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安全管理(正式)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等造成伤害或危害的化学物质。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并执行科学、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制度1. 存储场所选址与设计1.1 存储场所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获得相应的批准手续。
1.2 存储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地,距离相邻建筑物和靠近危险物品道路、铁路等交通干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1.3 存储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排气等安全设施,并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1.4 存储场所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应急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2. 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2.1 存储区域划定2.1.1 将危险化学品根据性质分区域存储,各区域之间应设有明显的隔离设施或防火间距,严禁混存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
2.1.2 根据危险等级和储存量确定不同区域的防火等级,防火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1.3 在存储区域入口处设置特定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外人随意进入。
2.2 存储容器和包装物管理2.2.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和包装物,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渗漏。
2.2.2 存储容器和包装物应明确标示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标志、警示语和防护措施,确保识别清晰。
2.2.3 消防设施与存储容器和包装物应有一定的安全间距,以防止火灾的扩散。
2.3 温度与湿度控制2.3.1 存储场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合理控制环境温度和湿度。
2.3.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确保存储场所的温度不超过规定的安全范围,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2.3.3 对于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应控制存储场所的湿度,避免腐蚀或泄漏的风险。
2.4 安全保护措施2.4.1 存储场所应设有防火、防爆、通风、排气等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合理使用。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在安全、易于消防、交通便利的区域,并与生产场所、职工宿舍等保持一定距离。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应按照性质、类别和储存要求进行分区、分类存放,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账,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储存位置、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危险化学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库门安全。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进行验收、核对,确保品种、规格、数量等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出入库时间等信息。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人和应急资源。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应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过程中的安全,并最大程度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相关人员和场所。
3. 储存管理要求3.1 储存区域设施1.储存区域应单独设立,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储存区域应符合防火、通风、排水等基本要求。
3.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出入口应设有防火门,并保持畅通无阻。
4.储存区域应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类别,并制定相应的标识标志。
3.2 容器储存要求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容器内,并做好防震、防爆、防撞等措施。
2.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应分别存放,避免混存。
3.储存的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容器的完好无损。
4.危险化学品容器上应贴有明确的标签,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重要信息。
3.3 良好的储存管理1.储存区域应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整理,防止积存废弃物和杂物导致火灾或其他事故发生。
2.储存区域应设立专门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4. 出入库管理要求4.1 出入库流程控制1.出入库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省略流程。
2.出入库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3.出入库操作应有相关记录,包括出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
4.2 出入库安全控制1.出入库作业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标识,并进行合理划分。
2.出入库操作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1.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2. 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工作;(1)供应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环境、装置、工艺、质量、供应能力和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书等进行审查,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不得购买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公司所需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严禁购买无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
(3)严禁委托无运输资质、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资质、安全押运资质和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的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作业。
3. 销售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运输工作。
(1)负责公司化学品的销售工作,对客户的经营、购买、使用等资格证件进行审查,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2)向客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好销售记录和台账,正确记录购买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买数量等信息。
(3)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储存安全1.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危险化学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存放,防止相互反应和污染。
3. 仓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3篇)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3、职责1263.1综合管理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报废处理;负责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物品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
3.2行政部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剧毒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
4、内容4.1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4.2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等,并进行登记,做到帐、货、卡相符。
4.3危险化学品仓库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4.4不同危险化学品不能堆放在一起,要分别堆放。
4.5库房要按规定配足灭火器,灭火器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4.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保管人员须按照单位领导批准的领料单发放,出入库情况要及时登记。
4.7各单位库房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保管员要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8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出入库按照《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机构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库房管理:a. 需要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库房,并按照规定标示标识;b. 库房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如通风良好、有防火设施等;c. 库房内部应实施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要分别存放,并进行标识和标志牌;d. 库房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消防器材等应急设备;e. 库房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入库管理:a. 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货必须进行记录,并严格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进行入库;b. 进行入库前要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等问题;c. 每批入库的危险化学品都要进行入库验收,并记录入库数量、品名、批号等信息;d.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规定存放,并进行分类标识。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腐蚀、易燃、爆炸等危害性质,能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化学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需要特别的安全措施,以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为此,制定一份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尤为关键。
二、储存安全管理部分1. 储存场所1.1. 应选建在距离周围不小于三十米的独立围墙围封的场地内。
1.2. 储存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空间,防止过重、过高储存。
1.3. 储存场所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2. 储存容器2.1. 储存容器应该具有防腐、耐高温、耐压、密封、可靠的安全阀和防止爆炸的结构。
2.2. 储存容器应加装防护设备,并贴有标签标注品名、用途、化学性质、储存量和生产批号等信息。
3. 储存条件3.1. 储存场所的温度应控制在所存放物品的规定范围内。
3.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并防止物品受潮和日光直射。
3.3. 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灰尘和其他杂物。
4. 储存管理4.1. 储存责任人应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4.2. 储存应当按照品种、特性、数量分类储存,以便于管理、查找。
4.3. 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出入库管理部分1. 出入库程序1.1. 出入库应当按照有关手续进行,确认物品品名、数量、运往地点等信息,由专人负责。
1.2. 出入库单据必须清晰、准确,应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并保存备查。
2. 入库管理2.1. 受理入库物品前,应检查物品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储存条件。
2.2. 入库应设置专人点验并记录,同时进行安全检查。
3. 出库管理3.1. 出库应根据客户订单或内部需求进行,提前检查物品数量、品质,避免失误。
3.2. 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进行物品跟踪。
四、安全措施1. 应做好周围环境的安全控制,防止火源、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2. 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紧急处理危险事故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
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安全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严禁在人员密集区域和易燃易爆物场所附近进行储存。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有固定的围墙或隔离设施,禁止普通人员进入。
第四条储存区域的出入口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门、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人员的安全出入。
第五条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条储存区域内应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验。
第七条储存区域内严禁存放有火种的物品,禁止吸烟、明火等,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储存于不符合规定的容器中。
第八条临时需要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经安全输送,妥善存放。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九条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出入口进行出入,不得乱闯、攀爬、跨越障碍。
第十一条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应经过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尖锐物品等危险品。
第十二条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在离开储存区域前,必须核对个人携带的物品,以免误带有危险化学品。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需要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出入储存区域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储存区域的安全稳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并设置应急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和疏散。
第十七条储存场所应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置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八条出入储存场所的人员应掌握应急疏散路线,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按照规定的疏散通道迅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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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安全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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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686-7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安全管
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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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储存危险化学品。
工厂由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设立剧毒化学品储存厂房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六)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审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予以批准的。
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不得储存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第四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粘贴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仓库内粘贴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当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六条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仓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七条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九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
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
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十条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十一条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本单位安全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十四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
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刚入库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主要包括产品标识、理化特性、燃爆特性、消防措施、稳定性、反应活性、健康危害、急救措施、操作处置、防护措施、泄漏应急处理和企业基本情况。
登记注册的危险化学品是指GB13690 - 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及GB12268 - 92《危险货物品名表》中规定的爆炸品中的化学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以及其他有资料表明属危险化学品的物品。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