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
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

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协议书编号:X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甲方:建筑公司A乙方:建筑公司A的分公司B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分公司设立及管理1.1 乙方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依法设立。
1.2 乙方负责区域内的建筑项目开发、施工和管理,并享有分公司的运营权利。
第二条业务范围2.1 乙方承担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区域内的建筑项目开发、施工、管理等业务。
2.2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招募和管理员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技术支持3.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建筑领域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咨询、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3.2 甲方将定期派遣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乙方员工的专业能力。
第四条合作项目4.1 甲、乙双方将共同开发一系列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盘、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业务规划和要求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达成。
第五条财务管理5.1 乙方按照独立法人的要求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和透明。
5.2 甲方将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包括项目资金拨付、费用结算等,并要求乙方按时报送财务报表。
第六条保密合作6.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交流和共享,在此提前达成保密协议。
6.2 乙方应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泄露或向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7.2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积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期限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有效期为XXX年。
建筑企业分公司协议8篇

建筑企业分公司协议8篇第1篇示例:建筑企业分公司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建筑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二、协议内容1. 协议目的为了规范建筑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3. 分公司设立和变更3.1 分公司设立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和文件,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正式设立。
3.2 分公司在设立后,如有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等),应及时通知总公司,并经总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
4. 经营管理4.1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4.2 分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管理制度,保证经营活动合法、规范。
5. 财务管理5.1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定期向总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
5.2 分公司应注意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6. 人员管理6.1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6.2 分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7. 安全生产7.1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2 分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8. 知识产权保护8.1 分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使用和保护总公司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8.2 分公司应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应及时停止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保密义务9.1 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总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9.2 分公司应对其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保障商业秘密不受泄露和侵害。
10. 协议变更和解除10.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生效。
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3篇

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3篇篇1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甲方:(委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具体业务)需求,现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建筑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承担甲方委托的建筑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第三条服务标准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建筑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条服务报酬4.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报价,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4.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需求变更或延期的,乙方有权要求适当的加收费用。
第五条保密协议5.1 双方应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任何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若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7.2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协议的解释和生效8.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文书。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日期:篇2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甲方:(建筑分公司名称)乙方:(合作方名称)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建筑分公司,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优质的施工团队;乙方是一家具备建筑项目需求的企业/机构,现双方为了达成合作共赢的目的,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乙方委托甲方负责完成(建筑项目名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建筑企业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合作协议

建筑企业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合作双方建筑企业及其分公司办事处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加强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推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1. 建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支持,负责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
2. 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建筑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双方共同商定合作项目的范围、规模、计划、费用及工期,并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协商。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对乙方及其分公司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对乙方提供的建筑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确认。
(4)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建筑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2)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解决问题。
(3)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认真履行与甲方的合同约定,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管理1. 甲方负责对分公司办事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材料采购、工期计划等,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项目计划和工期安排,并及时调整和协调,确保时间节点的落实。
4. 甲方和乙方负责对项目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双方要对涉及到的合作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技术、经营模式等进行严格保密,如有违反,对方有权要求赔偿。
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5篇

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5篇第1篇示例: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甲方:(建筑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为一家具备良好声誉的建筑公司,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资金实力,乙方为合作伙伴,双方共同为了实现互利共赢,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开设分公司,负责该区域内的施工管理、项目开发和销售服务等相关业务。
2.乙方应在经甲方认可的范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相关建筑项目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1.乙方应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扩大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市场份额。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动态,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分公司经营中的问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知识产权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并掌握的技术、设计和市场信息等,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享有所有权。
2. 甲方应对乙方掌握的技术和设计信息给予必要的保密和保护。
第四条经济分配1. 双方商定分成比例:甲方占60%,乙方占40%。
2.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交纳分公司运营管理费,并按约定时间结算工程款项。
第五条经营管理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合理的项目成本控制,确保项目在规定预算范围内完成。
第六条合同变更1. 如有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后的内容应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规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甲乙双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可自行延长合作期限。
3.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2篇示例: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甲方:(建筑公司名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为了规范建筑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权益,特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分包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3篇)

