥0.4%CH4 断电浓度≥0.4%CH4 复电浓度<0.4%CH4 断电范围:进风巷内T1≤10mT0≤10m 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 气设备T3-8-若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 被串工作 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名称定义:**采面串联通风 T4。

如图所示: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0.8%CH4 复电浓度<0.8%CH4 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 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 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 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10~15m 报警浓度≥0.4%CH4 断电浓度≥0.4%CH4 复电浓度<0.4%CH4 断电范围:被串采煤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 内内全部非本质安全 型电气设备 10~15m上 隅 角T2T1≤10mT0T4若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定义如下图 所示,第一条回风巷名称定义:**采面 T0、**采面 T1、**采面 T2,第二条回风巷名称定义:**采面 T5、**采面 T6。

-9-报警浓度≥0.8%CH4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0.8%CH4 复电浓度<0.8%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 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气设备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 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 电气设备 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1.0%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T610~15m 10~15mT5≤10mT0T2T1≤10m报警浓度≥0.8%CH4 报警浓度≥0.8%CH4 断电浓度≥0.8%CH4 断电浓度≥1.3%CH4 复电浓度<0.8%CH4 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复电浓度<1.0%CH410~15mT2T1≤10m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0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名称定义为:**采面瓦斯排放巷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采面瓦斯排放巷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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