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单位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其管理、采购、保管和发放。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实行其余人负总责,安全管理员直接负责任的管理方式。
三、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需发放。
四、配发后劳动防护用品由从业人员自行保管,禁止从业人员不当使用或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酌情扣发奖金。
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二、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八、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九、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由负责人召集,全体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至少____次,遇到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应当临时召开。
三、安全生产例会内容:(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3)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需上墙)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各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防护需求,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防护用品的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通过以下途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定期为员工购置合格的标准防护用品;2.按照岗位需要,发放特殊防护用品;3.对于外来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五条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修理和更换。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添加或移除任何部件。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八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适合自己的尺码、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佩戴、使用和调整劳动防护用品;3.严禁私自拆卸、更换、修理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次确定,并在到期前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专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如果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员工应及时上报企业,并进行更换或修理操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维修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证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经过检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格检测才能再次使用。
第五章缺陷产品的处理第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应立即上报企业,并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上报的缺陷产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使用缺陷产品、追溯产品来源、向供应商索赔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安全帽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
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
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
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
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
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
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6篇)

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切实做到合理有效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国家安监____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工信委国工信安全[____]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增强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认真落实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中供应商的资格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2、各单位生产车间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申报到人力资源科,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人力资源管支付专业工程公司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要的费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二、做好劳防用品的教育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1、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工作。
2、教育职工按规定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登记台帐。
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防用品的管理方面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1、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购置劳防用品时,必须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制度。
防止使用假冒伪劣劳防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防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的教育培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篇)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安全防护工作,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使用和管理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为预防劳动过程中产生危害因素对员工造成伤害而使用的各类设备、器具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宁缺毋滥。
只对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安全第一。
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预防为主。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预防和避免危害事故的发生。
(四)全员参与。
全体员工都应参与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劳动安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其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为头部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等。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编制使用计划,并及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规定,企业需保证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到位。
第九条企业应组织员工参加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使用效能。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真实、有效、合格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一条员工在进行劳动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相关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条件必须符合使用技术要求,不得用于非规定条件下。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满、失效、损坏或者丧失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办法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丢失。
第十五条员工在离岗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到指定的仓库或储物间,不得带离工作岗位。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使用、保管和报废。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职业病等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方案。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进行谈判或竞争性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品质可靠。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并确保能够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发放,并进行登记记录。
第九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适合员工的体型,并保证舒适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和篡改。
第十一条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尽快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更新和报废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品质。
第十四条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是否状况良好、有无过期和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人员负责监管其使用期限,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新,根据使用状况和技术情况,及时更换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3总则3.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4职责4.1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4.2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4.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防护用品管理要求5.1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5.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5.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5.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5.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5.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5.7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6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6.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6.2工作服6.2.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b)辅助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____年一套.6.2.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套;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____年一件上衣;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件上衣.6.3防寒防暑用品6.3.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6.4毛巾,肥皂6.4.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4.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5其它6.5.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____元.6.5.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6.5.3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____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6.5.5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____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7.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7.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篇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
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
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7)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防护服及面罩、穿绝缘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二、总则
2.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
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3.l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2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果购、保管和发放。
3.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1办公室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4.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人证明,到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4.3员工变换工种,凭“变换工种教育” 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
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仓库。
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仓库。
4.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4.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4.7员工调出公司,要按规定到公司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五、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5.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工作服
5.2.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1 一 1.5年一套;
b)冷加工辅助车间工人和食堂工人为 2年一套;
c)仓库保管员、值班人员、公司管理部门工人为 3年一套。
5.2.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车间管理人员:冷加工热处理车间管理人员为2年一套;
b)各部门(科室)管理人员:冷加工单位为3年一套;
c)办公室、现场管理人员为2年一套。
5.3防寒防暑用品
5.3.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棉背心、棉帽。
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棉帽为五冬,棉背心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
5.3.2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夏季发给防暑草帽或塑料帽,草帽为一顶一夏,塑料帽为一顶三夏。
5.4毛巾、肥皂
5.4.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b)冷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工人、食堂工人毛巾每年一条,肥皂2个
月一条半;
c)仓库保管员、值班员、各部门工人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条;
5.4.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
b)各单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条;
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一条,其它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条。
5.5其它
5.5.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
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
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
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 10 元。
5.5.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
5.5.3冬季因公出差人员、需要棉大衣者,经办公室批准后借给,回厂后当月交回;公司各职能部门(指无仓库的单位)需要棉大衣者,经办公室批准后,由各单位向公司仓库办理手续,借出手续各单位专人保管,用后交回。
5.5.4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
5.5.5电工、电气焊工、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
5.5.6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安全处审核后配备。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
6.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6.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各单位安全部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
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
七、防护用品管理权限和办法
7.1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修订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标准,并监督合理发放,正确使用。
财会部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
7.2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四证”(定点生产经营证、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合格证)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当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鉴定证,且在办公室备案的企业购买。
7.3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各部门不得私自扩大范围。
由于出现新工种需要防护用品或需要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办公室批准后由仓库发给。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发放,违者除按有关规定考核外,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7.4临时特殊需要者,数量少的小件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后仓库发给或借给。
数量较多或价格较高的临时大件防护用品,经办公室审核,报批后,由仓库发给或借给。
7.5仓库要建立防护用品进、发、调总帐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卡,职工要按期领取,并在卡上签字,否则不予发给。
7.6仓库要严格执行发放规定,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同时要加强防护用品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鼠咬。
八、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
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一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附件二相近工种对照表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注:“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r――阻燃耐高温。
i ――耐酸碱jd ――防静电卜I穷辐射
F j 一防砸(1 —5级)n v------- 耐油j 厂绝缘c j ------------ 防冲击
Z w 一防紫外hw 一防红外cc ――防击穿服产一防异物f11 ——防寒服;r 一防割f s ——防水h j ——焊接防目i} 一胶面防砸
相近工种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