工程分包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3篇)工程分包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通用3篇)工程分包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乙方完全接受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条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共同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如条款不清或遗漏,以建设单位的发包合同为准。
)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称及承包范围。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1.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1.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1.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1.7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1.8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1.9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1.10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1.11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以公司与建设单位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条款最终结算造价为准。
第二条管理费上缴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
2.1经公司有关部门与乙方商定管理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上缴给甲方(不含税金)。
2.2乙方须聘用甲方的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管理人员合同工期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并划到甲方账户,甲方负责按项目部人员工资统筹发放办法拨发。
2.3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上缴给甲方,做为公司项目部统筹金。
第三条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3.1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企业优良、市优质工程或区优质工程,甲方将按本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
建筑企业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合作协议样书

建筑企业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合作协议样书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共同签订,即甲方(以下简称“建筑企业”)和乙方(以下简称“分公司办事处”)。
为了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甲乙双方决定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协议内容1. 分公司办事处的设立(1)甲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设立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备案、申请许可等。
2. 业务范围(1)分公司办事处将依托甲方的品牌和资源,在乙方所在地开展建筑工程相关业务。
(2)具体业务范围将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需求和甲方的业务规划进行调整和确定。
3. 合作方式(1)甲方将向分公司办事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项目资源和管理指导,以确保分公司办事处的顺利运营。
(2)分公司办事处应积极履行职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4. 人员管理(1)甲方有权指派合适的管理人员到分公司办事处进行管理和指导。
(2)分公司办事处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招聘员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培训和管理。
(3)甲方和分公司办事处应共同努力,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 费用责任(1)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分公司办事处的日常运营费用由分公司办事处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租金、水电费等。
6. 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7.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续签。
8. 协议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
(2)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3篇

