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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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管理员软件操作手册

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管理员软件操作手册

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管理员软件操作手册1、概述本指南是作为对《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建档人员软件操作手册》的一个补充。

在建档平台中,各个角色的主要工作和操作有一部分相同点,也有一些重要的不同点。

管理员角色与建档人员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工作的重点不一样,建档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区划、家庭、人员建档,而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除了建档功能外,还侧重于对于系统人员帐号的管理和分配,及管理各种角色和菜单。

管理员的登录与建档人员的操作是一样的,详细请参见《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建档人员软件操作手册》登录部分。

登录后,管理员的菜单项比建档人员要多出部分菜单功能项,与管理员工作主要相关的是系统管理项。

详见下图:2、帐号管理帐号管理是指对医疗服务人员、机构、居民这三种可以登录使用系统的实体进行登录的帐号和密码分配、删除、修改等管理工作。

2.1医疗服务人员帐号管理使用健康档案建档平台的主要是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人员即建档人员,管理员主要是为这部分人员分配帐号,将作最详细讲解。

2.1.1增加机构在给建档人员建立帐号之前,先要保证这个建档人员所在的单位在系统里是存在的,如果不存在,则我们需要为建档人员所在的机构建立一个档案。

查找机构需要在档案建档主菜单下点开机构卫生人员子菜单,如下图所示:打开机构界面后,选择机构所在区划与机构类型进行查询,见下图:如果机构存在,则选中该机构,可以查看机构下的人员,具体可详见健康档案建档平台操作员指南,如下图:如果要增加帐号人员所在的机构不存在,则需要增加其单位,具体增加机构的办法请参见《四川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集中建档平台建档人员软件操作手册》第十三节13.1小节的增加机构。

2.1.2增加机构人员建帐号前还要保证系统的这个机构下面有这个机构人员。

如果查找到该人员所在的机构在系统里有,则需要查找机构下有无这个人员。

如果系统里没有人员所在的机构,则需要增加机构,然后再录入该人员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问答15题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问答15题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问答15题1.如果居民健康档案中有健康体检表,有随访记录,但内容记录不完整,算不算健康档案更新?答:应判定为更新。

健康档案更新的概念是“档案中有动态记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 1 年内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关联和(或)有符合对应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因此,最近一年内,档案中只要有医疗记录,或有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记录,均可认定是动态记录,是档案更新。

2.0-6 岁儿童建档时无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如何计算建档数?其成长到 6 岁以后,是否需要重新填个人基本信息表?答:建档时,0-6 岁儿童的“新生儿访视记录表”,可视为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档案封面后,认可建档,纳入辖区内居民建档人数。

7 岁及以上儿童应按照一般人群管理,须询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方可认定建档。

3.在校学生应如何选择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职业”栏?答:在校学生在个人基本信息表里的职业栏,可填写“无职业”。

4.无任何工作经历,应如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工作单位”栏?答:《规范》要求“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需具体注明”。

未成年人可以填写“未成年”或“无工作”,务农者可直接填写“务农”。

其他情况均需具体注明。

5.个人基本信息表里“残疾情况”栏,是以医生现场判断为标准还是以残疾证明为标准?答:残疾情况原则上应以残疾证明或疾病诊断为依据填写。

如有脑卒中后遗症(半身不遂)、失明、言语障碍等情况,能现场判断但无残疾证明者,可填写肢体残疾、视力残疾或言语残疾等相应选项。

其他均应依据残疾证明或疾病诊断填写。

6.健康体检表中“辅助检查”项目显示肝功能 5 项、肾功能 4项,但《规范》要求肝功能检查 3 项、肾功能 2 项,应如何实施?答:《规范》要求老年人体检的辅助检查项目中,明确肝功能 3项,即“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而表中的“白蛋白、结合胆红素”不是国家规定的免费检查项目。

山东2017版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山东2017版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2017年6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09年启动以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15元提高至50元,内容由9大类扩展到了12大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编写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为进一步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我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在国家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包括12类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慢性传染性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预防控制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类服务规范中,分别对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并附加了工作中涉及的相应技术指南和规范的名称,供基层工作中参考(如有与本规范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规范为准)。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教材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教材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教材一、引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保障居民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教材,旨在指导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供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指南。

二、背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健康管理的基础工作,其规范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风险、加强健康管理,为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奠定基础。

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建档阶段–规范建档流程,完整记录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史、家族史等关键信息。

–保证档案真实、完整、一致,确保数据准确性。

2.管理阶段–定期更新档案信息,及时反映个体健康变化。

–分类管理档案,确保隐私安全。

3.利用阶段–提供便捷的健康档案查询服务,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共享。

–指导居民合理利用健康档案,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4.保密安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健康档案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居民隐私权。

