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社保基数调整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企业:0.60%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2013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广州社保,广州

2013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广州社保,广州

2013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广州社保,广州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障领域内凡涉及使用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的事项,均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执行。

2011年3月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

我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2012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上下限。

据市地税局介绍,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从2018元调至2258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7月1日起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725元调至2873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789元。

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和广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须根据参保情况在扣款账户上备足应缴费额以实现及时足额扣款和保证正常待遇享受。

如需详细了解社保费的相关政策和缴费指引,可致电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相关阅读:最新广州社保缴费基数(2012年7月1日)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详解编者按:为了贴近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对地方税收知识的需求,市地税局整理编印了《地方税收50问》口袋书,在“地税开放日”暨税企交流座谈会、"税事"嚟搵我纳税服务志愿者在行动”等各项活动中广泛免费派发,受到市民的热烈好评。

近期,市地税局联合邮政局等单位,借助“广州第九届中小学生书信节暨邮政投递”活动,将10万份口袋书依托邮政资源直投进入10万户家庭,有的市民喜称:“广州地税税收知识口袋书"飞"入了寻常百姓家!”为了满足市民更大范围的需求,进一步增进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即日起在市地税局与我报合作开辟的《地税之窗》栏目连载《地方税收50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京人社养发[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3]3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2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吉人社联字[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24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财审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一)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

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二)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2.企业退休高工。

基本养老金按普遍调整、高龄人员特殊调整后,未超过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费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高工,再给予倾斜。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400元,副高级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的每月增加350元。

企业退休高工倾斜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高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费平均水平。

最新2013年宁波参保社保基数

最新2013年宁波参保社保基数

关于2013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一、2013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2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

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3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

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各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3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

即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苏州社保比例

苏州社保比例

苏州比例:关于公布2013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3-03-29 10:53:08| 分类:劳动政策|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苏人保规〔2013〕4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3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一、2013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72878元(1440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在省公布前暂仍按2012年度标准执行,为24120元(2010元/月)。

二、2013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1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3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1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4407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500元。

四、2013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3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3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63148元(219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2630元(4386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3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80337元(669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3年4月1日。

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下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新标准缴费时间:2013-3-27 8:15:00 来源:城市商报字体:[大中小]□商报记者黄贤君本报讯昨天,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从4月份起,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按新标准缴费。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深户)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3.03.01--2013.06.30查看最新非深户社保基数调整情况: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非深户)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再提升到1600元。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4595。

1600 ≤个人工资≤ 4595*3(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 — 13785元)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3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

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4595。

4595*60% ≤个人工资≤459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600*14%=224元,个人 1600*8%=128元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其中单位有0.5%的缴费比例包含在生育保险中,缴纳医疗保险即含有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单位 2757*7%=192.99元,个人 2757*2%=55.14元未包含生育保险的算法: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2%,共计:8.5% 。

最低缴费:单位 2757*6.5%=179.205元,个人 2757*2%=55.14元2%,个人1%,共计3%。

0.4%,0.8%,1.2% 选一。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第一篇: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2013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缴费档次的缴费金额第二篇:社保缴费标准[推荐]1、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基数相同,缴费比例为9.8%(含大病救助0.8%),其中,用人单位缴纳7.5%;职工个人缴纳2.3%。

2011单位月最低缴费标准为108.8元,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33.14元。

201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设个人帐户),月最低缴费标准为141.2元(年缴费1694.4元)。

选择住院统筹的(不设个人帐户),月最低缴费标准为83.6元(年缴费1003.2元)。

2、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可享受住院、慢性病、特殊病费用的报销。

一个医保内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1、缴费标准企业应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市的缴费比例为30%,其中企业负担22%、个人负担8%。

从2011年1月起企业负担减少一个百分点为21%,目前,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额443.66元,其中企业每月缴费317.02元,个人每月缴费126.64元。

灵活就业人员目前最低月缴费额343元,年缴费标准4116元。

2、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近几年我市每年调高养老金的幅度都超过第三篇:201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1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3年社保基数调整的通知
纳米公司全体员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2013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事项的通告》政策,从2013年5月1日起,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公司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相应保险的缴费金额将有所变动,具体缴费明细如下:
具体说明如下:
1、本地社会保险和外来务工险的基数都已上调,其中养老保险的
缴费费率从12%调至14%;
2、为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原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
保险的员工,统一变更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3年6月1日开始,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享受门诊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2%,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门诊就医或购药费用由个人负担,医保基金不支付,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停止服务期间不享受应急记账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医保其他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参保人员一致。

特此说明!
人事部
2013-5-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