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3篇篇1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建筑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权责,并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建立健康、稳定的合作基础,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二、合作内容1. 建筑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其进行业务开发、项目洽谈、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2. 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年,到期后可协商续签。
四、合作模式1. 建筑公司为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项目资源、培训等支持,保证分公司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2. 分公司按照建筑公司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五、费用结算1. 建筑公司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向分公司支付相应的提成或报酬。
2. 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建筑公司支付管理费或服务费。
六、保密条款双方应妥善保管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变更本协议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十、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建筑公司(盖章):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分公司(盖章):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以上为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共同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愿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篇2建筑公司与分公司协议模板协议书甲方:【建筑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乙方:【分公司名称】负责人:【负责人姓名】地址:【分公司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具备建筑设计与施工能力的建筑公司,乙方为其分公司,在合作共事期间,甲方将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及其他相关服务,乙方将协助执行,并按照约定收取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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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积极开拓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稳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分公司经营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职责
1、经甲方研究,继续聘任乙方为甲方在设立分公司的经理(总负责人),并授权乙方组建北京分公司机构。
乙方设立的分公司必须有不少于150 平方米的办公室及甲方拟派管理人员固定食宿场所。
2、就乙方负责的分公司在北京市区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采取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人员及员工,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加班及养老、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额不低于1500元/年)等费用由乙方组建的分公司(下简称分公司)承担。
承包期间按时办理执照年检手续。
3、乙方组建的分公司,代表甲方在建筑市场的施工和经营。
分公司准备参与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或议标,乙方应通过传真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汇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投标或议标。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总经理签字并上报总公司备案。
4、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财务印章,财务资金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
乙方不得私刻总公司印章。
分公司如需投标或合同文件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盖总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据时间情况,由乙方派人到甲方总部加盖,或者邮寄到甲方加盖和甲方派人前往加盖,甲方所派人员来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需快递,发生快递费、公证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需要分公司盖章的合同文件资料等乙方事先做好备案上报总公司。
除此之外分公司对外宣传、签订购买材料合同、
租赁设备合同等情况需要加盖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盖公章,报总公司备案。
分公司在需要的证书、执照等投标资料,由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5、为工程需要,必要时甲方可增设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乙方负责不超过3名人员的吃住(同北京管理人员相同),甲方委派管理人员的工资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额发放,并承担甲方派驻人员每月两次的往返高铁车费(无特殊情况,法定小长假正常休假)。
乙方如需建造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到场参与投标、工程开会等,乙方承担相关住、食、行等费用,并每天补贴200元。
6、关于建造师,原则上由分公司自聘,直接转入甲方注册,但如需甲方的一级建造师长驻工地年薪按20万/年,二级建造师按10万/年,专职安全员8万/年。
无需建造师本人常驻现场,只需建造师证书的,一级按25000元/年,二级按10000元/年缴纳。
此费用由分公司借证之日起按年一次性付清。
以上费用在工程开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发放工资。
7、甲方有权对乙方就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管理、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甲方确有证据证实乙方存在违法、违反合同行为的,乙方应进行整改。
8、甲方应保证乙方组建的分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证书、资料的提供,特殊的资料,由甲方派人送达,往返及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应主动就分公司开拓市场配合乙方工作,并协调分公司与建设、监理等业务单位的关系,为乙方组建的分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条经济核算
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分公司组建的项目班子(必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与施工队承包形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备案,对分包合同、与施工队合同以及10万元以上的材料购销合同、周材机械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也应交甲方备案。
2、甲方委派会计一名至分公司,就工程款的使用对分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分公司所收取的工程款应汇入预先开启的帐户,不得转至其它帐户或个人帐户(用于工程款调剂的在100万元范围内的由分公司负责调剂,超出100万元的需要经甲方同意)。
调剂该项目所收取的第一笔工程款时应返还到原有的工程项目中去。
工程款应实行专款专用,若乙方擅自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之外使用,则应承担相应的所有法律责任。
甲方协助乙方对在承接的每一个独立的项目工程,单独开设独立银行帐户(一般帐户或临时帐户),便于项目管理,工程结束,应收、应付款承付结束时,该帐户立即撤销。
3、乙方应保证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分公司自行承担。
材料款、周材、机械租赁款等其他经济往来,凭发票应直接汇入对方帐户,工程材料发票总额不得低于每次付款额度的75%。
4、分公司承担工程投标保证金、垫资、工资押金等资金。
分公司在北京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分公司自行承担,由分公司工程产生的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开具外经证,费用按照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交纳(在发票齐全的情况下,目前是0.3%)。
如乙方不开具外经证,直接在当地就地交纳各项税款,乙方应将完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纳税机关公章后交给甲方入账。
6、乙方应规范财务制度,必须按照工程所需材料提供有效的材料(特别是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发票计入成本;乙方工地按实发放的人员工资,必须附工资表,并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随时接受甲方税务主管机关的财务审查。
7、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费用。
8、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时间为: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每年上缴甲方管理费为万元,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缴纳50%,余款50%第六个月缴清(派出人员的待遇由乙方暂在开工前付相应人员待遇
的70%)。
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但在连续一年未承接到工程,本合同即终止,分公司无条件撤销,并办理撤销手续及银行消户。
9、分公司第一年产值目标为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第三条质量、安全和工期管理
1、乙方组建的分公司对工程质量安全负全责,发生一般事故,由分公司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对安全生产、标化工地负全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购买“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工期负全责,对延误工期而造成的赔偿由乙方承担。
4、分公司获得省优奖项的,甲方奖励乙方万元奖金。
5、所承接的工程实际工期不得超过合同工期的20%,造成建造师押证延期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处罚。
6、超过500万元以上工程或面积5000平方米的单体工程必须递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给总公司,各方主体公章齐全(包括开工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开工前15天报总公司审查,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1)乙方负责经营的分公司受到当地政府或建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损害甲方声誉的;
(2)乙方负责经营的分公司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因严重拖欠工资、材料款,受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等同于吊销执照程度的严重处罚的;
(3)因分公司拖欠材料及员工工资,使得甲方被第三人诉讼,或者工人上访闹事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4)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外签订工程协议的。
(5)乙方不能完成产值目标的。
2、出现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能正常为乙方负责经营的分公司提供投标资料的;
(2)甲方擅自干涉、或不正当干预乙方就分公司经营管理自主权的;
(3)甲方未及时行使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权,使乙方错失商业机会的。
3、甲方或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终止后,则乙方不再进行新的业务承接,仅负责就已承接的工程进行施工至保修期完毕,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未完工程的善后工作。
第五条在经营活动中,若甲方的债权人就其与甲方的纠纷而造成分公司开设帐户内的财产受到查封等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返还、赔偿等责任。
同样,若分公司的债权人就其与北京分公司的纠纷而造成甲方开设帐户内的财产受到查封或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返还、赔偿等责任。
但在本分公司成立以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附则
1、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乙方除缴纳保证金万元整,还应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经营范围为市辖区内的范围,超出市范围以外,不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即从二○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零时止,期满后双方如需再合作,可重新签订协议。
期满后双方无法续订协议的,本协议有效期延续至乙方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双方结清款项止,但延期期间乙方不得承接新的工程。
有效期满,乙方必须将执照等分公司证书原件交接给甲方,并配合办理年检注册等手续。
5、由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担保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