四、教材推广与实践1.推广对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服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社会公众2.教材内容–确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介绍健康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提供实用的操作指南和案例分析–强调健康档案保密安全措施3.实践指导–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培训课程–搭建健康档案管理平台,推动信息化管理–定期组织健康档案管理实操培训活动五、结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教材的制定旨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希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本教材内容,共同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以上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教材》内容概要,希望能对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建立和管理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目的是为了进行个体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

档案主要包括个体的基本信息、家庭史、遗传史、生活习惯、体检结果、疾病诊断、治疗记录等内容。

2. 档案建立由居民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负责,负责收集和整理居民的健康信息,并存档备查。

3. 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权益。

4. 档案管理应具备数据安全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档案调阅和使用
1. 居民可以根据需要向所在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申请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

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档案的调阅服务,并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疗服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时,可以根据居民的健康档案进行诊疗方案制定和指导。

3. 除医疗服务机构和居民本人外,未经授权,任何个体和组织不得查阅和使用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

4. 医疗服务机构在使用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时,应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更新和管理
1. 居民的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居民可以向相关医疗机构提供新的健康信息,并要求更新和更正原有的档案信息。

3.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和归档居民的健康信息,并保持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的备份和保护措施,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和损坏。

以上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医疗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医疗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登陆网址:http://218.28.183.35/mk /login.aspx一、居民健康档案功能特点:1、建档简单方便,利用身份证扫描功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即通过读取第二代身份证技术,实现自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及相片等内容),减少社区医生建档工作量、减少错误率、提高工作效率。

居民的性别和出生日期可以根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

2、建立个人基本档案后,如果在疾病中填入了慢病,那么在慢病管理中就自动建立的慢病档案,可以直接对慢病病人进行随访,一次建档多次调用,减少使用人员的工作量。

第一步:点击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点“新建”按钮填写其个人基本情况,点击保存并跳转到体检→填写其内容→点保存。

建档案时让他们把现住址填全,乡镇街道名称和村二、慢病管理功能特点:1、支持对社区站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进行历年次统计、对比分析,并形成趋势曲线图、金字塔图,形象直观反映社区中心(站)的工作绩效,便于上级绩效考评及自评。

2、自动进行社区中心(站)医生工作量统计,便于社区中心规范化管理,智能提醒居民进行慢病随访,使社区医生工作从原来被动转为主动化,使居民感觉到个性化的保健服务,提高居民满意度,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中心的信任感,促进医患和谐。

3、建立了居民基本档案后,如果选择的有慢病,慢病档案自动建立,无需重复建立。

4、可以对居民建立错误或者不用的档案进行封存,但是档案封存是不可逆的,及档案封存后无法取消封存,请在做封挡操作时确认。

操作步骤:在系统首页选择慢病管理,然后在左侧竖立菜单中选择建立慢病档案。

进入慢病档案信息界面,选择上方的“新建档案”,进入档案新建界面,点击“家庭成员号”后方的“选择”按钮,选择需要建立慢病档案的人员,选择后该人员基本信息自动录入到慢病档案信息新建界面,然后继续录入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家庭状况、既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最后保存。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书(二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书(二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书一、工作目标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健康档案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

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

以孕产妇,0-____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

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

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____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

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

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发布时间:2022-04-14T02:26:33.986Z 来源:《医师在线》2022年2期作者:瞿杰[导读] 在国家公共卫生建设当中居民健康档案建设是服务项目的重点内容,由此可见瞿杰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 445400摘要:在国家公共卫生建设当中居民健康档案建设是服务项目的重点内容,由此可见,居民健康档案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日常管理成为健康档案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一项新任务。

本文通过探究居民健康档案建设的意义,对居民健康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希望能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问题分析对策研究前言:对于健康档案的登记,是将每个人出生至死亡的所有生命体征变化进行登记,同时包括了要将每个人所从事过与健康相应的一切事物和事件。

由于档案当中详细记录着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家族史、药物过敏史以及遗传史的整治情况,他是个体周期性生命变化的联动分析过程,医院也可以通过个体健康档案的方式,对大众当前的身心状况进行全面性的了解,同时,医院也可以对社会危害较高的群体进行筛查,并针对患者健康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采取积极的慢性病预防政策,采用紧急性病症的治疗,对于这种疾病综合防护法,也是社会公民公共卫生健康策略得以落实的具体体现。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通过居民健康档案的登记,能够了解居民社区面临的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的特征,从而有效地筛查出高危人群,通过开展健康管理,采用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并且健康档案也是全科医生开展全科诊疗的重要工具,全科医生在进行连续综合,高质量的社区服务过程当中,必须深入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从多个角度把握患者的主要问题,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社区居民档案,才能真正地做到这一点[1]。

二、建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管制不完善。

并且,社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当中,各类群体的服务项目并没有得到全明星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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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指南
1、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2、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服务项目和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4、服务流程:建立辖区健康档案后,重点人群可享受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65老年人健康体检及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及随访等免费服务。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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